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毛毛的头在她脚边磨蹭,有点热,有点痒。
那是只金黄色的博美狗。
「小姐,妳不认为欠我一个解释?」她瞪着自浴室走出的友人。
「啊?解释?」王雯君傻笑。「什么解释?我以为一目了然耶。」
的确。「那,很抱歉,请两位一起离开。」她微微一笑。「此处禁畜生。」
「喂,别这么无情好不好!」王雯君嘟嘴走近,蹲下身轻抚小狗。「妳看牠多可爱啊。难道妳不觉得吗?」
「是啊,非常可爱呢。」她笑容更深。「可惜无论多可爱,或是──漂亮,一样都得走路。」
那句「漂亮」,自是针对王雯君了。王雯君中等身高,细腰、翘臀,一张脸虽称不上美艳,但清纯可爱,唯一自认不满的地方是胸前不够伟大;兴趣是逛街Shopping,专长是爱美和招蜂引蝶──末句当然是苏小姐的评语。
相较之下,苏曼竹姿色平庸,松垮T-shirt搭褪色牛仔裤的邋遢赶稿服,赤铜边框眼镜下的双眼悬挂着熬夜奖品,唯有齐腰长发增添几分女人味。偶尔有人被她长发飘逸的背影吸引,待她一转身,那张不饶人的嘴却立刻使人退避三舍。
「曼竹……」
苏曼竹挥手制止她的发言。「别把我的名字叫得这么恶心。我不是男人,脑子长在上面,发嗲发情皆无效。」
王雯君微恼跺脚。「妳啊!老这样说话,怪不得男人都给吓跑了。」
「错。他们如蝇扑粪,前仆后继匍匐在妳裙下,哪轮得到我。」
「那倒是。」王雯君笑嘻嘻。与她相识已久,早练就一身无视讥讽的铁布衫。
苏曼竹翻白眼。「好了,自恋狂,你们可以走了。」
「喂!」王雯君可怜兮兮地挽住她的手臂。「妳真要赶我走啊?」
她拍开她的手,面无表情。「不是妳,是你们。」
「为什么?小可爱这么可爱,让牠留下有什么关系?」
好样的,连名字都取好了。「妳可以继续装傻没关系。」她上前拉开大门,脸色很冷。「不送。」
「别这样嘛!」王雯君委屈扁嘴。「这栋大厦又不是不能养狗,房东也没规定……妳又不讨厌狗,不是吗?」
「谁说的?」她冷冷道:「我讨厌没节操的动物。」低头瞄眼那兀自在她脚边不熟装熟的家伙。
王雯君双眼眨巴眨巴着。「可是妳不讨厌我啊。」
「就算妳现在忽然有了自知之明,我也不会点头。」
「哎呀,不管啦、不管啦,我养定了!」王雯君决定耍赖。「房租我有分担一半,我也有权决定啊。」
她看向王雯君,嘴角要笑不笑。「小姐,我知道妳蠢,不过妳该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不会生气吧?」
唉,惨了,那是她气炸的表情。王雯君垂下头,不敢再造次。
「妳的记性一向很差,我可以体谅,所以现在再教妳一次:或许很多男人会乖乖跟在妳屁股后,但实际上地球并不是以妳为中心在运转的。懂不懂?」
王雯君咬唇绞指。「我是真的想养狗嘛……」
她瞥她一眼。「理由?」
「我下礼拜生日耶……就当送我生日礼物好不好?」
她一时无语,按额头疼。用这种烂招绑架她的同情心?很好!这女人最可恶的地方就是懂得怎么让她心软。
「我……我有时会寂寞嘛……想养只狗陪我……」
「够了。」她叹了口气,无奈地关上门。
王雯君小心翼翼地看她。「那……妳是同意了?」
她不答,走近沙发坐下。「说吧,为了什么?」
王雯君眨眼。「啊?就刚刚说的啊……我想要狗狗陪我嘛……」
「放屁。」怕寂寞?以为她们第一天认识啊?还是以为她的智商跟她一样低?「我没时间听妳掰。给妳一分钟尽人事。」
「唉,好啦!什么都瞒不过妳。」王雯君在她对面的单人沙发坐下,手指玩弄着发尾,神色含羞带怯。
苏曼竹顿时明白了──肯定跟男人有关。
果不其然,下一秒,王雯君开口证实:「其实就是……上次我不是在外面玩通宵,早上才回来?我从捷运站走回来时,路过公园,看到一个超帅的男人。后来我观察几天,发现他每天早上都会到公园遛狗,所以……所以……」低头羞笑。「我对他一见钟情啦!」
苏曼竹斜躺在长沙发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叩椅背,不言不语,那模样让王雯君有些惴惴不安。
「曼竹,我知道妳人最好了,帮帮我嘛!」
苏曼竹轻哼。「说这句话代表妳发情过度,仅剩的稀有脑细胞被侵蚀殆尽,彻底没救。」
「人类本来就是随时都能发情的动物嘛!」王雯君不在意地嘻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妳,好不好?」深知苏曼竹非常重视私人空间,她又保证:「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牠上妳的床。拜托啦!看在我们从小认识、交情深厚的份上嘛。」
苏曼竹皮笑肉不笑。「大小姐,妳没创意大家都知道,不过相信妳不知道同样的招式用这么多次,再深厚的交情也没用。」
「干嘛这样说!」王雯君起身走近她,磨来蹭去,采取贴身攻势。「妳肚子饿不饿?我去买妳最喜欢的卤味给妳吃?」
「谢了,我真怕又像上次一样等到饿昏了还不见人影。」
她可没忘上次雯君猜拳输了,负责跑腿买卤味,结果意外在卤味摊见到一位帅哥,立刻沉迷不返,还得劳驾自己去押她回来。
「不会啦,我已经跟他拆了,再没瓜葛。」王雯君举手保证。
苏曼竹轻嗤一声。「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
「哎呀,反正我去买卤味啦!这次不会再迟回了,我以人格保证……好啦、好啦,我知道妳要说我没人格啦!」
「嗯哼。」苏曼竹点头,乐得省下几句话。
王雯君走至门前穿鞋,苏曼竹远远叫了声:「喂!」
「知道啦,我会记得不要加辣。」怕她在自己出门时顺便把狗丢出去,王雯君动作迅速,难得不拖泥带水。
不过苏曼竹只说了句:「记住,妳今年的生日礼物已经没了。」
「……喔。」唉,怪不甘心的,可是为了帅哥也没办法。
大门关上的声响传来,苏曼竹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点也不想动。
忽然有种毛茸茸的感觉窜过双腿间,然后一股重量压在小腹上,她抬眼,就见那只麻烦动物正张着一双无辜大眼在看她。
「笨狗,很重,下去。」
但笨狗若听得懂就不叫笨狗了。
她叹息,吸了口气,大吼一声「下去!」才总算把牠吓跑。
以后她宝贵的生活空间里真得多只笨狗?
这份生日礼物,好像太贵重了。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妳。」
「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牠上妳的床。」
印象中,似有人这样跟她说过?还是她记错了?
自那只笨狗进驻,至今正好一个月,王雯君的确有遵守承诺──但仅限于前半个月。早该知道那女人天性喜新厌旧,对任何事物的热度都不可能持久,但她竟还是那么笨那么蠢那么白痴的相信这样的人会有改过自新的一天。活该自己倒霉受罪!
腿上的那股重量慢慢上移,践踏过臀部,停在腰际,严重打扰她的睡眠;更惨的是她才上床不到一小时!
第几次了?连日来经历的「狗压床」!
决定了,以后不管室内通风多差,她也绝不再留半条门缝。
「滚开。」有气无力的话听来要死不活,无怪对方置若罔闻,不动如山。
她咬牙切齿,火大了!「我叫你滚开!」
腰间骤轻,她将头深深埋入枕间,打定主意就算天皇老子来叫也不起床。但当那团热呼呼的毛球钻入被窝中,开始在她怀中磨蹭时,她的决心开始崩裂。
一阵像是哀鸣的声音呜呜响起。
喂,她才是最悲惨的那个好吗?牠凭什么发出那种像被全世界的人辜负的鼻音?
她痛苦地睁眼,撑不开的狭窄视线首先映入的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其眼神的可怜度直逼最高指数。
「冤有头、债有主,去找你的主人,别烦我。」她咕哝,用力闭上眼,命令自己要置若罔闻。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她好好睡一觉?为什么一个像她这样从不危害社会的良好公民,要在好不容易自赶稿地狱中爬上来、最筋疲力竭的凄惨时刻,对一只笨狗自言自语?
对,她知道牠很可怜,被一个缺乏耐性的主人买下,这半个月来吃喝常被遗忘,没人带牠出去散步,只能每天在向晚时分非常可怜地在阳台落地窗前凝望渐渐西沉的夕阳,以落寞背影无声抗议。
但,这一切究竟关她鸟事?关、她、鸟、事!
「关我鸟事啊!」终于无法再忽视那只畜生的存在,她大吼一声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样子她再怎么凶也没用了,显然牠已免疫。
对峙片刻,她冷冷道:「装可怜是白费力气,我可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
回应她的,是一声悲戚低鸣。
将心一横,她拿被单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密实,打算以此杜绝所有外来骚扰。
「滚开点,我要睡了!」
※ ※ ※
太阳好大,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双眼不堪阳光折腾,快瞇成了一条线。
手中牵着一只横冲直撞、因重见天日而兴奋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牵着鼻子走的模样,实在很像盲人与导盲犬的组合。
在险些吻上一根电线杆之后,她用力甩头,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点!」忍不住咒骂出声。
明明下定决心要蒙头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绝的善心作祟,可恨!
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儿去?穿越马路,她决定再过五分钟,无论牠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压手段将牠带回。
所幸五分钟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邻近公园。
公园,原来是公园。喔,对,差点忘了,雯君当时说什么来着?她为了那个什么什么的,要每天到公园遛狗?
「汪!汪汪!」
几声狗吠入耳,她低头瞄眼脚边的狗,奇怪那声音怎么显得有些距离?下一秒,另一抹金黄矮影窜至眼前,她定睛一看,才晓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声。
两只狗像是旧识,一见到彼此,兴奋地奔前,使她险些拉不住系绳。
「喂!安分点!」她拉紧系绳,很不温柔地命令。
然后,耳中忽闻疑似招呼的男声。「早安。」
谁?她抬头,一道修长身影入眼。
男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长袖外衫,里头衬着件纯白T-shirt,下身是深黑牛仔裤,整体打扮大方又不失帅气。他的发打薄削短,发长未过眼,显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该是他翘长的睫毛,无需凑近也能清楚见到;他左耳上戴着一只银色耳环,为休闲感添了分时髦。
她瞇了瞇眼,一大清早见到这种人物,跟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
他右手牵着绳,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此时才抬头,看清她的面目,明显一愣。
她则脸色微沉,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
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不,该说是买钓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脱不了关系。
对,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迁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
「妳好。」他很有礼地先开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却缺乏力气,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狗」。
「妳是王雯君的朋友?」他问。
并不打算回复他的好奇,她又拉拉狗绳,才发现那只笨狗根本无视于她的指示,正跟另一只狗好生亲热。「……你的狗,公的母的?」
「母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只公狗等不及要来这公园,原来跟买牠的人一个样──发情无界线。
「喂!走、了。」
她的不高兴任谁都看得出,男人微感有趣。自初见面起,这位小姐对自己就隐约展现敌意;若他没记错,他们的对话明明不超过五句吧?
他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深蓝色套头上衣,灰色棉裤,白色运动鞋……是比先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样子。第一次见到王雯君时,他惊奇竟有人穿那么高的高跟鞋遛狗。
其实博美狗体型小,运动量不大,不用天天带出门遛,只因他有晨跑的习惯,便理所当然的带狗来散步。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来,因此他并未让王雯君有越界亲近的机会,不过眼前这位小姐似无相同意图。
此时,她似已厌倦与狗缠斗,直接弯身把狗抱起,不顾牠的挣扎。
「看来妳并不是个温柔的主人。」他打趣道。
她睨他一眼,口气冷淡:「基于监护人立场,我认为该禁止牠有任何不纯洁的异性交往。」
未料她会有此回答,他扬眉,忍不住低笑出声。「原来妳才是牠的监护人,我以为是王雯君。」
他的话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脸色倏地一沉。若在平时,她可能会祭出唇枪舌剑好好伺候他一番,但现在她委实太过疲累,因此什么话都懒得说,转身就走。
「小姐!」
又干嘛?她怒目回头。「敢问有何贵干?这位先生。」
他怀疑她说的是「先生」还是「闲人」。她说得太快,但辨识起来似较像后者。「妳牵绳上的铃铛掉了。」指向地上的金色小铃。
「多谢提醒。」她淡淡道:「为了报答你,就送你吧。我想若你拿来当项链应该相当适合。」
啊,真恶劣的回答。他挑高一边眉,很绅士的没破口大骂,只是目送她离去。瞄眼地上的铃铛,他已能百分之百确定她不喜欢自己。
不是他自夸,从小他就是人见人爱的类型,父母、师长、上司、同侪,无不喜欢他,这样莫名其妙被人厌恶还是头一遭。
到底为什么?他当然不知,不过这样的问题并不值得费时深思。
时间不早,差不多该准备回去了。牵狗走远,回想方才的对话,他竟感到有些好笑。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该会动怒,但可能是太少被人恶言相向,所以他才会没反应……或者该说是不知如何反应。
到底为什么呢?明知不值得费时深思,他却忍不住又想了起来;毕竟他实在不大习惯被人「讨厌」──这理由无聊透顶,却是事实。
也许下次见到她,可以亲口问问?
当然,前提是要有「下次」。
他万万没想到,「下次」竟就发生在短短一星期之后。
这天,他带狗到附近的兽医诊所定期健康检查,顺便替狗洗澡,在座位上等候时,门上的风铃作响,他很自然的看向开启的玻璃门──然后见到她。
她脸色不大好,嘴唇紧抿成一线,他讶异之余,不禁怀疑她究竟有没有笑的时候。
她并未见到他,径自走向柜台小姐。
她们的声音不小,诊所又不大,因此即使无意倾听,对谈仍清楚入耳。
「请问有没有预约挂号?」
「没有。」
「啊,那很抱歉,今天可能没办法为妳的宠物看诊,因为预约的客人很多。不然妳要不要先坐一下?现在还有一位客人不确定会不会来,或许届时可以帮妳腾出时间……」
这么麻烦?苏曼竹皱皱眉,看来自己太小觑这间兽医诊所的生意了。在柜台登记完资料,她转身,发现周遭的座位全坐满了人,只有那颗大盆栽旁的座位空着。
她提着宠物篮走到空位坐下,拿下眼镜,烦躁地揉额。得等多久啊?难得交稿,正想放自己一天假,偏偏一看到那只狗就想起得带牠到医院打预防针,也就什么玩乐计划都没了。
唉……为什么会有人笨得在买狗时都不打听清楚有否打过预防针?又怎会有人选择在路边摊买狗,这么不保险!要她大小姐带路去将狗物归原主,却已人去摊空。能怎么办?当初既答应让她养狗,也只能为自己的愚昧负起责任。
心中正不爽,邻座的人忽然出声。「嗨,小姐,又见面了。」
她转头,失去眼镜,拥有上千度近视的双眼使她只隐隐看出眼前之人的模糊轮廓有些眼熟,却无法看清五官。她瞇起眼,没想要立刻将眼镜戴上,直觉地朝他的脸凑前些微──
他扬眉,压低声音笑道:「妳快亲到我了。」
喔,她认出他了。白眼一翻,回身坐好。「还差得远。我看你九成有被『爱』妄想症,误以为自己魅力无穷人人抢着香。」她是看不清东西,可没失去距离感。
她又揉揉额头,戴上眼镜,暗斥自己的不谨慎,没事去贴近一个陌生人的脸干嘛?实在有够蠢。
他含笑未驳。差得远吗?不见得吧。他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了。
她百般无聊地盯着地板。唉,早知该带本书或什么的来打发时间。
四下一看,柜台旁有个小书架,上头堆着些杂志,她上前随便抓了一本。杂志封面上印着现今当红连续剧的剧照,她皱了皱眉,顿失翻阅欲望。
算了,只能闭目养神了。脱下眼镜,她习惯性地摸摸鼻梁两侧,吁了口气。
「我妈很喜欢那部连续剧。」
「喔,那很好。」看来这人不是太无聊,就是爱自讨没趣。
他望着她的双眼,她的注意力显然未放在他身上;少了那对犀利眼神,连带少了几分难以亲近的气息。「妳近视这么深,这么近也看不到?」
「不出所料,阁下果然穷极无聊。告诉了你难道你就能体会?」她轻嗤一声,又戴上眼镜。「夏虫不可语冰。」
他偏头问道:「什么意思?」
她叹息。「你的国文老师是谁?告诉他,我真为他感到悲哀。」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他耸肩。「我最后一个国文老师在国中时期,国二时我就移民加拿大了。」
「哦,原来是喝洋墨水长大的,了不起。那怎么不留在国外赚老外的钱,反而回来抢自己人的饭碗?」
他笑答:「因为我爸妈不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当媳妇。」
她蹙眉,发现这男人的笑容该死的好看,还是别戴眼镜看他比较好。「这理由真是太合情合理了。原来加拿大的黄种人少到这地步,我想台湾那些移民公司大概都喝西北风为生吧。」
「还有个原因是,我想回来当孝顺的乖儿子。」
嘿,这家伙还真是见招拆招,一点也不会生气?「从你的表现,我想你定是个『乖』儿子毋庸置疑。不过我不记得加拿大有哪个省份是采高压政策,教导人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要不就是个怪胎,要不就是想跟我搭讪。」
他一挑眉。「若我说是后者呢?」
她愣了下,没想到他会如此回答。
「没听清楚吗?」他又挑眉,乐意重复:「若我说我正在跟妳搭讪呢?」
她发现这人很爱动眉毛,于是她也学他挑眉。「那你不但是个怪胎,还是个怪胎中的怪胎。」
他低笑起来。「开玩笑的。」只是好奇想看看她的反应。「我觉得妳这人很有趣,如此而已。」
有趣?原来他还满有幽默感的。「彼此彼此。我也觉得阁下怪胎得有趣。」
他悠哉地倚靠向椅背,单手抚下巴,微笑瞅她。「妳是不是讨厌我?」
她叹气,无奈摊手。「问这问题是代表我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你有眼无珠?」
怪了,她怎会跟他说这么多?果真是太无聊了。
至于「讨厌」与否嘛,其实她现在已非在迁怒他,但对话似乎自然而然就发展成眼下这样,反正她向来就说不出什么好听话,有这结果也不足为奇。
「两者皆否。纯粹想确认。」他双眼直视她,笑问:「为什么?」
「我想一定没人教过你,直视一个人是很不礼貌的事。」她撇头,当然不会告诉他其实是他的注视太具压迫感──很不甘心的承认。不过这方面她确实输了。
「我只知道不看着别人说话很不礼貌。」他没移开目光,笑意依旧。「那,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吗?」
「有句话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她勾唇。「同理可证,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需要?」
「这回答很妙。」他偏头瞧她。「原来妳也会笑。」
她笑着点头。「你一定遇过很多肌肉僵化症的患者,才会说这种笨话。」
他尚未及回话,柜台小姐在此时唤道:「苏小姐,有空位了,妳要进来吗?」
她这才察觉跟他抬杠消磨掉不少时间,先前满座的等候椅上不知不觉只剩两三人。
他的狗到底在做什么繁复检查,到现在还没结束?不过她当然懒得多问。自椅上起身,蹲下叫醒篮内等到睡着的狗。「金毛狮王,醒来!我要把你提起来了,要敢乱吠就要医生顺便阉了你。」
见她连跟狗说话都如此犀利,他忍不住笑。「我以为牠叫『小可爱』。」
她头也不回地说:「哦,那真是太可怜了。请容我为你贫乏的记忆力哀悼。」
他但笑不语,睇着她的身影。
她蹲下时显得头发更长,长裤因姿势下滑些许,露出一小截腰,白皙肤色与黑发相映,他瞧着心头微微一动,暗忖这略嫌妩媚的背影跟她的个性可有点不搭。
待她提篮站起,他说:「可以再问妳一个问题吗?」
「若你认为可以从我这得到答案,欢迎。」
「Okay。」他勇于发问:「『夏虫不可语冰』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微微一笑。「这世上有种工具书叫『字典』,不过依你的见识,不知道也不足为奇。我可以好心告诉你,那在各大小书局都买得到,而你要的答案就在里面。」
「谢谢。这答案满好的。」他报以一笑。「请容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妳的芳名是?」
她毫无犹豫,大方告知:「苏小姐。」说完,头也不回地迈向里头。
他抬首仰望天花板,笑着摇头。
苏小姐吗?这答案未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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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巧合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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