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息怒(下) 第4章

  严煜抬眼望着皇上眼带戏谵的表情,谈谈回答。
  “臣最近得了匹宝马在驯服她”。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低声私语,原来是这样啊。
  七王爷爱马是众所周知,珍贵的宝马往往最难驯服,有时花上几个月也驯服不了,这匹宝马肯定非常顽强,难怪武艺高强的七王爷会受伤,必然是爱之惜之,舍不得伤到那匹马,才会让自己鼻子受伤。
  这些人不晓得,严煜不只是脸上有伤,要是赤果着上半身,就会发现上头有许多抓痕、咬痕。
  昨晚是他大意了,在制住梅初雪的双手双脚后,他认为已掌控住她,却没想到她会以头当武器,往他脸上撞来,当时他只感到阵晕眩剧痛,接着便是股热流从鼻孔流出。
  他被她撞出鼻血,虽然还是制住她,不过也付出不少代价,这事若换作他人,那人大概不死也会半死不活,不过因为是雪儿,他不但不生气,还觉得她很有个性,真不愧是他看上的女人。
  早朝结束后,接着针对尚要讨论的政事,皇上又召了几位重臣们留下来研议。
  严煜走出崇和殿,策马回府,他进府,将坐骑交给属下,便直接大步往南院走去位在王府南边的院落是安置梅初雪的地方。
  他向来刚冷疏离的神情,在想到家伙时,唇角不自觉扬起,冷冽的目光也比往常多了热度。
  “雪姬呢。”他见到仆人,便开口询问。
  “禀殿下,雪姬夫人她、她在后山的桃花林……”仆人说完,便赶忙低头,不敢直视严煜脸上那块膏药。
  就算是再威严、再冷峻的人,鼻梁上贴个膏药也很滑稽,仆人们哪敢看他,更不敢笑出来,死也要憋着!
  路上奴仆见到严煜,尚未走近,都急急忙忙把腰弯得比平常低,头也压得特别低。
  因为没人敢看严煜的脸,除了对他的敬畏,更怕自己个不小心抽动嘴角,为了自己的顶上人头非憋住不可!
  严煜瞟了眼两旁列队,腰弯得比平日低的仆人们。
  “不过一日,这王府里的人,不好好做事,心思都摆在不对的地方,或许我该用训练黑狼军的方式,好好整顿下。”
  他话才说完,砰砰砰的声音连续传来,是众仆人纷纷跪地的声音,他们抖的抖、颤的颤,全都惊恐地伏在地上,严煜散发出的威压让四周的空气瞬间变得阴寒,也让他们吓得背脊泛凉。他们怎么就忘了这位七王爷是个性子狠戾的,怎能因为他带了位女人回来,就以为他变得好说话了?
  说不定,这只是他时兴起,下一刻厌了,有人的头便要落地了。
  扫了这些奴才一眼,严煜提步离去,他留下的威严直压着众人心口上,直到他离开,也没有人敢起身。
  南院靠近王爷府后山,占地广,严煜来到后山桃花林,再度向婢女询问梅初雪在何处“回殿下的话,雪姬夫人在桃花林湖畔那儿,她——”
  婢女还有话要说,但身旁阵风掠过,抬起头时,只见远武身影严煜不怕梅初雪逃掉,因为她再逃,也不能带着洛妃走,只有洛妃在宫中一日,梅初雪就不会走。
  这点他很清楚,所以并没有限制她的行动,反倒任由她在他的王府里自由行走。
  他走向湖畔不久,便闻到股香味。
  何人在此烤肉?
  严煜先是眉头拧,但当视线身影渐渐清晰时,眉宇间的拧痕也消失了,取代的是唇角勾起的笑痕。炒股日记www.ddgp.net
  咋日还气急败坏说要杀了他的人,今日却自己找乐子来了,他怎么想,都没想到她会在湖边烤起肉来。
  —见到严煜,守在湖畔的奴仆们齐齐跪下。“殿下。”
  严煜扫了下他们慌张的面容,知道他们是怕他怪罪。
  他都不在意屋里那些价值万金的宝被她砸坏,又哪会在意她擅自在王府后山烤肉这种小事。
  “起来吧。”他说道,轻松的语气显示出愉悦。
  其中一位还抬起苍白的脸,泫然欲泣。
  “殿下饶命,小人不才,小人们奉了殿下之命,好生伺候雪姬夫人,却没想到雪姬夫人私自狩猎山中珍禽,她……”
  严煜听到这里,却只谈谈笑。
  “无妨。”
  朝梅初雪走去。
  皇族的王府后山,都会养些飞鸟走兽,以供皇家人秋时狩猎,因为未经允许是不可擅自狩猎的,否则等于偷盗王府财宝,所以严煜以为仆人们的惊惶是来自梅初雪擅自狩猎。他走向她,对于她是否猎了什么动物烤来吃,他是不会介意的。
  但当他走近,望了眼她正在烤的食物时,严煜一怔。
  柴火旁,有着散落的羽毛。
  那羽毛色彩综纷,七彩绚丽,由此可见她抓来烤的,并不是一般野鸡,而是去年南海岛国进贡的神鸟。
  据说这种神鸟十分稀有,不容易繁衍后代,南海岛国好不容易抓到公母进献大昱皇朝,皇上深知七弟喜爱奇珍异兽,特别命人送到他这里,放在王府后山豢养。
  这神鸟尚未下蛋,其中只就被她当成野鸡烤了。
  难怪刚才那些奴仆会恐惧至斯,严煜嘴角的笑容收起,缓缓眯起眼梅初雪抬起头看他眼,没理他,继续烤她的,见到他也没有起身行礼,对他冷沉的脸色也视若无睹。
  “雪儿,你好大的胆子哪。”
  严煜的声音不急不缓,不高不低,可以说是温柔的,但任何人听了他这话,都知道要遭罪了。
  梅初雪哼了声。“你现在才知道我胆子大啊?”
  她无畏无惧,拿起刷子沾酱刷到肉上,严煜瞧,目光迸出精芒,直直叮住她手上的刷子。
  那可不是般刷子,而是他的狼毫笔。
  那年,他统领百名黑狼军深入西南山区,陷入山区的雾障里,他们三天三夜没食物吃、没水暍,在极度饥饿时,遇上满山满谷的狼群将也们包围,数量是他们的三、四倍,而统领狼群是只金黄色尾巴的狼王。
  狼群也多日未进食,早就饥阳辘辘,被人味吸弓而来的兽群和他统领的黑狼军厮杀,狼群是没有人性的,血味只会令它们疯狂,前仆后继向人类袭来,狼吼声和砍杀声交杂在起。
  蠃了,有肉吃,输了,被狼吃,现场直如地狱这场战役,:他杀了狼王,用它的皮毛做成坎肩,将它的金黄尾毛制成狼毫笔,天下独无二,和那些被砸的宝贝不一样,他是极为珍爱的,现在却被她拿来当成沾酱刷。
  酱汁温合肉油,滴在火堆上,发出啪滋啪滋的声音。
  严煜散发的威压缓缓逼来,感受到他凛冽的气场,梅初雪立刻跳起来,警戒地瞪着他。
  “干么?”她全神戒备,拿起剑指着他。
  严煜的目光本来定在狼毫笔上,改而移到她手上的剑,再度一怔。
  那把剑,是他珍藏的天下名剑“碧血”,本来挂在书房里的刀架上供养着,现在却沾着鸡油,被她拿来削肉吃。
  严煜轻轻叹了口气,照理说,他应该要怒极的,可是却轻浅地笑了,还无奈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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