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对漕运和盐法改革的成功使他声誉倍增,漕粮源源不断运至京师,盐利滚滚流向国库,唐王朝在安史之乱后政治局面渐得安宁,经济形势渐有复苏。代宗皇帝阅罢各地奏文,不由心中一动,请卜师预测来年吉兆。卜师奏旨设坛,口念咒语,虔诚顶拜,观银河星象,辨八方祥云,手舞之,足蹈之,卜测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四方无事,国泰民安。遂奏请代宗宜改广德年号,善称永泰。文武百官,众口一词,无不赞扬卜师知天意,顺民心。
永泰永泰,永远国泰民安!
果真能永远国泰民安么?不外是图个吉利吉兆而已!卜师投其所好,正中代宗下怀,代宗龙颜大悦,挥手赐金百两。
宰相常衷文思敏捷,词藻雅丽,秉笔行文,一道改元敕书俄顷写毕,侍御官朗朗宣颂:“农政本也,食人大也。方春之首,重于东作,除军兴至急,余一切并停,令百姓得专营农事。”中国哪一个朝代都懂得农政为本,民食为天的道理,不能扰民劳民,应让百姓专心致志从事农业生产。当然,皇帝高高在上,还得仰仗州县长官。于是又宣诏:“刺史县令,与朕分忧”,要“招辑逃亡,平均赋税,增多户口,广辟田畴,清节有闻,课效尤著者,宜委所在节度观察,具令闻奏,即令按复,超资擢受。”(1)不言而喻,如能增多户口,必能增加户税;如能垦荒开田,也必能增产粮食。凡上交税赋成绩突出者,就可以破格超常擢升受用。刘晏开辟漕运和创革盐法,使唐王朝衰而复兴,对此,史称:“凡所制置,皆自晏始。”(2)代宗皇帝自是明白,遂于永泰二年(公元766年,十一月改大历元年)正月,任户部尚书刘晏领东都京轰、河南、淮南、江南东西道、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户部恃郎第五琦领京畿、关内、河东、剑南西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至此,“天下财赋,始分理焉”。(3)刘晏所辖范围增大了。广德二年(公元764年)正月首次罢相为太子宾客,四月又很快被任命为御史大夫,又入相位户部尚书,领东都、河南、江淮、山南诸道转运租庸盐铁使。两年后,由四道增加为八道。当时的道,所辖范围很大,相当现今好几个省。刘晏所领八道,其范围超过了大半个中国,是唐王朝经济最发达地区,最重要的产粮区和税赋来源地。同时,刘晏由转运盐铁使,又增加两个重要方面的职务:常平和铸钱,成为唐王朝掌管财赋最重要的大臣。此时,安史之乱虽已平定,但安史之乱造成了严重破坏,长安和东京洛阳以及整个中原地区已是满目凋零。尤为严重的是,唐王朝国力衰退,中央集权削弱,屡遭边蕾侵扰。据《旧唐书》卷11《代宗纪》记载,至少有这么几次: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是岁,江东大疫,死者过半;吐蕃陷我临洮、秦、成、渭等州”。
广德元年(公元763年)七月,“吐蕃大寇河陇,陷我秦、成、渭三州”。
九月,吐蕃攻占径州,泾州刺史高晖献城而降,又作吐蕃向导,遂引吐蕃进占长安,代宗逃至陕州,后幸得郭子仪召集旧部,深夜鼓噪朱雀街,智退吐蕃,收复京城。永泰元年(公元765年)九月,由于代宗不善处理民族矛盾,听信谗臣,无端生疑,造成在平定安史之乱中数立殊功的朔方都知兵马史、朔方节度副大使、河北副元帅、大宁郡王丰国公仆固怀恩强烈不满,他痛责代宗“不思外御,内忌忠良”,“弓藏鸟尽,兔死犬烹”,遂领朔方之众与回纥合议起兵反唐,“怀恩又纠合诸蕃,众号二十万,南犯京师”。(4)《旧唐书》卷11《代宗纪》还记述道:大历二年(公元767年)九月,“吐蕃寇灵州,进寇邠州”;大历三年(公元768年)八月,“吐蕃十万寇灵武……
丁卯吐蕃寇分州,京师戒严“。可见局部兵乱,一直未停。这些地区分属第五琦管辖,由于战祸不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虽说天下财赋,自始分理,但主要来源仍然是刘晏所辖的江、淮地区。第五琦在至德元年(公元756年)
去蜀中谒见玄宗时也说:“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5)韩愈在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送陆歙州诗序》中说:“当今赋出天下,江南居十九。”(6)分理是指区域,就其革新来说,恰恰是刘晏统领唐王朝的经济改革大踏步向前迈进。
一骑枣红驿马带着皇帝的敕旨飞驰江淮大地,来到扬州刘晏官第。此时,刘晏却正在扬州察视种植早、晚稻的再熟田。初春时节,夕阳西沉,水牛悠悠而行,农人耕作不息,真是夕阳临水钓,江田耐水耕,好一派江南风光!
侍官匆匆而来,禀报圣旨已至,速请接旨。刘晏闻罢立即上马赶往府第,跪接圣旨,方知再受皇帝宠恩,又加常平、铸钱使。
入夜,刘晏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思绪翩翩,神驰中国自古就有的平祟论、常平、均输等一系列重要经济思想、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的问题。
刘晏对这些经济理论实在太熟悉了。早在他任秘书省正字郎时,远至先秦两汉、春秋战国的治国之道,近到太宗遗训、玄宗敕旨的安邦之策;从先秦“口赋”到两汉的“丁赋”;从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的“便国不必法古”到贾谊(公元前200年前168年)的重农抑商,统一铸币等,无不精通、记忆犹新。他不由想到魏国魏文侯相李悝(约公元前455年—前395年)创立“平籴法”,开后世均输、常平之先导,使魏国富国强兵;他更想到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前80年)改革均输、创立平准法,推行盐铁专卖,辅佐汉武帝雄踞中原……
这是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常常发生问题的问题,也是多少仁人志士为国家兴亡,人民贫富想解决又没有解决的问题。由于年代久远,且属论述经济,既无刀光剑影,也无风花雪月,常令人味同嚼蜡,索然无趣。但又那么富有生命力,活生生地贯穿中国历史几千年,渗透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决定着国家的盛衰强弱、人民的饥饱贫富。
所谓平粜(音跳,意卖出)论,也称“平籴(音迪,意买进)论”,是中国历史上主张由国家收购或抛售粮食来稳定物价的经济理论。“平粜”,即平价出售粮食:“平籴”,即平价购进粮食。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载,春秋战国之际,所谓“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平祟论即为其中一策。认为五谷的价格应由国家掌握,粮食的价格波动应局限在有利于生产和流通的一定幅度之内自由波动。即所谓:“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则农末俱利。
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而要实现这种价格,以利治国,就必须由国家进行平粜或平籴。国家在谷价过高时,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粮食;在谷价过低时,以较高的价格收贮粮食。战国时魏国李悝创立”平籴法“并付之实践:”籴甚贵伤民(指非农业人口),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汉书。食货志》)主张由国家实行”平粜(籴)“,做到”民无伤而农益劝“。《管子。轻重》中说:封建国家可以运用货币,按照年岁的丰歉进行收贮或是发售粮食,通过市场调节谷物的价格和供求关系来平衡谷物的轻重,即所谓”利其通货,以御其司命“。这样,就可以使农民固着于土地,人民生活安定,避免动乱,增加财源,增强国力。
那么,如何做到“平粜”,“平籴”呢?就要设立“常平”。
常平,是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为了“调节粮价,备荒赈恤”而设置的常平粮仓,即“常平仓”。汉宣帝五风四年(公元前54年),耿寿昌创议由国家在边郡建立常平仓。在谷贱时增其价而收谷存贮,谷贵时减其价而出售,使粮价保持相对稳定,故名“常平”。设立常平仓直接目的,一是减省漕卒,以利增加财政收入;二是调节物价,以利保护农民和民食。北齐除均田制的垦租外,另征“义租”,将“义租”之粮在州县设专仓存储,始为义仓的先驱。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正式设立“义仓”,因为设在当社,由社司掌管,亦名曰“社仓”。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改为按户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到义仓。所谓“义”,就是含税率平均之意,亦是凶年赈灾与众皆同。常平侧重调节粮价而称,而义仓侧重赈灾救荒而称,其实含意相通,无甚区别。唐初也袭隋设置义仓及常平仓以防年荒。唐太宗的义仓法是:不论王公至庶人,计垦田多少,每亩纳地税两升,秋熟收税入仓,遇荒年欠收则散赈灾民。但高宗以后,仓储常被移作他用,失去常平储粮备荒的意义。
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九月,唐玄宗志在恢复贞观盛世,依照太宗“贞观故事”的救荒措施,“以岁稔伤农,令诸州修常平仓法”。其法以丰年谷贱籴进,刺激市场谷价上升,以免伤农;以凶年谷贵粜出,压抑粮价上扬,防止伤民,通过购销环节调节粮价。所谓“诸州”,其时不包括江、淮以南地区,因为“江、岭、淮、浙、剑南地下湿,不堪贮积,不在此例”。(7)唐玄宗设立的义仓法,不仅可以遇荒赈民,而且还可以在农民青黄不接时免息贷放种子,秋后偿还,帮助下户农民度过困境,限制高利盘剥。同时,为了防止义仓储粮移作他用,保持常平所积,还在每郡设立上佐一人,专职监督:“诸郡义仓,本防水旱,如闻多有费损妄作破除,自今以后、每郡差一上佐专知,除赈给百姓之外,更不得辄将杂用。”(8)为了保证谷物丰收时加价收籴,谷价上涨时低价卖粜,保持价格平稳,防止谷贱伤农,玄宗在开元七年(公元719年)曾下诏,规定在关内、陇右、河南、菏北等五道和荆、扬、襄、益、彭、蜀等十州设立常平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每籴具本利与正仓账同申”。(9)到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十月下诏,加价三钱收籴,不得限数配籴:“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禀,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10)谷物丰收,非但没有压价收购,反而“加价三钱”,避免谷贱伤农。玄宗时代,还有常平仓可以进行“赊粜”的规定,到秋后偿还时,可以以粟帛代替。这无疑使常平仓具有物价调剂和以物代钱,以粮代钱的易货偿还功能。《唐会要》卷188中记述了天宝六载(公元747年)二月太府少卿张渲的请奏:“……至贵时钱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辨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七月九日敕:”量事赊粜,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
但到天宝后期,由于唐玄宗由明到昏,荒于朝政,宠信权奸,听信馋言,以“厚敛以怒天下”的杨国忠主管户部时,竟把天下义仓粮食及丁租地税换成布帛,输入京师,以充天子禁藏,变成了唐玄宗的私蓄。而玄宗昏庸奢侈,追求浮华,赏赐贵宠,挥金如土,终于导致安史之乱,常平义仓也不复存在。
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唐玄宗在位四十多年,即使在安史之乱长达近八年的严重叛乱期间,也没有发生农民起义。不但如此,反而人心思定,对平定安史之乱普遍持拥护态度。这说明,开元时期政治上的开明,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显示了政治与经济协调一致的同步和谐性;而在天宝时期,政治上的日益昏庸腐败,经济则不受影响继续发展,显示了政治与经济非同步的矛盾性。这说明政治上潜伏的危机,虽在某些方面滞后了经济发展,但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生产力照样可以按照固有的发展方向前进,而不至于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正因为开元、天宝时期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富裕,才使唐王朝在安史之乱如此长期、激烈的动荡中没有灭亡。
安史之乱直接破坏了唐王朝政治上的统一、经济上的发展。唐王朝做为中央集权政府,只能努力平定叛乱,迅速恢复经济,控制物价上涨,保持社会安定。刘晏整顿漕运,创革盐利,都是出于唐王朝的政治需要而采取的重大经济改革决策和经济谋略。
首先由第五琦提出恢复常平仓制度。据《唐会要》卷88记载,广德二年(公元764年)正月二十五日第五琦奏:“每州置常平仓及库,使自商量置本钱,随当时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粜卖。”
这道奏书,得到代宗批准后,遂即由刘晏、第五琦执行。很明显,开元天室年代,玄宗实行常平仓法,是由道及州府各自为政,设仓及本钱进行常平。而这时,唐王朝大乱刚定,州县财力枯竭,难以保证,则以使领管辖的区域来处置。刘晏与第五琦分领天下财赋,顺理成章地成为各自区域的最高负责人。有关第五琦如何在所辖区域进行常平,没有资料所存,已无法知晓。
关于刘晏进行的常平和均输,所存资料也只是散见有关史料的简要记载。通过这些零星资料,我们看到刘晏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持续而又大规模推行调整平抑物价的常平和均输法。对此,《新唐书》编撰者欧阳修和宋祁在赞词中给予高度的评价。他们指出:“生人之本,食与物而已。
知所以取,人不怨;知所以争,人不乏。道御之而王,权用之而霸,古今一也,“赞语又接着说:”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革兴。虽挐兵数十年,敛不及民用度足。唐中偾而振,晏有劳焉,可谓知取予矣。“(11)
这里有一个新的概念:“平准法”。前面我们介绍了“平粜(籴)论”
和“常平仓法”,就不难理解“平准法”。平准法也就是“均输平准”。这是中国封建王朝为控制运销、平抑物价而采取的一种官营商业政策。从严格意义上说,由汉武帝在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试办均输,其目的是“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运方之贡。”(《盐铁论。本议篇》)。开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推行盐铁专卖,改革均输法,创立平准制度,置平准官于京师,统一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两者互相结合,称为均输平准。这种均输平准完全不同于常平义仓。常平义仓的宗旨是“调节物价,备荒赈恤”;而均输平准则是官办官营的商业行为,也不局限于粮食。在桑弘羊时代,对各郡国的应输贡物,按照当地市价,折合为当地商人一贯贩运出境的丰富而廉价的土特产品,输纳时,原需运费也照价折合为产品,一并交付均输官,再由均输官选择其中质优而又便于运输的商品运往京师,余下运往高价地区出售。京师平准机构置办运输工具,征发民夫充役,接受“天下委输”,掌握商品储存,在京师物价波动时,“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以使“万物平而便百姓”。
刘晏对榷盐、常平、均输平准的改革及其成效远远超过了桑弘羊。也许是笔者无知,也许是刘晏没有留下他“神童”之笔的优美诗文和宏伟经济论著,他几乎什么也没有留下,只留下记述不详的丰富实践,只留下后人记述他的一些几近淹没的散乱名珠,使人仿佛感到他的知名度大大低于桑弘羊。
其实,无论在经济改革的深度、广度和成效上,还是在理财谋略和操作方法上,刘晏都远远超过了桑弘羊。
让我们看看刘晏是如何“敛不及民”而“知取知予”进行常平、均输和铸钱的革新。
变革,首先是观念形态的变革,任何死守教义、固守古训的思想观念是不可能进行改革的。在桑弘羊时代,为了抑制兼并势力,推行榷盐法,常平均输的主要目的是打击富商巨贾。如食盐的专卖,是官产、官运、官销,连二道批发也被彻底禁止,一切由官府大包大揽,笼而统之。其思想根源是中国历史上传统的重农抑商,务本禁末的思想观念。战国时期,最早创立“平籴(粜)法”的李悝认为农业是产生财富的唯一源泉,“农伤则国贫”,对“雕文刻缕”、“绵绣篡组”的奢侈品生产称为“技巧”,主张“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改革家商鞅和管仲都认为农业是衣食和富家、富国的源泉,主张以农业为本,对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认为是妨碍务本而导致国荒国贫的“末事”,必须抑商禁末,保证农业生产的劳力不被转移。荀子也是如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主张”省工贾,众农夫“,并把”知务本禁末“
定为“卿相辅佐”的必备条件之一。荀子的高足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前233年)认为,农业生产是财富的源泉,是本务。谓“富国以农”,“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对工商统称为末业,把工商之民列为“五蠹”
之一,提出“农本工商末”并把“末”的概念扩大到整个工商业。自此以后,“末”就大体成为工商业的统称。强调以农为本固然正确,但贬斥工商而禁末却不免偏颇。开创贞观盛世的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9年——公元649年)
也是主张务本禁末的。在《贞观政要。禁末作附》里记载这么一个小故事:贞观七年(公元633年),工部尚书段纶向太宗上奏推荐了一名叫杨思齐的能工巧匠。太宗要亲自看看他的制工技巧,段纶就叫杨思齐造一个木偶戏的傀儡戏具。太宗极为不满,对段纶说:“推荐的工匠,准备用于国家大事,你却派他先造这些东西,这哪里是要百行工匠互相告诫不要制作奇巧玩物的意思呢?”于是下诏“削纶阶级”,段纶虽未罢官,却被减薪降级,并禁绝木偶制作和木偶戏的演出。
然而,时代不同了。刘晏不由想到:为了迅速复现开元盛世,还能依据李悝、桑弘羊的常平均输法重农抑商吗?还能遵循太宗的“务本禁末”吗?
他亲眼目睹开元时代粮食生产丰足有余,商贾往来兴旺的盛况。在他眼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如见钱流地上”,(12)“钱流地上”正是理财家刘晏观察商品经济的独特感受,“钱流地上”也在考验刘晏能不能权万物轻重,把“钱”从地上捡起来,流进府库,流向市场,推动大唐王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刘晏心中十分清楚,治国不必效古,理财不必循旧,只有变古通今,合时、合势、合事方能渐现贞观开元盛世。正因如此,他变革榷盐法,大胆突破桑弘羊采取的官产、官运、官销的独家经营,利用商人的有利运销,扩大流通的积极性,采取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只把住货源和物价,余下一概任之,给予商人充分自由经营的余地。为了防止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盐价,在吴、越、扬、楚设立常平盐仓,贮存食盐二万余石,并在其它州县转贮官盐,在盐商不至的盐贵地域,或一旦脱销涨价时,随时可以平价供应,抑制市价上涨。同时,采取“以绢代钱”的办法鼓励商人纳绢,商人在运销中购入绢帛,也乐意以绢购盐,这种易货交易使刘晏既推销了食盐,又掌握了必要的军需物资,还节省了转购的费用,一举数得。盐在刘晏手中彻底盘活,确是“钱流地上”商品经济思想的巧妙运用。
刘晏对粮食的常平和均输更集中表现了他的商品经济思想。刘晏疏汴河,兴漕运,置船厂,建粮仓,直过三门,输粮关中,平抑京师粮价,无疑是大规模对粮食的常平和均输,仅凭这一点,就发展、超出了桑弘羊所推行的平准法。因为桑弘羊只是在首都一些地区进行平准工作,而刘晏却成功地运用于广大江、淮地区,粮食均输距离超过三千里地。刘晏新加常平、铸钱使后,手中已有官办船队,加上汴河疏浚,运费降低,开始运用商品交换的原则进行常平均输。过去一遇荒年,便动用常平,予以赈济。这对于眼看“钱流地上”的刘晏来说,是消极被动的。《新唐书》卷149《刘晏传》以陈谏之口论述了刘晏的经济理论思想及其主张。刘晏认为:“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勿使至赈给。故赈给少,不足以活人,活人多则阙国用,国用阙则复重役矣。”这就是说,会治病的人,在于不使病人生命垂危;善于救灾的人,不要经易地给予赈济。赈济少不足以活命,而赈济多让受灾的人都能活命,就必然增加开支,减少国用,国用缺少则又必然再加重劳役,增添赋税。何况这种赈济往往是赐与性的,受灾的人又几近侥幸所得。那么怎么办呢?刘晏主张,利用常平、均输制度,应事先救济未成的灾荒,而不要等到已成灾后才进行赈济。在水旱二害成灾之后,灾区缺少粮食,但其它物产仍有一定出产,继而“贱以出之,易其杂货”,用以粮易货的方式,将低价的常平粮换取灾区灾民的其它土特产,扶植灾民发展副业,实行生产自救。这样,一方面解决了灾民缺粮的困难,使灾民转向副业生产,另一方面又可将换来的农副土特产品输向丰收地区出售,或供官府使用,以此减少国用,增加国库收入。刘晏用这种商品交换的赈灾措施来代替用国家粮食直接赈济,无疑又一次反映了刘晏善于理财而又不伤民劳民,善于用商品交换方式赈济灾区,安排人民生活,组织生产自救,做到知取知予,敛不及民,确实是前古未有,只他一人。
刘晏还直接运用均输法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均输常平的核心是防止谷贱伤农和谷贵伤民,调剂余缺,稳定物价。在具体操作时,丰产年则高于市价收购,饥荒年则低价出售,即“丰则贵取,饥则贱与”。(《新唐书》卷149《刘晏传》)江、淮地区粮食丰产高产,手工业发达,特别是扬州此时正是唐王朝最发达的商品集散地,如绫绵、瓷器、铜镜、纸笔、木器、玉器、竹器、药材等等,种类繁多,质高量大,深受人们欢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韦坚在长安广运潭上陈置江、淮各郡土特产,广陵郡列在第一船,丹阳船、晋陵船名列第二、三名,最后又以苏州船贡品列在最后收尾。(见《旧唐书》卷105《韦坚传》)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后,中原地区大批人员为逃避战火,纷纷南下江、淮,扬州人口急速增加。扬州原本是江、淮地区百货集散之地,外来人口的增加,为商业和各种手工业提供了市场,外地商品源源而来;市场的需求又刺激着手工业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丰富的物资。安史之乱平定后,随着刘晏开通漕运,革新盐政,更使扬州百商云集,成为东南地区的最大经济都会,成为百工巧匠施展身手的最佳场所,成为征财遂利者的理想乐园。“生人之本,食与货而已”。有着敏锐经济头脑的刘晏又把目光盯在了“货”上面。这些大量的手工业制品、土特产品、日杂百货,早已超出当地所需,而在别处则是奇货自居,供不应求。
特别是在关中地区粮食丰收的年份,对手工业品的迫切需求大大超过了对粮食的需求。刘晏以政府的行为、国家的力量,用部分赋税收入折合成现钱,在扬州和东南各州低价地区收购各种体积小、价值高的轻货和土特产品,通过漕运输入京师或其它高价地区出售,同时又在这些地区采购,运销出其它低价土特产品,使国家从地区差价中获得一笔可观的商品利润。这种常平均输在商业上的运用,直接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既扩大了江、淮地区的产品销路,也在急需地区调剂了余缺,平抑了物价,使商品的产、运、销得到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的同步发展。
也许是中国士大夫惯有的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影响,史料只列举刘晏运用常平均输法经营茶和柑桔,其它商品概未涉及,数量及其效益也不可知,只是在《新唐书》卷149《刘晏传》中笼统地说:“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军兴。”并说刘晏“能权万货轻重,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但是,从其它相关资料中却可以窥视到,刘晏以政府行为经营的商品中,除了江、淮质优多彩的绵帛绞罗丝织品外,最大宗的商品是茶。
茶,在我国种植历史远久,饮茶起源也甚古,至今仍是我国南方最重要的种植经济作物。与刘晏同代的陆鸿渐(字羽)被后人称誉为“茶仙”、“茶圣”、“茶神”。他在《茶经》的第一句就说:“茶者,南方之木也。”陆羽详细叙述了我国自魏、晋以后,江南渐饮茶成风。直到开元以前,北人尚不多饮。与刘晏又一位同代人封演,在其所著《封氏闻记》的“饮茶”条目中说:“茶,早采者为茶,晚采者为茗。”《本草》云:“止渴,令人不眠。”
南人好饮,北人初不多饮。开元中,泰山灵岩寺有降魔师,大兴禅教,学掸皆务于不寐,又不餐食,皆许其饮茶。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这样逐渐传至山东、河北等地,渐至京师城市,而且多开店铺煎茶以卖,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所在山积,色额甚多”。
直到代宗时,“尚茶成风,时回纥入朝,始骑马市茶”。由此可见,饮茶之风,始于开元,盛于代宗,连回纥也骑马去市饮茶了。代宗朝代,正是刘晏最有作为的年头。又据陆羽所言,茶的产地在山南、淮南、浙西、剑南、浙东、黔中、江西、岭南等八道,这八道几乎全部在刘晏所领辖的常平转运使区域之内。其中质量最好、产量最多的是淮南、浙东、浙西三道,更是由刘晏管辖。代宗时,工部侍郎李栖筠因政绩突出,有望擢升宰相,遭到当朝宰相元载的妒嫉,被黜任常州刺史。其时,茶圣陆羽亦在常州,两人对饮浙西道的阳羡(今江苏宜兴)名茶,陆羽盛赞阳羡茶“芬香甘清,冠于他境,可荐于上”。李栖筠从之,始进万两,自此遂成定制。想必这万两贡茶当是经过刘晏漕运后才输入京城长安,贡奉代宗。中唐诗人卢全(约公元775年—公元835年)在《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诗(《全唐诗》卷388)中云:“天子须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这位以极善品茶著称于世的诗人喝着别人寄来的新茶,神采飞扬,盛赞不绝,吟吟乐道,走笔如神:“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寂。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除阳羡茶外,浙西道湖州(今浙江吴兴县)的顾渚茶其后也列为贡茶。
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湖州贡茶由政府经营,各乡茶芽置焙于顾渚,由湖州刺史负责监督其事。钱易在《南部新书》中云:“唐制(茶)湖州造最多,谓之顾渚贡焙。岁造一万八千四百八斤,焙在长城西北,大历五年以后始有进奉。”实际进奉时间在大历五年之前,而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刘晏已由户部尚书迁任吏部尚书;大历五年,宰臣鱼朝恩伏法被诛,第五琦牵连被贬为饶州刺史,他管辖的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转运常平盐铁使由代宗下诏停使,刘晏从此统领全国的常平转运工作。仅湖州一地就产输贡茶一万八千四百多斤,江、淮地区除粮食作物外,几乎家家户户种茶采茶,其产量可想而知。正是在刘晏时代,饮茶已遍及朝野,列肆长安,并传至回纥、吐蕃。茶的需要量日益渐长,销售量也越来越大,“见钱流地上”的刘晏是绝不会放过“敛不及民”的生财之道,进行茶的常平均输。《旧唐书》卷123在本传中简略得一言蔽之:“江、淮茶、桔,晏与本道观察使各岁贡之,皆欲其先至。有土之官,或封山断道,禁前发者,晏厚以财力致之,常先他司,由是甚不为藩镇所便。”刘晏官营茶叶之外,尚有柑桔,而且还与各道藩镇竞争,都想先运出去,抢先抵达。刘晏则“厚以财力致之”。竞争的结果是,以刘晏“常先他司”而宣告结束。
值得称道的是,茶虽有丰利可取,但在刘晏当政的年代却一直没有课税,他的确是“敛不及民”,只是通过官营的商业行为进行常平均输,在搞活流通领域中,通过地区差价获得利润,尽收国库,既排斥了商贾的暴利,也抑制了藩镇的垄断。在刘晏受杨炎诬陷被冤死之后的第四年,即建中未年(公元784年),户部侍郎赵赞上疏,建议收天下茶、漆、竹、木税,十取其一,以作常平本钱。德宗纳其议,首开茶税。后来朱沘反叛,德宗逃奔奉大(陕西乾县),对于因征课各项杂税太重引起战乱,深感悔恨,又下诏罢其税。
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好佞之臣以复兴之名,行邀宠求媚之实,盐铁使张滂借头年水灾减税,国用不足为由,请税茶以足之。说是茶税之钱,令在别贮,一旦有水旱之灾,可代民为田税。(见《资治通鉴》卷234)派人在所有产茶州县以及茶商贩运所经之处,皆设卡估值,形同阎罗,十取其一。
结果每年得税四十万贯,又移作他用,救水旱代民田税成了一句空话。
宪宗年间,连年对藩镇用兵,国库空虚。穆宗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宫中又起百尺高楼,费用浩大,无从支出。盐铁使王播乃奏请增加茶税,百钱陡增五十。更有甚者,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九月,盐铁转运、榷茶使王涯,奏请变江、淮、岭南茶法,请加茶税。这个王涯见到茶树如见铜钱,感到茶商交纳的税资,不能当所榷之多。十月,干脆杀鸡取蛋,令江、淮百姓移私家茶树植于官办茶场,估量给其所值,分别派使者主持。老百姓怨声载道,忿恨之极,骂道:“如果真是皇帝的敕旨,只有杀掉使者,进山造反了!”(见《册府元龟》卷510)当年十一月,发生“甘露之变”,王涯被禁军捕捉,临杀之前,宣示街市。长安老百姓因王涯主管榷茶,敛财损民,令民怨沸腾,无不恨之。老百姓一边怒骂不止,一边用砖头瓦块击之。
其后,令孤楚继王涯任盐铁转运使,上疏奏罢榷茶。《旧唐书。令孤楚传》记载:“昨者忽奏榷茶,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于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造作?有同儿戏,不近人情。方在恩权就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仄目而吞声。”遂请罢榷茶使,官场茶采取常平均输的官销营运,民产茶采用刘晏食盐“间接专卖法”,加价后商运商销。文宗听纳其议。刘晏经营谋略又一次成功,敛不及民,茶税收入反而增加。《册府元龟》卷494开元二年(公元837年)九月记载着浙西观察使卢商的奏文:“常州自开成元年(公元836年)七月二十六日敕以茶务委州县,至年终已溢额五千六百六十九贯,比类盐铁场院正额原数加数倍以上。”仅隔一年,迥若大地之别,茶税收入超出盐税收入数倍之上。武宗继位(公元841年),盐铁转运使崔珙又请加江、淮茶税,常平均输再次遭到破坏。茶商所过州县,关卡层叠,恶吏当道,皆收重税,名曰“蹋地税”。
课税太重,必有私逃。宣宗大中初年(公元847年),盐铁转运使裴休,严令查禁。私贩三次,每次三百斤者,论死;长期结伙私贩者,茶虽少,亦论死。茶户私卖百斤以上,杖脊;三犯,加重徭。并在淮南庐、寿等州皆加半税;茶户如伐园不种失业者,以纵私论处。法令如此严酷,可谓绝无仅有!
裴休之后,于琮继任盐铁转运使,搜刮民财的算盘珠子拨得极其精细,诸税之外,又算计每斤茶再增税五文,名曰“剩茶钱”。(13)茶己不是给人带来甘美享受,而是浸泡着茶农的血泪,令饮者满嘴苦涩。沉重不堪的税赋,直至唐朝灭亡,茶税一直未减。行文此处,令人不禁感叹,刘晏那种“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的经济谋略和理财方法,比起单纯地一味强制性增税方式,造成物价腾飞,确实要高明百倍。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几乎任何一个企业家、任何一个稍具经济常识的人都懂得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的道理,甚至把信息看作是流动的财富。
为了提高效率,更把管理科学立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系统工程进行几乎无所不包的科学管理。当然,在刘晏所处的时代,既无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一说,也无管理科学、信息一词。
但是,依据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根据,货币流通是商品流通的条件。只要存在着商品与货币的流通,就存在卖与买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裂,产生买与卖的脱节,形成价格的高低贵贱。合于利而动,趋于损而止,既是用兵之法,也是行商之规。“时间就是金钱”虽是现代观念,其实质却是古今相通。刘晏在一千二百多年前缩小卖与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进行常平均输,可谓费尽心机,竭尽全力。
刘晏的时代没有电报电话,更没有“大哥大”,只有他用高薪招募雇佣的“疾足”,又称“驶足”。《新唐书》卷149《刘晏传》记日:“诸道巡院皆募驶足,置驿相望,四方货殖低昂及它利害,虽甚远不数日而知。是能权万物重轻,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
《旧唐书》卷123《刘晏传》又曰:“自诸道巡院距京师,重价募疾足,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元甚贵贱之忧,得其术矣。”
所谓“得其术”,却是被逼出来的。刘晏所辖转运、常平范围已达大半个中国,商情变化多端,各地丰欠不一,需求高低不等,如何对商情了如指掌,做出决策,系及国库的稳定收入,社稷的人心安定。万物余缺的常平均输,犹如千斤重担压在肩头。他思虑再三,决定在各道设立巡院,巡院至京师之间,再设立驿站构通,为了提高效率,尽快掌握行情,不惜重价,皆募“疾足”,逐日快速传递。每日清晨,只见驿道上“疾足”骑马飞驰,置驿相望。百市行情涨落,四方物资余缺,商情如同接力棒,一站接一站地接送传递,不到四五天,送达刘晏手中,是谓“食货之轻重,尽权在掌握”。在获得准确商情报告后,刘晏权衡轻重,采取措施,调剂余缺,控制价格,发布的指令由“疾足”再传回各地巡院,进行常平均输,使“天下无甚贵贱之忧”。
但是,困难接踵而至。常平均输的原则是“谷贱则籴,谷贵则祟”。刘晏所辖区域辽阔,各道巡院遥距京师千里,各地情况复杂,谷价浮动多变。
虽有“疾足”迅速专递各地商情,但也得将各州县的价格变动情况报齐后,经过通盘考虑,才能决定收购价格和数量,一往一复,也得十天半月。特别在粮食收购季节,当地商人反应迅速,往往公文来到之前,粮价随上市量减少已经上涨,国家买到的粮食还是落后于商人,让商人赚取了大量利润。怎么办?刘晏采取的对策不是禁商,而是高于市价进行收购,和商人展开竞争。
凡事皆有规律。他责成交通方便的产粮州县,汇集统计出几十年中粮食收购价格和数量的历史资料,并按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各分为五等,上报议定后,作为各地收购粮食的依据,以便及时收购。具体做法是:最高的第一等价格按最低数的第五等数量收购;反之,最低的第五等价格,则按收购量最大的第一等数量收购。这实际上是一种数学模型在经济上的运用,无需先呈报价格和数量,各州县便可自行掌握,在收购时间、价格、数量取得主动。各地收购情况又通过“疾足”逐日飞报刘晏,刘晏总计各地收购数量,按照“避贵就贱,取近舍远”的原则,及时调节安排。如果收购量不足,就命价低路近的地区增加收购量。如已够数,即命令价高路远的地区停止收购。由于市场规律尽握手中,合理收购,调节供求,便有效地控制了物价,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现代科学管理,往往是多种方法可供选择,甚至是多种方法并用,但其中总有一两项是最主要的。因而,精明的管理者往往善于捕捉最主要的矛盾,进行最优化管理。我国现代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运用数学模型创立的“优选法”,“统筹法”就是数学在国民经济的具体应用。刘晏在唐朝时能运用原始记录,制定简单的数学模型应用到粮食的常平均输上,确实相当了不起。由此可见,刘晏不但商品意识强,数学功底也高人一等。
刘晏在运用数学模型进行“丰则贵籴”的同时,也运用数学模型进行“歉则贱祟”。《资治通鉴》卷226记载:“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县雨雪丰歉之状白使,丰则贵籴,歉则粜,或是谷易杂货供官用,及于丰处卖之。
知院官始见不稔之端,先申某月须如干蠲免,某月须如干救助,及期,晏不俟州县申请即奏行之。应民之急,未偿失时,不待其困弊流饿浮,然后赈之。“
很明显,刘晏设置的知院官,每旬每月都要将雨雪水旱的情况如实禀报刘晏,经统计,其数据表明出水旱二灾的形成与否。他根据这些,奏请皇帝批准,应民所急,从未失时进行赈济,该发放粮食的提前发放,该免除税收的也提前免除,稳定了民心,让灾民主动地战胜灾荒。刘晏的这种常平均输法,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宋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
当政时也在东南各州推行,促进了生产,增加了府库,取得显著效果。
尽管刘晏为常平均输设巡院,置驿站,募疾足,平籴粜,使天下无贵贱之忧,可他仍感到心中无数。巡院专知官们面对“食货之轻重,尽权在掌握”
的赞誉不禁沾沾自喜,可刘晏却忧虑重重。他不由想到:粮谷买进卖出,万物运来运去,如鸟衔枝,如蜂酿蜜,全无度数。究竟全国有多少户数人口?
人均岁费米谷又是几何?产粮田当为多少?何况水旱两灾莫测,吉凶之年难料,何以能常平均输!他更想到,第五倚在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本为治乱,反而生乱,制造乾元重宝,造成货币贬值,米价腾飞,其实质是米价与钱不等不均。广德二年(公元764年),刘晏时为户部尚书,下决心通过户部造册登记,为唐王朝制定了人口与生产总量、消费总量、常平储存总量比例的“总量说”。资料虽未表明是刘晏所为,但刘晏无疑是“当时议者”
之一。《新唐书》卷54《食货志》的记载尽管枯燥,但意义重大,全引如下:“当时议者,以为天宝至今户九百余万。王制上农夫食九人,中农夫七人,以中农夫计之,为六千三百万人。少壮相均,人食米二升,日费米百六十万斛,岁费四万五千三百六十万斛,而衣食倍之,吉凶之年再倍,余三年之储,以备水旱凶灾,当米十三万六千八十万斛。以贵贱丰俭相当,则米之值与钱均也。田以高下肥瘠丰耗为率,一顷出米五十余斛,当田二千七百二十万六千顷。”这是相当了不起的总量统计及其比例的概率理论。它使国家在理论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农业生产、粮食消费和货币制造。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户部在广德二年(公元764年)九月统计,“管户二百九十万三千一百五十二”(《旧唐书》卷11《代宗纪》),刘晏“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常储三百万斜,所谓有功于国者耶”。(14)唐太宗、唐玄宗都曾提出过“国有九年之储”,但都未达到,不过是遵循《礼记。王制》中所说“国元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的空想。经过安史之乱,治国者也比较现实些,提出“余三年之储”。
尽管刘晏“常储三百万斛”也不够三年之数,但比一比宫闱缺粮、禁军乏食的景象,常储三百万斛确非易事,当属难能可贵的举措。何况,这三百万斛的常平储粮,常常进行流动性的以谷易物,以物易谷,创造的价值可论倍计数。
刘晏为渐现开元盛世,建立常平均输的组织系统和管理措施,虽来之不易,倒也顺利。可令他最费心,甚至委屈求全的却是如何用人。任何时代的管理,莫过于对人的管理最困难,也最能体现管理艺术。刘晏心中十分清楚,从太宗到高宗至玄宗,无不下诏敕旨举贤任能,知人善任,唯才录用,奇伟必收。刘晏深感举贤任能固然重要,用人之略更为重要。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无不将用人是否得当放在首位而实行吏治。吏治,其主体是以官本位制的人治。官员自身的知识水准、道德品质及个人能力对吏治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吏治官员主要有两部分人组成。一是经科举考试选拔,一是世袭官爵继承。世袭继承的称“吏”,科选人第为“士”。世袭爵禄者为官门子弟,大都事业难超父辈,其爵生而有之,其禄坐享其成,一般皆作为不大。但他们出自名官权贵之门,能受到良好教育。科选者虽有捉刀代笔的白卷先生,但大多有个人抱负,经苦学奋斗,登科及第,荣光耀祖,报效社稷。刘晏自八岁进入官场,幼年涉世,早已饱览士吏人生百态,可谓了如指掌,洞察入微,透木三分。他认为:“士有爵禄,则名重于利;吏无荣进,则利重于名”。(见《新唐书》卷149本传)“新进锐敏”的士才,经过科选,自当珍惜功名前程,又有官爵厚禄,故惜名轻利。而吏者久混官场,锐气已消,办事推委,功名已就,也无荣进之望,自然追逐金钱,重利而轻名。他们都有后台靠山,也多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的劣迹。分清“士”与“吏”,刘晏采取不同的用人之法。对“士”委以重任,专事检核出纳,管钱、管物而不会中饱私囊;对“吏”则是“奉行文书而已”,做些事务性的工作,简单又轻巧,薪俸则不薄。于是,“士”和“吏”
各得其所,各在其位,各司其职。《新唐书》卷149《刘晏传》记述,安史之乱后,国家经费不允,停止了所有部门科选官员的供职。但为了保证财赋收入,唯独准许租庸使可以补署任用,无疑使众多人才涌向租庸部门一展身手。刘晏在各道分设租庸使时,选用了数百人,“皆新进锐敏,尽当时之选”。
这是一股吏治的新鲜血液,一支租庸生力军。他们年轻有为,敢想敢干,投身租庸事业,开创个人的身名地位。而刘晏对这些科选新进人员,一经委任,便放手使用,量才量绩,予以升迁,并给予厚禄。这样一支力量使刘晏的理财思想和理财措施得以全力贯彻。
刘晏用人的另一思想和原则是“凡所任使,多受后进有干能者”(15)。
也就是用“后进”但有才能的人。所谓“后进”,实则是被贬、被罢的人。
这些人虽被罢官撤职,但一般有思想有能力。刘晏对这些遭贬被罢的落难者,只要有能力,唯才是举,一视同仁,予以重任。这些人在遭到不幸打击时,不免产生一种知遇之恩的感激之情,士为知己者死,对刘晏所进行的事业奉令尽职,元欺无隐,尽心尽力完成任务。一些人为刘晏的租庸转运、常平均输事业表现了大丈夫可杀不可辱的英雄气概。
唐朝著名诗人戴叔伦(公元732年—789年),江苏金坛人。在诗星灿烂的唐朝也占一席之地,著作颇丰,今仍可见诗三百余首。其诗秀雅可观,被后人称为神韵派首领。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刘晏升迁吏部尚书。吏部尚书,对于举贤任能,擢用官员自是大权在握。一次,刘晏从扬州到润州(今镇江),闻言戴叔伦其诗不同凡响,堪称一最。刘晏也颇爱诗文,只是自己公务繁重,无暇顾及。又闻此人满腹诗文,竟白丁一个,与官无缘,落魄草野。刘晏心中颇不平静,有才之人,朝廷不用,孰是孰非?举贤任能,人皆可之;吏部管吏,身为尚书,岂能坐闻不动?他特意从润州出发,经丹阳,过茅山,来到金坛,前去拜访这位草野之士。两人一见,不觉恨晚。言诗,戴叔伦自有高见:“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前也。”一句话,令刘晏心中自叹不如。自己偶尔应景所作小诗,既无蓝田日暖之感,也无良玉生烟之情,只能划作直白浅露之类,不由感叹:“博访群材,揖对宾客,无如戴叔伦。”(16)刘晏深赏其才,当即上表荐之,拜请戴叔伦任湖南观察使,主持租庸转运。当时,沪州刺史杨子琳反,败走人夔州(音魁,今四川奉节县)。戴叔伦亲自主运湖南,杨子琳派人来抢劫钱财,对戴叔伦说:“所有金帛钱币归我,可缓你一死。”戴叔伦大义凛然:“身可杀,财不可夺!”杨子琳的人见到戴叔伦将生死置之度外,只好灰溜溜地离去。戴叔伦因刘晏的直接擢用走上官宦之路。刘晏被冤赐死后,戴叔伦在抚州任刺史,仍不变初衷。一次老百姓为灌溉争水,双方争斗不休。
戴叔伦亲自前去调解,平息纠纷,为他们制定了均水法,使双方相邻言好,互为便利。他在抚州任刺史期间,不误农时,劝农益农,狱无囚犯,其吏治清明仁恕,备受后人称颂。(17)
同其父包融、其弟包何合称唐诗“三包”的包佶(?—公元792年),润州延陵(今江苏丹阳)人。天宝六载(公元747年)中进士,累官谏议大夫。宰相元载被诛时,受到牵连,被贬官岭南。刘晏知道包估很有才能,亲自上奏代宗皇帝,重用他为汴东两税使,成为刘晏的得力助手。刘晏被罢官冤死后,包佶充任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与贪官枉法的陈少游进行了坚决不妥协的斗争。再如李若初,办事严谨,要求严格,对部下说一不二,刘晏便委他整顿盐政,很快便次序井然;又如陈谏,人很机警聪明,刘晏就叫他管理财物,经他之手,从无差错。对此,《旧唐书》本传称:“故晏没后二十余年,韩洄、元秀、裴腆、包佶、卢徵、李衡继掌财赋,皆晏故吏。其部吏居数千里之外,奉教令如在目前。”刘晏正是靠这样一批能干的助手,使盐铁转运等各项工作运转自如。他的部属虽在千里之外,对他的指示如奉教令,如在眼前,不打折扣,毫无懈怠。由此可见,刘晏的工作作风是何等潇洒而又高效率!
在中国封建社会,建立起一套廉洁奉公、精明强干的财政经济管理机构和官员队伍相当不易。对于理财工作,许多权势人物往往视之“肥缺”,垂涎欲滴,纷纷出面向刘晏推荐自己的亲戚。对这些人怎么办呢?刘晏清醒认识到,如予拒绝,则必成众矢之的,遭到嫉恨,节外生枝,无端招祸,影响大计。刘晏相当精明,他一概应之,“奉给之多少,命官之迟速,必如其志”,答应他们的要求。但有一点他牢牢把住,就是不让这些人担任实职,不给实权,只是一时之选,以防止他们涉足要职,以权谋私,毁坏自己苦心经营的财经管理机构和职宫队伍。这样便一举三得,既满足了权势们的要求,又避免了他们对刘晏理财工作的干扰,反而能得到支持,还减轻了吏治腐败对理财工作可能造成的危害。在某种时候,刘晏往往采取一种做法,为了整个事业的成功,不甚禁止贪赃,但把多得之财放在明处,防止隐蔽性地贪赃枉法。
比如,在扬州设立十个造船场,每造一船,有意多给,让其承包,保证质量,保证漕运的恢复。
刘晏独特的用人思想和策略之所以能成功,还在于他严于律己,身为表率。常言道:“己不正,何以正人;正人者,必先正己。”新、旧《唐书》都记述了他个人的品质和敬业精神。数十年如一日,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理财工作上,以至连他喜爱的诗文都无暇顾及。每日早朝,他骑在马上还用马鞭来算账。每日天明理事,直至深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懈怠。
当天的公务都是即日处理,从不积压过夜,谓之“剖决无留”。他“自言如见钱流地上”,却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不把公家的一文钱流进自己的腰包,个人生活极其俭朴。他家住长安修行里,根本看不出是宰相住的官府,粗朴简陋,与常无别。他不置婢妾,饮食简单节约。《唐语林》卷2也记述说:“刘忠州晏,通日货之利,自言如见地上钱流。每人朝乘马,则为鞭算。尝言居安取便,不务华屋;食取饱适,不务多品;马取稳健,不务毛色。”《刘宾客嘉话录》生动记载刘晏上早朝的情况:刘晏在天气寒冷的冬天,也是五更人朝,途中见到卖蒸糊的地方,只见热气腾腾,刘晏买了后,或是袍袖包着,或以裙帽底托着,吃得津津有味。跟他同列早朝的官员问他,其味如何?
刘晏十分满意他说:“美不可言!美不可言!”
刘晏对自己如此勤俭节约,对于四方名士及亲戚故旧,无不慷慨馈谢,重友情,讲义气,可谓有求必应,以个人的财货遣送天下名士。这也使得一些追逐钱财存心吃他的人,只好封住了嘴巴,无法议论长短,说刘晏坏话。
他被杨炎陷害致死,被查抄其家产时,发现他所有的家产不过是杂书两车、米麦仅数斛而已。像刘晏这样位居宰相之位,品德高尚而又才能卓越的理财家,在历代封建官吏中实为罕见。他被后世称道,绝非出于偶然。
刘晏新加铸钱使后,把眼光放在了江、淮地区,利用常平均输进行铸钱,稳定币值,平定物价。扬州的铸钱业最早起于吴王刘濞,盗铸铜钱,以使国用富足。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诏晋王杨广在扬州置五炉铸钱,始创扬州立官炉造钱。唐朝建立之后,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隋朝五钱,以官铸“开元通宝”钱通行天下,严禁私铸,违者论死。江、淮为重要铸钱区,设有官炉铸钱,由于青铜是红铜和锡的合金,红铜加锡熔点低,硬度高,便于制造,当地百姓偷铸不休。高宗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因为恶钱多,政府出钱买,用一个善钱买五个恶钱。但是,很多人不卖,藏着恶钱等待开禁,偷铸恶钱越来越多,甚至用船在江里进行私铸,有的已成为私铸恶钱的专业户。于是,在仪凤年间(公元676年—679年),高宗乃诏巡江官吏督捕,查抄铸钱原料铜、锡,凡超五百斤,皆没收人官。但虽禁不绝。武则天时,私铸蜂起,“江、淮之南,盗铸者或就肢湖、巨海深山之中,波涛险峻,人迹罕到,州县莫能禁约。”(见《旧唐书》卷54《食货志》)
开元初,江、淮除官炉造钱外,所谓“偏炉钱”、棱钱皆为私钱,极为滥恶,有的甚至用锡液偷铸,一会儿就能铸出一百来个钱。开元七年(公元719年),玄宗下令从国库和各州县拿出十万石粮谷卖悼,以收民间恶钱,并把收到的恶钱由政府销毁。但私铸不止,恶钱难禁。因此,开元八年(公元720年)
正月,宰相宋璟又建议严禁私铸恶钱。他派监察御使肖隐之出使江、淮,督责严禁。私铸者以成色较好的上青钱输入官,小者恶钱皆沉于江中,以免罪责。由于过急过严,反使市井萧条,物价腾贵,使官吏、百姓怨声载道。玄宗只好把肖隐之免官降职,宋璟亦因此罢相。诏令加铸官钱,禁卖铜、锡,禁造铜器。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初置钱监,加铸“开元通宝”钱,私铸有所收敛。其后,私铸之风又烈,江、淮以广陵、丹阳、宣城尤甚。私铸之风久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京师权贵争相去江、淮取私钱,舟车相属,运抵长安,用以购物,官用私钱,实际上是在鼓励私铸。另一原因是:官钱一枚可当偏炉私钱七八,富商巨贾收藏官钱以换江、淮私钱,运往各地冒充官钱,从中牟利。私钱假币的需求量愈大,私铸恶钱者也就愈多,私铸伪市竞多至数十种,以至有的轻脆易坏,有的不成钱形,使黎民百姓深受其害。
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铸钱内作使判官韦伦针对杨国忠征用农夫铸钱,督非所习,费力无功,建议重价雇请,悬市招募本色工匠铸造官钱。这时,唐朝计有铸钱官炉九十九座,绦州三十,扬、润、宣、鄂、苏等州皆十,益、郴两州皆五,洋州三,定州一。每炉年铸钱三千五百婚,工匠三十人,费铜二万一千二百斤、锡五百斤。每千钱成本耗费七百五十文,政府获利百分之二十五。至此,所费与所得成为国家独占的经济事业,成为收入的一部分,币值也趋向稳定。(见《新唐书》卷54《食货志》)
安史之乱给唐王朝带来了巨大破坏,军费支出浩大,国家经费严重不足。
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第五倚为了解决国用不足,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十。后又铸重轮乾元重轮钱,以一当五十。结果货币贬值,货价腾飞,斗米价至七千,钱皆虚值,饿死者陈满于道路两侧。而京师几乎人人私铸,溶大钟,毁佛像,皆铸私钱,违者甚众。京兆尹郑叔清严捕私铸者,酷刑拷打,打死八百多人。第五琦币制革新,招致民怨沸腾,成了造乱添乱,一着不慎,全盘皆失,弄得罢官撤职,多年不得翻身。
刘晏新加铸钱使,还能重蹈第五琦的复辙吗?刘晏统辖区域内有官炉五十座,工匠约一千五百人。刘晏领江,淮盐铁租庸,商人可以其它物品交纳盐税,粜籴也可用其它土特产购买。他采取的方针是任意交纳。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物品是重粗贱弱之货,输至长安,不足抵运费。如连运费加起来出售,又会造成价格上扬。刘晏则把这些货物积之江、淮,进行换卖,易成铜、锡、薪、炭,就地在官炉广铸钱岁得十余万贯,输入长安和扬、荆二州,自此钱币日增。(见《新唐书》卷54《食货志》)史书记载,是“输入京师和扬、荆二州”,无疑增加了货币总量,进入流通领域。这些措施,对于安史之乱后,稳定币值,平抑物价,起到积极作用。他吸取第五琦铸大钱、贬币值的教训,使社会安定,人心稳定,使国家经济渐渐衰而复兴。德宗继位后,刘晏被杨炎构陷冤杀,铸钱即遭破坏。原因大概是实行两税法,国家主要精力放在征收税赋上,而对于从管理上精打细算地点点滴滴增财的措施不免疏漏忽视。刘晏被冤杀约半年之后,户部侍郎韩洄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
九月上书德宗,请罢江、淮七个钱监,理由是亏本的买卖不做,每铸千文,输送京师,转运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钱的一倍。其实,这是被夸大的统计。刘晏每铸千钱,市场价成本是七百五十,如果再加上以粗重贱弱之货换取的铜、锡、薪、炭和就地铸造的低成本核算,国家得利远远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由于刘晏掌管铸钱达十余年,铸币成色好,币值稳定,物价下跌,又出现了铜贵钱贱的问题,私钱之风停息,私销私毁日增。销千钱,可得铜六斤,铸为铜器,每斤铜计得钱六百文,销千钱得利三千六百,几乎有三倍之利,江、淮地区尤为严重。此后相当时期,多次颁布禁止销钱铸器的诏令,但收效甚微。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销钱取铜达到顶峰,以至铸钱盐铁使因人力所限,鼓铸造钱跟不上销钱铸器。特下诏在诸道观察使设置佛法,天下诸道寺庙铜像、铜钟、铜鼎之类,皆归各道巡院管辖,控制销钱铸器。同时又令州县钱坊铸钱,淮南节度使李坤奏请以天下州县名铸钱,京师铸为“京钱”,扬州铸为“扬州钱”,以此类推,大小径寸皆如开元通宝,准备更新市制,调节物价。但为期不久,李坤死于任所,武宗亦因服丹药暴崩。宣宗继位,尽废会昌之政,又广立寺庙,复而销钱铸像。直至唐朝灭亡,物轻钱重的问题也未解决。
刘晏在漕运、盐利、常平均输及铸钱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是成功的。《新唐书》卷149《刘晏传》中记述道,刘晏自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领江、淮租庸起,特别是在广德二年(公元764年)后充任江、淮盐铁转运租庸使,直至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止,前后有二十余年。他的最大特点是不触动既存政治体制进行经济改革,依靠组织管理,网罗人才,在既成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中不断完善、修整、提高,达到巩固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目的。
因而,他不是政治改革家,而是经济改革家。但是,政治是经济基础的集中反映,谁能说刘晏所进行的使唐王朝由乱到治,由衰至兴,巩固了唐帝国统治的一系列改革,不是政治呢?正因为如此,他受到历代维护既存政治体制、反对剧烈政治改革人士的拥护和赞誉。
刘晏经济改革的另一重要特点是为发展生产,益民利民而善于理财,精于理财;不是一味暴敛,不顾死活地益上损下、劳民伤民。对此,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公正地评价刘晏是“理财常以养民为先”。新、旧《唐书》也赞誉刘晏是展其才,济其国,施其术,“富其国而不劳民,俭于家而利于众”,称他为“管(仲)萧(何)之亚”纵观刘晏一生,谓予“管萧之亚”,绝非过誉。
漕运开通,盐利稳收,商贾川流,百业渐兴,朝野上下,有目共睹。刘晏为大唐帝国光复旧业立下汗马功劳。老臣吏部尚书裴遵庆看在眼里,喜在心头。他暗自思忖,自己年迈体弱,难理政事,于是,写好辞呈,上奏代宗,恳请退职,推荐刘晏继任己职。代宗皇帝采纳其议,优待其老,任命裴遵庆为右仆射,可以坐朝听政。刘晏闻之,屡申退让,岂能让裴相公虚领官职,赋闲在家。裴遵庆性情淳正,外晦内明,老而弥谨,哪里肯依!他对刘晏说:“老夫己八十有五,还能坐享宰位,迈向百岁?吏部为百官之首,举贤荐能,升迁任免,当属重职,非你莫属。”这位老臣善于识贤荐贤,但脾气有点倔,每每荐贤,如有来谢,必以为耻。他认为,贤者本存,吏部举贤任能,当为职责。如来谢者,感恩个人,岂不公私不分,有挟私之疑?将公务变成私授,自是吏部耻辱丑行!
大历四年(公元769年)三月壬申,五更时分,晨鼓咚咚,百官早朝。
宣政殿内,常衮早已制好敕文,宣示门下:“献善宣美,职在纳言,录贤位能,必归冢宰。若万事之本,举得其要,一时之才,选当其实,则致理之体,昭然可见。”确是如此,录用贤能,是万事之本,应该举得其要,选当其实。
笔者以为,这篇敕文最具体、最完整地将刘晏的学识、道德、能力、业绩概括出来。敕文说刘晏的才德学识是:“时杰国桢,高才博学,超诣精理,澹然素怀,礼法之纲纪,人伦之模表,尝处台弼,以弘训范。”接着,历数刘晏的功德是:“载其清静,济我艰难,自劳于外,又竭心力。苟利于国,不惮其烦,领钱谷转输之重,资国家经费之本,务其省约,加以躬亲,小大之政,必关于虑。”指出刘晏的工作作风是:“出入农里,止舍乡亭,先访便安,以均谣役(一作”以之均节“),事绩而不乱,理简而易从,故得井赋田租,万亿及株,方舟而下,以给中都,水旱不歉,人怀共惠,可谓尽瘁事国,勤劳王家也。”还评价了刘晏的一贯谦让精神:“思有褒进,屡申退让,以官人之任,朝选无窬(音榆,越过之意),籍其参领,用镇风俗,所总勤务,一以咨之,中外兼济,固有余力,可吏部尚书,余如故。主者施行。”
(见《文苑英华》卷386《授刘晏吏部尚书制》)也许是国有艰难,对刘晏的功绩感受太深,才写得如此真实全面;也许是常衮当时野心未萌,对刘晏尚能秉公执言,才写得如此客观公允;也许是唐王朝还需要这位大小之政皆事必躬亲的总勤务大管家;也许是由乱思治,由衰思兴的众望所归使历史向刘晏倾斜;也许什么都不是,就是这样的事实。“固有余力,可吏部尚书”,一句话将沉重的担子搁在刘晏的肩头。宣敕完毕,下班退朝,宣政殿内顿时摆脱了当班列朝的惯有严肃,气氛活跃起来。一些同列向刘晏投来期望羡慕的目光,一些人却矜持微笑,眼里透出莫名其妙的妒意。
刘晏从微笑中看到众望,也从微笑中预感到不祥。改任吏部尚书没有给他带来多少振奋,倒使他预感前程艰险,不免惶恐。朝中,元载擅权,与宦官鱼朝恩争权夺利,明争暗斗,正趋向白热,这吏部尚书如何行权履职!
刘晏一路无语,策马向所居修行里踽踽独行。凡事皆祸福相依相随。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尤是在官本位制的士宦官场,功高必犯忌,权重必遭嫉。刘晏八岁进入仕途,深知其弊,且又无可奈何。他只想过一二年,上表代宗,恳请免官,荣退故里。他已两次申退,代宗不允,生为人臣,只能效忠。
唐王朝大乱初定,然内江不止,内斗不休,讧为争权夺利,斗则你死我活。用心刁狠险恶,手段卑鄙歹毒,必置对方于死地。刘晏官居相位,功高权重,想躲躲不开,想逃逃不脱,一股暗流悄悄而动,渐渐凝集,偷偷袭来,越过大明宫,冲向延英殿,汇聚政事堂,将把唐王朝最杰出的经济改革家、理财家刘晏无情地吞噬……
注释:
(1)《唐大诏令》卷4《改元永泰赦》。
(2)《旧唐书》卷49《食货志》。
(3)《旧唐书》卷11《代宗纪》。
(4)《旧唐书》卷121《仆固怀恩传》。
(5)《旧唐书》卷123《第五琦传》。
(6)《韩昌黎集》卷19.
(7)《资治通鉴》卷211开元二年九月条。
(8)《全唐文》卷25玄宗《南郊推恩制》。
(9)《唐会要》卷88《仓及常平仓》。
(10)同上。
(11)《新唐书》卷149《刘晏传》。
(12)同上。
(13)自“蹋地钱”始,均见《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4)《新唐书》卷149《刘晏传》。
(15)《旧唐书》卷123《刘晏传》。
(16)钱易《南部新书》及《唐诗纪事》。
(17)《新唐书》卷143《戴叔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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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 第三章 自古未有的改革 第03节 常平均输及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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