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粉刷含有专业化的意味。美容院化妆师一定用粉刷。若谁家的梳妆台上也放着粉刷,则说明女主人对化妆的重视与在行。
fad快潮
来去匆匆的短暂流行。热得快,冷得也快。常常表现为较为夸张或前卫的形式。消费者为追逐时髦一哄而上,但因其本身有不切实际或其他致命的缺陷而一下子消失得无踪无影。
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曾有一些人提倡户外裸体运动,尽管喧闹一时,但仅是昙花一现。80年代在香港曾流行的“乞丐装”,看上去破破烂烂却索价不菲,这在浮华的香港自然无法持久,上市数周后即无人问津。此二例皆为快潮典型。
有些快潮第一次问世虽不为世人接受,草草收场,但时过境迁,数十隼后复出却有了不同的遭遇。如比基尼泳装。1946年被法国时装设计师埃姆(JacquesHeim)和亥尔德(LouisReard)首次推出,仅热闹一时;至60、70年代它以更简洁的形式再现时,才真正流行起来。
falseeyelashes假睫毛
假睫毛或许不能算是一个时髦词汇,但它的所指绝对是一个时髦物。曾几何时,中国妇女的化妆术还只限于自己偷用一点唇膏,如今则已成套成系列,有时更需假手于名师名家、形象顾问指点,甚至作整体策划,俨然一个大工程。假睫毛只是众多化妆品之一,但颇有象征意义。不过,当眼睫毛也可作假,那像鸟翼一样扑打从而今男人心头一热的浓密睫毛竟是人造的,男人目迷五色,辨别妍媸真是从何谈起。
俗话道:光棍眼里揉不进沙子,淑女眼中却要装上假毛,想来不会舒服。记得在1989年上海举行的首届时装模特儿大赛上,有一位进入十佳的选手装上假睫毛后神经性地眨眼睛。奇怪的是在表演现场并不显眼,电视转播时在荧屏上却看得一清二楚。决赛中她的成绩可想而知。
familyman住家男人
住家男人,是晚上在家陪太太的已婚男士。当然可以看看书,看看电视,或做其他事情,让太太去煮饭洗衣打毛衣。住家男人不参加都市夜生活。不去酒吧不去舞厅不去卡拉OK,尽可能地不参加晚上的应酬。这样他们与现代都市文化中最时髦的部分失去了联系。即使他们当年留过洋,曾经风流倜傥,成了住家男人后,衣着打扮慢慢地就变得保守甚至落伍。但他们对于社交礼仪的熟谙又使他们不至于太不修边幅。他们大多数善自修饰,衣着得体,懂得如何将精致做得仿若无意,所以他们的衣冠楚楚不会显得咄咄逼人。
住家男人是属于不那么浪漫的一群。住家男人虽然不是工作狂,但至少忠于职守,大部分还称得上是事业有成。所以他们虽然没有夜生活,却难保不加加夜班。但是,他们偶尔迟归一定会记得在电话里打声招呼。
现代型妻子的较高要求,让住家男人队伍的壮大变得更加迫切,同时提供了一块阳光雨露充足的生长土壤。家庭为住家男人增添了底气,他们下事情就少了一分毛糙多了一分稳健。住家男人不太会将自己置于太激烈或太逼仄的境地,因为他们总记得要为“后院”留出一点进退的空间。不过,你可别指望件家男人爱美人会抛弃江山。
一句话,住家男人经营事业也经营家庭。它是热衷于夜生活的时髦男子的反衬,是想回归传统的浪子的航标。
fan发烧友
指热心的追随者、迷恋者。英文fan相对中文“发烧友”更时髦,热心的程度也更高,常达到狂热而不可理喻的地步。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们只把它译为什么什么迷。因此发烧友才是真正的时髦词汇。
我们常常用“发烧友”去形容足球迷、音响迷、流行歌曲或歌星的迷恋者。奇怪的是我们很少用发烧友去指追随时装潮流迷恋名牌时装的人,虽然她们(也是女性居多)的行为完全称得上“发烧友”。
fashion时尚,时髦,时装
基本的词意是事物的形式或做事的方式。演化为流行的东西或时髦的事物。由于时装是流行的典型,所以此词也用来专指时装。衍生词或词组有fashionable(时髦的)、highfashion(高级时装)、streetfashion(街头时装)、massfashion(大众时装)等。
时髦的不一定是美丽的,不一定是优质的,甚至不一定是新的(旧东西也会变时髦),但常常很贵。追求时髦追求流行的人常常忘记了本质的重要,常常会失去对真善美的判断力。但是,时髦的东西确实有一种难以抵御的诱惑,使你在一段时间内为之迷恋。
心理学家佛留格尔(J.C.Jlugel)曾描述过一种有关时装或时尚的体论:时髦之所以为时髦,就在于它不那么时髦或还没有真正流行;等一件东西一种服装真正流行大家都穿都用,那就不足为奇,换句话说也就不时髦了。钱钟书先生曾批评佛留格尔并没有把这个现象分析清楚,但是谁能说得清这个奇怪的时髦现象呢?
fashioncolor流行色
在特定时间和区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或采纳的颜色。
对于很多人来说,“流行色”是一个本身也相当时髦的词;对干喜欢看看服饰报刊的人来说,是一系列令人眼花镜乱的色名;对于拥有一定的服饰知识的人来说,是每季变换的色卡或色立体坐标。色彩学的物理和数学原理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敬畏,而色立体的使用和色坐标替代色名,为流行色带上了科学的神秘光环。
在听流行色的普及讲座或看流行色杂志的时候,很多人会皱起眉头担心地说:“色卡上那么多的流行色,我记都记不住,你还不如告诉我什么颜色不流行呢!”他们的话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需要记住色卡上的每一种颜色,事实上他们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们不用那么精确,他们也不用那么全面。他们只要明白,流行是一种趋势一种走向,明白今年的流行色比去年更洁净更亮丽还是更柔和更浑厚,等等。把去年的色卡前年的色卡与今年的色卡并排放在一起,这种趋势和走向就会一目了然。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服饰传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服饰习惯,每个人又有着不同的服饰嗜好或偏爱。这些传统、习俗和嗜好都会在服饰色彩上有所反映,没有必要因追求流行而抛弃这一切。服饰上的传统色、习俗色和嗜好色构成了服饰的基本色。服饰的基本色在服饰中占据的比重较大,流行色占据的比重较小。我们选用一两种流行色与我们的基本色一起搭配,我们既保持了自我又跟上了时代。
有的服装不宜采用流行色,因为流行色变化太快。对于一般的消费者,选购裘皮大衣不必考虑流行色,添置羊绒套裙不必考虑流行色。衣服越贵重越正规,我们考虑流行色的分量越小。相反地,T恤衫花布裙一类的服饰就可以大胆地使用流行色。
穿了并非流行色的裘皮大衣或羊绒套裙,可以配上流行色的套衫或围巾。甚至一枚别针一对耳环一副项链,那上面的一点点流行色,也可以使整套着装变得时髦。流行色并不一定要大面积地使用,流行色常常只是点缀色,流行色可以有画龙点睛之妙用。
很多人相信流行色按以下方式推广:专家(流行色发布机构)→厂商→零售商→消费者,专家是源,而消费者是流。这种税法当然也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试问专家们是如何预测流行色的呢?一大批流行色专家从世界各地携带各种提案来到巴黎,一起商量下一季的流行色提案。每组提案都有灵感来源:热带雨林、唐三彩、大海、阳光……这样的方法看上去简直像是艺术创作。但流行色专家并非艺术家,他们没有多少创造力,他们也并不需要多少创造。他们关于将要来临的流行色的想法还是来自消费者。他们调查研究消费者上一季采用最多的颜色,注意找出哪些是较新出现的、有上升势头的颜色。他们分析消费者的心理,拼命地想窥探消费者的内心猜测在下一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下,消费者会喜欢什么颜色……
所以,消费者既是流又是源。专家所做的是归纳总结和分析,他们的预测可以帮助厂商和零售商,使飘荡在生活与感觉中的流行色、使印在纸上的流行色变成买得到的商品。
fashiondesigner时装设计师
对于时装设计师或服装设计师,有过如下定义:以服装画或实际材料来表现有关服装创意或构想的人。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企业,可以受雇于人,也可以是自由职业者。这个定义显然是国际性的。设计师的本质是富于创造性。他最重要的工作是构思。有的设计师又会画又会做,如巴黎的拉格费尔德;有的设计师会做不会画,如夏奈尔;有的设计师会画不会做,如纽约的比尔·布拉斯;有的设计师不会画不会做,如派瑞·埃立斯;有的设计师会画会做但既不画又不做,如丽兹·克莱本。但他们都善于构思和创新。
构思和创新是一切艺术家和设计师的共性。时装设计师又有其个性。由于时装设计是一个既富于艺术魅力又与人们生活紧密联系的领域,时装设计师就不能住进象牙之塔。他们不能无拘无来地构思和创新,他们必须受制于市场的规律,必须屈尊俯就地去取悦消费者。时装设计师创作的不是纯艺术(可以偶尔为之),而是商品,是某个时期某种人在某种场合可以穿用的商品。
中国的时装设计师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初席卷全国的改革开放浪潮出现的。当这个礼仪之邦的人民以空前的热情和爱美的天性挣脱了种种束缚之后,对时装或美丽衣裳的追求就成为他们对生活中一切美好事物追求的象征。与此同时,他们也把自己对时装的热爱赐给了时装的创造者。于是,时装设计师就重写了灰姑娘的故事,从灰头上面弯腰曲背的衣匠裁缝,变成了戴桂冠、背画夹、捧鲜花,并由花枝招展的模特儿簇拥着在聚光灯下亮相的艺术大师。
十余年过去了。时装设计业仍呈愈演愈烈之势。服装院校的时装设计专业招生处被踏破了门槛,蚁聚云集的青年才俊都怀揣着成为一名时装设计师的梦想。但同时也有着困惑和疑虑。设计圈内有了不少响亮的名字,但这些名字还没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更没有像一些报刊宣称的那样走上了国际舞台,我们见识了不少时装表演,但市场上并没有多少打着设计师品牌的时装;我们陆续发现了不少设计新秀,但结果常常是不知所终。所有这些事实都使我们感到,除了热闹的捧场之外,我们还需要一点冷静的思考。
fashionillustration时装画
更学院气一点的叫法是“时装效果图”。表现服装设计构思的绘画、线条、造型、色彩、光泽和面料肌理为时装画的要素。有水彩、水粉、钢笔、色铅笔、油画棒、签字笔、麦克笔、剪贴和电脑绘制等不同种类。风格则分为写实、装饰、夸张等。目前大专院校时装设计专业的师生较多采用毛笔或铅笔勾线加水彩或水粉的画法。可以将面料的轻重厚薄肌理表达得细腻传神且便于修改。麦克笔、电脑等新式绘画工具则提供了一个更便捷更富视觉冲击力的表达方式。
时装画回其特殊的美感形式成为一个专门的画种,如时装广告画、时装插画等等。在专业圈内一些时装画家亦颇有知名度,但不像时装设计师那样被大众所熟悉,如法国的安东尼·鲁匹兹、埃尔代、埃里克、勒内·布歇,意大利的威拉蒙蒂,美国的史蒂文·斯蒂波曼、罗伯特·扬,日本的矢岛功等等。中国的刘元风、陈闻等造诣不低,但知名度不如以上诸位。他们在时装画中创造出来的曼妙意境,往往会使人忘记时装画对时装设计而言还只是一个远远没有到达终点的驿站。
即使是写实的时装画,其人物的比例也是夸张的,头小身长,人头比例远远超过古希腊理想的一比七。时装画中的人及其服饰,比时装摄影更远离现实。例如,巴托(Jeanpatou)的时装画很招人喜欢,但再看演员路易丝·布鲁克斯(LouiseBrooks)穿着他的作品所摄的照片,就使人禁不住有点失望。
fashionphotography时装摄影
以时装或相关时尚为主题的摄影。
加拿大著名时装评论家斯多查说:“时装是通过梦想来推销的。”整个时装业的繁荣就是建筑在女性对完美的。履憬与梦想之上的。时装摄影能把女性模糊不清的隐秘梦境变为具体的视觉形象。时装杂志,特别是其主要的构成部分时装摄影,也是造成这些梦境的原因和反映这些梦境的镜子。
为达此目的,时装摄影必须以形象的魅力打动人心——要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激发人们的欲望,并把他们带入一个梦幻的世界。摄影是一种现代人的鸦片,而时装摄影,作为其娱乐分支,能在一瞬间改变人们的视觉形象,并把他们带入一个更加吸引人的存在领域。时装摄影能使人在看过画面形象后,产生一种仿效的冲动,从而推动时装的行销。就像我们业余读小说时一样,人们通过小说的情节,把自己引入另一种向往中的生活,扮演他想做而现实生活中又不可能做的角色。
最早的时装摄影与肖像有着密切的关系。1824年约瑟夫·尼塞福尔·尼普斯发明摄影术后不久,肖像摄影就占有重要的地位。真正的时装摄影始于本世纪。早期时装摄影与特权紧密相连,主要反映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爱好。
时装摄影的特殊功能是能展现时装的魅力以及人们在某一时期的穿着方式。但这个明显而简易的目标却是包含在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述的感受中。时装摄影所表现的时装之美,有时美得惊人,摄人心魄;有时散发着优雅馨郁的芳香;有时情趣诙谐,幽默滑稽。这种美使人感到伸手可触却又仿佛是飘渺如幻,可望而不可及的。为了追求时髦,服装必须在流行到社会上之前超前拍好(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有点像预先写好的女人自传”),时装摄影正是用这种超前性来影响时装,时装画报上的最新形象吸引着女人的目光,影响着人们对时尚的追求。时装摄影的另一目的是要描述时装与女人的某种真实性。但通常,用来摹画这种真实性的模特儿都是一些时髦女性理想化的视觉形象,而且服装也是经过职业时装编辑精心选配的。所有这些时装摄影所固有的、追求完美的、独断的权威性,使其创造出来的形象注定带有广泛的吸引力。
时装摄影要达到的目的通常具有时限性,再美的时装也不会永远流行。但就其摄影本质来说,它却具有永恒的魅力。时装摄影首先意味着人们瞬间的欣赏性,但也要经得起时间的重新检阅。它所拍的对象是一种带有内在逐渐过时性的东西,拍摄结果可以是一幅。怕人的、昙花一现的美丽画面,也可以是一幅不朽的传世佳作。
时装摄影并不真正反映现实生活中这一侧面的内在本质,虽然它们也许确实具有摄影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风格。时装摄影基本上注重于追求表面形象和效果,以及如何显示这些表面细节。它们是时装的纪实性文献。
时装摄影为我们提供了一份独一无二的、有价值的、有关时代风尚、社会生活、人的情感和行为方式的记录,使我们理解当前流行的文化趋向——艺术影响、戏剧风格、社会潮流、沙龙的变化格调及新闻摄影报道等,它们无疑都对时装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有时摄影师几乎是无意识地披露了他们那个特定世界的极端但却完整的时装信息,因为他们身处那个时代,而且只是简单地用手头现有的东西来表达那个时代的迅疾多变的时装信息。但有些摄影师却是以阐述精华的态度来创作,通过模仿潮流,采用特殊的照明效果,引入与新艺术流派精神相符的道具,布置彩画幕布等戏剧布景,引入新的人工制品或新发明的办法,来获得所要达到的艺术效果。当摄影师深入野外,寻找自然风光时,时装摄影师就反映出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旅游的兴趣和一种返朴归真的意念。
fashionpress流行媒体,时装媒体
流行媒体是指传播流行(以时装流行为主)信息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其中首推杂志为目前流行媒体的主体。1627年,世界上第一本报道时装的杂志《风流信使(Mercuregalant)》在巴黎诞生,成为传播时装流行信息的先驱。随后,电台、电视等大众媒体逐渐介入时装领域,构成一张覆盖世界地球村的巨型网络。电视因普及程度高、声色并茂、直观生动,成为影响最大的流行媒体。20世纪末兴起的电脑热则带给流行媒体令人无法估量的前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时装媒体涌现的速度是惊人的,使统计都变得难以精确。各种女性类、生活类杂志大量刊载时装内容。流行在这里被捕捉、被定格、被传阅、被评说、被模仿、被创造……时装界也因此变得更热闹,无风也起三尺浪。
fashionseason时装季节
指时装变换的周期,它受流行变化客观规律的影响,也是厂商营销策略的结果。
中国人向来有按季节更换衣服的习惯,所以有“四季衣裳”之说。国外的时装界却有不同的做法。法国巴黎的高级时装界有一年两季的传统。成名和想成名的设计师每年都要举行发布会——春夏时装发布会和秋冬时装发布会。会上由设计师独立或在时装厂商的支持下推出一个时装新系列,售予来自世界各地的零售商。时装从设计室流传到大街小巷大约要八个月时间,所以这一季的发布会闭幕之日,就是准备下一次发布会的开始之时(半年六个月),其余两个月花在发布会的设计、进行工业化生产和打通销售渠道上。
美国纽约或洛杉矶时装界则有“一年六季”之说。设计师一年要开六次发布会——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豪华旅游季和节日假日季。如1月份举行春季发布会,4月份举行夏季时装流行发布。“豪华旅游季”发布会一般在11月初开。北美人见到秋风萧瑟严冬将至,就想南下去墨西哥或危地马拉等地旅游,而且往往乘坐豪华客轮,享受船上的游泳和日光浴等种种游乐设施。囊中羞涩而游兴不减的人也可坐飞机或自己开车去,到了南美海滩照样嬉水或躺着晒太阳。这季发布会的规模较小,主要是泳装和旅游时装等。
“节日假日季”发布会主要推出用于圣诞节和新年的时装,召开时间几乎紧接在前一季之后。圣诞节前后是西方人家人相聚和各种晚会频繁召开的时候,所以这季时装多为夜礼服和裘皮大衣等豪华服装,包括许多用作互相馈赠礼品的服装。北美许多商店的利润全靠圣诞节前这一阵子的购买热潮,由此可知这一季时装发布会的重要性。
fashionsense流行感
指时装设计师和消费者对流行的敏感程度。也指具体某款时装或服装所表现出的流行特征或因素。对流行敏感的设计师善于推出符合流行的作品,对流行敏感的消费者知道什么是最时髦的服装和妆饰。
有些消费者要求有个性的时装,他们不希望穿与别人雷同的时装;某些设计师要表现自己的创造性,不满足于随波逐流。这都无、怖议。但是,流行是不可忽视的。流行就如一列满载的长长的列车,入座其内的消费者和设计师虽然心怀异志,但也只能跟着它呼啸而去,谁能改变它的进程?消费者在挑选符合自己个性的服装时,会不知不觉受流行的影响,把那些在色彩、质地、廓形和装饰风格上与流行人趋势一致的服装看作是自己正中下怀的东西,因为他们就生活在流行之中。所以,一些成功的服装大公司,不断地拿出看似独具一格骨子里却与时尚完全一致的东西,就像在如来佛掌中翻筋斗的孙悟空。可惜我们有不少设计帅太高傲,瞧不起那些商业气太浓的“设计”,不愿意认真思考一下那些公司成功的秘诀。于是我们在设计比赛中,在一些商店橱窗里,就常常会看到一些似乎是时代毫不相干、孤立存在的东西。
feathers羽毛,羽饰
作为时装、帽子、发型等装饰之用的羽毛。早在原始部落时期,人类就会用色彩斑澜的羽毛来装点自己。中世纪的欧洲人开始用羽毛作为时髦的帽饰,男女都用。此后不论帽子的款式如何变化,用羽毛来装饰成了一种风雅习俗。最受欢迎的羽毛有孔雀羽、鹭鸶羽、风鸟羽等等。羽毛有的被做成流苏缀在相沿,有的在上面镶上珍珠插在帽顶。各种形状的羽毛与其他蕾丝、缎带、鲜花、珠宝、模型帽子等头部装饰品共同构成高耸入云的发式,造成一种矫饰华贵的风尚。
20世纪初,插在帽顶的羽毛已经高得出奇,这对可爱的鸟类造成了灾难。美国的一些“协会”出面进行干涉,企图依靠强制性的保护鸟类措施来抑制这股“鸟羽热”,然而收效甚微。直至二战之后,人们用羽毛装饰帽子的热情才渐渐消退。
20世纪末,无奇不用的时装设计师再一次将目光投向诱人的鸟羽,将它用于夜礼服的设计中,同时,还有将裘皮加工成羽毛状的细条用作饰边的做法。
feminine有女性气质的,女性化的,阴柔的,女性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feminine成为时装界的一个时髦词汇。它确实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因为上一个10年,正好是现代服装史上女装最不强调女性魅力的时代。“女性化”这个词,乍一看应该是用来修饰男装的(90年代的男装确实也有女性化趋势,如西服面料变得轻薄而有悬垂性,廓形和风格线中曲线的意味增多),但它主要还是用于女装,还是因为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女装男性化”的阶段。
所谓女性化的女装,就是服装被用来进一步强调女性的特点和魅力。这里所谓的特点和魅力,当然是比较传统的。抽象一点说,便是可用妩媚、娇柔、婉约、妍丽、妖烧一类的词来描述的那种整体印象;具体地讲,就是女性的体态特点,所谓纤秾得中,所谓三围等等。所以服装就变得合身,胸是胸,腰是腰,臀是臀,还要进一步理想化,于是各种内衣流行。中国的女性要获得像欧美女性那样的身材,不得不借助衣服(至少是外衣)以外的东西,吃药、搽药、锻炼、器械,还有就是衬垫和绑束。于是一下子大家都脱胎换骨,三日不见邻女,便得刮目相看。
90年代的女性化当然有不那么传统的成分,特别是不那么合乎中国传统的部分。中国的传统精神是含蓄,而西方现代的前卫的精神比较张扬。女性身体的魅力不再是闺房帷帐之内的事。所以薄、透、露等等也变成女性化时装的重要成分。在中国的大都市,以前夏天一到,满街是打赤膊的男性,现在几乎看不见了。女性当然不会打赤膊,但穿衣的效果却与不穿差不了多少。97年、98年时装报刊上又开始吐露男性化趣味,但只要上述风景依旧,女性化的潮流也依旧稳据上游。有人分析眼下的女性穿西服与男性有何不同,男士们要穿硬领衬衫扣好扣子打领带,女士们在西服内则什么也不用穿,至少天桥上的名模们是如此。
fitness合身,健康
解释之一是合身。90年代女装廓型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合身,而且合身的程度越来越高。在女装的影响下,男装的合身度也在提高。解释之二是健康,这也是这几年越来越受重视的热门话题。保龄球、高尔夫、健身操等不仅仅是体育锻炼,也是时髦活动。无论取哪一种解释,fitness都足以跻身于时髦辞典。
fittingroom试衣室
大型购物中心或商场的时装柜台及时装专卖店中让顾客试衣的地方。最简单又最常见的试衣室是一个可容纳7一2个人的小房间,里面有挂衣钩及一面穿衣镜。试衣室门外也镶嵌着一面颇大的穿衣镜。这样顾客可以在较自由的空间与较充足的光线下左右前后审视衣着效果,并征询一下陪伴前来购衣的朋友的意见。
试衣室在整个购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之大。在未达成买卖关系之前,仔细衡量一下时装与自己相适合的程度,对双方都是负责的做法。躲在试衣室里穿脱衣服的时候,也是顾客避开售货员动听的介绍与热情推荐静心作出抉择的好时机。当你最后一次换下试穿的新衣从试衣室走出来时,就该告诉售货员你的决定了。购衣的决定也许80%来自于试衣室。
行家有一点忠告:不要在没有试衣室的商店买较为重要或昂贵的衣服。
foundation粉底
从foundation“基础、衬底”的意思便可猜出几分粉底的用途。上粉底是化妆比较基础的一环。那些觉得青春无忌的女孩也会为隐约可见的雀斑或皮肤上其他的小疵点所苦恼。轻轻上一层粉底,不仅可以盖掉明显的斑点而且会瞬时填平皮肤上所有的沟沟壑壑,使之呈现出瓷器般的光洁细腻。用过粉底的面孔,套用一个词,可谓之“不留手”,但它却“留妆”,使彩妆便于固定。还有隔离作用,是皮肤的人工屏障。市面上新品柜着力宣传的防晒粉底,据说可以抗紫外线。
高品质的粉底对皮肤面面俱到的滋养保护,吸引了众多女性颇为放心地将花样容颜托付于它。但颜色如选择不当或涂抹过厚,那种惨白无人色的效果就像恐怖电影一样令观者心跳过速。
粉底是相当专业的名词。与传统的“敷粉”、“施白”相比,粉底道出了现代化妆的复杂性。说到底,粉底只是化妆复杂漫长过程中的一个步骤而已。
freelance自由职业
由中世纪的“自由骑士”引伸而来。现指未签约的,与他人或单位不存在法律强制效力合作关系的,多为从文从艺之人,如自由撰稿人、自由设计师等等。
20世纪90年代,签约在中国时装界是个极具魅力的词汇。张肇达、王新元、吴海燕、刘洋等设计师与实力雄厚的服装企业签约,都是新闻捕捉的热点。与签约相对的自由职业,也是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时髦词汇。自由职业的作家、画家、艺员、模特、时装设计师的数量,已经大到让人无法忽视。他们享受着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但有时也要以生计的窘困为代价。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在中国时装界,大多数自由撰稿人和自由职业模特儿要比自由职业设计师过得轻松一点。
fur裘皮
带毛鞣制而成的动物毛皮,用作服饰材料。常见有狐皮、貂皮、羊皮和狼皮等。经处理过的原皮取自大动物的称hide,取自小动物的称skin。去除毛鞣制好的称leather,也就是革或者鞣革。
裘皮服饰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表现“裘之制毛在外”的象形字。
现代西方国家曾掀起反对穿裘皮的运动。一些超级模特儿们,曾团结在动物保护主义的旗帜下。她们一起裸体拍摄了那张著名的Poster——“我们宁愿裸体也不穿裘皮!”的照片,裘皮服装业曾回此萧条多年。
但是,这些运动支持者的一些偏激做法也颇使人反感。他们在机场用西红柿或鸡蛋砸那些穿裘皮大衣女性之类的事,常使相信理智和能用常识判断是非的人远避这些运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情况慢慢在改变。1996年,迪斯尼真人版《101斑点狗》,以及由玛当娜主演的《贝隆夫人》的上演,也许并不像传媒所宣扬的那么重要。引人注目的却是gucd、D&g、MichaelKors、MarcJacobs、gallianoandDior纷纷选用裘皮作首选衣料。当年在那张反对穿裘皮的裸照中亮相的超级名模NaomiCampbell,如今为意大利的Jendi穿上镶黑貂皮的大衣,毫不迟疑地行走在大桥上。而美国著名的歌饲作家CarolConnors也多年来第一次敢于穿着白貂皮大衣在《纽约时报》记者的镜头前扮靓。
裘皮热,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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