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宗自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继位,至建中二年(公元781年)
十月,在近两年半的时间内,连损三相,老臣崔祐甫病死,刘晏屈死,杨炎冤杀,令朝野震惊。特别是刘晏被冤杀后,奸相卢杞当政,朝廷上下,人人自危,朝不保夕,多不自安。第二年,淄青节度使李正己、魏博节度使田悦以及梁崇义、张惟岳等皆联兵反叛,开始了唐王朝表面统一,实则四分五裂的藩镇割据。刘晏开创的漕运、盐利、常平均输等以及杨炎创革的两税法均遭破坏。
首先是漕运的破坏。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淄青节度使李正己首先“移兵屯济阴,昼夜教习为备,河南骚然,天下为忧”。继而又增兵徐州,控制甬桥、涡口,“以扼江淮,于是运输为之改道”。(见《旧唐书》卷124《李正己传》)梁崇义亦占据襄阳、邓州,对抗朝廷,运路皆绝,人心震恐。
江、淮奉船千余艘,泊涡口不敢进。德宗以和州刺史张万福为濠州刺史,使其通涡口水路。万福素有威名,受命后,驰至涡口,立马岸上,令发进奉船,淄、青兵马倚岸不敢动,诸道船得以继进。(见《旧唐书》卷152《张万福传》)建中四年(公元783年)九月,泾原五千乱兵攻入长安,拥进大明宫,直入含元殿,拥立朱沘为帝,德宗出奔奉天(今陕西乾县)。十月,淮西叛臣李希烈攻陷汴州(州治在今河南开封),漕运再次断绝。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二月,德宗又自奉天出奔梁州。至五月,六军尚未春服,德宗犹衣裘。盐铁租庸使包佶,在江、淮筹集绫、绢五十万匹,使王绍督之溯江、汉,倍程出洋州,抵梁州;镇海节度使韩滉,亦遣使献绫、罗四十担,大得其用。
此时神策军节度使李晟军已迫近京畿,而苦于粮饷不继。韩滉运米百艘,以馈李晟,艘置十弩手以防援,及达渭桥,盗不敢近。时关中旱荒,斗米值钱五百,及滉米至,陡减五分之四(据《新唐书。韩滉传》)。每艘所载以三百石计,当不下三万石之数,李晟赖以克复长安,德宗还都。其后,德宗对淮西李希烈、河北李抱真、朱滔、王武俊、田悦诸藩镇用兵,军需紧急,滉转输无虚月。《奉天录》载滉筹粮事谓:“时滉为中国多难,翠华不守(指德宗西逃),淮西、幽、燕,并为敌国。公(指韩滉)虑敖仓之粟不继,忧王师之绝粮,遂于浙江、东、西,市米六百万石,表奏御史四十员,以充纲署(监护漕船)。淮汴之间,楼船万计。中原百万之师,馈粮不竭者,韩公之力焉。”韩滉之功固不可没,但实际上,还是刘晏开辟的漕运保证了这连绵不断、规模巨大的平叛战争得以进行。
德宗还都后,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四月,关东大饥,赋调不入,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至蒸蝗而食。至七月,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水枯干,长安城内,饿殍相望。太仓供帝及六宫善食,不及十日,度支钱谷仅可支七旬,皆赖江、淮转输粟帛。最紧急的一次是在贞元二年(公元786年)三月,《资治通鉴》卷232记载其事说:关中仓康竭,禁军或自脱巾呼于道曰:“拘吾于军而不给粮,吾罪人也?”上忧之甚。会韩滉运米三万斛至陕,李泌即奏之。上喜,遽至东宫,谓太子日:“米已至陕,吾父子得生矣!”时禁中不酿,命于坊市取酒为乐。又遣中侍谕神策军,军士皆呼万岁。
可以设想,此时关中仓无粒米,神策禁军聚众闹事,有无漕粮,将决定是否再生兵变。江、淮之米如再不至,将会发生何等严重事变。这一年,东南八道供应长安及河北之米近二百万石。《册府元龟》卷498《漕运》详记其事:“贞元二年正月,诏浙江东、西道至今年人运上都米七十五万石,更于本道两税折纳米一百万石,并江西、湖南、鄂岳、福建等道先支米,并委浙江东、西道节度使韩滉处置船。运数内送一百万石至东渭桥输纳,余赈给河北等诸军及行营粮料;其淮南于濠、寿等道先支米、洪、潭屯米,并委淮南节度使杜亚勾当船运,数内送二十万石至东渭桥,余支充诸军行营粮料。”
南粮北调这一年达到最高额,军国所需,赖以解决,方使唐朝转危为安。
从贞元三年(公元787年)起,每年漕运粮食皆为一百一十万石。贞元八年之后,情况起了变化。唐室对河北诸藩镇采取姑息政策,渐次减少用兵。
关中也连年丰收,公库储积,足支数年之用。而江、淮地区大水,民多流亡,米斗值一百五十钱,运至东渭桥,脚价需二百钱,合为三百五十钱;米亦粗糙,不为京邑人所喜,每斗只粜三十七钱,官家亏折十之八九。贞元八年,陆蛰上疏详论其事,因请来年只运三十万石,停运八十万石,委转运使每斗取八十钱,于被水灾州县祟之,似救贫乏,计得钱六十四万缗,减运费六十九万缗。江、淮米钱、运费,并委转运使折买绫、绢、绵以输京师。(见《陆宣公翰苑集》卷18《请减京东水运收脚价于沿边州镇储蓄军粮事宜状》)陆贽的建议被德宗采纳,下诏实施,北调粮数额从此锐减。北调粮锐减的另一原因是,汴州自贞元八年宣武节度使刘玄佐死,到贞元十五年(公元799年),八年之间发生了多次藩镇叛乱事件:贞元八年(公元792年)三月,刘玄佐死,其部属擅拥其子士宁为留后,朝廷派吴凑代刘玄佐,拒而不纳。士宁被立后,游猎无度,其将李万荣逐之,朝廷因以万荣为留后。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李万荣部将韩惟清等兵变,谋杀李万荣,遂即大劫转运财货。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李万荣病危,其子西集众为乱,李万荣部将邓惟恭押西送往京师,朝廷以东都留守董晋为宣武节度使,代李万荣。贞元十五年,董晋死,朝廷以其行军司马陆长源为节度使。军士哗变,杀死陆长源。汴州设有转运院,屯贮江、淮财货,每遇兵乱,多遭损失,漕运亦因之而受阻。
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徐、泗、濠节度使张建封死,部属兵乱,漕运再次受扰,所以贞元十五年曾有诏,令江、淮转运米每年宜二百万石,而至贞元之末,竟不过四十万石。(见《册府元龟》卷498《漕运》)
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年)正月,体弱多病的德宗已年过花甲,太子李诵屠东宫,因中风而卧床数月,口不能言。一日,德宗自感不适,思见太子,涕咽久之,会群臣于宣政殿,宣读遗诏,令皇太子在柩前即位。当白,德宗便死在后宫会宁殿中。顺宗李诵继位,由于病重,为德宗送葬那天,穿着丧服在内侍搀扶下受百官朝见。他虽有才干,但由于身患重病,在位仅半年就继德宗之后去世,由宪宗李纯继位。
唐宪宗被历代史家称为“中兴之主”,面对唐王朝每况愈下,藩镇逞雄,割据成势的局面,非常羡慕贞观、开元年间的繁盛景象,力图挽回颓势,重振大唐王朝,有一天,他在延英殿召见宰相时,问李绛道:“朕绝不花言巧语,想弘扬太宗、玄宗二祖的道德风烈,无愧于谥号,不羞于宗庙,如何能做到呢?”李绛说:“陛下真心实意如此,就能正身励己,尊道德,疏远奸邪虚佞小人,进用忠诚正直大臣。与大臣言事,敬而有信,不使小人参预;与贤者游,亲而有礼,不使不肖共与,罢去无益于治的官吏,则才能出;斥走望御而亲的宫女,则怨旷销。择优秀将帅,士卒则勇敢无畏;授奉公之官,吏治则管理有序。要做到法令行而下不敢违,笃教化而习俗必迁。这样,可与祖宗合德,号称中兴,恢复贞观、开元之治。何远之有?这就要言必行,行必至。言之不行,无益也;行之不至,也无益也。”宪宗高兴地表示:“你说得太好了!朕将把这些记下来,书赠各位文才士绅。”随即下诏李绛与崔群、钱徽、韦弘景、白居易等,依次搜集实录君臣成败五十种实例,并连成书屏。宪宗每每阅视,都对左右说:“你们都应该用心记住,不要做这样的事情。”(1)
还有一次,宪宗又问李绛:“朕读《玄宗实录》,见开元致理,天宝兆乱。诸事出于同朝,治乱大不相同。这是怎么回事?”李绛从容答道:“臣闻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兢兢业业则天下太平,肆意妄为则祸乱迭起。玄宗自从天后当政时出居藩邸,曾经担任过不少官职,接触过社会上许多贤达人士,因而懂得了人世艰难。登上皇帝位之初,任姚崇、宋璟为相。这两个人都是忠正梗直的杰出人物,一言一行都以安邦定国为出发点。明皇当时正在英敏果断的年岁,也严于律己,虚心听取各种意见,所以开元年间名贤云集,前后左右,都是忠正之士。君臣相处如水乳交融,同心同德,举国上下安定团结。但是,开元二十年以后,李林甫、杨国忠相继掌握朝政。他们专门引用阴险奸恶之人分居重要官职,千方百计献媚于上,玄宗便不再听到正直的议论了。再加上越来越追求享乐,国家开支困难,奸臣说应该想方设法去搜集钱财,武夫说应该征伐四方以获取物资,因此天下骚动,各地变乱不已,乃至于长安、洛阳两京倾覆,四海沸腾。玄宗也被迫迁往外地,几乎回不了京城。这都是奸佞的小人无事生非,使玄宗纵逸生骄造成的啊!到如今,外面兵变不能平息,西部疆土差不多丢光了,庶民百姓衣食艰难,国家库存极其空虚,其根源就是天宝末年的那场丧乱的结果。实际上,安危理乱都靠君主来控制。陛下高瞻远瞩,天资聪明,亲览国史,关心朝政,善于分析,实在是天下幸福啊!”接着,宪宗和李绛在殿内又继续谈论到如何避免处事失误,有了错误如何补救的道理。李绛说:“办事出现大的偏差,即使圣人先哲也都在所难免。正因为如此,天子才招聘忠直之臣来帮助改正错误。所以,主上在内廷一心使天下得到治理,臣子在外面不出什么差错,才能制朝政于未乱之前,消祸患于未萌之时。倘若主上有什么失误,臣下能正言直谏,便会上下同体,好像手足与头脑一样,合谐为用,以致太平安宁。说起来,这些本是常理,并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只不过人们都习惯于歌功颂德、文过饰非而已。古人贵在勇于改正错误,从善如流,是很英明的。臣等各在其位,无所发明建树,如果陛下能虚心纳谏,那么忠直之士、贤良之臣一定竭力为朝廷效命。”宪宗听罢,深有感触他说:“朕提拔任用卿等,正是因为你们都能直言敢谏。各位应该继续尽心朝廷,无所隐瞒,来匡正朝廷的失误,不要有什么顾虑!”(2)
话虽这么说,宪宗已无力再挽回唐王朝的衰势。但他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的统治,只得连年发动平藩战争,军用开支极巨,宪宗加意蓄聚财物。元和初年,李巽领度支盐铁转运使,即着手整顿赋税,改进漕运。掌使一年,赋税所人,略于刘晏掌使时之数相当;又一年,增一百八十万贯。往年运江、淮米五十万石至河阴,久不能满额,唯李巽连运三年不少差。李巽之后,有王播、程异,皆善于敛财,然多注意于金、银、绫、绢等以供朝廷所需。漕运方面,困难仍多,砥柱之险,终不能克。漕运船只经过,翻覆者近半,损耗大,运费重,当时有“斗钱运斗米”之说。汴河中也常出现险滩,船运阻滞。
从元和之后直到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间,江、淮运仍不过每年四十万石,能到达河、渭仓的亦只是十之三四。沿路奸吏,不遵漕法,盗米以后,为消灭罪证,沉溺官船,每岁达七十多艘,漕政大坏。大中五年(公元851年),裴休为户部侍郎充诸道盐铁转运使,重加整顿,实行承包制,每岁雇用费二十八万贯,尽归漕吏掌握分配,巡院不得侵用。实行三年,漕米至河、渭仓总达一百二十万石,才及刘晏掌使时一年之数。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浙东百姓不堪苛税负担,民多逃亡,裘甫率众起兵反唐,越州(州治今浙江绍兴)地区大乱,租赋来源减少。懿宗咸通九年(公元868年)
七月,庞勋在州(州治今广西桂林)率戍卒抗命北还,声势浩大,十二月,攻下泗州,占据淮口,漕运路绝。其后,庞勋军又与官军转战于濠州、宋州、徐州,皆汴河流经地区,租赋不至,唐王朝陷于困难境地。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濮州人王仙芝亦聚众起兵,黄巢应之,中原大乱。高骈在乾符六年(公元879年)由浙西节度使调任淮南节度使后,拥兵自重,惟事搜刮财物,坐观事变。刘晏开辟的江、淮漕运如同唐王朝生死存亡的生命线。中和二年(公元882年)以后,江、淮漕运完全断绝,唐王朝一蹶不振,遂至灭亡。
其次是盐法的破坏。盐利本是刘晏改革赋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历末年,唐王朝税赋收入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居其半,刘晏冤死后而盐法坏。建中三年(公元782年),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在奏请增加民赋的同时,江、淮盐每斗也增加二百文,比旧价每斗一百一十文增加近两倍。其后,每斗复增六十文,连前所增,每斗价三百七十文,较开元、大宝时期提高近四十倍。江、淮豪商,百计为奸,有时售价还要增加一倍,谷数斗始换盐一升。运乡贫民,苦于高价,甚至淡食,钱人藩镇或豪商私囊,而国家税收不能过半。元和初年,李巽继杜佑为盐铁转运使,重加整顿,情况有所好转。李巽去职,又陷于混乱,直至唐亡,也无改变。
最后,我们看看两税法的破坏。两税法的原则是:量出以制人,户无土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幸。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杨炎所谓“量出以制人”,是国家根据各项开支,制定预算方案。两税法统一收税,纳实物以钱币计,防止逃户,征及商贾,较之租庸调法自是一种进步。但是,中国古代是“为政在人”,“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好的制度,还要有德、才兼备的官吏来实行。两税法在正常情况下贯彻执行,百姓负担确有减轻。但由于政局不稳,叛乱时生,更主要的是官吏贪残,百计攫利,实施结果,“旧患虽减,新诊复滋”,弊端依旧百出,百姓更加困苦。
同时,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只是一种剥削形式代替另一种剥削形式,它的性质,不因形式变化而有任何改变。实行两税法时,明令不再加税,德宗多次诏令“轻率一钱以枉法论”,事实上却新税不断。自建中二年(公元781年)
即实行两税法的第二年,淄青节度使李正己、河北藩臣卧说、李惟岳、梁崇义、朱滔及淮西李希烈等先后叛乱,朝廷用兵,以军费不足,增征商税十为一。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也就是实行两税法的第三年,战局更加扩大,月费百余万缗,府库不支者数月。太常博士都宾、陈京建议,请借“富商钱”。
判度支杜佑、京兆尹韦桢等,大索京都商贾所有财货,派京城官兵,强人商户,掠财劫货,逼死人命,意其不实,即加榜捶。又取僦柜纳质钱及粟麦祟市钱,取其四分之一,一般市民,亦受其害,长安为之罢市。搜刮总数为二百万缗,不足两月之用。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在所辖八州(扬、楚、滁、和、舒、庐、濠、寿)境内横征暴敛,税钱每千文增收二百文,当五分之一,又上表得到朝廷批准,德宗诏其他各道增税皆如淮南道,并加陈少游同平章事(即所谓使相),以示荣宠。建中四年(公元783年),即两税法实行第四年,河东、泽潞、河阳、朔方等四镇军屯魏县(今属河北),包围魏博节度使田悦;神策军及永平、宣武、淮南、浙西、荆南、江西、沔鄂、湖南、黔中、剑南、岭南诸镇军屯淮宁(治所在河南淮阳),包围淮西节度使李希烈。
月需军费一百三十万缗,常赋不能供。判度支赵赞乃请分二法,一为“间架税法”:每屋两架为间,上屋税钱二千,中税一千,下税五百。敢匿一间,杖六十,赏告发者钱五万。一为“除陌税法”:公私贸易,旧税千钱税二十钱,加为五十钱;两方以物交易者,约钱为率。敢隐钱百文,杖六十,罚钱二千,赏告发者钱一万,所有赏钱皆出隐匿之家。赵赞征税征红了眼,又建议收天下茶、漆、竹、木税,十取其一,以为常平本钱。德宗纳其议,诏令天下。有的甚至开征“过路税”,“瓜果税”,连死了人都要纳税,简直到了无物不税的地步。百姓在实行两税法初期得到的有限好处,迅速丧失殆尽。
但这不是两税法自身的罪过,换成其它什么法就能解决封建王朝的弊端吗?下面一则小故事倒能说明另外一个问题。
贞元三年(公元787年),也就是实行两税法的第七年。关中地区丰收,斗米值钱一百五十文,诏令所在“和籴”(采购民间粮食),以作储备。德宗在长安近郊打猎,走到百姓赵光奇家。德宗问光奇:“日子过得快活吗?”
答:“不快活!”德宗又问:“今年丰收,为何不快活?”答:“朝廷的诏令没有信用。以前宣布废除两税法以外的一切赋役,现在反而苛捐杂税比正税多。原来说用现钱‘和籴’,现在却一文钱也拿不到,名为采买,实为抢夺;原来所籴粟麦有人来收,不用跑远,现在则要送到西京行营,有好几百里路,车损马疲,农民都破产难以支撑下去。如此愁苦,何乐之有!每有诏书优恤,徒有一纸空文!恐怕圣上深居九重内官,都不知道吧!”德宗听后,一言未发,命免除赵光奇家的赋税,以示体恤。(《资治通鉴》卷233贞元三年12月庚辰条)赵光奇所言,充分表明两税法颁行后,农民所受之苦。丰年尚且如此,遇到荒年,其苦自不待言。朝廷言而无信,皇帝自食其言,诏令不行,行不能至,是中国古代政治的通弊。白居易在《重赋》一诗中抨击说:国家定两税,……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以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寒春。(3)
两税法颁行后,农民负担加重,不单在杂谣多,额外征收多,更重要的原因是物日益轻、钱日益重,即物贱钱贵,造成百姓沉重的困难。贞元十年(公元794年)五月,陆蛰上《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陆宣公翰苑集。奏议》),第一条是《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其中说: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曾不悟资产之中情事非一。有藏于矜怀囊箧,物虽贵而人莫能窥;有积于场圃困仓,值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通蕃息之货,数虽寡而计日收赢;有庐舍器用之资,价虽高而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一概计估算缗,宜其失平长伪。由是务轻赍而乐转徒者,恒脱于徭税;敦本业而树居产者,每困于征求。此乃诱之为奸,驱之避役,力用不得不弛,风俗不得不讹,闾并不得不残,赋人不得不阙。
陆蛰所言两税法之弊,可谓透辟。两税法虽规定征收商贾资产税,他们资产自较农民为多,实际上,他们可以怀轻货而运徙,逃避税收,谋取丰利。
地主资产多,实际上,他们勾结官府隐匿资产,甚至侵吞农民产业,也不转户。据元稹《奏均田状》(《元氏长庆集》卷38说:“豪富兼并,广占吁陌,十分田地,才税二三,致使穷独逋亡,赋税不办。”繁重的赋税是由“敦本业而树居产”的农民负担,而农民最苦的是患物轻钱重。陆贽在文中又说:定税之初,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税,而私已倍输。
自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两税制至贞元十五年(公元799年),不过二十年,农民负担已增加一倍,其他杂徭、勒索尚未计算在内。唐代绢价,肃宗时最贵,每匹值万钱,代宗大历年间犹值四千文,至陆蛰上此表时,只值一千五六百文,又低落一半以上。其他如粟帛等价也在不断下降。贞元十五年后,物价下降的趋势仍在发展。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每匹绢只值八九百文,以后较长时期稳定在这个价格上下。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李翱在《疏改税法》(《李文公集》卷9)一文中说: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当时绢一匹为钱四千,米一斗为钱二百,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二匹半而足矣。今税额如故,而粟帛日贱,钱也加重,绢一匹价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税户之输十千者,为捐十有二匹然后可,况又督其钱使其贱卖者郁?假令官杂虚估以之,尚犹为绢八匹,乃仅可满十千之数,是为比建中之初税加三倍矣。
建中元年的绢价,李翱所估比陆贽所说高出七八百文,大概是由于各地情况不一,价格也有上下。李翱所谓“官杂虚估以受之”的情况很少,一般是只会杀价,不会虚估。按陆贽所说绢价,自建中元年至元和十五年的四十年间,农民负担增加三倍,比较弓符合实际情况。遇到地方官加重征敛,倍数尚不止此。因此,陆赞强调农业赋税必须征实物,主张“非力之所出则不征,非土之所有则不贡”。(《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二条》)
认为人民手中只有自己的劳动产品,而货币有国家铸造,不应该向人民去征收。
继陆蛰之后,又有齐抗、白居易、韩愈、李翱、杨於陵等反对农业赋税征钱。自实行两税制后,物轻钱重已成为唐朝内政方面的一个重大难题,许多朝臣出谋献策而未能解决,直至唐亡。白居易在《赠友诗》诗中真实反映了农民无钱贱崇的痛苦生活: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
钱力日益增,农力日益殚;贱粜粟与麦,贱贸丝与绵。
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4)
元和十五年讨论税法,户部尚书杨於陵提出将两税改收布帛的主张,被朝廷采纳,并于次年(长庆元年,公元821年)付诸实施。两税征钱的办法实行了四十年后终于废除,但两税法本身仍继续实行。
两税征钱是杨炎的一个失策。因为唐代的货币经济发展还不高,政府曾多次下令买卖不能全用钱币,布帛杂货等都可以作为交换手段。既然买卖都不能全用钱币,又怎能要求两税用钱交纳呢?唐代钱币流通数量不足,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又很低,钱很难落到农民手中。所以当时反对两税征钱的人往往以钱币由国家垄断铸造,不应向人民征收为理由。理由虽难以成立,却反映了农民手中无钱的客观现实。两税改征布帛是历史的要求,也是两税法进一步完善的表现。
杨炎任宰相仅两年,理财措施并不多,但创立两税法却使他名垂史册。
然而对两税法一直存在不同认识,毁誉不一。
两税法遭到与杨炎同代人的批评,也得到不少同代人的肯定和赞誉。
唐代著名史学家、理财家杜佑(公元735—812年)就认为,自安史之乱以后,征敛名目繁多,而且数额不定,贪吏横行,因缘为奸,法令也不能制止;再加上狡猾之徒,多方躲避,有的假名人仕,有的托迹为僧,有的依托豪族,千方百计地逃避赋税,而老实的农民则被加重征课,生活日益困难。
自实行两税法后,做到了“赋有常规,人知定制。贪冒之吏,莫敢生奸,狡猾之氓(民),皆被其籍”。(《通典。食货七》)所以,杜佑称赞两税为“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德宗贞元时的宰相陆贽也力图恢复贞观、开元盛世,很眷恋租庸调制,尖锐批评了两税法实施中的各种问题,揭露以钱折征实物出现的弊端。但他也承认,“建中之初,再造百度,执事者知弊之宜革”,“法弊则全革其法”(5)。他反复议论改进征税的方法,并没有主张罢废两税法。可见时代的发展使怀旧的人也无法反对税法的变革。
宋朝建立以后,税制大体沿用唐五代的两税法而有所变异。两税,在宋代又称为二税,不再包括税钱,而只是单一的田亩税。由于田地既已交纳亩税,再作为资产重复纳税已很不合理。使用货币纳税,宋代另有商税和地税、宅税等等。于是,二税便只是单纯的乡村土地税了。这一变化后的两税,在金、元时也大体沿用,直到明代。《明史》卷78《食货志》说,“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历代相沿,至明不改”。
说杨炎创始的两税法改变了近古的租庸调制,自此历代相沿,这个认识相当正确。它经历了八百年(公元780—1581年),至明代后期,社会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才开始新的变革。
宋元时期的著名史学家马端临(约公元1254年—1323年)也肯定两税法是“救弊之良法”。他说:“历代口赋,皆视丁中以为厚薄。然人之贫富不齐,由来久矣。今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今两税之法,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尤为的当。”陆贽认为“以贫富为差”,难以正确估算资产,容易失平长伪。马端临指出这“是有司奉行者不明不公之过,非法之弊”。他肯定均田制破坏后,决不能恢复租庸调制,指出:“若不能均田,则两税乃不可易之法矣。”(《文献通考。田赋三》)
在《文献通考。自序》中,马端临甚至将杨炎与商鞅相比,说:“随田之在民者税之,而不复问其多寡,始于商鞅。随民之有田者税之,而不复视其丁中,始于杨炎。”认为他们革旧求新,都做到了“古今异宜”。他还在《文献通考》卷3的按语中,针对宋人程迥赞誉宇文融、诋毁杨炎之语加以评论,指出字文融在玄宗开元时搞括户税钱是墨守高祖、太宗之成法,而杨炎是大胆改革,“炎变法而人安之,则以其随顺人情,姑视贫富以制赋也”。
他从社会变动中意识到实施两税法是大势所趋。宋人吕祖谦攻击两税法“取于民者不一,杨炎所以为千古之罪人”。马端临则认为税钱折纳害民乃是“掊克之吏所为,非法之不善也”。两税估计算缗,失平长伪等等,“亦是有司奉行者不明不公之过,非法之弊。”
这绝非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个客观的事实是:两税法的本意是罢免一切杂税徭役“以一其名”的税法,与刘晏“养民以为先”的思想是一致的。但在封建时代,千方百计加赋于民,是地主剥削阶级意志的必然表现。两税法时期仍要各地按时申报丁口数字等等,就为各种赋敛创造了前提。
自唐至宋,以至于明代,两税以外的各种封建赋役仍是纷至沓来,决不因为实行两税法而绝迹。
两税法的创始人杨炎,生活在我国封建社会内部发生伟大变革的时代。
他敏锐地观察到了时代的深刻变化,及时果断地提出了改革税收的方案,由税丁变为税地、税资产,并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征收了一定的货币税。这一改革适应了社会和时代的需要,实践证明,他不愧是我国古代有远见的著名改革家。
注释:
(1)《新唐书》卷152《李绛传》。
(2)《旧唐书》卷164《李绛传》。
(3)《白居易集》卷1《秦中吟十首》。
(4)同上。
尾声归葬
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六月,刘晏被冤杀的第五年,在刘晏的故里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县)大地上,刘妻李氏携长子执经、次子宗经,举家从四川忠州运回刘晏的遗骨,举行归葬祭奠仪式。
道场奏乐,超度亡魂;乐声低婉,如位如诉。
建中四年(公元783年)九月,径原乱兵攻人长安,德宗仓皇出奔奉天。
十月,淮西李希烈攻陷汴州,潜运断绝。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二月,德宗自奉天又出奔梁州县城。时至五月,六军供给艰难,食无粮,穿无衣。天气炎热,冬服依然在身,没有换季的春服,连德宗还裹着毛裘迎度初夏。直到这时,德宗才醒悟念及刘晏开辟潜运、创设盐利的功德,内心也深知刘晏是被诬害冤杀。但是,皇帝能承认错误吗?
人死不能复生。德宗叹惜之余,在兵乱出奔中下达诏书,准许刘晏尸骨归葬。
贞元五年(公元789年),在刘晏被冤杀的第九年后,德宗擢升刘晏长子执经为太常博士,次子宗经任秘书郎。执经上书德宗,请削官赠父。德宗下诏书特追赠刘晏为郑州刺史,又加司徒。
至于杨炎,史书未记载于何年,只曰“久之,诏复其官,谥肃憨,左丞孔戣驳之,更曰平厉”。
看来,两税法创始人杨炎的官声官誉,远远不及被世人称为“管萧之亚”的刘晏。
(5)《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条。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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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 第六章 冤案谱写的历史 第03节 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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