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 第14章

1
  这个白人离去几分钟以后,十熊立即召开另一次会议,他心中早有定案,不会让这次会议,和平常无始无终的会议一样。
  这个白人士兵令人惊奇,以往每当白人出现时,总会带给他们麻烦,但是这个白人不同,他把站立舞拳带回来,十熊对他刮目相看。除此之外,他还是非常勇敢的一个人,竟敢单枪匹马闯入他们的部落,他为什么来?这是十熊感到困惑的一点,因为,他不像其他人为了偷窃或抢夺而来,他来此另有目的,为了全族的利益,十熊在与会人士还没有到齐之前做了更深一层的分析。
  依这个白人的勇敢程度而言,他在他们族里的地位,应该相当高,或许他有权说话,可以决定某些事情,所以他们不该和他打仗,最好是能够达成和平协议。
  因为,有一个白人出现,就会有更多的白人跟着来,如果他在白人族群里具影响力,又和苏族人和谐相处的话,或许可以劝告白人不要杀他们,这个想法十分合理,最起码对全族每一个人都有好处。
  至于派去和谈的人选,十熊已有定案,踢鸟稳重又富观察力,是最好的决策人员,不过,和谈不是一个人可以办到的,最少要两个人,另一个派去和谈的人,自然是飘发了,飘发勇敢积极,正好弥补踢鸟的不足。
  所以,会议一开始时,十熊首先发表一场漂亮的演说,他叙述白人的富裕和强悍,白人拥有枪和马,是不可忽视、令人害怕的族群。然后,他再提到住在营地的那个白人,那个白人必然是个特使,白人派来侦察的密探,像这样一个人,应该和谈,而不是打仗。
  演说完毕后,大家都闭口不言,认为十熊说的没错。
  唯有飘发反对。
  “我不认为他是什么密探,”飘发说:“也不是什么神,他只是另一个迷路的白人而已。”
  一抹慧黠的光芒,闪过老酋长的眼中,他说:
  “和谈我不去,能表现苏族的人士。”
  然后,他闭上眼,按照以往的惯例,老酋长会开始打瞌睡,使会议不了了之,但是,闭眼许久以后,十熊竟睁开眼,对飘发说:
  “你应该去,你和踢鸟。”
  然后他闭上眼,这一次真的打瞌睡了。2
  春季的大雷雨,在这个晚上降临,雷声自一哩外轰隆而来,闪电火光吓人地划破天空,倾盆大雨像一匹滚动的大布幕,扫过大草原的每一寸土地。
  站立舞拳醒过来了。
  雨点打在屋顶上,就像大火燎原般嘶嘶地吼叫,闪电和帐篷里的火光相互照映,站立舞拳睁开眼,她看到帐篷墙上有火光舞影着,这个地方不熟悉,不是她自己的帐篷。
  她的嘴又干又渴,手才从被盖伸出去,立即碰到一个碗,里面竟然奇迹地有半碗水,她用另一只手肘支撑身体坐了起来,大大喝了几口水后,才又躺回去。
  帐篷里很暖和,有火,而且,她又穿春厚厚的袍子,温度舒适得宛如夏季。
  或许,我已经死了,她闭上眼,渐渐回到梦乡,死还不算太坏,这是她最后的一个清醒意识。
  然而她井没有死,她在复元中,经过这一次遭遇,她将会更坚强。
  否极泰来,事实上,她人生中的好运,已经开始了,她躺在一个好地方,这个地方,会带给她一个永久的家。
  她躺在踢鸟的帐篷里。3
  邓巴中尉睡得死死的,关于昨夜的大雨,他只有模糊的印象,雷声、闪电,和永不停止的雨声,大雨打在屋顶上,如战鼓频擂,但他太困了,没有办法醒来。
  天亮时,大雨停止了,整片大草原经过雨的洗礼,显得更加清新翠绿,草地吐露芳香,鸟虫齐声歌唱,这些都不足以吵醒爱困的中尉,他一直睡到饱才睁开眼。这时候,耀眼的阳光已洒满大地,他平躺在床上,从大拇指往外看,门外似乎有一个影子闪过。
  他揉眼睛,推开毯子,赤着足走出去,原来是双袜,双袜坐在阳光草丛中,两腿张开,眼睛直视着中尉,它的样子,令中尉联想到忠实的狗,正在为主人站岗一样。
  西斯可在畜栏里叫,中尉转过头去看它;再回头时,双沫已走了。双袜跳下山崖,然后,邓巴中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他们了。
  一个共八个人,一动也不动地站在距离他一百码处,不过他们看起来很友善,他们的马低垂着头,八个人中为首的两个人,中尉认识,他们是踢鸟和飘发,现在,他们两个走出队伍,朝他前进。
  中尉紧张了。
  这回的紧张和生命无关,他紧张的是不知道如何开口说第一句活。4
  踢鸟和飘发想的也是同样一个问题,他们不知道如何开始,这个白人士兵对他们而言,不啻是外星人。
  飘发以苏族勇士姿态前进,而踢鸟就不同了,他像政客,此刻是重要时刻,攸关他的生命,攸关部落以及全苏族的生机,对踢鸟而言,这是一个新未来的开始,他是写下历史的人。5
  他们慢慢走过来,每一个人都像盛装赴会,中尉看到飘发戴着一个骨骼制的装饰品,而踢鸟的脖子上,则挂着一片金属板,这些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虽然才刚醒来,但是睡眠充足,中尉精力充沛,意料之外的访客,虽然使他紧张着急,但也使他兴奋,他以为苏族人讨厌他,没想到他们竟会主动来找他。
  他上前行了一鞠躬,再伸手做了一个徒手礼。
  一会儿之后,踢鸟对他的举动有所反应,他伸出手,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把手心由手背翻向他。
  中尉当然不明白这个动作的意义,不过他将它视为友善的表现,他举目四望,最后,终于决定先说出自己的第一句话,他说,“欢迎光临席格威治营地。”
  这些话对踢鸟而言,完全是无解的谜,不过就像邓巴中尉曾做过的猜测一样,他也视这些话为友善欢迎。
  “我们来自十熊部落,前来和你谈判。”然后,他看到中尉满脸茫然。
  接着便是片刻的安静了,飘发趁这个时候巡视中尉的营地,引起他注意的是遮阳篷,因为微风,这块遮阳篷开始啪答地震动轻响。
  踢鸟仍坐在马背上,神情肃穆地看着他,中尉一时之间想不起话题,他的脚趾头在地上划着,竟想起他早晨还没喝咖啡,也没有抽烟,现在,他渴望喝杯咖啡,当然也想抽根烟。
  “要不要喝咖啡?”他问踢鸟。
  巫师莫名其妙。
  “咖啡?”中尉重复,他用于圈成一个杯子的模样,再做一个喝的姿势。“咖啡,”他再说一遍。“喝的。”
  踢鸟什么都听不懂,飘发问踢鸟要不要,踢鸟不知道,不过既然来做客,一切只有任凭主人摆布了,所以,他们点头。
  “好,好。”中尉高兴的直拍他的腿侧,“请跟我来。”他做一个下马的姿势,然后迳自走到遮阳篷下。
  苏族人好奇地跟过来,每个人的眼睛都睁得如铜铃般大,他们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很想一看究竟。而中尉则显得过分紧张与热忱,他有些手忙脚乱,仿佛客人已来了一个小时,而他什么都还没准备好。
  炉子里没有火,不过,他有足够的干柴可以煮咖啡,所以,他急急生了一个火。
  “请坐,”他说:“请。”
  印第安人不知道他说什么,所以中尉只好重复一次,并做了“坐”的动作,引导他们坐下来。
  当客人们坐地时,中尉急急跑到补给室取了一袋五磅重的咖啡豆和研磨机来。火已经着了,他便把咖啡豆倒进研磨机里,开始旋转研磨机的把手。
  印第安人没有见过研磨机,踢鸟和飘发的头倾过来,仔细地看中尉把豆子磨成粉,对他们而言,一颗颗的豆子进去,刹那间便变成粉,简直是奇迹。
  为了满足客人的好奇,邓巴中尉尽量把研磨的动作分解放慢,他把研磨机拿到客人面前,慢慢的旋转,让他们看清豆子逐渐下沉,然后便停止。
  踢鸟对研磨机的样子很好奇,他伸出手指轻轻碰触机器四周的木板。而飘发则不同,他喜欢的是机器本身,他伸出黑黑长长的手指,进入机器的圆洞,他要看看,豆子到底怎么一回事。
  然后,中尉开始研磨,他用两根手指推动把手,印第安人则凑着他们的头,愈看愈好奇了。
  结局是奇迹,一颗颗完整的豆子,在他两根手指的法术下,变成粉了。中尉笑了,像魔术师的姿势般,他拉开小抽屉,把里面的黑粉让他们看。
  他们果然大开眼界,不过,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尽量不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们安静、端正坐好,等着主人进行接下来的动作。
  接下来的动作其实很简单,邓巴中尉只是等水开后,便为他们每人冲一杯黑咖啡。
  他们接过杯子,立刻交换眼神,这是咖啡,不过,味道似乎不错,比起多年前,他们从墨西哥人手中抢来的,要强得许多。
  邓巴中尉开始喝咖啡了,不过,这两个客人拿着杯子,一动也没有动,难道有什么不对吗?他们两个说了几句话,对他提出像问题般的活。
  中尉摇头。“我不懂。”
  于是,这两个印第安人又交谈了几句,踢鸟有好办法了,他握住拳头,然后放在咖啡上面慢慢松开来,好像他手中有东西要溶人咖啡之中。
  中尉立刻弹跳起来,他跑进补给室,很快提出另一个袋子。
  踢鸟打开袋子,里面是黑色的结晶体。
  中尉得意之至,他猜对了,这两个印第安人面露喜色,他们要的是糖。6
  踢鸟对于这个白人的热烈欢迎非常感动,他喜欢和他交谈,他不断地重复自己的名字,他叫做中尉,他要他们跟着他说中尉这两个字,直到发音满意为止,他是一个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喜欢和谈,这点令踢鸟十分满意。
  他不停他说话,踢鸟只能偶尔插上一、两句,其余的时间,则是他一个人呱呱他说个不停。
  而且,他还跳奇怪的舞,做奇怪的动作,飘发是难得一笑的人,竟然被他引得发笑了。
  根据今天的观察,踢鸟对中尉有了初步的认识,他不是神,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令人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有什么目的和计划?踢鸟急于问他这些问题。
  飘发早就知道他不是神,当他们靠近河边时,飘发就告诉他,白人士兵不是神,是普通人,现在,他不知道飘发想法如何,他有些儿担忧。
  其实他不必担心,因为飘发也被中尉的热烈欢迎感动了。
  杀死白人士兵的想法,曾不止一次地出现在飘发心里,他认为这个白人只会带来无谓的困扰,对于部落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但是现在,他不再这么想了,他认为他很勇敢、友善,更重要的是,他有趣,非常有趣。
  中尉弓着身体,在地上转圆圈,他的背后塞了一条毯子,双手做成角状,抵在额头前面,脸靠在地上,好像牛生气,正准备冲出去前一样。
  “有趣,”飘发听见踢鸟说:“中尉竟然变成一条水牛!”
  飘发没有回答,他在笑,双肩不停颤动,从没有看见白人如此奇怪有趣的。7
  中尉把他的水牛皮铺在床上,心里欢喜不已。
  他从未见过大草原的野生水牛,但是竟然先拥有一件水牛皮。
  他坐在床沿边,双手轻轻抚摸水牛皮上厚实的软毛,然后,他伏下来,把脸贴在毛上,感受它的柔软和味道。
  事情有了戏剧性的转变,几个小时前,他失魂落魄,自以为是大草原的侵犯者,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受欢迎,印第安人送他水牛皮,使他受宠若惊。
  这两个印第安人都很不错,从他手中抢走女人的年轻人,较为勇猛,血气方刚,但是中尉知道,他不是傻瓜或泛泛之辈。至于那个较为年长的,中尉就更喜欢了,他有一副庄严平和的外貌,话不多,但是很有耐性,中尉相信他更有力量,他的力量来自谦和的智慧。
  中尉的脸靠着牛皮轻轻摩擦,这一件来自印第安人的礼物,把他的愉快心情,直送上云霄,所有事情都变得如此美好。
  来此地是对的。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他的时间和一匹马与一只狼分享,营地也整理得很好,重要武器埋藏在地下,不必担心遗失。
  至于军队何时才会前来的问题,似乎不再困扰,因为中尉心如止水。
  他不孤独。
  他不再只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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