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第 四 章

  夏志昌知道在下面了望的人,已经用角声通知上面,还有一个人没有摔下去跌死,正在往上爬脱困,上面的袭击,很快就会来到了。
  他虽然相信吴长胜一定不会让他再受到袭击,可是在这块石头上太危险了,上面的人只要随便找几样东西砸下来,也能把他砸下深谷的。
  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赶快上去的好。
  他必须下来一下,跟坠谷的那个假人凑足数,才能使谷底的了望者认为他们已经中了陷阱。
  而且他也必须要在这块圆石上,才能使对方的伏击者很快地来到,因为这个地方,距离路面并不高,只要有时间,总会有办法脱困的。但是要设法要爬上两丈多高的绝壁,毕竟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事。
  夏志昌审察一下地势与地形后,从身边取下一柄小薄刀来,那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暗器,也是他在塔拉尔宫中所学的唯一的兵器。
  珠玛大喇嘛是技击名家,却并不固执,知道时代已经进步了,有些武功也必须随着时代的潮流而取舍。
  最好是学枪法,但是珠玛活佛又是摒弃现代文明的人,枪炮器械严禁携入塔拉尔宫,就是青海省的省主席来拜会时,也得把携枪的卫士留在宫外。
  所以他没有教夏志昌用枪,却教了他一手好飞刀,在适当的距离下,飞刀的威力比枪还大,尤其是在一个娴熟的高手施放下,它可以比枪快,比枪准,能双手连发,能够容易地补充飞刀,用过可以取而再用,而且,不怕弹药潮湿,不会有机件故障……
  在近身肉搏时,短刀握在手中,也是很趁手的武器,现在它更表现了它的特殊用途。
  刀尖在硬壁上捣几下,那坚硬的泥沙混合的光壁上就凹进了一个小小的坑,夏志昌双手执刀,一左一右,慢慢的向上挖着,每个洞距离约半尺。
  洞的大小恰可容半只前脚掌,脚踩住低处的孔,手攀住高处的洞,再往更高处伸展。
  夏志昌知道吴长胜一定是躲起来了,抱着他的那支来福枪躲起来了,准备给那些被引来的暗击者一个迎头痛击,只要把那些人解决了,吴长胜自然会丢根绳子把他引上去,根本不必费这些事。
  但是他觉得不妨利用自己的力量爬上去。这不但是一个磨练,也是个考验自己的机会,也许以后还有用得着这一手学问的机会。
  这应该不是学问,但真到去做的时候,才会发现还是有很多诀窍的,如洞的大小、深浅、形状以及距离的高低,都有很大的讲究。
  他挖一个,试一个,改进一个,直到快要接近路面时,已经挖了十几二十个洞了。眼看着再往上挖一个洞,就可以够着路边,脱困而出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挖了多久,由于潜心于工作,他忘了时间,忘了手酸,也忘了去留心四周的动静了。
  直到现在,他才突然意识到,为什么上面的人还没过来呢?
  而且在接近成功时,他才感到手酸和脖子疼,那是因为他一直仰着头,而且举着双手的缘故。
  好在已经接近成功了,他加速了手中短刀的进行,这最后的一个洞,仅作扳手之用,不必挖得太深,只要能扳住手指就行,洞挖好了,他把手指伸进去搭住。把身子提高了半尺多,伸出右手,已经吊住了路的边缘。
  再上去不必挖洞了,只要把脚逐步提高,就可以上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剧痛由手指上传来。
  那是一双硬牛皮的大靴底踩在他的手指上,跟着是一颗毛茸茸的头伸了出来,朝他不怀好意地笑着。
  夏志昌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对方已经不声不响的来了,而且就在上面等着他。
  因此他只有一面怪自己太粗心,一面怪吴长胜太不经心,怎么能让人来到这么近。
  对方踏住了他的手指,只要再加上一脚,就可以把他踢下那十几丈高的深谷之下去了。
  不过夏志昌还是很冷静的,他很快地又伸出了另一只手道:「快!快拉我一把,我的手已经没劲了!」
  那毛茸茸的头是一个中年大汉的,他咧开了血红的大嘴,露出了一口黄板牙,笑着道:「哈!小兄弟,你怎么会到那下头去了呢,莫非那下头有什么宝贝不成……」
  夏志昌似乎没有体会到他狰狞的笑意,仍是着急地道:「我是从马车上摔下去的,有位老爹已经摔死了,我是运气好,掉到那块大石头上……」
  大汉啧啧两声:「那真太不幸了,好好的怎么会从车上掉下去的呢?」
  夏志昌差点就要说出路上有坑的话,但他反应快,立刻就把话咽了下去,如果他真是从车上摔下去,是看不见路上的陷坑的:「我也不知道,走得好好的,车子突然一歪,就把我们给翻了下来,这位大哥,你快拉我一把,我慢慢挖坑,一步步地往上挪,好不容易才到了上面,已经累得一点劲都没有了。」
  那大汉笑道:「这么说来,你小兄弟的运气还真好。」
  一面说,一面将身子前倾,身体的重量也就集中在前脚上,那使得夏志吕感到一阵椎心的剧痛。
  但是在塔拉尔宫中多年的严格训练见具了效用,而喇嘛教僧侣们对于身体的忍受痛苦,是列为日常功课的。
  夏志昌的脸上毫无痛苦之色,只是将另一只手伸得高一点道:「运气好就不会遇上这种事了,这位大哥,你把我救出去,我一定会重重的报答你的。」
  大汉很感兴趣的道:「哦!你能给我什么报答呢?」
  夏志昌道:「我身上有八两银子,一起送给你。」
  大汉哈哈大笑道:「才八两银子呀,那还不够我暍一顿花酒哪,小兄弟,你知道这是边陲地方,什么都缺少,连女人都少得可怜,银子可不当回事。」
  夏志昌道:「我身上还有些金块跟珠宝。」
  「那还差不多,拿出来给我看看。」
  夏志昌伸手在怀里取出了那个小皮袋子,啪的一声丢到上面,扎在袋口的绳子松了,有几颗珠子滚了出来。
  由于袋口是向着深谷这边的,滚动的珠子慢慢的滚向了深谷,这使得那个大汉本能地弯腰伸手,要去挡住拿取滚动中的珍珠,也使他的身子更往前倾。
  夏志昌是故意造成这个机会的,他那只被踩住的手突然一抬,使大汉的重心失去了平衡,跟着另一只手轻拉他前胸的衣服,那个大汉就带着一声惊惶的呼喊,身子像一块石头似的,直往谷地坠去。
  他的运气更坏,跌在一块尖出的石头上,溅开一片红色后,就没再见动了。
  夏志昌以一个轻巧的姿势翻了上来,根本没去瞧摔下去的人,先弯腰拾起了那几颗滚动的珠子和皮袋,等他把珠子装回皮袋中,准备把袋子放回怀中时,才不经意的看了一下,也看见了四支冷冰冰的枪管,以及四张冷冰冰的脸。
  这四张脸十不但干净,而且还红白分明。头上有长长的头发,扎成了一条大辫子,盘在脖子上。
  这居然是四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
  三个穿青衣服的都是浓眉大眼、高鼻梁,足登皮靴,是典型的维吾尔缠头回女郎。
  只有其中一个,穿着一身红,腰细细的,系了一条红带子,下面红灯笼裤,套了一双红綉花鞋,是个汉家的姑娘,长得也秀气多了。
  只不过她的脸上此刻却一点都不秀气,而且她们握在手里的四管枪也不秀气。
  夏志昌如果是识货的,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这四管枪都是德国造的勃朗林,枪管虽然短,威力却很大,而且准头好,杀伤力极强,是最新的一种轻便火器。
  可是夏志昌对枪械是很陌生的,他毫不在乎地搓搓手,揉着被踩痛的指节,然后还笑笑道:「姑娘们可是跟刚才那个人一起来的?」
  那个红衣服汉家少女冷冷的道:「不错!我叫孙小琴,刚才被你摔下去的人叫孙老虎,是我的哥哥。」
  这番话倒是很出夏志昌意外的,他想到那大汉必然是孙老虎的人,却没有想到是他本人。
  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女郎会是孙老虎的妹妹。
  孙小琴说话的声音冷冷的,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由此可以证明,他们兄妹之间的感情一定很糟!
  这一点夏志昌倒是没有猜错,因为孙小琴自己也开口了:「你杀死了我的哥哥,我不会恨你或怪你。他不是个好人,早就该死了,如果他不是我的哥哥,我早就自己杀了他了,所以你杀了他,我不会为他报仇的。」
  夏志昌连忙拱拱手道:「这个我很抱歉。难得姑娘如此明理,你知道我杀死令兄,实在是万不得已,他根本是存心来杀我的!我翻车就是他造成的。」
  「这个我明白,他安排的陷阱没有杀死你,他是来给你补上一脚的,他之所以没立刻下手,就是想得到你手上这个袋子里的东西。」
  夏志昌又是一怔,孙小琴的每一句话都能叫他大吃一惊。
  因为她说得太坦率了,但也太冷漠了,似是在谈着一个不相识的人,而这人却是她的哥哥。
  即使他们兄妹的感情不佳,但是自己的兄长在片刻前被人杀死了,面对着杀兄的凶手,还能如此冷漠的实在不多见,这使得夏志昌感到有点莫测高深。
  孙小琴似乎也看出了对方的犹豫,停了一停,又道:「你别疑心,我说过不为我哥哥的死而仇恨你,完全是真话。因为他死得不寃枉,死得活该,如果你手中的袋子到了他手里,他还是不会放过你的……」
  夏志昌只得咳了一声来缓和自己的情绪,然后道:「姑娘能明白最好,事实上我只是在自保,我知道令兄对我不怀好意,只是我还想请教一个问题……」
  「什么话,你问好了!」
  「我跟令兄素无仇隙,他为什么要我的命呢?」
  「这个我可不知道,他虽是我的哥哥,对他的事我从来不去过问,我倒还想问你呢!」
  「问我?」夏志昌又是一怔。
  「是的!问你!我知道我哥哥从没做过一件好事,但是最近他已经很少亲自出马了,有事都是派遣他的手下去做的,这次他为了对付你,居然亲自出马,而且还把手下的一些弟兄撇开,这使我很奇怪,你究竟有什么事才使他如此的重视?」
  夏志昌摸摸头苦笑道:「我说我也不知道,姑娘相不相信?」
  「不相信!小伙子,别以为你这一手装糊涂能骗得过我。我哥哥是财迷心窍,我可不糊涂。你的车子虽然有一半倾进了陷阱里,可是车轮一点都没损坏,而且车上的东西也没凌乱,陷阱边上没有碰撞的痕迹。这证明陷阱根本没陷住你,是你自己把车子推下去的。」
  她向前逼进一步,用手又指着那块石道:「这儿虽然有块石头,但凸出不过只有三四尺,如果你是翻车跌下去的,绝不可能掉在石头上,根本你是故意把车子弄倾,再跳下去的。」
  夏志昌不能不佩服她的心细了,这现场是有很多破绽,经不起仔细的推敲。
  孙小琴冷冷的道:「我哥哥闯了那么多年的江湖,居然会看不出这么明显的破绽,想害人的反而被人害了,所以我才认为他死得活该,现在你总得承认你翻车落崖是一个故意布成的局吧!」
  夏志昌不得不承认了,顿了一顿才道:「姑娘高明,我是在路上发现了陷阱。」
  「你怎么发现的呢?这两个坑不是新挖的,很久以前就有了。上面的浮土也干得全无痕迹了,以前用来陷车从没失误过,你是如何发现的呢?」
  「我可没这么大的本事,是这头拉车的骡子老哥发现的。它虽是畜生,但是对于感觉危机,却此人灵敏得多,也许是它的脚敲在地上的感受不一样吧……」
  孙小琴看看那头骡子,点点头道:「这倒可以相信,有些地方畜生是比人强得多,好了,你发现了陷阱,所以安排下一个假局。」
  夏志昌道:「有人要害我,我总得要设法瞧瞧害我的是什么人吧!」
  孙小琴道:「那很公平,所以我哥哥要杀你,你杀了他!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对,但是,朋友,你总不能再以不知道三个字来回答我了。」
  夏志昌苦笑一声道:「我的确是不知道,我知道这路上有人要对我不利,却不知道为什么!」
  「你知道有人会对你不利,却不知道为什么?」
  「这话说来令人难以相信,然而的确是事实。」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要杀你,而且能把我哥哥也拖进去,必定有很大的好处。」
  夏志昌苦笑一声:「很大的好处?总不会是为了我身上这个口袋里的东西吧!」
  他又把口袋打开了,展露出里面的金块、珍珠和宝石,那三个维吾尔女子的眼睛都放了光,但是孙小琴却像无动于衷,只是点点头道:「嗯!是不少,足以使人对你眼红了,你身上带着这么多的财宝干吗?」
  「是塔拉尔宫里的老师父们送的,我也不知道它们有多少银子,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孙小琴的眼睛中透出了怀疑:「你真不知道价值?」
  「是的,我一直在塔拉尔宫里长大,那些老师父们都很喜欢我,我要离开了。他们每个人都送我一点东西,我的确不知道它们值多少。」
  孙小琴沉思片刻才道:「你这话说给谁听也不相信,但是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好了!话也说清楚了,你可以收拾一下,准备上路了。」
  夏志昌倒觉得有点意外地道:「姑娘的意思是说我可以走了?」
  「是的!虽然你杀了我哥哥,但是我看得很清楚,你是为了自救,是我哥哥先要对你不利,因此我不能对你报仇。我哥哥做了很多坏事,我没有能力阻止他,他被人杀死了,我也不会为他报仇,因此,我也没有理由留下你不走。」
  她已经把枪收了起来,可是那三个维吾尔的女子却仍然用枪比住夏志昌,孙小琴道:「马兰莎,把枪收起来吧,别再为难人家了。」
  话是对着一个年龄较大的维吾尔女子说的,马兰莎大概就是她的名字,可是马兰莎却不理会,冷笑着道:「小琴,你没有问过我的意思就作了决定了?」
  孙小琴道:「我哥哥死了,大青岭的事情就该由我来作主,为什么不能决定呢?」
  「不!你错了,孙老虎死了,大青岭的事情该由我们来作主才是,我们是他的妻子。」
  孙小琴感到很意外地道:「你们……」
  「不错!我们难道不是他的妻子吗?」
  「你们怎么能算是他的妻子,你们只是他的女人,是他从你们父亲那儿赢来的女人!」
  马兰莎笑笑道:「不错!我们是从父亲的手里输给他的,照我们族里的规矩,妻子跟财产一样,是可以买卖的,我们的父亲输了银子,拿我们做抵押,卖给了孙老虎,因此我们就是他的妻子!」
  「我哥哥可没有说要你们做他的老婆。」
  「是吗?你不妨当面问问,看他是否不承认。」
  「他已经死了!怎么否认法?」
  「只要他不能否认就行了,在我们的族里,只有丈夫才能取消一个女人当妻子的权利,如果孙老虎活着他可以把我们再卖掉,或者是送给别人。但是他死了,我们就能代表他的一切,享有他的一切遗产,如果他有儿子或是兄弟,那自然轮不到我们,可是他什么都没有。」
  「他有一个妹妹。就是我!」
  马兰莎冷笑一声:「妹妹?妹妹只是没出嫁的女儿,在我们的族里,女儿是最没有地位的,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家长送给人或是卖掉,只有像我们一样成了寡妇的女人,才是最有地位的人。」
  孙小琴顿了一顿才道:「你们别以为我是在贪图大青岭的这点基业,我是一点都不在乎的,我立刻把堂口解散,把财产分送大家……」
  「小琴!你没有权力作任何决定,大青岭的事由我们来决定,我们要维持大青岭的堂口!」  「你们行吗?大家会听你的吗?」
  马兰莎微微一笑道:「那是我的事,不过你放心好了,他们一定会听我的,而且也不敢不听,你要知道,我们不但是姊妹三个人,而且还有几个族人为后盾。」
  「你们的族人也会做你们的后盾?」
  「当然了!我父亲是族中最有名的大郎中,怎么会输给孙老虎那个劣手,而且只输了三百两银子,怎么就会拿我们姊妹三个人做抵押呢?」
  「那你们是故意输给我哥哥的了?」
  「不错!我们过来后还带了好些个女孩子过来,她们嘴里虽然说是为了贪图大青岭的生活享受,其实你也明白,那些女孩子个个能文能武,长得像一朵花似的,大青岭又不是天堂,有个屁的生活享受,还不是一样的要烧饭做菜洗衣服,还要陪着那些杀胚,当真是生得贱了不成?」
  孙小琴笑了起来:「我也正在奇怪,想不透你们为了什么,今天总算是明白了,你们早就看上了大青岭。」
  马兰莎居然点头承认道:「是的,我的族人越来越多,靠着流浪游牧的生活,已经无法维持了,所以我们需要一块固定的牧地,大青岭有一片草原,是很好的牧场,我们也需要布匹、食盐以及很多的东西,可是我们却没有钱去买,占下了大青岭,我们就有收入了。」
  「那点收入够养活你们吗?」
  「够了!我们的生活很简朴,而且我们也不是全靠这份收入来生活,只是用来买一些日常用品足够了。」
  孙小琴吸了一口气:「凭你们的力量,也可以把大青岭给吃了下来,何必要费这么大的事呢?」
  马兰莎苦笑一下道:「小琴,我们的族人虽多,但大部份都是女人与小孩,年轻力壮的战士本已不多了,如果我们用武力来占领大青岭,一定要损失很多男人,我们可受不起这种损失。再说我们若用武力强占下来,别人也可以用武力来抢夺的,我们的地位就不够安全,所以必须采用合法继承的方法……」
  孙小琴一笑道:「我哥哥占下大青岭,就是采用武力强占的方式,你们又怎么能合法继承呢?」
  马兰莎道:「孙老虎用什么方法建下大青岭堂口我们不管,反正他已经占了多年,没有人提出反对,就算是合法了。」
  孙小琴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们是根据那一处的法,居然认为当土匪是合法的地位。」
  马兰莎道:「青海虽然有执法的政府,但是在高原上,却有我们自己的法律,只要我们维吾尔人认为合法就行了。」
  夏志昌忍不住道:「可是,在这儿并不止你们维吾尔一族,还有汉人、康巴人、以及信喇嘛的土蕃……」
  马兰莎道:「我们各行各法,只要不违反我们维吾尔的法规,我们就能得到同族的支持,谁要欺负我们,也得准备着对付我们整个维吾尔族。」
  孙小琴一笑道:「只要你们撑得住,我就把大青岭交给你们,半个人都不带,立刻离开。」
  马兰莎道:「我不领情,大青岭本就该我继承。」
  孙小琴笑道:「你根据的是你们的规矩,大青岭上却全是汉人,他们可不会听你的,就算你们抓住了几个人,也只能在私底下支持你们,在公开的场合,他们连个屁都不敢放,你如果不信,我们就试试看,把人都召齐了问一声,看他们是跟你们还是跟我!」
  马兰莎不敢作声了,她也知道自己所持的理由很薄弱,竞争不过孙小琴的。
  可是另一个女的却说话了:「那也不过是暂时的,等过几天,我爸爸带着族人来到,我们会要求公道,那时候就没人敢听你的了。」
  马兰莎点点头道:「是的!我们没想到孙老虎会突然死掉的,所以没准备,否则早就通知我爸爸了。」
  孙小琴冷笑一声:「大青岭上全是一批亡命之徒,不是一般普通的安份良民,你们若是仗着人多未必能吃得住他们,不过你们放心好了,我没有意思跟你们争,只要我不出头,也不会有别人跟你们争。」
  三个维吾尔女郎都吁了口气。
  马兰莎道:「小琴!你不争是最好。如果你要争,我们是绝不放手的,因为我们一心一意要得到大青岭,如果必要,我们不惜杀人。」
  她把枪口朝孙个琴点了一下,孙小琴毫不在乎地道:「你的意思是想杀了我!」
  「必要时我只有那么做,这是你自己也说的,只要杀了你,就没有人跟我们争了。」
  孙个琴冷笑一声:「你杀得了吗?你们的枪法是跟我学的,凭你们那几手,还想跟我别苗头?」
  「小琴,我承认枪法不如你,可是我们有三个人,三支枪,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三支枪一齐发,总有一枪能把你放倒下来。」
  「那或许可能,但是我却有把握至少放倒你们两个人,而另外一个还活着带伤。」
  她的神情很平静,口气中也充满了不屑,马兰莎等三人的脸色变了一变。
  马兰莎厉声道:「就这样我们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是为了族人而争,一定要得到。」
  孙小琴冷笑道:「但也可能是你们三个人躺下,我却丝毫无伤,你们知道我说这话并不是夸大,上次对南路上的黑胡子火并时,我一个人落在四支枪口下,仍然毛发未损地把对方全都放平下来。」
  马兰莎脸上的肌肉牵动了一下,仍然毫无惧色的道:「我们知道你确是了得,不过我们还是要拚一下!我们留在大青岭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机会来了,我们绝不放弃!」
  孙小琴忽又一叹道:「可是我却不想跟你们拚,因为我无意再留在大青岭,更不想继续那种生活……」
  马兰莎宽慰地一笑道:「那太好了,小琴,我们一向都相处得不错,我也实在不愿意跟你作对,只要你放弃大青岭,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姊妹,每年,我们可以给你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孙小琴笑了道:「我既然离开了,就是摆脱这儿的一切,我一两银子都不要你们的,而且我现在就走,麻烦你们帮个忙,把车子抬出来,我搭这位汉客的车子走。」
  马兰莎道:「你要跟这个男人走?」
  孙小琴的脸一红道:「我只是搭他的车子离开,到了前面的城市,我就另外买马……」
  马兰莎道:「小琴,他杀死了孙老虎,那是你的哥哥,难道你就这么算了?」
  孙小琴道:「是我的哥哥先要杀死他,他只是自卫而已,在这种情形下,我不认为是什么仇恨,再说是我哥哥要抢劫他,死了也是活该。」
  马兰莎道:「好!既然你肯放过他,我们自然也不好再去向他追究了,不过,那珠宝至少要留下一半。」
  孙小琴一怔道:「什么!你们还要他的珠宝。」
  马兰莎笑道:「小琴!我们只要一半,已给你留下一半了,难道这还不够意思。」
  孙小琴道:「你们弄错了,东西是人家的,我连一颗珠子都不要,你们也不能要。」
  马兰莎道:「小琴,你什么都不要,居然肯放弃大青岭的一切,我就知道准是为了那批珠宝。」
  孙小琴生气了道:「胡说!我就是为了讨厌这种强盗的生活才离开大青岭的,怎么会要别人的珠宝呢?」
  马兰莎道:「你不会是等到了路上再独吞吧!」
  孙小琴冷笑道:「只有你们才会存这种脏心思,我若是有这种念头,刚才就一枪一个,把你们先放倒了,少说废话了,帮忙把车子抬出来,我们好上路,你们如果不信,可以一路跟着,到前面的城里……」
  马兰莎笑笑道:「要到都兰才有县城呢,我们一路跟了去,果是发疯了,再说,离了大青岭,就不是我们的天下了,我们可没这么儍,你要不要珠宝是你的事,我们这一半却非要不可。」
  孙小琴瞪大了眼睛道:「在大青岭也不见得就是你们的天下了,我说不许动就是不许动,乖乖的替我把车子抬出来,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她的动作很快,眨眼间,枪火回到了手上,枪口比着马兰莎,脸上已堆下一片寒霜。
  马兰莎退后了一步,似乎没想到孙小琴拔枪的动作会这么快,但是她却没有让步的意思,道:「小琴!我们是三支枪对你一支枪。」
  孙小琴冷笑道:「我这支枪却不一样,我要打你的眉心,绝不会偏到额头上去,倒是你们,对是对准了,也不一定能射得准!而且你们只有发一枪的机会,在你们第二声枪响前,我有把握全部放倒你们。」
  马兰莎咬咬牙道:「枪就是枪,只要指头一用劲,子弹就出来了,我们只要发一枪,就有可能打中你。」
  孙小琴道:「不错!有可能。但是我敢拚一下,你们如果有种,也不妨赌一下运气。」
  马兰莎想了一下道:「拚就拚吧,除非你把我们全部都放平,否则我们一定要留下一半的珠宝,像这么肥的羊,等上十年也遇不到第二回了,我们绝不放过。」
  孙小琴不再说话,她的眼睛瞪住三个维吾尔女郎,不是看她们的枪,而是看她们的眼神。
  这是一个行家的做法,因为一个人在行动之先,他的眼睛必然会先有所预示,只要注意对方的眼睛,就可以测定对方的行动而取得先机。
  只有修为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才能掩饰去眼中的杀机,杀人于不动声色之间。
  但是这三个维吾尔女郎显然还嫩得很,她们握枪的手已在颤抖、眼中流露着惊惶与畏惧,不敢猝然行动。
  不过这也是很危险的时刻,因为她们太恐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手指间用上了力,在她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状况下发出了枪弹。
  好在这种时刻,枪口难以取准,枪在喷火爆发时的回震也容易使枪弹偏飞,很难击中对着的目标,孙小琴很了解这种状况,所以她虽然面对着三支枪,却非常的冷静,一点都没有惊慌的样子。
  四周都彷佛一下子沉寂下来,静得能听见每个人的呼吸声,那是一种使人窒息的沉寂。
  忽而,夏志昌在一边开口了,他居然笑笑道:「不过是为了这点东西;,那也值得拚命吗?」
  说着又打开了皮袋子,伸手进去抓了一把珠宝出来,摊开了手掌,雪白的珍珠,红色的、晶蓝的宝石以及黄澄澄的金块,辉映成一片灿丽的色彩!
  那色彩实在太动人了。使得三个维吾尔女郎的眼都直了,居然忘了她们是在枪口的威胁下,眼光都移注夏志昌的手。
  夏志昌笑笑道:「你们不是要一半吗,这里差不多是一半了,你们拿去吧!」
  孙小琴忙道:「不!不能给她们!」
  夏志昌笑笑道:「谢谢你,孙姑娘,我认为这东西饥不能食,寒不能衣,最多是颜色好看一点,拿来玩玩可以,为它们拚命却太不上算了。」
  孙小琴道:「你……不知道它的价值。」
  夏士昌一笑道:「我是不知道,所以我对它们的得失毫不在乎,更不愿意你去为它们拚命。」
  孙小琴正要开口,马兰莎道:「小琴!你刚才还说过,你对这些珠宝一点兴趣都没有。」
  孙小琴道:「我是没兴趣。」
  「既然你没兴趣,那又急个什么劲儿。」
  「我不是急,这是人家的东西,你们凭什么要。」
  马兰莎道:「是他的东西,他愿意给我们,凭这点就够了,你别舍不得,我们只要一半,还有一半留着给你呢,你想独吞可不行。」
  孙小琴怒叫道:「放屁,我说过了,一点都不沾,我离开大青岭,就因为我不想做强盗。」
  马兰莎一笑道:「好!你不要我们就全要了。小伙子,把那只袋子也拿过来吧!」
  孙小琴一怔道:「什么!你……」
  马兰莎却不理她,冷冷的道:「小伙子.把那只袋子放在一起交给我,听见没有,我的枪对着你的胸口,如果你还要命的话,就乖乖的照我的话做!」
  她忽然变得凶了起来,原因是夏志昌已经站在她的前面,做了她的掩蔽,使得孙小琴的枪无法再威胁她了。
  孙小琴刚要移动一下位置,马兰莎道:「小琴,别动,你只要动一下,我的两个妹妹就开枪了,而且我的枪也会朝着你放的。」
  孙小琴怒声道:「第一个倒下的一定是你!」
  马兰莎笑道:「绝不会,第一个挨枪的是这个小伙子。虽然他的生死跟你没关系,可是他却能挡住你的枪弹,小琴,人家自己都说了,对那些珠宝的得失不在乎,你又何必小气呢?除非你是别有用心想独吞……」
  孙小琴恨恨地一跺脚道:「这可是你自己找的!」
  夏志昌仍然是笑嘻嘻的道:「没关系,今天,我能够留下性命,已经很高兴了,这点珠宝又算什么,我车子上还有好几袋呢,给她们一袋也没关系!」
  马兰莎道:「你车子上还有珠宝?」
  夏志昌道:「是的!塔拉尔宫里的老师父们都很慷慨,而且他们是出家人,要这些东西也没有用,我要离开的时候,他们给我装了好几袋子……」
  马兰莎一笑道:「我说你怎么会那么大方呢。原来你还多的是!那好,你自己去拿出来!」
  夏志昌正要转过身,马兰莎忽然又把他拉住了道:「别忙!我跟你一起过去,你不准离开我的枪口!」
  她倒没被珠宝照昏了头,居然还记得孙小琴在一边虎视眈眈。所以拖住了夏志昌一直挡在自己的身前。
  孙小琴则已经气得干脆放手不理了,她实在没想到夏志昌会是这么儍的一个人,她拚了性命去维护他的财富,而他却双手奉上送给别人,还怕别人不够,把隐藏在车子上的也告诉了别人。
  难道他真是在塔拉尔宫中长大,不知道那些珠宝的价值吗?还是他对财富看得太轻呢?
  但是遇上了这么一个人,孙小琴倒觉得犯不着拚了性命去维护了。
  夏志昌走到了车子旁边,他的手中左掌握了一把珠宝,右掌握着半袋子珠宝,没有办法再去拿别的东西!
  马兰莎也没有办法,她不敢自己伸手接过来,也不敢叫她两个妹妹过来一个,那两支枪要监视住孙小琴已经嫌不够了,绝不能减少一把了。
  夏志昌举了双手,示意要马兰莎接过去,马兰莎却摇摇头道:「放在地上,再去拿车子上的!」
  夏志昌道:「你还要多少?」
  「有多少都拿出来!」
  夏志昌叹了口气道:「你不觉得太贪心了吗,在你们可兰经典里有教训说,贪婪的人,到手的珍珠也会变成石块的,你莫非忘记了。」
  马兰莎脸色一变道:「少废话,你懂得什么可兰经!」
  夏志昌道:「我虽是在喇嘛寺里长大,但是我并不信喇嘛教,所以我对每一种经典都看过一点,可兰经是你们回教的圣典,也是你们的真神阿拉颁给你们的宝贵的教训,要你们虔诚、勇敢、正直、诚实、友爱、谦虚,可是这些教训你都违背了,你不怕真神对你惩罚吗?」
  马兰莎被说得脸色铁青,心中十分恐惧,色厉内荏的叫道:「少废话,快把珠宝拿出来!」
  夏志昌摊开左掌道:「依我说,你把这些拿去就算了,因为这是我答应给你们的,也是你们原先所要求的,至于其余的部份,则是你们贪心强取的了,贪婪强求的人,不得神佑,必遭天惩。」
  马兰莎恼羞成怒地把枪管朝前一戳,砰的一声,枪口喷出了火花。那是她在无法控制之下,触发了扳机。
  枪声使每个人都为之一惊,可是倒下去的却不是夏志昌而是马兰莎自己。
  她是双手掩着脸而自己滚倒在地的,当枪声响时,夏志昌手中的珠宝像是受了一股巨大的冲击力量,由他的手掌上飞溅起来,打在她的脸上。
  那股力量太强了。许多的珍珠宝石都嵌进了她的脸上。这些珠宝如果镶成饰物,戴在头上,固然能增加美丽,但嵌在脸上,却不好看了。
  马兰莎双手捧着脸,倒在地上痛苦狂吼,她的两个妹妹连忙奔过来,看见马兰莎满脸的鲜血,在手指缝里还不断有血流出来,一时慌了手脚,再看看夏志昌却安然无事站在那儿,胸前的衣服上有一个焦孔。
  那是由枪弹所造成的,可是却没有血迹,好像那一枪根本没使他受伤,一时不由得呆了。
  孙小琴也怔住了,望着夏士昌,似乎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呆了半天,她才过来道:「你是不是受了伤了?」
  夏志昌摇摇头道:「没有!不过很痛就是了,我没想到这么一支小小的玩意儿,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什么,你没有受伤,枪子儿打在身上,连衣服都给穿破了,你会没有受伤,别是枪弹穿透了身体。」
  夏志昌道:「怎么可能呢?这是手枪,在二十丈外就打不伤人了,没有那么大的威力的。」
  「可是你是在两寸不到的距离下中枪的。」
  夏士昌一笑道:「子弹离开枪口的时候,力量并不是最大的,我虽然没有玩过枪,却懂得一些枪的性能,像这种手枪,威力最强该是两丈到五丈的距离。」
  他一面说,一面在衣服的破洞处用手指挖弄了一阵,终于挖出了一颗变了形的弹头道:「这不是吗?还差一层布就会碰到皮肤了,幸亏我运气得快,不然的话,虽不至于伤到那里,但是肋骨却会撞断了。」
  孙小琴几乎难以相信的道:「你说这一枪连你的衣服都没有穿透,你穿的是什么宝衣?」
  夏志昌笑笑道:「那倒不是什么宝衣,只是一件背心而已,是老师父送给我的,他说这背心叫金丝甲,是用头发加上金丝编起来的,一共有十层,但不过才几分厚,据说是任何刀剑都刺不透,可是今天一试,也不怎么样,那颗子弹就差一点穿了过去。」
  孙小琴这才吁了一口气道:「能够挡住枪弹的衣服你还说不怎么样,满袋的珍珠宝石,,你看作石头子儿,我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怪人。」
  夏志昌只耸耸肩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喇嘛寺里长大,那里全是喇嘛,连一面镜子都没有,因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长得什么样子。」
  孙小琴忍不住笑了,她觉得很有意思,她的一生中,从没见过这样一个男人。她是在山寨的强盗窝里长大的,那儿的男人都是粗野的,开口就是脏话,从没有正正经经的说过一句话。
  她也见过一些市集上的男人,有些认识她,战战兢兢,把她当作毒蛇,有些不认识她的,则又浮言浪语,口齿轻薄,老是想占她的便宜。
  所以她的心目中,对男人没有一点好印象,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虽是才见面,却使她感到与众不同。
  因此她的声音也变为轻柔了,笑笑道:「夏………夏志昌,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是的,孙姑娘。」
  孙小琴道:「我搭你的车子到都兰去行吗?」
  夏志昌道:「自然可以。不过,孙姑娘,我可要把话说在前面……」
  孙小琴立刻道:「你放心,我绝不会对你的珠宝动心思,我只是要脱离这个地方。」
  「姑娘误会了,我不是怕姑娘动我的珠宝,老实说,我根本没将这些玩意儿放在心上,姑娘如果喜欢,我可以把这些珠宝完全送给你。」
  他倒是绝不做作,说着就把手中的袋子丢给了孙小琴,她接住了,倒是真有点愕然:「你真送给我?」
  「当然了!连袋子都交给你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只可惜我身边只这么多了,否则我会多送你一点。」
  「……车子上不是还有好几包吗?」
  夏志昌笑笑道:「那是骗人的,这东西到底不是种稻田里的米粮,那会有这么多,车上两袋子装的是粮食,不信你可以打开来看,我的珠宝就是这些。」
  「就是这些也够多了,你别打开袋子了,我相信就是,夏志昌,你只有这一袋,给了我,你自己呢?」
  「我?我不要这玩意儿。」
  「你不要,你知道它值多少钱?」
  「我不知道,可是我不稀罕它,我认为银子一定要自己赚来的,花得才心安。」
  「好!好志气,可是你又为什么要送给我呢?」
  「我很喜欢你。」
  孙小琴不禁脸上一热,可是她看看夏志昌脸上的神情,却又没有一丝绮情的成份,才知道夏志昌口中所说的喜欢,不是她所想的那种意思。
  果然夏志昌道:「一个姑娘家能够认清是非,弃暗投明,努力向上,使我很佩服,所以我愿意送给你。」
  孙小琴的眉毛跳了一跳,傲然的道:「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也不要你的珠宝。虽然它很值钱,但是我也不喜欢要人家的东西,我喜欢自己赚自己花。」
  说着把珠宝袋子又丢了回来。
  夏志昌不在乎的接了往胸前一揣,笑道:「好!孙姑娘,你跟我的性情一样,我们可以交个朋友。你要到都兰去?」
  孙小琴道:「我要回到内地去,都兰只是我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那儿有我开的一间小店铺。」
  「你还在都兰开店?」
  「怎么,你不相信,我哥哥做强盗,我可不是,我开的那间药材铺可是规规矩矩的做生意。」
  「不!我相信!既然你有生计,倒是不必跟我一起走了,等我走了,你在后面慢慢的上路。」
  「为什么?还是怕我劫你的珠宝?」
  「孙姑娘,你是在说笑话了,我怎么会有那种心思,刚才我已经把珠宝全送给你了,是你自己不要。」
  「那为什么不肯让我搭你的便车走呢?这儿去都兰还有好长的一段路呢!却很少有车子,大青岭上虽然有马匹,我却不想要他们的。」
  夏志昌道:「跟我走在一起太危险,不知道是什么人跟我过不去,一路上都想要我的命。」
  「谁叫你带了这么多的珠宝,随便的亮相呢?财帛动人心,自然会引得人眼红了。」
  夏志昌道:「不是的!不是为珠宝,我刚离开塔拉尔宫时,没人知道我身上带了珠宝,可是有个姓王的胖子就上来假意地搭讪,想暗算我。」
  「王胖子?铁手无情王为仁!西南道上有名的杀手,他跟你有什么过节?」
  夏志昌道:「我根本不认识他,怎么会有过节呢?他倒是像为等着我似的,看见了我,连生意都不做了,匆匆的结束了生意跟着我。」
  孙小琴道:「王胖子真正的生意是杀人,……他缀上了你,一定是有人出价要除掉你,难怪他这几年,每年这时候要跑来一趟,以贩卖杂货作掩护,原来是为了要对付你,你结了什么大仇家?」
  「我不知道,我要到西宁才能问清楚我的身世。可是到西宁的这一段路上,一定不会太平。」
  孙小琴点点头道:「难怪我哥哥要亲自出来对付你了,那一定是王胖子唆使的,三个小时前,他带了两个手下来到大青岭找我哥哥,我就知道没好事,看来你的身分一定很重要。」
  「哦!我的身分很重要?」
  「是的!王胖子的代价很高,能够请得动他的人,必然是大财主,而他狙杀的对象,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他既然找上你,你必然不是个等闲人物了。」
  夏志昌摸摸头道:「那我可不清楚,我从小就被送进了塔拉尔宫,由珠玛师父抚育长大,我所知道的是在西宁有个叔叔,我要找他去。」
  孙小琴想了一下道:「我还是要跟你一起走,如果再有人敢对你不利时,我也可以帮你一把,我手上的这支枪很有点威力呢!」
  夏志昌看了她一眼,笑笑道:「你只要不怕危险,我自然是万分欢迎的,我们是不是这就走?」
  孙小琴点点头道:「不错!立刻走,立刻离开这个贼窝,永远也别再回来了。」
  另外两个女郎已经扶起了马兰莎,她们似乎已经知道了夏士昌的厉害,不敢再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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