“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嘛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转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子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那儿人行道的凉篷下面,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一·二五,vincomprls·①
〔注①:法语,供应午餐,一·二五法郎,包括酒资。〕
“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中饭了,再说这地方看来也挺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过往行人,似乎被他们吸引住了。他虽有几分困倦,却有种说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个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赖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是盯着自己的菜盘子发愣,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从脸颊上滚落下来。
“你这是怎么啦?”他惊呼道。
“别对我说什么,要不我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说。
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胡涂了。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动手把它分成两半,一人一份吃了起来。菲利普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来同她攀谈,而普赖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约束自己,没耍性子。不过,这顿饭总叫人有点扫兴。菲利普本来就胃口不佳,而普赖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号模样,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发出啧啧之声,那狼吞虎咽的馋相,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铮亮才罢手,似乎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让它留在上面。他们在吃卡门贝尔奶酪时,菲利普见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连起司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厌恶。哪怕是几天没吃到东西的饿鬼,也不见得会像她这么嘴馋。
普赖斯小姐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别看她今天分手时还是客客气气的,说不定明天就会翻脸不认人,朝你横眉竖眼。但话得说回来,他毕竟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尽管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凡属可以口传教授的知识,她多少都懂得一点,亏得有她不时在旁点拨,菲利普才在绘画方面有所长进。当然,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指出他作品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劳森滔若江河的高谈阔论,还有克拉顿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然而,范妮·普赖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点;每当菲利普同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被她恶狠狠地拒之于门外。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等人常常借她来取笑菲利普。
“留神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乱弹琴,”他哈哈大笑。
普赖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念头简直荒谬透顶。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丑陋的长相,那头茅草似的乱发,那双邋遢的手,还有那一年到头常穿不换、又脏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浑身发凉:看来她手头很拮据。其实这儿又有谁手头宽的?她至少也该注意点边幅,保持整洁才是。就拿那条裙子来说,用针线缝补拾掇一下,总还是办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触了不少人,他开始系统地归纳自己对周围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少不更事(那一段岁月,在他看来已恍如隔世),而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出一种更为冷静而成熟的兴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观察,并暗暗作出判断。他与克拉顿相识已有三个月,虽说天天见面,但对此人的了解,还是同萍水相逢时一样。克拉顿留给画室里众人的印象是:此人颇有几分才干。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日后必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将来究竟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说不出个名堂来。克拉顿来阿米特拉诺之前,曾先后在“朱利昂”、“美术”、“马克弗松”等画室学过画,说来还是待在阿米特拉诺的时日最长,因为他发现在这儿可以独来独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欢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学画的年轻人那样,动辄求教或赐教于他人。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谁能劝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公展,他肯定会就此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搞些静物写生。对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劳森赞不绝口,声称此画是艺苑中的杰作。克拉顿生性喜好挑剔,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标,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能尽如人意。有时,他觉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下肢啊,静物写生中的一个玻璃杯或者瓷杯什么的,也许尚差强人意,于是他索性从油布剪下这些部分,单独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有谁一定要欣赏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实禀告:可供人观赏的画,他一幅也拿不出来。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过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是证券经纪人,直至中年才幡然弃商习画①。克拉顿深受此人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脱离印象派的门庭,花一番心血,另辟蹊径,不仅要闯出一条绘画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观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独出心裁的古怪劲头。
〔注①:指《月亮与六便士》中的高更。〕
无论是在格雷维亚餐馆的餐桌上,还是在凡尔赛或丁香园咖啡馆消磨黄昏的清谈中,克拉顿难得开腔。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脸上露出讥诮的神情,只有看到有机会插句把俏皮话的时候才开一下金口。他喜欢同别人抬杠,要是在座的人中间有谁可以成为他调侃挖苦的靶子,那他才来劲呢。他很少谈及绘画以外的话题,而且只在一两个他认为值得一谈的人面前发表自己的高见。菲利普在心里嘀咕:鬼知道这家伙在故弄什么玄虚。不错,他的沉默寡言、他那副憔悴的面容,还有那种辛辣的幽默口吻,似乎都表明了他的个性。然而所有这些,说不定只是一层掩饰他不学无术的巧妙伪装呢。
至于那位劳森,菲利普没几天就同他混熟了。他兴趣广泛,是个讨人喜欢的好伙伴。他博览群书,同学中间很少有人能在这方面赶得上他的。尽管他收入甚微,却喜欢买书,也很乐意出借。菲利普于是有机会拜读福楼拜、巴尔扎克的小说,还有魏尔伦、埃雷迪亚和维利埃·德利尔-亚当①等人的诗作。他俩经常一块儿去观赏话剧,有时候还跑歌剧场,坐在顶层楼座里看喜歌剧。离他们住处不远,就是奥代翁剧场。菲利普很快也沾染上他这位朋友的热情,迷上了路易十四时期悲剧作家的作品,以及铿锵悦耳的亚历山大体诗歌②。在泰特布街常举行红色音乐会③,花上七十五个生丁,就可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说不定还能免费喝上几口。座位不怎么舒适,场内听众挤得满满的,浑浊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丝味儿,憋得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介意。有时候他们也去比利埃舞厅乐一下。逢到这种场合,弗拉纳根也跟着去凑热闹。他活泼好动,爱大声嚷嚷,一身的快活劲,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劳森乐不可支。跳起舞来,又数他最内行。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同一个刚结识的妙龄售货女郎在舞池里翩跹起舞啦。
〔注①:均为法国诗人。〕
〔注②:指一种十二音节的抑扬格诗歌。〕
〔注③:指现代派音乐家在咖啡馆、酒吧或街头举行的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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