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准备通过那条黑暗的地道慢慢走回去,而且好的策略便是不要走你来时的路回去,也许有人正在那等你。
我看看上面的开口,黑漆漆的暴风雨的天空从未像现在这样吸引人。我走到那座从地板竖到弹药库顶端的钢筋架子边,就是我说的用来把火药和大型炮弹提升到炮台上去的梯子。所以我觉得应该建得不错。爬上第一级横杆我发现它很牢固,又上了几级发觉虽然生了很多锈,但都很牢靠。
雨水从上方的缺口处打在我身上,下面传来托宾的阵阵尖叫。你可以想像这个家伙过一会就会不叫了,我是说,一旦初始的恐惧过去后,他就应该紧握住自己的内脏并把它仔细塞回肚子里去,也就不会大喊大叫了。
不管怎样,越往上空气越好。到了约十五英尺高处,我能感觉到从洞口刮进来的风。约二十英尺时我已到了洞口,雨在水平方向上下得很大,看来暴风雨又回来了。
此刻我看清洞口周围是一圈带刺的铁丝网。很显然,炮台用来圈养动物的时候,这些铁丝网可以防止它们掉到洞里去。“真该死。”
我站在梯架子的最后一级上,身体有一半出了洞口,风雨声现在已经淹没了托宾的喊叫声。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周围这些四英尺高的带刺铁丝网。既可以从这翻过去,也可以回到下面,再从地道里走出去。我想到下面有和满地板的内脏待在一起拼命尖叫的托宾。如果他控制住自己并且找到猎枪或手枪怎么办?所以,既然走了这么远路,我决定再走最后的四英尺。
痛苦多数是精神而不是物质的,因此我努力让大脑什么也不想,一直爬上铁丝网,从顶上跃到下面铺的道路上。
我躺在地上喘息片刻,摸摸手上和脚上的伤口,很庆幸当初为了防止三颗子弹不干净,医生给我打了破伤风预防针。
我不顾伤口的疼痛站起来向四周看看。这里是一个直径约三十英尺的环形军事炮台。炮台挖到山的一侧,周围是齐肩高的混凝土墙,以前大炮就放在墙里面。一个钢制的旋转装置被埋在混凝土铺的路上,用来将大炮旋转一百八十度弧形。
我看到陷下去的炮台另一侧尽头有一条混凝土铺的斜坡,一直上升到看似瞭望塔的地方。根据目前我的判断,自己正在那个猪排骨坡的南面,而军事设施则指向南面,正对大海。实际上我能听到海浪拍击附近的海滩。
我清楚这些炮台是怎样成为优良的圈养动物的场所,这反过来也提醒我空气里满是瘟疫。虽然这不是你能轻易忘记的东西,但我估猜我正在努力压制着它。关键是如果仔细倾听我能辨认出鸣鸣的警报声,还有托宾尖利的叫声——并非真正的,而是在我脑海之中,我知道这声音会延续一段时间。
就这样我站在那儿——脑子里想着托宾,耳朵里回想着生物病毒的警报声,风雨拍打着我的面庞,还有寒冷,颤抖,饥渴,浑身伤痛,几乎半棵着身体,但我却感觉自己幸福到了极点。事实上,我几乎呐喊起来,还跳了几下快步舞。我对着狂风大喊:“我还活着!活着!”
这时,脑子里仿佛有一个小声音在说话:“不会太久。”
我顿时停下胜利的舞步:“什么?”
“不会太久。”
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小声音在我的脑海里,而是背后有人讲话。
我转过身去。
在五英尺高的墙顶上,有个身形魁梧的家伙正在俯视着我。他穿着黑色雨衣,戴着的帽子使得脸几乎看不见,有几分像站在暴风雨中的死神,或许还在微笑呢。真令人毛骨惊然!我问道,“你究竟是谁?”
可那个家伙没有答话。
我猜想当时自己对在雨中跳舞和喊叫时被抓住的情景一定觉得有些愚蠢。但我强烈意识到这并不只是眼下自己面对的最小问题。“你究竟是谁?”
还是没有回答。但我现在看清那家伙胸前正端着什么东西。死神用的标准的长柄大镰刀?希望如此,我能对付大镰刀。可是并没有那么幸运,那家伙有来福枪,胡扯。
我考虑了一下自己的选择。我正在一个五英尺深的环形洞穴的底部,上面有人端着来福枪正站在出口斜坡附近的墙上。我基本上陷入了一个又圆又深的困境中,这回多数是死定了。
那家伙站在三十英尺开外向下盯着我——对来福枪来说射程很近。他离出口那个斜坡太近以致于我无法考虑出路。现在惟一的出路只有围。才出来的那个洞口,可那意昧着我得向他那边猛跑十五英尺,跃过带刺的铁丝网,然后一头扎进那个梯架出口。这样也需花将近四秒钟的时间,等于那家伙两次将来福枪瞄准和射击。也许他对我并无恶意,也许是个喝白兰地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对,我问他:“那么,朋友,是哪阵风在这样的晚上把你吹到这儿来的?”
“你。”
“我?”
“对,是你。你和托宾。”
我终于认出那个声音,便说:“好,保罗,我这就离开。”
“对,”史蒂文斯先生答道,“你就要走了。”
我可不喜欢他说话的方式。我猜想他还在因为我把他打昏在后院草地上的事恼恨我,更不用提我骂他的那一大雄脏话。而现在他带着一枝来福枪,生活有时更好笑。
他又说,“你不久就要走了。”
“好。我只是从这儿路过,而且——”
“托宾在哪?”
“就在你后面。”
史蒂文斯真的很快回头瞥了一眼,又面对我说:“灯塔上发现两条船——一只克里斯游艇,另一只是快艇。克里斯游艇在海湾里转回头,而快艇则一直开了过去。”
“是这样,我在那艘快艇里面,只是出来转转。”我问他:“你怎么知道克里斯游艇是托宾的?”
“我认得他的船,而且一直在等他。”
“为什么?”
“你知道原因。”他补充道,“我部署的行动传感器和麦克风显示出在特瑞要塞至少有两个人和一辆车子。我检查之后来到这里。”他又说:“有人杀死了两名消防队员。是你?”
“不是我。”我说:“嗨,保罗,我的颈子仰视你都快僵了,而且很冷。我想从斜坡上去,我们一道回到实验室喝点咖啡——”
保罗·史蒂文斯举起来福枪瞄准了我,一边说:“如果你敢移他妈的一寸,我就杀死你。”
“我懂。”
他又提醒我:“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我还欠着没有还给你。”
“你必须努力疏导你的愤怒,以一种建设性——”
“闭上鸟嘴。”
“那好。”我本能地感到保罗·史蒂文斯比托宾更危险。托宾是个杀人犯,也是个懦夫。如果他意识到危险便会逃跑。我相信史蒂文斯则是个天生的杀手,是那种敢于直接同你面对面的人,一个典型的杀人犯。我说:“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托宾在这?”
史蒂文斯依旧端着来福枪瞄准我,一边对我说:“我当然知道。为了奇德上校的宝藏。”
我说:“我能帮你找到宝藏。”
“不,你不能,宝藏在我这里。”
噢,我的天。我说:“你怎么——?”
“你以为我笨吗?戈登夫妇就这样想。我想确切知道所有这些愚蠢的考古挖掘是怎么回事。于是暗中跟踪他们的每次行动。我一直不知道谁是他们的合作伙伴,直到八月份托宾作为匹克尼克历史协会的一名代表来到普拉姆岛。”
“侦探工作做得不错,我负责给你弄一份政府颁发的嘉奖,以表彰你的办事高效——”
“闭上鸟嘴。”
“是,先生。顺便问一下,你不应该戴上一个面具之类的东西吗?”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不是生物病菌的警报声吗?”
“是警报,可那是个演习而已。我下令飓风来时所有岛上实验室里的值班人员刚才都要穿上防生物病菌的衣服,进行防生物演练。”
“也就是说我们并不会都死?”
“不会,只有你会死。”
我就怕他这么说。我便用官方的口吻对他说:“不管你做什么都不会有杀人这么严重。”
“其实,我什么罪也没犯,杀你将是一种乐趣。”
“杀死一名警察是——”
“你是非法人境者,说不定还是个破坏者,一个恐怖分子和谋杀犯。抱歉我没有认出你。”
我全身紧张起来,打算向洞口猛冲过去,可又知道那是个无用的尝试,但必须试一下。
史蒂文斯继续说:“你敲掉我两颗牙,又打破嘴唇,而且你知道得他妈的太多。”他又说:“我是富有的,你死定了。再见,小家伙。”
我对他说:“滚你的,傻瓜。”我跑着向洞口冲去,不是朝带刺的铁丝网看,而是看着他。史蒂文斯端稳来福枪,开了一枪,真的不大可能会落空。
枪声响过,却看不到他枪口处的火光,我的身体也没有遍体烧灼的感觉。当我到铁丝网旁边打算翻过去一头扎进洞里时,我看到史蒂文斯跳下坑来想结果我,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可事实上,他向前扑倒,脸朝下跌到混凝土上。我赶紧收住脚步,身子撞到了铁丝网上。
我在那站了一会,浑身僵硬地望着史蒂文斯。他的身体又抽搐了片刻,看上去像脊校被击中,所以基本上死定了。我忽然听到一阵清楚明白的咯咯笑声,这才明白过来。终于,抽搐和笑声都停下来。我抬头看看墙顶。贝思·彭罗斯正朝下盯着保罗·史蒂文斯,手枪正对着尸体。
我说,“你怎么到这来?”
“走来的。”
“我是指——”
“我来找你,正好看到他,就过来了。”
“我真幸运。”
“他可不幸。”贝思答道。
我说:“快说‘别动,警察!’”
她答道:“去你的。”
“我和你一边,”我补充说,“他要杀死我。”
“我知道。”
“你可以早点开枪。”
“我希望你不是在批评我的行为。”
“不,女士。射得不错。”
她问我,“你没事吧?”
“还好,你呢?”
“不错。托宾在哪?”
“他……不在这儿。”
贝思又向下瞥了一眼史蒂文斯,接着问道:“他来干什么?”
“只是个清道夫。”
“你找到宝藏了吗?”
“没有,史蒂文斯找到了。”
“你知道在哪儿?”
“我正准备问他。”
“不,约翰,他正准备给你一颗子弹。”
“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为此你欠我一个小人情。”
“好吧。到此结束了——案件告一段落。”我说。
“还有宝藏,另外托宾他在哪?”
“噢,他就在附近什么地方。”
“有枪吗?很危险?”
“不,”我答道,“他没了内脏。”
我们在一个混凝土地下掩体里躲避暴风雨。虽然挤在一块取暖,可是我们太冷了,谁也没睡着。我们一直谈到深夜,互相摩挲着手臂和腿部防止体温过低。
贝思盯着我不断询问托宾的下落,我便把双方在弹药库里的斗争添油加醋一番,告诉她我刺了托宾一刀,他身受重伤。
她说:“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他医救治疗吗?”
我答道:“当然,那是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
她几秒钟没应声,然后简单地说声:“好。”
拂晓之前,我们动身回海滩。
风暴已经过去,直升飞机和巡逻艇都还没有出来,我们重新装上剪床栓,将捕鲸船开到克里斯游艇附近。然后我把捕鲸船的自动排水塞子拔掉,让小船自己沉没。接着我们乘坐着托宾的豪华游艇到绿港,给麦克斯打了个电话。他开车去码头接我们,又把我们送到警局总部。我们在那儿冲了淋浴,穿上运动衫和暖和的袜子。一位当地的医生给我们做了体检,开了些抗菌素,建议我们吃些熏肉和鸡蛋,听上去很不错。
在麦克斯的会议室里用过早餐后,我们向他作了详细汇报。他时而惊讶,时而难以置信,时而恼怒,时而高兴,时而感到嫉妒,时而又感到放松,继而又焦虑起来,如此这般,不一而足。他不断地问我们:“奇德上校的宝藏?你们确信与这有关?”
我吃第二顿早餐时,麦克斯又询问道,“因此,这么说,只有史蒂文斯知道宝藏的下落?”
我答道:“我想是这样。”
他注视着我,又盯着贝思说:“你们不会瞒着我,对吧?”
我答道:“我当然会。要是我们知道二千万美元的金银珠宝在哪儿的话,麦克斯,你将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可事实上,那些东西又不见了。”我补充道,“可是,我们知道的确有宝藏,而且史蒂文斯暂时占有过一段时间。所以,也许警察或者联邦特工能有幸找到它。”
贝思又补充道:“宝藏造成这么多的人命,我想真应该诅咒它。”
麦克斯耸肩答道:“不管该不该诅咒,我要找到宝藏。”他又说,“为了历史的缘故。”
“绝对应该。”
可是麦克斯似乎对我们所说的一切总不能相信和理解,总是不断地重复他已经得到答案的问题。
我对他说:“如果我们执行任务之后的汇报正在变成一种审讯的话,我要么得打电话给自己的律师,要么就揍扁你。”
麦克斯强作笑容道:“对不起……这事有点动人心魄……”
贝思说:“那就谢谢我们工作干得不错吧。”
“谢谢。”麦克斯对我说,“我很高兴雇了你。”
“你解雇过我。”
“是吧?忘记它吧。”他又问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说托宾已死了吗?”
“嗯……我走时还没有……我是说,我想我本该强调一下说你需要给他叫医救治疗的。”
麦克斯看了我一会,接着问道:“这间地下室究竟在哪?”
我告诉他尽可能多的寻找路径的方法,很快麦克斯就去打电话了。
贝思和我在会议桌的两端对视了一眼,我对她说:“你会成为一名好侦探。”
“我现在就是。”
“对,现在就是。我该怎么偿还你救我的这条命呢?”
“一千美元怎么样?”
“这就是我的生命所值?”
“那好,五千。”
“今晚一块吃晚饭怎样?”
“约翰……”她看看我,若有所思地朝我笑道:“约翰……我很喜欢你,可是……这太……复杂……太……我是说死了这么多人……还有爱玛……”
我点点头:“你说得对。”
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我接听道,“好……我会告诉她。”放下话筒我对贝思说,“女士,你们县的轿车正在外面等你。”
她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又转身对我说:“月内给我打个电话好吗?愿意给我打吗?”
“当然愿意。”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打的。
我们四目相对,我眨了一下眼,她也回应了一下;我又做了个飞吻,她也一样。接着贝思·彭罗斯转身离去。
过了几分钟,麦克斯回来对我说,“我打电话到普拉姆岛,和肯尼斯·吉布斯通了话。记得他吗?史蒂文斯的助手。安全人员已经发现他们的上司死了。吉布斯先生似乎并不那么悲伤,甚至有些好奇。”
“永远没有人会对突如其来的晋升机会不死死盯住。”
“对。另外,我叫他去地下弹药库里寻找托宾,对吧?”
“对,记不住是哪间屋子,里面太黑。”
“是的。”他又思索片刻说:“真乱透了!又得做一大雄文件工作——”他朝屋子里看看,又问我,“贝思呢?”
“县警局来车接走了。”
“噢,那好……”他又告诉我,“我刚接到纽约警察局的官方传真,叫我找到你然后监视你直到他们中午来这。”
“好了,我就在这儿。”
“你打算趁我不备时溜走吗?”
“不会。”
“许个诺,要么我就得把你送到带栅栏的屋子里去。”
“我许诺。”
“好吧。”
“把我送回家吧,我需要吃饭。”
“那好。”
他走开叫来一个穿制服的官员,原来是我的老搭档鲍勃·约翰逊。他把头伸进屋里问我:“要搭车?”
“对。”
于是我跟他出去,他把我送到哈里叔叔家。我穿上几件上面没有“南侯德镇警局”字样的好衣服,然后取了瓶啤酒坐在后廊上,一边看着天空逐渐晴朗,海湾渐渐风平浪静。
天空现在几乎是一片湛蓝,暴风雨已将污秽清扫一空,空气也清新不少。这样的天空一定只有在一百年前才能看到,后来就有了狄塞尔内燃机车、卡车、汽车、轮船、油炉和草坪割草机,还有化学药品、除虫剂以及那些遍布在我们周围的东西,鬼知道是些什么物质。
草坪被暴风雨弄得狼藉一片。房屋尚好,虽然断电了,啤酒无法冷冻,还有一个“好消息”——留言机也打不开了。
我想自己应该像对麦克斯承诺的那样等待纽约警察局的人,但我叫了辆的士跑到河头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去了曼哈顿。
我回到东72条街的公寓后发现过了这么多月,留言机里最大容量地存储了三十六条信息。
女清洁工把邮件堆放在厨桌上,足有十磅重。
从账单和杂物里面找到最终的离婚证书,我用吸铁石磁头把它粘到电冰箱上。
我正打算不再翻译这堆没有价值的邮件,这时一个朴素的白色信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封信是手写的,发信人地址正是戈登夫妇的住所,但邮戳上标着印第安那。
我打开信封,取出三张格子纸,每张纸正反面都写满了整洁的蓝墨字迹。我开始读信。
“亲爱的约翰,你读这封信时,我们或许已经死了——因此,就从坟墓里向你问好吧。”
我放下信,走到冰箱边拿出一瓶啤酒,对自己说:“从行尸走肉的阳间向你们问好。”
我接着读下去:
“你知道奇德上校的宝藏就埋在附近吗?嗯,现在也许你已经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们相信你已经察觉出一些情况。如果没有,下面就是全部经过。”
我啜了口啤酒,接着读完三页纸,上面详细叙述了与奇德宝藏有关的前前后后,包括普拉姆岛和戈登夫妇如何认识托宾的。除了若干细节我没有注意到,其它基本上没有什么令我惊讶的地方。对于那些我已经推测出来的事情,例如普拉姆岛上的宝藏如何被发现的,戈登夫妇这样写道:
“我们到长岛不久托宾就写信邀请我们去品尝葡萄酒。我们去了葡萄园,第一次见到托宾,此后邀请便源源不断。”
这就是托宾引诱戈登夫妇的开端。信里还说,有一次托宾给他们看了一张画在羊皮纸上的草图,但没有告诉他们是怎么弄到的。图上标着“英伦蒲鲁姆”字样,指南针方向、长度、路标样样齐全,还有一个醒目的“交叉骰骨”标记。接下来的故事可想而知,不久,汤姆、朱迪和托宾便达成肮脏交易。
戈登夫妇的信清楚表明他们并不相信托宾,而且他是杀死戈登夫妇的最大嫌疑人,即使作案现场被伪造成和外国特工有关的假象。汤姆和朱迪最终认识到托宾的真面目,但时间太久也太迟了。信里没有提到保罗·史蒂文斯,看来他们对这个人毫无察觉。
我想起汤姆和朱迪就像他们做实验的动物——天真、愚蠢,从他们踏上普拉姆岛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结果。
信的末尾是:
“约翰,我们俩非常喜欢你相信你,而且知道你会尽可能伸张正义。
爱你的汤姆和朱迪”
我放下信,呆呆地楞了许久。
如果这封信能早一点到我手中,那我这一周的经历定会大不一样。当然爱玛会还活着,虽然我可能永远没有遇见过她。
一百年前,人们只是偶尔遇到人生的十字路口,然后被迫选择一个方向。今天,我们生活在集成锌片的世界中,每毫微秒就有一百万条线路在打开和闭合。更糟的是,按钮掌握在其他人手中。
我花了近半小时仔细思考人生的意义,这时门铃响了,打开后进来的是警察,尤其是来自国内事务局的一帮小丑,好像为了什么原因对我有些恼怒。跟着他们我到了第一警视厅,详细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回电话,为什么不参加会面,更不用说在南侯德镇兼职做警察。我的土司沃尔夫中尉也很不高兴。法纳利也在,我俩对重逢感到喜悦,还大笑几声。
不管怎样,头头们讲了一大雄废话,一一列举我惹下的麻烦。我只好叫来律师和侦探人才协会的代表。傍晚时分,我们达成一项协议。
这就是生活。生活的意义和善恶、对错、职责、荣誉、祖国和其它任何东西都没多大关系,而是在于如何达成恰当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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