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肚子饿,他就会变得很别扭,不爱理人,正巧他又是个「挑食」的人,想要找回他的好心情,一定要给他想吃的食物。
说起来真奇怪,虽然从小生活在美国,他却不喜欢牛排汉堡之类的西餐,老是说,中餐才会让他有吃饭的感觉,他尤其爱白饭加鲁肉配卤蛋,如果饭后可以再来一碗干贝萝卜汤,那就太完美了。
她的厨艺是结婚之前,老妈临时传授,而她勤做笔记学会的,可想而知,当然是普普通通,可是三年前那段婚姻生活,她几乎天天下厨,因为不管她煮什么食物,他总是捧场的吃光光;相对之下,当他们坐在昂贵的西餐厅用餐时,他总爱说胃口不好,吃不下,她可以肯定他是餐厅主厨最不喜欢的客人。
因为他的关系,下厨成了她的生活乐趣之一,而离婚之后,更成为她思念他的方法之一……她很怪吧,竟然用下厨来思念一个人!
「天啊!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会有这么幸福的味道呢?」莫霁云像只狗儿似的吸着食物香味来到厨房,看到瓦斯炉上面正在炖煮干贝萝卜汤,他开心的笑了,那个笑容让他变成大男孩,害秦若然看得差一点傻了。
「……我看到冰箱准备了一些食物,正好晚餐时间到了,今天搬家累坏了,你大概也懒得出去外面用餐,所以我就煮饭再炒几样菜。如果这些不合你胃口,你可以出去打野食,我不会介意。」她怎么有一种越描越黑的感觉呢?
「我最爱吃你煮的菜。」他伸手从刚刚起锅的菜肴挑了一块豆干放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点头。
明知道她不应该太在意他,可就是抗拒不了那股在胸口散开来的甜蜜……清了清嗓子,她努力板起面孔。「你是小孩子吗?难道不知道吃饭之前要洗手吗?」
「我的手很干净。」
「用餐之前一定要洗手,这是餐桌礼仪。」
「我知道了。」他噘着嘴转身走出厨房,洗完手回来,晚餐已经摆上饭桌,而且他的饭也添好了。
坐了下来,他开心的拿起碗筷,却看到她转身又准备钻进厨房,碗筷又放了下来。「你不过来吃饭吗?」
「我要收拾厨房,待会再吃。」
「厨房可以晚一点再收拾,你现在就过来吃饭,我不喜欢一个人在那么大的饭桌用餐。」与其说他喜欢待在家里吃饭,还不如说他喜欢「家」的味道,试问一个人吃饭,哪来「家」的味道?
父母在他三岁左右就离异了,因此他对「家」始终存在一种特别的渴望,也正因为如此,当他确定自己一定要抓住她,便迫不及待订下她的一生,可是她一点也不懂他的心,甚至为了那么俗气的理由抛弃他……每次想起这事,他就火大,虽然他和父亲还有往来,可是他和父亲的家族算是断绝关系了,他这个「王子」根本毫无意义!
「那你干么买这么大的饭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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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前妻 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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