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恩仇 十七、大漠浩瀚 麻风之谷

  时光是飘渺而难以捉摸的,像一抹云彩,一缕轻烟,又似一个变了心肠的情人那嘴角虚无而空洞的微笑。 
  半个月之后。 
  三宫山青翠的峰峦玲珑的浮凸在曲堤东方三十里的地平线上,这山并不雄伟高耸,但是却十分巧致灵秀。 
  迄逦在三宫山之前,有一条植满松柏的山径小路,此刻正有两条人影缓缓沿路而来。 
  这两个人,一个是全身黑衣,神态沉稳飘逸的楚云,另一个人却是大名鼎鼎的“枯道凝霜”一本道人。 
  一本道人的毒伤好似已全然痊愈了,面色虽然仍旧瘦黄枯槁,精神却异常矍砾,只是眉宇之间,好像隐隐含有些说不出的离怀愁绪。 
  楚云随手折了路旁松树上的一根枝芽,在手中轻轻拗弄,深邃的双眸凝向天空,低声道: 
  “道长,长安虽好——” 
  一本道人黯然道: 
  “是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唉,贫道寄情山水,长伴青灯黄卷,自以为已是大彻大悟了,谁知却依然排除不了这乱丝般的离愁。” 
  楚云微微仰首,一笑道: 
  “道长,佛家有云:因果相循,有因则必然结果,今日吾等离别,既是原因,异日吾等重逢,则称其为果,假如我们不分离,又哪有再见之期呢?” 
  又缓缓行了一段,一本道人低声道: 
  “楚施主,虽然你没有告诉贫道,此去所欲为何,但贫道亦可猜出,施主你必是去办一件与本身极有关连之事,贫道阅人多矣,但以施主这般豪迈中蕴育深沉,忠义里含有真挚的奇才,却尚是初次仅见,贫道恨不能与施主多事盘桓……” 
  楚云停下脚步轻轻的道: 
  “道长,皇天保佑,在下等得以平安无事的护送白狮门魏老掌门等人来至三宫山,道长毒伤已复好如初,更难得道长慨允为白狮门出力,助其重整门墙,这些云天高义,在下除了以同心人身份感到赞佩外,站在江湖道义立场,在下更为道长鼓掌喝彩,武林仁义,到底尚未泯灭殆尽!” 
  一本道人老脸竞微微一热,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罢了,施主你对贫道如法谬奖,贫道是确确实实的愧不敢当,人家‘碧目老农’周施主才是恩尽义至,不但热诚款待魏老掌门及贫道等人,又一再担待日后一切结果。从他亲送施主你下山三里之遥看来,可见这位‘碧目老农’更不愿施主你离去呢。” 
  楚云悠远的道: 
  “再会之期,指日可待,道长,在下敬赠道长一点小小礼物。” 
  一本道人双手乱摇,急道: 
  “使不得,使不得,出家人原是四大皆空——” 
  楚云微笑道: 
  “道长,记得道长曾经说过:需要那‘黄花百斑蜂’的蜂王来配制一味灵药,假如在下猜得不错,道长想要配制的那味灵药,可是专门医治‘脑抽搐’这种怪症的?” 
  一本道人闻言之下,不由奇道: 
  “不错,难道……?” 
  楚云深沉的道: 
  “是的,在下知道这味灵药的奇效,不过,道长,在下可以奉赠道长一个秘方,便是这味灵药,若寻不着‘黄花百斑蜂王’之时,以枇杷果核三钱,加合蝼蛄两只,以一碗‘阴阳水’蒸煮,可以十足抵用,或者,效果可能比那渗有‘黄花百斑毒蜂’的灵效来得更高。” 
  一本道人闻言之下,惊愕得有些张口结舌,直望着楚云发呆;在他想来,如此深奥,却又十分明确的药理,不该是像楚云这般年轻的人所能知晓的啊! 
  于是,一抹微笑在楚云嘴角展开: 
  “道长,我们若行往一座高山,很多人只知道沿着前人行过的大路走去,却不知道,在这大路之外,还有很多条更为方便的捷径呢。” 
  一本道人钦佩得五体投地的道: 
  “楚施主,贫道不知应该如何感激你这丰厚的赐予,啊啊,贫道最疼爱的一个小弟子便是患有此种怪症……唉,贫道恐怕无法向施主你做相对的报偿了…… 
  楚云长笑道: 
  “区区心意,何值一哂?而且,道长曾言:出家人原本便是四大皆空啊。” 
  一本道人单掌问讯为礼,千恩万谢,尽在不言之中。 
  楚云抱拳躬身,沉声道: 
  “别了——” 
  “了”字出口,一条瘦削的身影,宛如一片被风吹拂起的枯叶,是那么轻俏,却又神速无匹的飙然掠出七丈之外,终至杳然。 
  一本道人依依的凝望前路,凝立不动,良久,良久…… 
  在一片浩瀚无际的金黄色沙漠上,有一匹高大神武的黑色骏马,正放开四蹄,在扬起的滚滚尘沙中奔驰着,马上骑士,也是个全身一片纯黑的青年俊彦。 
  天空是一片蔚蓝,偶而有两片飘浮的云彩,在空中轻闲的飘移着,像是澄碧的浪波上几点白鸥张开的长翼。 
  苍穹是一道渺遥的弧盖,而弧盖似一个蓝色的琉璃罩子覆盖着大地,无边的沙漠延长至地平线的尽头,象征着宽阔,豪迈,粗旷与永恒。 
  天是澄蓝的,沙是金黄的,云是洁白的,地上的人与马却是一身纯黑,这纯黑在长天下移动,在沙漠上成了一个小点,与空中的白云相映,在辽阔的金黄色上做着坚毅卓绝的竞走。 
  于是,空中的烈阳光辉更盛炽了,似一把火伞高张在头顶上。 
  黑色的骏马身上渗着汗水,黑衣的骑士鬓鼻洼也渗着汗水,他的黑色长衫却被风拂起,露出左胯下那一柄雕有黑龙的珍罕长剑。 
  这是楚云,他在一个万马聚集的贩马场上,自一个偶然的发现中买到胯下这匹异常难寻的“双日驹”,在日夜不停的奔驰下,在他出发的第二十个午时,已到达了目前的境界——绥远境内的沙漠。 
  空中的阳光十分猛烈,晒得人马俱皆焦渴无比,楚云以手遮额,向远处眺望了一阵,心中忖道: 
  “自己这次摒当一切,依照那神秘老人所嘱,至此寻找他所说的‘拐子湖’,但是,黄沙渺渺,一望无际,又哪里去寻这‘拐子湖’呢?那位神秘的老人,却又未详细说明这湖的方向位置……” 
  沙漠是寂静而没有半点声息的,楚云环视着四周如波纹,又似小丘似的黄沙,又看着它们被带着热气的风吹成一圈圈的小漩涡。 
  于是,他策马奔到一座沙丘之下,借着这沙丘的阴影,挡住了炽烈的阳光,虽然仍旧是懊热无比,但却较诸适才在太阳的直接照射下凉爽得多了。 
  楚云轻俏的下马,自鞍旁拿下以羊皮制成的水囊,自己先饮了个饱,又倒在手中捧着给坐骑喝了,方才有些疲惫的坐在沙地上休息。 
  空气有着出奇的沉闷,仿佛浓厚的云翳,而那与寻常不同的燠热,更是令人难以消受,沉闷而又烦躁。 
  楚云的衣衫已给湿透了,汗濡濡的十分不舒服,他甚至连运功调息都懒得去做,管自半倚在沙堆上闭目养息。 
  忽然—— 
  他似乎听到一阵极为轻细的沙沙之声,缓慢的自右方移近,而又有一阵更为细碎的声息,则自身后移到,速度好像较那右方的声音快捷得多。 
  在没有睁开眼睛前,楚云的脑海中急速闪过几个念头: 
  “自己在进人沙漠之前,已向当地土著约略探问过沿途情形,据他们说这路五十里方圆之内,不可能再有人烟水草,但是,这两种方向迎异,声音不同的韵息,却又是自何而来呢?” 
  念头自他脑海中一转,楚云双眸骤然睁开,在他目光瞥扫之下,却几乎惊得从沙堆上跳了起来! 
  在他扩张的瞳孔中,映射出一幅恐怖的画面:那是一个手足俱全的人类,只是这人不但头顶寸毛不生,疮痕斑斑,甚至连面孔上部长满了已经溃烂的疮疤,全身浮肿得成为紫红之色,在他穿着的一件破烂不堪的衣衫遮掩之下,予人一种惊惧而作呕的感觉,好像这已是一个不属于人类的人类似的! 
  另一个思想如雷殛般在楚云脑中闪过,他脱口叫道: 
  “大麻疯!” 
  此刻,那人距着楚云约有五丈之遥,正站在一个高起的沙堆上,像是忽然自沙漠中浮现的幽灵一样,用那一双迟滞而肿烂的眼睛向楚云直怔怔的凝望。 
  气温虽然是如此沉闷燠热,但楚云却觉得有一股寒气自背脊冉冉升起,他几乎是有些不知所措的站立起来,瞪着这染有“大麻疯”的人发呆。 
  楚云十分清楚,这“大麻疯”是一种极为剧烈的传染病,被染之人,周身肿涨溃烂,日夜折磨,痛苦辗转,终至无可救药而死,其病状之残酷,患病人之痛楚,实为百症之冠,而患染此病之人,又大多被隔离遗弃,不得与常人相处,精神及心理上的负担,更非笔墨所能形容。 
  所以,凡事沉静逾恒的楚云。骤然发现这染有大麻疯的病人,那有些失常的举止,却并非显示他心中畏惧,而是多少年来累积留传的渲染,使他心中本能而自然的升起一股戒备之心:当一个人在突然的机缘中,发现一件他素闻中的事情,而不论这事情的成分是好是坏,这个人的神经一定是紧张而惶乱的,只是因人而异,程度各有深浅罢了。 
  那患有大麻疯的怪人,在楚云站身立起时,艰辛而近乎木呐的举起手臂,向楚云身后指了两下,迟滞的眼神中,好似隐约流露出焦虑的神色。 
  于是,当楚云辩明了这怪人的意思后,那阵细微的“沙沙”之声,己更形接近,而且,在这片轻细的声息中,好似还含有一股节奏分明的“嘎”“嘎”之声! 
  楚云尚未回身,心头己自一跳,从他昔日行走深山大泽的经验判断,他已明白身后这阵声音是发自何物! 
  但是,他并没有继续回身,微微仰起面孔,让一抹感激的笑意浮上嘴角,双手抱拳,向那染有大麻疯的怪人深施一礼—— 
  在那怪人尚未看清楚云面孔上微笑的绽展时,在烈阳的光辉映射之下蓦而闪出一道迷蒙而寒森的剑气,如雨后经天的虹彩,在划过一个令人目眩神迷的长弧后,又似一抹流光般逝向虚无。 
  而这时,楚云面孔上的微笑依旧,一条粗若儿臂,长约五尺的斑斓“响尾蛇”,已血雨横飞的被剑芒斩成九段,抛出寻丈之外。 
  空中仍是一片澄朗无云,火伞高张,楚云出手之快,就好像这条响尾蛇原先便已断成九段,早就摆在那里一样。 
  那染有大麻疯的怪人,似乎惊异至极的张大肿烂的眼眶,口中发出阵阵的“啊啊”之声。 
  楚云洒脱的一笑,沉声道: 
  “朋友,谢谢你的警告,吾等在这里见面,好很有些奇怪,是么?” 
  那怪人好似听得懂楚云的言语,又伸手向楚云招了一下,可怖的面孔上,展示出一丝可以意会的笑意。 
  楚云轻笑一声,也未耸身作势,一条身影已如惊鸿般掠向沙丘之上。 
  这怪人的形态,近看比远望更为吓人,周身尚散发出一股有说不出的恶臭,不但刺鼻,而且令人恶心。 
  但是,楚云并没有丝毫嫌弃之状,他走上一步,便待伸手与这怪人相握。 
  这染有大麻疯的怪人,一见楚云向他伸出双手,竟十分惶急的向后退了两步,双掌乱摇,口中啊啊不停,他的意思,宛如不愿楚云沾染到他的身体,进一步说,他是唯恐己身的恶疾,会传染到对方啊。 
  其实,楚云又何尝不明白呢?他目光凝注面前的怪人,诚挚的道: 
  “朋友,贵姓大名?” 
  怪人一见楚云不再前进,方才放心似的吐出一口气,嘴唇蠕动了良久,始艰辛的吐出几个字: 
  “你——来——自——中——土?” 
  楚云颔首笑道: 
  “不错,绥境风光,却别有情调。” 
  怪人又思索了一阵,含混不清的道: 
  “改路……前面……是……麻疯……谷……” 
  楚云往日曾经听过传说:蒙古藏边一带,有这“麻疯谷”之名,乃是将染有大麻疯恶症之人,全然逼迫押送到一个荒凉偏僻之处,与广大民众隔绝,任其自生自灭,这些麻疯患者聚集之处,便多称为“麻疯谷”。 
  自然,这种做法是极其残忍而不人道的,但是,在没有方法治疗这种可怕的恶症时,为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亦只有出此下策,麻疯病人一旦被送至“麻疯谷”内,便等于定了终身监禁,永远不能与外界接触,甚至他们最亲近的人也包括在内,所以,不幸患染此疾之人,在心理上所受的磨难,往往比肉体上的痛苦更有甚之,但是,除了他们自己的哀伤呼号,又有谁能反应出他们的凄楚呢? 
  楚云十分同情的摇了摇头,低声道: 
  “朋友,告诉我一件事,你这大麻疯恶症,已患了几年了?” 
  那怪人好似有些迷惘的向楚云凝望了一阵,有些颤抖的伸出他那已经烂掉了食中二指的右手,再展开仅存四指的左掌,嘴唇颤抖不停。 
  楚云一望之下,叹息了声,仰望长天,仿佛在苦思一件事情。 
  良久—— 
  他目光平视,悠然道: 
  “朋友,我想助你,但是,如今已迟了,你患这恶症,是否已有六年以上?” 
  怪人宛如十分惊异的连连点头,楚云一叹道: 
  “老实说,以我的一身医术,有很多世人视为绝症的怪病,在我看来说皆可药到病除,这大麻疯恶疾也不例外,但是,我适才苦思之下,却想不出有什么方法能治愈患染三年以上的病者……” 
  怪人这时忽然上前一步,呆滞的双眸似乎闪射出一丝兴奋的光彩,他口齿不清的道: 
  “你……是说……三年……年……以下的……可以抬……治好?” 
  楚云用力颔首道: 
  “是的,绝对可以医好。” 
  怪人仿佛高兴至极,手舞足蹈的在沙地上晃了起来,口中更是啊啊大叫不停,那样子虽然难看的像是填鸭,但是,却可直接的表露出他发自内心的激动与喜悦。 
  楚云嘴唇微抿,有些奇异的想道: 
  “怪了,他这绝症已患染六年以上,我已无法将他治好。但是,他在听了我能治愈三年以内的患者时却如此高兴,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正想着,那怪人已停止了动作,回首向他连连招手,一面步履跄踉的往右侧行去。 
  楚云略一沉吟,口中发出一声尖锐的啼亮口哨,沙丘下的那匹“双日驹”啼哩哩一声长叫,立时放开四蹄跟了上来。 
  于是,楚云随在那怪人身后,缓缓向前行去。 
  阳光是炎热的,但那怪人好似丝毫不觉,他没有说话,管自闷着头行走,二人一马,沿着漠漠的黄沙在炎热的阳光下蠕动。 
  约在一个时辰之后。 
  楚云以那双尖利如箭的眸子,已可遥遥望见在浩瀚的沙漠上,有着无数块矗立的白色巨岩,这些白色的岩石是如此的高大,以至使岩下微微移动的人影:看来便好似一些渺渺的蚂蚁一般。 
  前行的怪人回首向楚云笑了一下,走得更快了——自然,他行走的速度便是再快,也不值一个健康的常人一哂。 
  楚云知道,前面那片直接曝晒在烈阳下的白色巨岩,大约便是那“麻疯谷”了。 
  他轻轻一叹,沉声道: 
  “朋友,快到了,是么?” 
  前行怪人啊了两声,又急忙点头,楚云微笑道: 
  “那么,你的意思,是要我设法治愈麻疯谷内患病在三年以下的其他病人罗?” 
  怪人又连连颔首,含混不清,而语声显然又在颤抖的道: 
  “请……可怜……他……他们……” 
  楚云骤然觉得喉头有些梗塞,双目也有些湿润,他在这刹那之间,有一股深刻的感受在心中澎湃,是的,眼前这遭到人生最大的苦难麻疯的患者,在他自己完全陷入绝望的深渊中时,犹不忘伸出援手给别的受难者,他的善良发自内心,真挚而恳切,没有丝毫虚伪,也没有一点矫揉造作,更不以己身的绝望而罔顾遭难的同伴,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超然的爱,最浩博的情,而在文明的世界里,又到哪里去寻找啊? 
  在很多个日子以来,在令人胆战心惊的杀伐里,在藏龙卧虎的武林中,在波橘诡诈的江湖风云内,楚云见到的,听到的,可以说大多,大多了,但是,眼前这已油竭泉涸,濒临去日不多的麻疯病人,却给予他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一种自他重人江湖以来所未曾遭逢过的深刻感受! 
  于是,楚云闭上眼睛,待心绪略微平静,然后才大步行上,沉声道: 
  “朋友,在你身上,我又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假如你不幸去了,那么,你的灵魂亦必是安适的,因为你是这污浊的世界上,极少数真正的好人之一……” 
  这染有大麻疯的怪人,肿烂的目眶中含蕴着晶莹的泪光,疮痕满布的面孔上轻轻痉挛,他忘情的伸出那双残缺的手掌,却又羞惊的缩了回去。 
  但是,当他缩回一半时,却被楚云那双强有力的双手握个正着,楚云掌心的热力,深深浸润着这怪人枯涩的心田。 
  于是,二人并肩往前行去,他们谁也没有出声,但真挚的情感,却已在沉默中相互交流。 
  约有顿饭的时候,二人一马已来到那堆高耸的白色巨岩之前,而这堆白色巨岩之下的情景,又是多么令人惊惊啊。 
  楚云大睁双目,望着那些站卧于远处,向他瞪视的“人”群,他们有着最令人恐惧的外形一一溃烂的四肢,斑驳浮肿得有如厉鬼似的面孔,褴褛不堪的衣衫,衬着污秽的环境,恶臭的空气,在阳光的照耀下,这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啊! 
  气氛中飘浮着无形的痛苦与古怪,这些麻疯病的患者,皆以漠然的目光向楚云瞧视,他们枯瘦的躯体没有移动,嘴唇没有开合,甚至没有一切应该有的表示,但是,这不能责怪他们,当一个人对生命失去指望的时候,你又叫他们拿什么来振奋呢? 
  楚云望着四面这些已不能称之为“人”的人群,心中有着深长的叹息。 
  他往前走了两步,用舌尖舐了舐嘴唇,大声道: 
  “朋友们,我们或者根本就不认识,但是,我愿意自己能对各位有所帮助,请不要怀疑我,相信我是各位的朋友。” 
  他说完了话,四周仍是一片寂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出声答腔,楚云感到有一股隐约的翳闷在空气中形成。 
  这时,站在他身旁的怪人蹒跚的走向他的同伴,以手势及笨拙的言语,向那些失去一切生气的人们说明楚云的来意。 
  但是,仿佛仍然没有任何效果,那些麻疯病患者依旧冷漠的没有丝毫表示,不错,当经过无数名医的诊断,奇药秘方的治疗,再加上多年来的传说及事实,都无法对他们有所帮助的时候,一个年轻的陌生人又怎能引起他们的希望呢? 
  楚云犹豫了片刻,断然道: 
  “朋友们,在这种情势之下,我难道会对各位有什么不良企图?请相信我,凡是患染麻疯病在三年以下的,我定然可以使他恢复昔日的健康——同平常人相等的健康!” 
  仍是没有回答,楚云正待进一步设法解释的时候,巨大的岩石后却蓦然摔出两个人来,一个粗暴的吼声随之而起,尚夹杂着一连串令人不易听懂的怒骂声。 
  周遭的麻疯病患者似是十分畏惧那怒吼之人,纷纷向四处躲避,与楚云同来的怪人亦跄踉行进,断续的道: 
  “快……走……快!” 
  楚云觉得十分奇怪,直这个地方,还会有谁看不开而如此暴躁?难道说,这人莫非不是麻疯病患者么? 
  那怪人一见楚云卓立不动,仿佛有些急了,扯着楚云衣袖,以手连连指向巨岩之后,而这时,又是两声哀号,两条人影,似空中抛球般飞跌出寻丈之外。 
  楚云轻轻一拍那怪人肩头,大步行前,迅速给那倒在地下的四个麻疯病人搓揉了一阵,口中已冷厉的道: 
  “在这种处境之下,朋友你还不予同病者以怜悯的情感么?” 
  随着楚云的语声,一条高大得令人吃惊的身影,随着日光的照射而映投在地面上,更映迸楚云瞳孔之中。 
  于是,楚云缓缓抬头,站在七尺之外,有一个身高八尺,披着银钉软甲的魁梧大汉,正瞪着一双铜玲也似的巨眸,凶神恶煞般的向他启步逼近。 
  这大汉不但一身打扮穿着遇异于四周之人,神情形态更是凶横无比,他头顶寸毛不生,却在脑后蓄着黄毛小辫,浓眉如刷,再加上满脸粗厉之气,确实十分慑人。 
  楚云毫不惊惶,往这大汉面孔双手仔细一瞧,已发现上面生满了隐约的紫红色斑点,而且更有些浮肿,他心中忖道: 
  “这大汉好似不像中土或边区人氏,他头脸双手的紫红色斑点,乃是大麻疯病的初期征候啊!” 
  此刻,一双雕缕着花纹的牛皮鞋已在他的面前站住,楚云一看这牛皮鞋,立时恍然大悟,暗自一笑道: 
  “啊,原来这位仁兄是蒙古人……” 
  他仰首望向那大汉粗厉的面孔,一笑道: 
  “朋友,你能说汉语么?” 
  那蒙古大汉呸了一声,大吼道: 
  “站起来,让老子教训你!” 
  楚云一听这蒙古大汉汉语竟然十分流利,不觉有些惊讶,但是仍旧不慌不忙的道: 
  “朋友,彼此有话好说,如此大呼小叫的作甚?” 
  那蒙古大汉狂笑一声,道: 
  “你怕了?哈哈,老子早就知道你们汉人都是银样蜡枪头,早年那些出口的皮货商人还不是满口吹得震天价响,只待老子一出手便摔得他们七荤八素,不知姓甚名准,你小子在我哈察面前还是装个孙子来得便宜。” 
  楚云淡然一哂,道: 
  “你叫哈察?大约你也患了大麻疯吧?” 
  那叫哈察的蒙古大汉额角青筋暴起,瞪着楚云吼道: 
  “不错,我哈察倒霉,上天不生眼叫我生了这种绝症,但是我哈察不要躲躲藏藏,不要牵扯亲人,独自跑到这麻疯谷等死,我哈察不怕死,我哈察是好人,二十年后阿拉大神一定会给我一副比现在还要强壮的身体!” 
  楚云微微颔首,又道: 
  “那么,你为什么凭了你这付强健的体魄去欺侮那些垂死的可怜人?” 
  哈察狂厉的道: 
  “住口,我哈察有骨气,决不在大麻疯绝症之下屈服,我看不惯他们那整日毫无生气的模样,大麻疯可以折磨一个人的身体,却无法摧毁一个人的精神,我哈察不怕大麻疯,它可以使我全身溃烂,却不能使我精神受损,我要在临死前的每一段时刻与它搏斗,他们害怕,他们不敢搏斗,我哈察便摔他们!” 
  这粗犷的蒙古大汉所说的话,虽然有些不成章法,却含蕴着一个真理:这真理便是奋斗与坚毅! 
  楚云异常感动的望着对方,诚挚的道: 
  “哈察,你是英雄,真正的英雄!” 
  “哈察拍着胸膛狂笑道: 
  “谁都说我哈察是英雄,包括口内的皮货汉商及蒙古汗萨钦斯十二旗的父老兄弟们!” 
  楚云一笑道: 
  “但是,真正的英雄却不欺侮弱者!” 
  哈察闻言之下,脑后的小辫猛然一抛,大叫道: 
  “我哈察的对手全是蒙古一流的勇士,你竟敢侮辱我,站起来,我要教训你。” 
  楚云深知蒙古的角力摔跤是天下闻名的,而眼前这蒙古大汉看来更属此道高手,是以他心中不敢稍存大意,而且摔跤之技乃近身相搏,与掌腿兵器另成一格,更须小心应付。 
  于是,他缓缓站起,面含微笑的道: 
  “哈察,你是蒙古的第几流摔角勇士?可参加过各旗联盟的摔跤大会?” 
  哈察粗扩的道:“你站稳了,我哈察代表汗萨钦斯十二旗参加蒙古各旗联盟摔角大会,哈哈,在全蒙古的亲王环视之下,在各旗第一流的角力勇士强健的双臂下,我哈察获得红带金牛首旗武士之衔!” 
  楚云十分清楚,这“红带金牛首旗武士”便代表着最强健的胜利者,而“红带金牛”更是蒙古第一个武士的标志! 
  于是,楚云沉声道: 
  “如今,你已失去这些荣誉了?” 
  哈察怒道: 
  “荣誉是永生的,今世我已得到,来生我哈察必然仍是蒙古第一武士!” 
  楚云一哂,道: 
  “你相信来生?你不想在今世重获你的光荣?” 
  哈察望着他的双手,那双宽大粗厚的手掌上,正生满了紫红色的丑恶斑点,他有些半神经质的大笑道: 
  “凭什么?凭什么今生再去获得那些荣誉?我哈察已是一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大麻疯患者了啊!” 
  他说到这里忽然止住笑声,勃然暴怒道: 
  “好小子,你竟然胆敢讽刺于我!好啊,我哈察便叫你尝试一下红带金牛武士的威风!” 
  随着语声,他那如一条牡牛也似的壮大身躯,已猛扑而至,双手抓向楚云肩头,脚尖已奇妙的扣向对方足踝。 
  楚云知道,哈察使的是一手最寻常的摔跤式,但在他那强有力的扑击下,却显得威猛无比。 
  于是,楚云如鬼魅般轻移三步,哈察立即扑了个空,但是,就在这几乎不足一线的隙缝里,这位蒙古角力好手已大吼一声,宽阔的肩头猛撞敌人前胸,双手闪电般捞向楚云手腕。 
  楚云不闪不躲,任他一把抓实! 
  哈察弓背曲身,与抛肩一个动作,向外猛摔而出。 
  于是一条瘦削的身影凌空而起,划过一道弧线,向下跌落,但是,就在快要沾地的时候,却仿佛奇迹般霍然飞起,直达空中七丈! 
  哈察正得意的张开大嘴,但当他目睹楚云那瘦削的身躯几乎不可能的忽然飞起之际,那张开的大嘴却惊异得再也合不拢! 
  七丈之高——这是多么不可能以人力跃升的高度啊! 
  在哈察第二个念头尚未兴起的时候,楚云已轻悄得如一片落叶般飘回原来的位置,含笑卓立不动。 
  于是,哈察又狂吼一声,左掌在楚云眼前一晃,右掌绝快无伦的抓到楚云腰际,脚步一旋,往外疾扯。 
  以哈察的一身力量,这一扯之力,便是一匹牡牛也会被他横摔出去,但是,楚云却稳立如故,纹丝不动,哈察好似感觉在用力扯着一座万仞巨山一般,丝毫用不上劲道。 
  他拉着楚云的衣衫挣得面红耳赤,口中粗气直喘,却犹自奈何不了对方。 
  楚云安闲的一笑道: 
  “哈察,你便凭着这点力气捞得‘红带金牛首旗武士’之名么?嗯?” 
  蓦然—— 
  哈察在楚云说话之际,左掌猛劈对方颈项,右掌用力往前拉扯,双脚前盘向敌人小腿,他进攻之快,换式之猛,确实不愧为摔跤名手! 
  但是,奈何此刻他碰着的却是武林中一颗正待大放异彩的慧星——浪子楚云,此番却没有他的便宜占了。 
  楚云长笑一声,随着他右手的拉扯之力往前闪进,无形中已避开那劈至颈旁的左掌及盘至腿前的双脚,他那进身的方式是奇诡而迅捷的,宛如一缕轻烟—— 
  哈察不料右手得力,在他失着之下,左掌双腿已经落空,全身因而失去重心,往前微倾。 
  高手相斗,便是把握住一线之机,在瞬息间作最有利的决定性攻击,楚云自是深知这个窍要,他左时倏撞对方抓在腰际的手腕,同一时间内双臂奋力挺举,霍的一声,竟然将哈察那硕大无朋的身躯凌空举起! 
  哈察为蒙古一流摔跤好手,他自然十分清楚,当一个摔跤者被敌人凌空举起时,除了使刁耍赖以外,已没有胜利的希望了。 
  于是,他按照自己旗下的摔跤规矩,双腿伸直张开,两掌互拍三下,仰天举直,表示认输。 
  哈察这光明磊落的气度甚令楚云钦佩,更在他那一身摔跤绝技之上,因为,一个人的成名,除了他的本领之外,尤其重要的还是他的德行。 
  楚云豁然大笑,平稳的放下哈察,一伸大拇指道: 
  “好朋友,由于你的气度,我承认你是蒙古‘红带金牛首旗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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