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颠与文明 第二章 大禁闭

  文艺复兴使疯癫得以自由地呼喊,但驯化了其暴烈性质。古典时代旋即用一种特殊的强制行动使疯癫归于沉寂。
  众所周知,在17世纪产生了大量的禁闭所。但鲜为人知的是,在巴黎城中每一百人中至少有一人被禁闭在那里。众所周知,绝对专制主义王权曾使用“密札”和专横的囚禁手段。但鲜为人知的是,人们的良心会鼓励这种做法。自皮内尔、图克、瓦格尼茨以来,我们已经知道,在一个半世纪中疯人受制于这种禁闭制度,他们早晚会被囚入总医院的病室或监狱的牢房,会被混杂在劳动院或教养院的人群中。但是很少有人清楚地知道,他们在那里的处境如何?为穷人、失业者、囚犯和疯人指定同样的归宿,其含义何在?正是在禁闭所的围墙里,皮内尔和19世纪的精神病学将会光顾疯人;而且让我们记住,正是在这些地方,它(他)们又遗弃了疯人,同时却自吹“解救”了疯人。从17世纪中期开始,疯癫就同这个禁闭的国度联系起来,同那种指定禁闭为疯癫的自然归宿的行为联系起来。
  1656年这个日期可以作为一个历史标志。在这一年颁布了在巴黎建立总医院的敕令。乍一看,这仅仅是一项改革——不过是一项行政管理方面的整顿。若干早已存在的机构被置于统一管理之下,其中包括先王在世时被改建为武器库的萨尔佩特利耶尔,路易十三曾打算拨给圣路易骑士团作伤员疗养所的比塞特尔,“较大的皮梯耶医院和较小的位于圣维克托郊区的收容院,西皮昂医院、萨翁涅利医院,以及它们的全部土地、花园、房屋和建筑。”‘对所有这些地方都被用于收容巴黎的穷人,“不论其性别、年龄、籍贯……出身,不论其身体状况,即不论健壮或伤残、患病或正在康复、病情能否医治。”这些机构必须接纳自愿来的或被政府和司法机构送来的人,为他们提供食宿,还必须保证维持那些无处安排但符合收留标准的人的最低生活、整洁外表和基本健康。这种责任委托给终身监理。他们不仅在医院里,而且在巴黎全城对那些属于他们管辖的人行使权力:“他们对总医院内外的巴黎所有穷人行使全权,包括命令、管理、商业、警察、司法和惩治的权力。”监理们还任命一位年薪一干理的医生。他住在皮梯耶,但每星期巡视各分院两次。
  有一点从一开始就很清楚:总医院不是一个医疗机构。可以说,它是一个半司法机构,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它拥有合法的权力,能够在法院之外裁决,审判和执行。“在总医院及其附属机构里,监理们应掌握着许多必要的、足以达到目标的火刑柱、镣铐、监狱和地牢。在他们制定的医院条例中不允许上诉。而且因为这些条例是来自外界对医院的干预,因此在按照这些条例的形式和精神严格执行条例时不管是否遭到反对或是否有人上诉。为了维持这些条例,绝不允许破例,任何司法辩护和起诉都无济于事。”‘们一个准绝对专制主义的权力,剥夺上诉权的司法权力,一个无法抗拒的行政命令,总之总医院是国王在警察和法院之间、在法律的边缘建立的一种奇特权力,是第三种压迫秩序。皮内尔将在比塞特尔和萨尔佩特利耶尔看到的精神病人就属于这个世界。
  就其功能或目标而言,总医院与医疗毫无关系。它是该时期法国正在形成的君主制和资产阶级联合的秩序的一个实例。它与王权有直接联系。正是王权将它完全置于市政权力之下。王国大赈济院在过去的救济活动中起了教会的和精神的调解作用。此时,它突然被取消了。国王宣布:“我们决定成为总医院的庇护者。该医院是王室机构。它在各方面均不依赖大赈济院,也不依赖任何高级官员。它完全不受总改革机构的官员和大赈济院官员的指挥、巡视和管辖。其他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它进行调查和管辖。”这个方案是由巴黎最高法院提出的。最初任命的两名行政长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和首席检查官。但很快又增补了巴黎大主教、救助法院院长、警察总监和商人总监。从此,“大委员会”只起审议作用。实际的管理和责任则委托给选雇的代理人。他们是实际的统治者,是王权和资产阶级财富派到这个贫困世界的代表。法国大革命能够对此作证:“他们是从资产阶级最好的家庭中挑选出来的,……因此他们把公正的观念和纯洁的意图注入他们的管理。”
  这种结构专属于法国的君主制和资产阶级联合的秩序,与其各种绝对专制主义组织形式相吻合,因此很快便扩展到全国。1676年6月16目的国王敕令,要求“在王国的每个城市”都建立“一个总医院”。有些地方,地方当局早已这样做了。里昂的资产阶级早在1612年就建立了一个功能相似的慈善机构。图尔的大主教于1676年7月10日自豪地宣布,他的“城市有幸早已预见到国王的虔敬意图,甚至先于巴黎建立了一所名为慈善院的总医院,其制度已成为王国内外随后建立的一切慈善院的样板。”图尔的慈善院实际上是在1656年建立的,国王曾捐助了四千红的收入。法国各地都开设了总医院。到法国大革命前夕,三分之二的外省城市建立了这种医院。
  虽然由于王权和资产阶级的合谋,教会被有意地排斥在总医院的组织之外,但是教会对这场运动并未袖手旁观。它改革了自己的医院机构,重新分配了自己的基金,甚至创建了其宗旨与总医院极其相似的组织。圣文森改造了原巴黎最重要的麻疯病院——圣拉扎尔病院。1632年1月7日,他以遣使会的名义与圣拉扎尔“修道院”签订合同,此时后者正要接收“根据国王命令拘留的人”。虔诚信徒会在法国北部开设了这种医院。1602年出现在法国的圣约翰兄弟会首先在圣日耳曼区建立了巴黎慈善院,后在1645年5月10日迁到沙朗通。他们还掌管着距巴黎不远的桑利慈善院。该院是于1670年10月27日开设的。几年前,布永公爵夫人把位于梯耶里堡的玛拉德列利领地的建筑和土地捐赠给他们——这块领地是14世纪由香俊的蒂鲍创建的。他们管理着圣水、彭托松、卡迪亚和罗曼等慈善院。1699年,遣使会会上在马赛建立了一个机构,后变为圣彼埃尔医院。18世纪,先后出现了阿门梯耶尔(171年)、马莱维尔(171年)、康城的真救主(735年)等慈善院。法国大革命前不久(1780年),在雷纳开设了圣梅因慈善院。
  这种现象在欧洲具有普遍性。绝对君主制的形成和反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会的强烈复兴,在法国产生了一种十分独特的性质,即政府和教会既竞争又勾结。在其他地方,这种现象则具有迥然不同的形态,但在时间上是完全同步的。这种大医院,禁闭所,宗教的和公共团体的机构,救助和惩罚的机构,政府的慈善和福利机构是古典时期的一种现象:不仅这种机构是普遍的,而且其诞生也几乎是同时的。在德语国家,是以教养院(ZuchthAusern)的创建为其标志的。第一个教养院是于1620年前后在汉堡开设的,先于法国的禁闭所(除了里昂的慈善院)。其它的是在该世纪下半叶开设的:巴塞尔(1667年)、布雷斯劳’(1668年)、法兰克福(1684年)、施潘道(1684年)、科尼斯堡(1691年)。在18世纪,这种教养院成倍增加。莱比锡的第一所教养院是在1701年开设的。哈雷和卡塞尔分别于1717年和1720年,布里格和奥斯纳布吕克于1756年,托尔高于1771年都先后开设教养院。
  在英国,禁闭的起源更早。1575年一项关于“惩治流浪汉和救济穷人”的法令就规定,每个郡至少建立一所教养院。为维持它们就需要增加一种税,但也鼓励公众自愿捐款。但是,看来这种措施很难付诸实践,因为几年后便决定认可私人兴办这种事业,无须官方批准便可开办医院或教养院,谁有兴趣谁就可以干。17世纪初,曾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凡未在自己辖区建立教养院的治安官均课以5英镑罚款;教养院应组织劳动,设置工场、加工厂(磨面、纺织),以利于维持自身,并使被收容者从事劳动;由一名法官负责决定何人应该送入教养院。这些“感化院”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它们往往被它们所依附的监狱合并。而且这种措施也从未扩展到苏格兰。另一方面,劳动院则获得更大的成功。它们产生于17世纪下半叶。1670年的一项法令规定了它们的地位,任命了司法官员监督用于维持它们的税收和财政开支,并将监督其管理的最高权力委托给一名治安官。1697年,布里斯托尔的几个教区联合建立了英国第一所劳动院,并指派了管理机构。第二所劳动院是1703年在伍斯特建立的。第三所是同年在都柏林建立的。其后,在普利茅斯、诺里奇、赫尔和埃克塞特也相继设立了劳动院。到18世纪末,共有126个劳动院。1792年的吉尔伯特法令使教区更容易建立新的劳动院;同时,治安官的管理权也得到加强;为防止劳动院变成医院,该法令建议将所有的传染病患者迁出劳动院。
  经过若干年的时间,一个完整的网络遍布了欧洲。18世纪末,霍华德进行了调查。他遍访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各主要监禁中心——“医院、拘留所、监狱”。他的博爱之心受到极大冲击,因为他看到,违反习惯法者、家庭浪子、无业游民和精神病人都被囚禁在同一大墙之中。有证据表明,曾经导致我们称之为禁闭的古典秩序范畴急迅地、自发地在全欧变成现实的某种意义,甚至早在此时就已经不存在了。在150年间,禁闭已成为各种滥用权力因素的大杂烩。但是,在其起源之初,应该有使禁闭成为必要的某种统一因素;从古典时期到由古典时期所引出的多种禁闭方式,应该有某种一以贯之的原则,而对这种原则我们不能用“(法国)大革命前的丑恶感情”来敷衍塞责。那么,这一批人在一夜之间就被关押起来,受到比麻疯病人更严厉的排斥,这一事实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应忘记,巴黎总医院自建立之日起几年之内就收容了六千人,约为巴黎人口的百分之一。无疑,随着时光流转,肯定会悄悄地形成某种贯穿欧洲文化的社会情感,这种情感在17世纪下半叶突然开始表现出来,而且正是这种情感突然将这类注定要住进禁闭所的人分离出来。为了让早已被麻疯病人遗弃的领域有人居住,他们选定了一批在我们看来其构成奇特的人。但是,那种在今天看来完全是一种混淆不清的情感,对于古典时期的人来说则是一种清晰表达的感受。我们应该研究的正是这种感受,这样才能揭示在我们习惯上所说的理性支配的时代中人们对待疯癫的情感。通过划定禁闭场所,从而赋予其隔离权力,并为疯癫提供一个新的归宿——这样一种行动,虽然可能是一贯的和协调一致的,但并不简单。这种行动在权威主义的强制形式内把对待贫困和救助责任的新感情,对待失业和游手好闲等经济问题的新态度、新的工作伦理以及对一种将道德义务纳入民法的城市的憧憬组成一个复合体。这些情感观念都是在实行禁闭的城市及其结构形成时期出现的,虽然当时还比较模糊。正是它们赋予这种习俗以某种意义,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古典时期感受和体验疯癫的方式。
  禁闭这种大规模的、贯穿18世纪欧洲的现象,是一种“治安”手段。按照古典时期的严格定义,所谓治安就是使所有那些没有工作就无以生存的人能够和必须工作的手段的总和伏尔泰(Voltaire)将要明确提出的问题,早已被科尔伯(Colbert)的同时代人提出来了:“既然你们已经将自己确定为一个民族,难道你们还没有发现迫使所有的富人为所有的穷人安排工作的秘密吗?难道你们还不知道这些首要的治安原则吗?”
  在人们赋予禁闭以医疗意义即,或者说,至少在人们以为它具有这种意义以前,之所以需要禁闭,不是出于治疗病人的考虑,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考虑。使禁闭成为必要的是一种绝对的劳动要求。在博爱主义想辨认出某种救死扶伤的慈善印记的地方,只存在对游手好闲的谴责。
  让我们回顾“禁闭”的最初时期。1656年4月27日国王敕令导致总医院的创立。从一开始,该机构为自己规定的任务就是制止“成为一切混乱根源的行乞和游手好闲”。实际上,这是自文艺复兴以来为消灭失业、至少消灭行乞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中的最后一着门。1532年,巴黎最高法院决定搜捕乞丐,强迫他们在城市的下水道干活。干活时,俩俩铐在一起。形势很快就发展到极其严重的程度:1534年3月23日的一道命令要求“贫困的学者和其他贫民”必须离开该市,并禁止“在街上对着圣像唱赞美诗”。宗教战争使这种可疑的人群成倍增长,其中包括被逐出家园的农民、遣散的士兵或逃兵、失业工人、穷苦学生以及病人。当亨利四世(Henri IV)开始围困巴黎时,该城居民不到十万人,其中三万多是乞丐。17世纪初开始出现经济复兴。当时决定用强制手段来重新安置社会上漂泊不定的失业者。在1606年最高法院的一项法令中,命令在广场上鞭打乞丐,在胳膊上打上烙印,剪短头发,然后将其逐出该城。为防止他们倒流,1607年的法令规定,在该城各城关设立弓箭手队,禁止贫民入城。由于发生了三十年战争(1618一1648年),经济复兴的成效部丧失了,行乞和游手好闲问题重新出现。直至该世纪中期,由于捐税不断增加,生产受到阻滞,失业愈益严重。在这个时期,巴黎、里昂和鲁昂先后于1621年、1652年和1639年爆发起义。与此同时,由于出现新的经济结构,原有的劳工社会瓦解一7;随着大工场的发展,行会的权力和权利日益丧失,“总法规”禁止一切工人集会、同盟和“协会”。但是,在许多行业里,行会还是重新组建起来。它们受到起诉,但各地的最高法院似乎不以为然。诺曼底的最高法院就拒绝审判鲁昂的暴动者。无疑,这就是为什么教会出面干涉和指控工人的秘密巫术集会的缘故。索邦神学院于1655年颁布一项命令,宣布所有参加这类邪恶团体的人均犯有“渎圣罪和永罚罪”。
  在严厉的教会与宽容的最高法院之间的无声较量中,总医院的创立当然是最高法院的一个胜利,至少在开始时是这样。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新的解决办法。纯粹消极的排斥手段第一次被禁闭手段所取代;失业者不再被驱逐、被惩办;有人对他们负起责任了,国家承担了负担,但他们以付出个人自由为代价。在他们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不言自明的义务体系:他们有被赡养的权利,但是他们必须接受禁闭对肉体和道德的束缚。
  1657年qZJ的敕令所针对的正是这样一批不加区别的人:一群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社会归宿的人、一个被新的经济发展所排斥而漂泊不定的阶层。该法令在签发后不到两个星期便在各街巷宣读。其中第九条规定:“我们明确禁止一切人(不论其性别、年龄、籍贯、出身,不论其身体状况,即不论健壮或伤残、患病或正在康复、病情能否医治)在巴黎市区或郊区行乞。无论在教堂内外或居民门前、在街上或其他任何地方,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无论在白天还是黑夜,行乞均受禁止。……初犯者处以鞭刑,再犯者男性处以划船苦役,女性予以驱逐。”一年后,在1657年5月13日(星期日),皮梯耶的圣路易教堂举行圣灵大弥撒。翌日上午,民兵开始搜捕乞丐,把他们赶进总医院各机构。在关于大恐怖的神话中,民兵被描绘成“总医院的弓箭手”。四年后,萨尔佩特利耶尔收容着1460名妇孺;皮梯耶收容着17岁的男孩98人、女孩897人以及95名妇女;比塞特尔收容着1615名成年男子;萨翁涅利收容着8—13岁的男孩305人;西比昂收容着530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儿。最初,有配偶者即使有困难也不准许被收容。管理部门受命向他们提供救济,让他们留在家中。但是,不久,根据马扎然(Mazarin)(13的特许令,他们可以住进萨尔佩特利耶尔了。总计起来,共有五千到六千人被收容。
  在全欧洲,至少在最初,禁闭都有相同的意义。它是应付17世纪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所采取的措施中的一项。这场危机导致了工资锐减、失业、通货紧缺。这些现象的同时发生很可能是西班牙的一次经济危机造成的。甚至在西欧国家中最为疏远的英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避免失业和减薪,贫困依然在英国蔓延。1806年出现了一个题为《为穷人而悲鸣》的小册子。据认为,它出自德克(Thomas Dekker)之手。书中强调上述危险,指责公众的漠视态度:“尽管穷人的数量日渐增多,但各方面还在给他们雪上加霜;……许多教区开始关注自己教区的穷人,甚至包括那些强壮的劳力,因为他们将失去工作,……将为了生存而去行乞、偷窃。这个国家正不幸地受到他们的骚扰。”该文担心他们将充斥整个国家,因为他们不能像在欧洲大陆上那样穿越国境进入其他国家。因此该文建议将他们“驱逐和运往纽芬兰以及东、西印度群岛”。1630年,英国国王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严格执行“贫民法”。同年,该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命令和指示”。它建议起诉乞丐、流浪汉以及一切以游手好闲为生而不为合理的工资工作的人、在小酒馆中胡乱度日的人,依法惩治他们,将他们投入教养院。它要求调查那些携妇挈幼者,查清他们是否举行过婚礼,其子女是否受过洗礼,“因为这些人像野蛮人那样生活,不履行婚礼、葬礼和洗礼。正是这种放肆的自由使许多人乐于流浪。”尽管在该世纪中期英国的经济已开始复苏,但是在克伦威尔门口时代问题仍没有解决。伦敦市长抱怨说:“这些寄生虫成群结伙地出现在这个城市中,骚扰公共秩序、袭击马车、在教堂和私人住宅门前大喊大叫,要求施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养院或总医院都被用于收容失业者、懒汉和流民。每当危机发生、贫民数量激增时,这些禁闭所都至少暂时地重新具有最初的经济意义。在18世纪中期,又发生了一次大危机。当时鲁昂和图尔各有一万二千名工人靠行乞为生。里昂的制造业纷纷倒闭。“统领巴黎省和各地法院的”阿尔让松伯爵(Count d’Argenson)下令“逮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在巴黎进行搜捕的同时,各地法院在农村执行这一任务,以使他们陷入天罗地网,绝无返回巴黎的可能。”。
  然而,在这些危机之外的时期,禁闭获得另外一种意义。它的压迫功能与一种新的用途结合起来。其功能不再仅仅是禁闭不工作的人,而且还包括给被禁闭者提供工作,使他们对民族繁荣做些贡献。这种周期性功能是很明显的:在就业充分和工资高涨时期,它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在失业严重时期,它收容了游手好闲者,发挥了防范骚扰和起义的社会保护作用。我们不应忘记,英国的第一批禁闭所出现在最工业化的地区:伍斯特、诺里奇和布里斯托尔;法国的第一个总医院是在里昂开设的,早于巴黎总医院40年;汉堡是德国第一个设立了自己的Zuchthaus(监狱)的城市(1620年)。汉堡监狱于1622年颁布的规章是相当严格的。所有的囚徒都必须工作。对他们的工作价值有精确的记录,按其价值的四分之一给他们付酬。因为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所以它必须是一项生产活动。监狱的八名监理制定一个总计划。工头为每个人分派一项工作,并在周末检查完成情况。这种劳动规章直到18世纪末一直生效,因为霍华德依然看到他们“在编织和纺织,在织袜子、亚麻布、粗毛物和呢绒,在切洋苏木和鹿茸。每个壮汉每日切碎洋苏木的定额是45磅。一些人和马围着一架漂洗机干活。那里还有一个铁匠在不停地干活。”德国的各禁闭所都有各自的专业:不来梅、不伦瑞克、慕尼黑、布雷斯劳和柏林的禁闭所以纺纱为主,汉诺威的禁闭所以织布为主。在不来梅和汉堡,囚徒切碎洋苏木。在纽伦堡,囚徒打磨光学玻璃。在海因兹,主要工作是磨面。
  英国的第一批教养院是在一次全面经济衰退时期开设的。1610年的法令仅建议所有的教养院应附设磨坊和织布、梳毛工作间,以使这些吃救济的人有卡可做。但是在1651年以后,因航海条例的实行和商业贴现率的下降,经济形势恢复正常,原来的道德要求就变为经济策略。所有的强壮劳力都被用于实现最大的效益,即部被最便宜地加以利用。当凯里制定布里斯托尔劳动院的方案时,首先提出工作的必要性:“男女贫民……可以用于剥大麻纤维、流纺亚麻、梳理羊毛或棉花。”在历斯特劳动院,他们生产棉布和呢绒,另外还有一个童工工作司。这一切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建议,劳动院可以加入当地的工业和市场,理由是其低廉的产品会对销售价格有制约的作用。但是制造商们提出抗议。笛福(Daniel Defoe)注意到,由于劳动院有强大的竞争力,结果是打着在一个领域里制止贫困的幌子在另一个领域里造成贫困:“这是在剥夺一部分人而给了另一部分人,是在诚实者的工作岗位上安排了一个懒汉,是在迫使勤奋者惶惶然地寻找其他工作来维持家庭。”面对这种竞争的危险,当局便让这种劳动逐渐消亡。靠救济金生活的人甚至再也不能挣到足以维生的报酬;而且常常有必要把他们投入监狱,这样他们至少有免费的口粮。至于感化院的情况,正如霍华德所目睹的,在那里几乎“不干活,或无活可干。囚犯既无工具又无原料,仅仅在懒散、粗野和放荡中打发时间。”
  当巴黎总医院创立时,其意图首先是制止行乞,而不是给被拘留者提供某种职业。但是,科尔伯似乎与当时某些英国人一样,把劳动自救视为一项消除失业的措施和一种对制造业发展的刺激。在外省,监理们都以为慈善院有某种经济意义。“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穷人都必须在工作日干活。这样才能避免万恶之源——游手好闲,同时也使他们习惯于诚实的劳动,并能挣得维持生活的一部分衣食。”
  有时候,甚至做出某些安排,允许私人企业家使用收容院的人力来为他们牟利。譬如,根据1708年的一项协议,某企业家应向蒂勒的慈善院提供羊毛、肥皂和煤,而该院则以梳纺好的羊毛作为回报。其利润由该企业家和该院分享。在巴黎,人们甚至几次试图把总医院的建筑改造成工厂。如果1790年的一部匿名《回忆录》的内容属实的话,那么,在皮梯耶,曾经试着生产“各种能向首都提供的产品”;最后,“万般无奈,只得生产成本最低的一种花边绦带”。在其他地方,这种努力也同样很少收到成效。在比塞特尔曾做了各种尝试:生产细线和粗绳,磨光镜面等。尤其著名的是1781年尝试的“大井”,即用囚徒代替马来车水,几组囚徒从早晨五点轮流干到晚上八点。“人们出于什么理由决定安排这种不可思议的工作?是为了节约还是仅仅为了让囚徒忙碌?如果出于后一种考虑,让他们从事既有益于他们又有益于医院的工作不是更好吗?如果是为了节约,我们难以理解。”在整个18世纪,科尔伯想赋予总医院的那种经济意义愈益减弱了。这个强制劳动中心日益变为游手好闲的特权场所。大革命时期的人会一再质问:“是什么造成了比塞特尔的混乱?”他们也会提供17世纪已经给出的答案:“是游手好闲。消除它的手段是什么?是工作。”
  古典时期以一种含混的态度来使用禁闭,使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被用于吸收失业,至少消除其最明显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在成本可能变得太高时,它被用于控制成本。也就是说,它对劳动力市场和生产成本交替发生作用。但是,从结果上看,禁闭所似乎并不能有效地发挥人们所期待的双重作用。如果它们吸收了失业者,这主要是为了掩盖他们的贫困,以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或政治后果的骚动。但是当失业者被赶进强制劳动车间时,邻近地区或类似地区的失业就会激增。至于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也只能是虚假的,因为按照禁闭本身的费用来计算,这种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制造成本是不成比例的。
  如果单纯按照禁闭所的实用价值来衡量,那么禁闭所的创立应视为一种失败。在19世纪初,作为穷人收容中心和穷人监狱,它们在欧洲普遍消失了。这就证明了它们的彻底失败,表明它们是工业化初期很笨拙地提出的一种暂时性的、无效的救治措施和社会防范措施。然而,正是在这种失败中,古典时期进行了一项不可约减的实验。今天看来是某种生产与成本的拙劣的辩证关系,在当时则具有其现实意义,即包括着某种劳动伦理意识。在这种意识中,经济机制的困境变得无足轻重,反而有利于肯定某种价值。
  在工业世界的这个最初阶段,劳动似乎同它将引起的问题毫无关联;相反,它被视为一种消除各种贫困的通用办法,一剂万应灵药。劳动和贫困被置于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和反比例关系中。按照古典时期的解释,劳动所具有的消除贫困的力量和特点,与其说是源于其生产能力,不如说更多地源于某种道德魅力。劳动的效力之所以被承认,是因为它以某种道德升华为基础。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人类就把劳动视为一种苦修,指望它具有赎罪的力量。不是某种自然法则,而是某种诅咒的效力迫使人们劳动。如果人类游手好闲,致使大地沉睡不醒、不结果实,那么大地是没有罪过的。“土地没有罪过。如果它受到咒骂,那是耕作它的堕落的人造成的。除非投入力量和持续不断地劳动,否则不可能从它那里获得果实,尤其是最必需的果实。
  劳动的义务与任何对自然的信念毫无关联;甚至与那种模糊地相信土地会报答人的劳动的信念也无关系。天主教思想家以及新教徒们经常重复的主题是,劳动并不产生自己的果实。加尔文(Calvin)告诫说:“我们绝不可认为,如果人们警觉而灵巧,如果人们忠实地履行了义务,那么人们就能使自己的土地物产丰富。统治万物的乃是上帝的恩惠。”如果上帝不以无限的仁慈插手其中的话,劳动会无所收获。对此,鲍须埃(Bossuet)也予以承认:“我们对劳动后的丰收和独特果实的希望,每时每刻都可能落空。我们指靠着变化无常的上天发慈悲,普降甘露滋润禾苗。”如果没有上帝的特殊恩惠,大自然绝不必然给劳动以回报。尽管如此,不可靠的劳动依然是十分严格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是自然的综合体,而是道德综合体。穷人不想“折磨土地”,而是坐等上帝的帮助,因为上帝曾允诺供养天L的飞禽。这种穷人是在违抗圣经的戒律:“不可试探上帝”。不愿工作不就意味着加尔文所说的“妄图试探上帝的力量”吗?这是在强求出现奇迹‘川‘。其实,作为对人的劳动的奖赏,奇迹每日都在降临人间。如果劳动并非铭刻在自然法中,那么它就是在人世的秩序中发展起来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游手好闲就是造反的理由。在某种意义上,游手好闲是最恶劣的行为,因为它像在伊甸园里那样等待着自然的施舍,强求某种仁慈,而人类自亚当以来已无权提出这种要求。在堕落之前,傲慢是人类犯下的罪孽。自堕落之后,游手好闲是人类傲慢的最极端表现。这是荒唐地以贫困为自豪。在我们这个世界中,凡是野草丛生的土地,游手好闲乃最大的祸根。在中世纪,最大的罪孽是傲慢。按照赫伊津哈的说法,在文艺复兴初期,最大的罪孽是贪婪,即但丁(Dame)所说的cicca cuPidigia[无所不贪]。而17世纪的全部文献都宣告,懒散取得该死的胜利,懒散领导和压倒了一切恶习。我们不应忘记,按照创办总医院的敕令,总医院应该制止“成为一切混乱根源的行乞和游手好闲”。布尔达罗门支持那些对懒散——堕落的人类的可悲傲慢——的谴责。他说:“那么,混乱的游手好闲生活意味着什么呢?圣安布罗斯(Saint-Ambrose)回答道,它的真正含义是这个创造物对上帝的第二次反叛。”这样,禁闭所的劳动便获得了道德意义:因为懒散已成为一种最坏的反叛方式,所以必须强制游手好闲者工作,用一种无休止的、不带来任何利益或利润的劳动来打发时间。
  正是在某种劳动体验中,形成了这种经济和道德交融的禁闭要求。在古典世界里,劳动和游手好闲之间划出了一条分界线。这种划分取代了对麻疯病的排斥。不论是在地理分布图上还是在道德领域中,贫民收容院取代了麻疯病院。旧的社会排斥习俗复活了,但转到生产和商业领域里。正是在这些必然产生和蔑视游手好闲的地方,在从劳动法则中提取出道德升华的社会所发明的空间,疯癫将要出现,而且很快便会扩展开,将这些地方吞并。总有一天,它会凭借某种非常古老、非常模糊的继承权,占有这些不事生产的游手好闲领域。19世纪的人将会同意,甚至会坚决主张,把150年前人们力图用以关押贫民、流浪汉和失业者的地方转让给疯人,而且仅仅转让给他们。
  在取缔游手好闲时将疯人也包容在内,这一点并非无足轻重。从一开始,疯人就与贫民并列,与游手好闲者并列(不论游手好闲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同那些人一样,疯人也要服从强制劳动的规章。而实际上,在这种统一的强制中,他们一再地表现出他们的独特之处。在工作间里,他们明显地与众不同,因为他们没有工作能力,不能跟上集体生活的节奏。18世纪,人们发现必须为精神不健全者提供一种特殊制度。这种必要性和大革命前夕发生的禁闭大危机,是同在劳动的普遍要求中所获得的对疯癫的体验相联系的。人们并不是到了17世纪才“关押”疯人,但是,正是在这个时期人们才开始把他们和一大批被认定属于同类的人“禁闭”和“拘留”在一起。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对疯癫的情感还是与天马行空的想像联系在一起。到了古典时期,人们第一次通过对游手好闲的谴责和在一种由劳动社会所担保的社会内涵中来认识疯癫。劳动社会获得了一种实行隔离的道德权力,使它能够驱逐各种社会垃圾,就像是把它们驱逐到另一个世界。正是在劳动的神圣权力所圈定的“另一个世界”里,疯癫将取得我们现在认为属于它的地位。如果说,在古典时期的疯癫中有什么指涉着另外的地方,“另外的东西”,那么其原因已不在于疯人是来自那个非理性的世界,带有非理性的烙印,而在于他自愿地越出资产阶级秩序的雷池,置身于其神圣的伦理界限之外。
  实际上,禁闭的实践与必须工作的主张之间的关系不是由经济条件规定的。远非如此。是一种道德观念维系和推动着这种关系。当(英国)商业部发表关于贫民问题的报告、提出“使之变成对社会有用之人”的措施时,报告清楚地指出,贫困的根源既不是商品鹰之也不是失业,而是“纪律松懈和道德败坏”。(法国)1657年的敕令也充满了道德谴责和惊恐不安。“由于对各种犯罪的过分宽容,乞丐的自由放任已超过了限度。如果他们依然不受惩罚的话,上帝就会诅咒这个国家。”这种“自由放任”不是与那种与伟大的劳动法则相关的东西,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自由放任:“从事慈善工作的人从经验中得知,他们之中许多人未婚而同居,他们的子女有许多未受过洗礼,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味于宗教,蔑视圣事,屡屡犯罪。”因此,总医院从外表上并不仅仅是老弱病残者的收容所。它后来也不仅仅是强制劳动集中营。它还是一个道德机构,负责惩治某种道德“阻滞”,这种“阻滞’慨不能受到法庭审判,也不能单纯靠苦修来医治。总医院具有一种道德地位。它的监理们负有道德责任,同时被授权学有各种司法机构和压迫手段。“他们有命令、管理、商业、警察、司法和惩治的权力”;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他们可以使用“火刑柱、镣铐、监狱和地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工作义务就取得了既是伦理实践又是道德保障的意义。它将成为禁欲苦行(askests)、成为惩罚,成为某种心态的表征。凡是能够和愿意工作的囚徒都将获释,其原因与其说是他已再度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不如说是他再次在人类生存的伟大道德公约上签了字。1684年4月的一项法令规定,在总医院内设立一个收容25岁以下少男少女的部门,在该部门里,每日大部分时间必须工作,还必须辅以“读讲宗教著作”。但是,按照规定,这种工作完全是约束性的,没有任何生产的考虑:“应该在他们的体力和状况所允许的限度内让他们尽可能长时间地、辛苦地工作。”根据他们在这最初活动中的积极态度“判断他们改过自新的愿望”。然后才能教他们学习一门“适合他们性别和禀赋”的职业。最后,凡有过失“都将受到总监认为适当的惩罚,如减少粥食、增加劳动、禁闭以及该医院通用的其他惩罚手段。”读了《萨尔佩特利耶尔圣路易医院日常生活条例》后,就完全能够懂得,劳动规定是作为道德改造和约束的一种练习而被制度化。如果说这种规定没有揭示出禁闭的根本意义的话,那么它至少揭示了禁闭的基本理由。
  发明一个强制场所,使用行政措施进行道德训诫,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批将道德义务和民法组合在一起的、令人瞠目的道德机构。各国的法律将不再容忍心灵的混乱。虽然,在欧洲文化中,道德错误,甚至完全私人性的错误,被视为对社会成文法或习惯法的冒犯,这并不是第一次。但是,在古典时期的大禁闭中,最基本的也是最新的特点在于,人们被禁闭在纯粹道德的城市中,在那里,毫不妥协、毫无保留地用严厉的肉体强制来实行统治心灵的法律。道德自愿地像商业或经济那样接受行政管理。
  于是我们便看到,在绝对君主制的机构中——在这些长期以来一直成为其专横权力的象征的机构中,铭刻着资产阶级和继之而来的共和主义的重要思想;美德也是一种国家大事,可以用法令来振兴美德,可以设立权力机构来确保美德受到尊重。禁闭的围墙实际上是把17世纪资产阶级的良心开始憧憬的道德城市中的消极因素圈封起来。这种道德城市是为那些从一开始便唯恐避之不及的人设立的,因为在那里正当的统治完全凭借着不许上诉的暴力来维持。这是一样美德的统治,在那里人人自危,对奉行美德的唯一回报(美德本身也就是报酬)就是避开了惩罚。在这个资产阶级城市的阴影笼罩之下诞生了这种奇怪的美德共和国。它是用暴力强加给所有被疑为有罪的人的。它是古典时期资产阶级的伟大梦想和严重偏见的底面:国家法律和心灵法律最终合二为一。“让我们的政治家们停止他们的计算吧,……让他们彻底懂得,金钱可以支配、切,但不能支配道德和公民。
  看上去,难道不正是这种梦想素绕在汉堡禁闭所的创建者们的心头吗?有一位监理希望看到“在这所教养院所教导的一切都完全符合宗教和道德义务。……教师应该用宗教来教诲儿童,在合适的时候鼓励他们学习和背诵圣经的段落。他还应教他们学习读写和计算,教他们学会用文雅举止对待参观者、他应该负责让他们井然有序地参加宗教仪式。”’在英国,劳动院的条例用很大篇搞规定道德监督和宗教教育。譬如,普利茅斯劳动院指定一名教师来贯彻“虔诚、庄重和谨慎”三项要求。在每日早晚的规定时间,由他主持祷告。每个星期六下午和节假日,他要向被收容者们发表讲话,“根据英国国教教义,用新教的基本内容”规劝和教诲他们。不论在汉堡还是在普利茅斯,不论是教养院还是劳动院,在整个欧洲的新教地区都建立起道德秩序的堡垒。在那些地方灌输着宗教和各种有利于国家安宁的东西。
  在天主教国家,目标是同样的,但是正如圣文森的工作所显示的,其宗教烙印较为明显一点。“将这些人迁移至此,避开世界风暴,与世隔绝,成为被救济考,其主要目的完全是为了使他们不受罪恶支配,不致成为遭受天罚的罪人,完全是为了使他们在这个世界和来世心满意足地享受欢乐,使他们在这个世界中尽其所能地礼拜上帝。……我们沉痛地从经验中得知,今日的青年人之所以迷乱,其原因在于缺乏宗教教育和宗教谦卑,他们宁愿顺从自己的邪恶意愿而不服从上帝的神圣启示和父母的谆谆教诲。”因此,必须将这些人从那个诱使其弱点发展为罪恶的世界中拯救出来,召回到一个与世隔绝、只有“护卫天使”陪伴的地方。护卫天使的化身就是每日出现的监护者。监护者“给了他们像护卫天使在冥冥中给予的那种帮助,即教诲他们,安慰他们,拯救他们。”在(法国)天主教会慈善院里,主要精力放在生活和良心的整顿上。在18世纪,这一点愈益明确地成为禁闭的理由。1765年,梯耶里堡的慈善院制定了新的规章,明确规定“副院长每星期至少逐个会见所有的被救济者一次,安慰他们,鼓励他们,并了解他们是否受到应有的待遇。下属官员则应每日这样做。”
  所有这些道德秩序监狱都会有霍华德在美因茨教养院还能看到的警言:“野兽尚且能被锁链制服,管教迷途的人更不必悲观失望。”正如在新教国家中那样,对于天主教会来说,禁闭以一种权威主义模式体现了社会幸福的神话:这是一个浸透宗教原则的治安秩序,也是一种用治安条例及其强制手段来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无限满足的宗教。在这些机构中,人们力图证明这种秩序足以实现美德。在这个意义上,禁闭既掩盖了政府的非世俗意图,又掩盖了宗教的现世政治活动。作为专制综合体的一个成果,它被置于一个广阔的空;匈中,这个空间将上帝的花园同被逐出天堂的人们自己建成的城市隔开。古典时期的禁闭所成为“治安”的一个浓缩的象征。“治安”认为自身就是建设完美城市的世俗宗教。
  禁闭是17世纪创造的一种制度。它从一开始便获得一种重要意义,从而使它与中世纪的囚禁毫无关联。作为一种经济措施和一种社会防范措施,它是一项发明。然而,在疯癫的历史上,它标志着一个决定性时刻:此时人们从贫困、没有工作能力、没有与群体融合的能力的社会角度来认识疯癫;此时,疯癫开始被列为城市的问题。贫困的新意义,工作义务的重要性以及所有与劳动相关的伦理价值,最终决定了人们对疯癫的体验,改变了其历程。
  有一种情感诞生了。它划出一道界限,安放下一块基石。它选择了唯一的方案:放逐。在古典社会的现实空间里保留了一个中立区,一个中止了现实城市生活的空白地。在这里,秩序不再会随便地遇到混乱,理性也不用试着在那些会躲避它或力图拒绝它的人中取得进展。在这里,理性通过一次预先为它安排好的对狂暴的疯癫的胜利,实行着绝对的统治。这样,疯癫就被从想像的自由王国中强行拖出。它曾凭借想像的自由在文艺复兴的地干线上显赫一时。不久前,它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李尔王》和《唐吉珂德》中——踉跄挣扎。但是,还不到半个世纪,它就被关押起来.在禁闭城堡中听命于理性、受制于道德戒律,在漫漫黑夜中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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