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城 我们为什么不歌唱爱情

  一女孩吴玉
  那时侯,她自己开了家理发店。
  她是吴疆的妹妹,她开朗活泼美丽,她只有19岁。因为吴疆的关系,我们是如此熟悉她,我们都把她看成自己的亲妹妹。她爱笑,一笑就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显然知道自己的优点,她的眉毛漆黑细长微微上挑,有点象香港影星王祖贤的眉毛,从侧面看好象斜斜的要飞进头发里去,当然这只是我的错觉。她经常穿着紧身牛崽裤,衬托出健美的身材。每当她蹲在地上时,孙浩就打趣她:“你的屁股太大,当心把裤线绷开。”她马上从地上跳起来追打孙浩,直到孙浩求饶为止。我们都知道孙浩喜欢她,这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只有她不知道,或者她是知道的,但她不愿意流露自己的感情。所以我们只是笑着看他们嬉戏,除非是吴玉闹的太不象话,吴疆才会出来制止。这时候,吴玉就象做错事的孩子,噘着红红的小嘴乖乖的溜进理发店。她怕吴疆,这样说也许不对,应该说她崇拜吴疆。妹妹崇拜哥哥本就是很平常的事。我们还知道他们兄妹感情很好,他们的母亲死于一场车祸,而父亲再婚后的妻子不容于他们。吴玉只好和哥哥搬到外面租房子住。父亲偷偷来看过他们,给他们送过钱,可是吴玉接过来后一把扔在大街上,我们亲眼目睹飞扬在天空中的钞票,那个歇斯底里哭泣的女孩让曾经是她父亲的人“滚蛋”,那个头发花白微微驼背的男人黯然伤神蹲在马路边拣着钞票。女孩吴玉的泼辣我们是见识过的。那是吴疆第一次打吴玉,他的巴掌划了道弧线准确的落在吴玉的左脸上,孙浩冲上去拖开吴疆,我则拦在他们两人中间。后来他们兄妹抱头痛哭,我和孙浩也很难受,是真的难受,我们第一次感到亲情和生活的不可理喻。 
  那时侯,我们很穷,我们很快乐。
  吴玉知道孙浩笨嘴拙舌,她经常捉弄他,而他也乐意被她捉弄。他在我们面前扮演小丑的角色只为博吴玉一笑。她常常被孙浩滑稽可笑的举止逗得乐不可支。心情好了就从抽屉里拿钱让孙浩去买冰淇淋,心情不好就让孙浩掏腰包请我们大家。孙浩乐于从命,对他来说不管出钱还是跑腿都是高兴的。遇上生意忙时,吴玉就让孙浩来打下手帮客人洗头,“孙浩,快去把热水端来。孙浩,去把毛巾拿来。”孙浩忙的屁颠屁颠的,象没头的苍蝇在屋里跑的晕头转向。她对我又是另一种态度,她从不和我闹,从不对我发号施令,即使开玩笑也很有分寸决不过火。她是懂事的,懂得亲近和疏远的关系,比如对吴疆的女朋友马扣扣则是尊敬有加,她叫马扣扣姐姐。 
  我们是个小团体。吴疆和马扣扣,吴玉,孙浩和我。理发店是我们聚会的场所。在我之前的生命记忆里,再没有那个小理发店更让我快乐的了。吴玉为客人理发时,孙浩帮着烧水换煤球,马扣扣坐在沙发上研究最新的服饰杂志,我和吴疆站在门边抽烟和聊天。空闲时,吴玉要么戏弄孙浩,要么亲热的搂着马扣扣的肩膀说悄悄话,另外的人摆开凳子玩扑克。输赢都不重要,但我们打的极其认真,虽然赌注只是一包口香糖或几只蛋筒冰淇淋或一包瓜子。孙浩几乎每次都输,吴玉每次都骂他是笨蛋,然后我们开心的大笑,孙浩也傻乎乎的跟着笑。有几次,吴疆留我们吃饭。吴玉和马扣扣买来菜,门口有现成的炉子,女孩烧菜作饭。男的买来酒和花生米,酒是劣质烧酒,花生是一般的茴香豆,菜也不过是一般的青菜豆腐,还有馒头。我们都没什么酒量,一瓶酒三个人刚好。吴玉有一点酒量,她怕哥哥喝多每次都要替他喝一点,“真辣,真不明白酒有什么好喝的你们爱喝这玩意?”她调皮的吐着舌头,手在脸前当做扇子扇,好象要把酒气赶走。孙浩大着舌头说:“小玉,你怎么不帮我喝点老帮你哥。”吴玉翻着白眼:“他是我哥不帮他帮谁?”到这里,孙浩总是接不住乒乓而来的话语,只好悻悻的鼓着腮帮子吃菜。冬天里,我们还会买来红薯放在炉子边炕,我们围着炉子烤火。用不了一会,满屋子都是烤红薯的香味。吴玉故意把红薯皮扔了一地罚孙浩打扫。即使在大雪分飞的天气里,这里也能听到我们快乐的笑声。 
  如果不是那个意外,如果不是那个混蛋,不出几年孙浩将会和吴玉走在一起,吴玉也不至于声名狼籍走上堕落的道路,吴疆更不会因此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是啊,我们无法回避的意外,我们无法脱离的命运的轨道。那个混蛋叫王超,那个混蛋是个干部子弟,那个混蛋风度翩翩举止优雅。那个混蛋在一天晚上被吴疆引荐给我们,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以至我们通通被他优雅的气质所蒙蔽了。我们都喜欢他。喜欢他不俗的谈吐,喜欢他抽烟的派头,喜欢他不屑一顾的姿态。我们为认识了新朋友而欢欣不已。吴疆介绍说这是他的新朋友,虽然认识不久但人很可靠,言外之意他是个很有门路很不一般的人。他象真正的男人那样跟我们握手。吴疆吩咐吴玉和马扣扣准备酒菜,他摆摆手说不必,他请我们到饭店。我象一只土鳖跟在他的身后,我是第一次到这么高档的酒店,地毯,吊顶水银灯,身着整齐制服的服务员,连点烟都不用自己动手。我努力压抑兴奋,把自己打扮的老练一点。我们举杯,他恰当的插入笑话来活跃气氛。很显然,这是一个走在阳光大道上的男人,虽然他只比我大一岁,但他深知社交之道。酒过三循,他忽然发下筷子沉默不语。吴玉问他怎么了?他笑笑说最近有点小麻烦。但吴疆问他又死活不说。吴疆生气的说:“你要是把我们当朋友就说,不管什么事总有解决的办法。”他沉吟片刻,说最近有人欠了他一笔钱,但那人不仅不还反而找人打了他一顿。“你们不知道,我家和那个人的家里是世交,我又不好对家里说。钱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但这口气我咽不下。”说完,他拉开领子,露出脖子下一道长长的疤痕,恐怖而醒目。坐在他身边的吴玉“啊”的一声,想伸手去抚摩又觉得不妥。吴疆拍案而起,问:“那家伙叫什么名字?”我也摇晃着站起来。他示意我们坐下,说咱们先别急,合计合计再做打算。 
  我们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进入某个舞厅,找出王超的对头痛打一顿,因为计划合理所以全身而退,而对方却不知道是谁干的。王超又请我们大吃大喝一餐。作为回报,他利用家里的关系联系了一批铝锭,让我们小小的赚了一笔。此后,我们的来往越发密切。 
  谁也未曾料到吴玉会爱上王超。其实想想也不突然,怀春少女总愿意带着好奇心接近陌生人。其实早在我们第一次见到王超时,吴玉的眼神已经变得火辣而迷离了,只是我们并未察觉。
  她坠入爱河的速度如此之快。她变的更漂亮也更喜欢打扮自己了,她再也不当着人面说粗话了,她再也不跟孙浩打闹而喜欢托着下巴发呆。这种变化我们都看的出来。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她和孙浩都被这种变化打懵了。只有他还是那么彬彬有礼。他来理发店很有规律,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出现在门口,骑着他的光阳摩托。他不进来而是按按喇叭,吴玉马上丢下客人冲了出去。她象中了邪,孙浩象丢了魂。孙浩每次都用无奈和哀伤的眼神看着他们消失在路口,然后他请我喝酒,他要借酒浇愁。以一个旁观者的眼睛来看,王超是理智的,他好象不是在谈恋爱,只是在进行一种人生中必然有过的经历。吴疆曾用试探的口气问过他:“你是不是在谈恋爱。”他直截了当的回答:“是的。我喜欢上你妹妹了,非常喜欢。我想那就是爱情。”吴疆也问过吴玉,她有点扭捏的说刚和王超开始。 
  “你可要想清楚,咱们家门第和他不太般配。”
  她吞吞吐吐的说那些都是次要的,“我已经长大了,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既然这样,吴疆只好随她去了。因为他确信王超是好朋友,不会做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而妹妹也是懂事的女孩。在他心目中,朋友和妹妹都是值得信赖的。他还有一个想法是让妹妹找个好丈夫,能过上好日子,不再跟着他受穷。“孙浩虽然是个好人,可是太笨,不会有什么出息。”他跟我碰了碰杯,疲倦的说。我有点醉了,说话开始没遮拦:“可我觉得王超有点太聪明了。我不是说他不好,不过我觉得孙浩要是和小玉好的话,小玉会更幸福。”他放下杯子,盯了我一会,“你醉了,我送你回家。走吧。” 
  我们曾经见识过吴玉火辣的个性。可在王超面前,这种火辣却化作一腔柔情。我们经常看见他们手牵手穿过街道,偶尔在树阴下窃窃私语。她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恨不得化作一堆棉花糖。她对王超百依百顺,这种顺从早已超过我那时的想象。一瞬间的举动就能改变命运,我想是的。何况是四个月呢。 
  她胖了,从脱下笨重的冬装我就发现了这个变化。她整天懒洋洋的躺在理发店的长椅上发呆,对谁都爱理不理的。我想她是遇到了难题,或者胖人就是这个样子。我发现她在偷偷哭泣,虽然她总是用厚厚的粉底掩饰泪痕,我们都看出来了。她还很虚弱,理发以后额头上满是汗水。我猜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她死活不说,嘴里象是含着石块。王超很少来,好象从空气中蒸发掉了。仅有的几次也是只呆了一会就走。他很忙,他总说自己忙。我们却在别的公共场所里见到他身边多了另外的女孩。孙浩马上就要冲过去,我拉住他。我们要把事情弄明白。 
  很显然,只是一场游戏,结束了。早就结束了,她一直没告诉我们。她一直忍着,她害怕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王超从我们中间消失了,他根本就没把吴玉和我们放在眼里。吴疆亲自带吴玉去打胎。他象押送犯人一样把吴玉拖上汽车。我只能凭借想象那个女孩受了多大的苦。消毒水的味道,冰凉的机械进入体内的滋味,还有疼痛的喊叫和医生的呵斥。 
  从医院回来,吴玉就垮了,象是充气皮球泻了气。她再也装不下去了,一半是伤心和疼痛,一半是后悔和愧疚,她的眼泪象雨一样。可她还不死心,她不再打理店内的生意,她关了门,整天坐在王超家的门前,头发散乱象是女疯子。吴疆打她骂她,最后只好一起陪着她。他们一直等到深夜。起风了,树叶在风中哗哗作响,他们坐在树阴下。她感到冷,不止是身体还有内心。她觉得自己的心马上就要死掉了。 
  这时候,他出现了。东倒西歪的走着,打着酒咯,心满意足。他从另一个刚被俘获的女人身体上下来,有点疲惫,有点开心,却没有一点后悔。因为他自以为聪明,能把所有的男人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他把所有人都当成傻逼,除了自己,他没有爱过任何人。他把社交礼仪烂熟于心,就是要把男人当做通向美好生活的垫脚石,就是要把女人当做满足自己肉欲的工具。他过着高人一等的生活,可他从不满足。再看一下这张脸吧,从此后他将要在轮椅上度过自己的后半生。在路灯下,他的脸年轻英俊,被灯光打上一层油彩,嘴唇上方的痣透露淫荡的气息,他的眼神有点倦,那是纵欲过度的后果。吴玉颤抖着身体迎了过去,她低声恳求着,她期望他回心转意此后将既往不咎。他淫亵的笑着,摸着她满是泪水的脸蛋,好象要替她擦去脸上的泪花。接着甩给她一个嘴巴子,他一定没看见树阴下还坐着另一个人,“滚吧,臭婊子,我已经操够你了,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吴疆象一只愤怒的豹子从树阴下蹿了出来,他一拳把王超打了个趔趄,王超捂着脸,嘴里流着血,他看见一双燃烧着怒火的眼睛,但他并不害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认为吴疆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他一直认为吴疆不过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小流氓,仅此而已。他抹去嘴角的鲜血,整了整凌乱的衣服,用轻蔑的眼神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人。吴玉可能是害怕,她拉着哥哥的手,她说:“走吧,哥,我们回家去。”如果到此结束,也未尝不好,因为吴疆并不想把事态闹大,他的后腰虽然别了把刀,但他并不打算用它,他只想给自己壮个胆。在他犹豫的瞬间,王超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沓钞票在吴疆面前晃了晃,“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不就是钱吗?告诉你,我从不在乎钱,我有的是钱,拿上钱滚蛋吧。”说完他把钱摔在地上。“你要的话就要象狗那样拣,钱可不是那么好挣的。” 
  事隔多年后,我方在吴玉的叙述中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他如果不说那些侮辱性质的话,吴疆是不会把他怎么样的,我了解吴疆因为他是我哥哥,他决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可他把自尊看的太重了。人在某些时候是要妥协的。” 
  吴疆的每根神经都被激怒了。他飞快的从衣服下抽出尖刀扎在王超身上,一刀接着一刀,象打麻将等待自摸那样具有耐心,直到眼前的那个人变成一张筛子网。
  “我被吓呆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了,面前全都是血,喷泉一样的血从他身上飞溅开来,我哥的衣服上手上脸上全被染红了。我好象做了场噩梦,等我醒过来才发觉一切都已经改变。”
  二马扣扣的眼睛
  马扣扣把视线从书本上移开看了看下面的学生。每次考试她总是习惯性抱了本书,坐在门口的藤倚上监考。学生们有时候会以为她在看书,其实她正用眼角的余光监视教室里的任何角落,有时候学生们以为她没有看书,其实她已经把思维放进一个虚幻的不存在的空间里去了。这样想想,她便觉得有趣。从某些方面讲,学生和老师存在一种默契的敌对情绪。 
  外面传来一阵悠扬的鸽哨,那是教体育的王老师养的一群鸽子。她想象它们排着整齐的V形队伍从学校的房顶掠过,这时候,她的思维总是随着鸽哨声飘忽不定,即使正在讲课,她的思维也无法集中。她模糊记得有个男孩也养了一群鸽子。那个男孩喜欢牵着她的手,从四楼的木梯攀上顶层,他从鸽子笼里抓出一只雪白的鸽子,小心翼翼放在她的手里。鸽子的眼睛小小的泛着红色,胸脯一起一伏,胆怯的卧在掌心里。她闭上眼睛,还能感到羽毛的柔软和温暖。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大多学生把胳膊从卷子上离开,但仍有一小部分学生还在埋头作题。马扣扣不象别的老师那样呵斥学生,她愿意多给学生一点时间,所以她继续保持坐姿不变,直到看见年级组长从走廊的另一端走来才起身收卷。她让最后一排把试卷传递到第一排,然后把一张张试卷码齐走出教室。在走廊上恰好碰到年级组长,他们互相笑了笑,肩并肩走向教研室。 
  放学后,马扣扣推着自行车顺路到菜市场捎回一把空心菜。若干年后,她养成这种习惯,象大多数已婚妇女那样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中完成一次习惯性动作。她穿过马路时,看见沈聪站在一块布告栏前,她抬起手想要叫那个名字,终于在犹豫中骑上车汇入下班的人流之中。有个人影又在心头浮现了,她觉得心口有点痛,她记得那个人名叫吴疆。那个人永远只有21岁。 
  丈夫已经下班,他刁着烟卷坐在电脑前。他们相互打了招呼,好象多年来不断重复的再熟悉不过的动作。马扣扣觉得丈夫的面孔在烟雾缭绕中越发陌生。她不得不怀疑这些年来是不是和这个陌生男人一起睡在床上作爱,共同吃饭。她知道丈夫想个孩子,可越是想要的东西越是不容易得到。这不是必然规律,却是生活常识。 
  她再沉默中换了拖鞋到厨房做饭。
  吃饭时,丈夫夸今天的空心菜挺好吃。她恩了一声算是响应。丈夫有点疑惑的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她说没什么只是头有点疼。本来头并不疼,可吃完饭后她真的觉得头疼起来,好象被上了紧箍咒,头皮一阵阵发麻发紧。丈夫推开碗筷跑到电脑前去了。他是个好人,可我并不爱他。马扣扣心想。她不知道别的夫妻是否也象他们一样。她只想尽快躺到床上。丈夫说:“你不舒服就去休息,等一会儿我洗碗。” 
  再镜子前,她觉得自己老了。是啊,十年是个不短的时间。镜子里的女人眼角已经有了皱纹,那是被时间之刀精心雕刻而成的。虽然还不很明显,但是细密,特别是笑起来时,皱纹象水面的波纹一样荡漾开去。那双眼睛还象十年前吗?吴疆说她的眼睛最美。那时侯她只有21岁。她的眼睛中间分的有点开,她觉得这是唯一的缺憾。但吴疆说那是心胸宽广的标志。眼睛不大,但有神,弯弯的象月亮,眼眸上有一层发亮的东西容易使人产生错觉。因为眼波流转时,你总误以为她在看你。她的睫毛长长的,略微有点向上卷曲,好象“芭比娃娃”的眼睫毛。她又想起吴疆亲吻自己睫毛的感觉,她甚至可以感觉到吴疆的胡子茬刮在自己眼皮上的那种滋味。可现在呢,虽然眼睛还是那双眼睛,但眼神里分明流露的只是困惑和乏味。她不由自主把丈夫和吴疆拿来做一番比较,丈夫从来没夸过自己的眼睛漂亮,他总是沉默着象一块石头。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有点恨丈夫,也有点恨自己。 
  这天是星期三。她早早洗漱完毕钻进被窝。她又开始做梦。只有在梦里,她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是存在的,是一个可以把握可以控制的人。她的眼珠在眼皮下来回滚动着,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丈夫发现她的脸有点红,于是过来摸了摸额头的温度,然后放心的回到电脑那边去了。这一切她都知道,即使在梦里她也随时保持着警惕。 
  她回到了10年前,那时人们总是说她美,虽然她知道这种恭维的有害性,但她还是乐于接受。她梦见那个男孩拉着她的手站在房顶,天是介于灰和黑之间的颜色,离头顶近在咫尺。她隐约觉得身体恨轻,他们两个人好象飘在半空中一样,远处的野地里有大片大片的花朵在盛开,风里送来不知名的花的香气。她和那个男孩就在那片花海中央接吻,多么滚烫的热吻啊,能一直流淌进心里,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收缩震颤着体会着这股热流。这么多年来,那个男孩一直都没什么变化。他还穿这那件袖口磨得起毛的条绒甲克,手捧一把滴着露水的野花,安静的注视着她。接下来,她沿着惯常思维走下去,他们应该到了公园的秋千下,他在后面推着坐在秋千上的她,她快乐的把笑声散播到公园里的每一个角落。该停止了吧,她开始控制自己,努力想要醒过来。她看见自己和吴玉,孙浩,沈聪在接待室里,她跪倒在地上哭成一个泪人,她只想再见吴疆一面,可是这个小小的要求也未被满足。沈聪和孙浩只好把香烟和点心交给那个警察,大门在身后咣当一声合严了,从此他们将被隔绝在两个世界。 
  她哭了,她醒来了。丈夫跑来安慰她,她在他怀里尽情的哭泣。丈夫并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泣,他也是个可怜人,因为他从不知道妻子根本就没爱过自己。他笨拙的拍着她的后背,做着种种努力,企图使她安静下来。她哭够了,就躺在床上假装睡着了。丈夫就在身边,用胳膊搂住她,好象在保护一只受伤的小动物。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他们早早来到大鸿沟下的法场,此时北风呼啸,法场两边到处是人。几辆警车呼啸而来,从上面推下几人。马扣扣努力张望着,但几个锃亮的光头马上被按倒在地。还没来得及反应,只听见几声清脆的枪响,那几个人已倒在血泊之中,两边的人们欢声雷动,马扣扣却心如刀搅。她甚至觉得自己死了,虽然还站着,但手和脚却不听使唤。她被沈聪架着,浑身软的象是一摊泥巴。她看见吴疆的父亲蹲在地上给儿子收尸,吴玉被孙浩搀扶着泣不成声。他趴在地上,后脑勺上有个小洞冒着汩汩血浆。他们把他翻过来盖上床单,她看见他嘴里含着泥巴,眼睛却睁的大大的凝望苍天。 
  她觉得从那天开始自己就已经死了。
  是的,她死了。随着那声枪响,她就已经死了。
  她拒绝任何朋友的邀请,虽然她知道他们是好意,他们怕她出事。她把自己关在屋里,眼泪流成了一条河。她甚至拒绝吃饭喝水,她幼稚的以为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和飞到天上与吴疆见面。父母当然不会置之不理,他们逼她吃饭,可一眨眼工夫她就跑就厕所挖着嗓子眼把东西吐出来。她还尝试过吞服安眠药,可是从药贩子手里买来的安眠药根本不起作用。 
  后来父母把她看得紧紧的,就是上厕所母亲都要跟着。母亲总是说着宽慰她的话,可是任何话语都感化不了她。她觉得那时自己真可笑,看看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吗。我们都关心她,因为她是最脆弱的,我们经常来她的家里看望她,孙浩做出种种怪相也无法引她发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痛苦的。 
  后来,她觉得失望了,她觉得不能再让朋友和父母操心了。她把自己交给父母摆布,象一个任人摆布的洋娃娃。父母和家里的亲戚给她介绍了成打的男朋友,可她没一个看的上眼。其实无所谓,样貌和家庭都无所谓,只要是个男得就行。她想不能这样一天天消沉下去,找个男人嫁了吧。母亲说:女人总归是要嫁人的。那好吧,她挑选了一个父母喜欢的男人,看起来老实八交的男人,在一家工厂做技术员,薪水还不错。他们象恋人那样手拉手沿着马路散步,她对他一直不感冒,但她一直在做着努力。看得出,那个男人很喜欢她,他总是顺从她的意见,每天下班就在学校门前等待她,然后用自行车驮她回家。她对那个男人说起自己的往事,对这些她并不想刻意隐瞒。那个男人说不在乎这些,他说他爱她。那一刻,她有了一点点感动。就在这一点点感动中,她答应了他的求婚。 
  婚事定在五月,这时吴疆走了快一年半。人们都祝福他们。人们相信她已经好了。结婚那天,孙浩和沈聪送来一只开满鲜花的大花篮,吴玉却没有来。她以为吴玉是在生气,毕竟吴疆走了才一年半。但孙浩告诉她,吴玉失踪了,根本就找不到她,谁都不知道吴玉到哪儿去了。她也以为自己已经治愈了伤痛,在婚礼上,她努力使自己显得快乐和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没有人能真正治愈伤口,除非上帝能改变眼前的一切。可她根本不相信上帝,她什么都不再相信,她只觉得累,觉得生活就象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她想忘记从前,和现在的丈夫从头开始,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于是,她焚烧了所有与吴疆的合影,丢弃了所有吴疆送给她的礼物,连我们这些老朋友也不再来往了。每个周末晚上,她都象别的妻子那样与自己的丈夫做爱,可到下个周三晚上,她又开始梦见吴疆。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吴疆的面容依然象昨天那样清晰,他总是带着微笑说:“你的眼睛真美。”。
  三孙浩的酒吧
  我终于又见到了她。事隔十年以后,是啊,十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她还象十年前那样穿着深蓝色牛崽裤,所不同的是身材比以前丰满多了。但在我眼里,她还是十年前的那个姑娘,那个扑倒在吴疆身上痛哭的女孩。她把外套搭在椅背上,胸前的毛衣上挂着一件饰物,由于离的远,我看不清挂的什么。她向服务生要了杯啤酒,浅浅的啜着,微微促着眉头,象是在等人,又象是闲极无聊。 
  这十年来,她一直刻意回避我们。我知道她还在城里,她并没又走远,她只是不愿见我们罢了。我不断打听她的消息,也不断有吴玉的消息传来。有朋友说她和一帮温州生意人混在一起,嘴巴涂的血红,不停的抽烟,和每个给她钱的有钱人上床。也有人说她和一帮艺术家混在一起,靠当裸体模特养活自己。还有人说她已经彻底堕落了,每天晚上出没于城东路的酒吧间卖笑为生。但不管怎样,她还活着。 
  我找过她,有段时间我找遍城东路上所有的酒吧。我天天晚上坐在不同的酒吧里等待着,希望能见到她,我要劝说她放弃这样的生活和我生活在一起,但我失败了。虽然有各式各样的漂亮女孩搭讪我,她们显然把我当成了一个嫖客。我怀疑我曾经见过她,仅仅隔着一条街。她站在蔷薇酒吧的霓虹灯下抽烟,可等我跑过去时,她已经消失了。 
  我知道她仍然喜欢着那个混蛋。那个混蛋至今还没死,吴疆的刀子只是把他弄残废了。我看见过他,他坐在轮椅上,每隔几天就被保姆推出来晒太阳。但我已经不恨他了,他已经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了代价,叫他混蛋仅仅是出于我的个人习惯。 
  我知道她一直没有喜欢过我。她喜欢聪明英俊的男孩,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又笨又丑的傻瓜罢了。但我愿意做一个让她开心的小丑,之前我所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了让她快活。看得出来,她并不快活。她安静的坐在靠墙的位置上,脸上的脂粉并不能掩盖内心的苦闷。 
  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方纸巾,轻轻擦去嘴角的啤酒沫。有一瞬间,我差点从吧台里跳出来,象从前那样从理发店的门后跳出来吓唬她。但我控制了自己,这些年来我唯一学会的就是控制自己,我永远不会是十年前的那个毛头小伙子了。 
  那次,她让朋友捎话给我,她说知道我在找她,但她不愿见我,她让我最好忘了她,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今后即使见面也装做不认识。我很伤心,我让捎话的人告诉她,我爱她,我不会放弃。那人答应把我的话捎到。后来,那人又来了,他有点为难的看着我,吞吞吐吐的不知说什么好。我让他有话直说。他说:“吴玉说,她只喜欢英俊的男人和有钱男人,而这两样,你一样都没有。等你有钱了再说吧。”我说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那人走后,我趴在床上昏睡了一天一夜。中间我听见沈聪在门外喊我,但我不想开门,我谁都不想见。我很难受,但我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真奇怪。沈聪后来说他在外面把门敲的震天响,但对我来说,那一刻宇宙的转动也几乎停止了。我醒来时,外面的天还是黑的,不知道几点了。我爬上外面的天台,摸出一根烟抽着。潮气很重,没一会儿,露水就打湿了我的衬衣。有一种不知名的鸟不停的叫着:“麦罢刚除”我想起小时侯姥姥说每当这种鸟叫时,就到了收麦子的季节。我找了几块砖头当凳子坐,脑子空的象一团气体,就这样看着天渐渐亮起来。多么明亮的太阳啊,多么温暖,热气慢慢从地底升起,我身上暖融融的。我站了起来,冲着那个火红的日头嚎叫着,好象把所有的不愉快都喊了出去,好象要让自己振作起来,好象一个疯子。 
  在这之后,我辞掉了家具厂油漆工的活。我把存折上的钱都取了出来,我数了数一共是三千六百三十一块零五毛。我就拿了这些钱做本钱,开始时我到附近农村倒卖蔬菜,低进高出赚了一点。过了一段时间,有个朋友找我说合伙倒卖废铁。我们在附近的工厂里收购废铁,然后通过门岗的关系拉到外面卖。但好景不长,我们这种秘密活动被发现了,最后只好花钱摆平。那次把我的本钱都陪了进去,那个工厂的公安处长一开口就要一万,不然就把我们送进局子,我们只好凑够了钱给他送去。真黑暗啊。我听说因为我们挡了公安处长的小舅子的财路,因为他也在厂里倒卖废铁。我成了一个穷光蛋,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只好天天到沈聪家蹭饭吃。沈聪劝我找个正经工作,我说不行,我要发财要是不发财我就去死。为了攒钱,我到火车站去扛大个,活虽然累但挣钱,扛了一个月我快累垮了,不过挣了一千多。我又在沈聪那里借了两千,我说这钱先不忙还你,要是我赚钱了就还你三千。他说自己兄弟别说外话。我找父母要了二千,开始到广州闯世界。 
  朋友说那边衣服便宜,贩卖回来利润挺大。我在内裤上缝了个兜,把钱塞在里面就出发了。我贩了一批女人衣服回来,买了最便宜的票,和一群民工挤在硬座车厢里,车厢里又脏又热,那些乘务员根本不把我们这些人当人看,不断呵斥我们翻白眼给我们看,我恨不得抽她们。幸好我忍住了,我想不能再犯错误。果然好卖,到家两天就把货出完了。我算了算还不错赚了一千多点。这样干了几次,发现到那边贩衣服的人太多,我心说不能干了。那时侯,内地盗版黄色光盘还少,我做了几次,赚了一大笔钱。但是这活太劳心劳力,抓着了是要坐牢的。后来我就洗手了。 
  我没有还父母和沈聪的钱,而是等待机会。那些天,我整日在街上闲逛,父母说我年纪也不小了,要给我介绍个对象。我说不急。一天,我在街上看见一些人拥在一个公共大厅里。我也挤过去看热闹,我问他们干吗呢?他们说炒股票。我问什么是股票?怎么还可以炒?他们笑起来。有个老头给我解释了半天才弄明白什么低进高出了,什么人气了。从那出来,我兴奋极了,我又找了一条发财的路子。我迅速办好了股票帐户,把存在银行里的钱都取出来,在那个老头的指点下买了股票。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个老头叫什么,后来我一直没再见过他,不过要是见着他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人家。我买的第一只股票是深发展,没过几天,股票就疯了一样长。大家都往外抛,还有人劝我也卖了。我算了算已经赚了快五千了,我有点犹豫不决。后来我想起那个老头说这只股票是要翻番的,我就抱定决心不卖。仅仅两个月,深发展就翻了一倍半。很多股友都嫉妒的不行要我请客。我卖了股票把钱取出来放进银行。我没有再买股票,而是天天到证券公司看盘,过了不久,大盘不行了,深发展也跌了下来,一直跌到我第一次买进的价位。我觉得进货的时候到了,又跑到银行去把钱存进股市。我把钱都砸进这只股票后就回家睡大觉了,我和谁都不谈论股票,有时候喝酒沈聪问我,我就含含糊糊的对付几句。过了四个多月,我忍不住去证券公司,发现股票又涨了上去,果然没辜负我的希望。带上送股我的资金已经翻了三倍有十二万之多。我还了父母和沈聪的钱,给家里买了些东西又请沈聪吃了饭。他问我今后有什么打算,我说还没想好呢,不过现在的钱太少,离我的目标还远着呢。后来,股市不行了,天天下跌,我心说幸亏没再买股票。我张罗着开了家饭店,因为这里的人平常没什么娱乐活动,除了吃饭就是喝酒。饭店生意不错,每个月都能赚六七千。开业那天,我托同学关系,把区政府和工商税务司法上的人请来大吃大喝,临走又给他们送了烟酒。因为刚开始去办证时,他们总说要研究研究。同学告诉我,研究研究就是烟酒的意思。我把他们打发得劲,果然开业后没什么麻烦。不过他们每个月都要来吃一顿,吃完不给钱打白条。沈聪问我怎么不找他们要钱?我说这点钱只是毛毛雨,他们每个月的税和费基本就不收我的了。饭店的生意越来越好,时间长了难免有人嫉妒。我干了两年就收手不做了,恰好又赶上股市红火。我又全部买了深发展,几个月后资金翻番。那是股市最疯狂的时候,不论什么股票都象疯了一样的长,连大街上看自行车的都来买股票了。我搬上二楼的大户室,每天看着电脑却不知道买什么股票好。晚上回家看新闻,听政府在说什么科教兴国。我灵机一动,第二天到证券公司吃了一堆科技股,反正之要是带科技的就买。没过半年,我的钱又翻番了。我心说我的命怎么这么好呢?好事都让我摊上了。后来不行了,证监会那帮人又说什么股市过热了,又讨论什么国家股法人股上市了,还不停的增发新股。我心说这帮家伙怎么一会一个样,一会鼓励老百姓投资,一会看见老百姓赚钱就不舒服了。我狠狠心把股票全卖了,虽然赔了点,可是还有不到八十万。 
  我在家赋闲一年多,天天钓鱼喝酒打麻将。这时候,妈妈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去见了,长的还行人也贤惠就是没工作。我说没工作不要紧,反正也饿不死。本来我心里还想这吴玉,可听沈聪说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外地人。于是我死了心,我们就结婚了。那时我在的西城区还没酒吧,我就开了间酒吧让她去经营。她作饭挺好吃可做生意不行,刚好肚子大了,我就让她回家养孩子去了。 
  今天,我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她,我想这一定是个意外。我忍着激动,让服务员给她送去一杯红酒。她好象很平静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吃惊。她会过头来,冲我笑了笑。还是那么的美。
  四报复
  我和吴疆很早就认识了,我们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班同学,孙浩是后来加进来的,所以我和吴疆的关系最铁。吴疆是我们中间最聪明的,如果不是家庭原因,他一定会如愿以偿考上大学,而孙浩是最笨的,他有点傻,刚认识他时我有点看不起他。不过时间久了,我发现孙浩特别老实憨厚,对朋友从来都是一腔热血,所以后来我开始喜欢上这个朋友了,但有时候总忍不住挤兑他几句。他嘴笨,说话要吭哧半天才蹦出一句完整的。吴玉也是很小就认识了,那时侯,我和吴疆经常带吴玉跑到郊区的清水河边捉螃蟹玩。吴疆很疼妹妹,从家到清水河有6公里路,吴玉走不动了吴疆就背着她。我也喜欢吴玉,不过是很纯洁的那种,象兄妹一样纯洁的感情。马扣扣与吴疆相爱大概是86年起始的,那年我们共同升入高中,我分到三班,吴疆则分到四班。我们与孙浩,马扣扣也是这一年认识的。有一天,吴疆把马扣扣介绍给我们认识,他说他们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马扣扣的眼睛非常漂亮,用“顾盼生姿”来形容一点不过分,她有点瘦,走起路来象里的林妹妹一样若不经风。我们有时候开玩笑就叫她林妹妹。她脾气温和,从不生我们的气。 
  吴疆和马扣扣的感情一直很稳定。在学校时几乎成了半公开的恋人,他们经常出双入对但一点也不张扬。因为他俩学习好,所以老师已经默认了他们的关系。后来吴疆家里出了变故,他在高三那年辍学和妹妹搬到外面住。他过早走上社会,靠在工厂里做小工养活妹妹。我想是受他的影响,马扣扣在这年也未能考上大学。孙浩就不用提了,每次测验只会在填空处写上X,把班主任气的半死。我因为理科特别是数学不好,只差五分没能过分数线。他们都劝我再考一年,不过我懒得再考,后来报名上了电大。之后的一年,孙浩接班顶替父亲进了家具厂,马扣扣则因为家里的关系进了小学成为一名教师。 
  那时侯,马扣扣家里已经知道了吴疆。她的父母既不反对也不赞成只是把吴疆请到家里吃了饭,告诉他们年纪还小以学业和工作为主,可以先当个朋友。我猜马扣扣的父母是非常疼爱女儿的,不然肯定会从中阻挠。显然他们也认可吴疆,因为吴疆的工作关系最后转正也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90年春,吴疆杀人未遂被判处死刑。每年严打都是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这年更不例外。一声枪响,一屡魂魄飞上九天。死的人痛苦只是瞬间,活着的人则要受一辈子的折磨。吴玉销声匿迹了,谁都不知道她的消息。马扣扣自杀两次,一次是吞服安眠药,另一次是绝食。幸好安眠药是假的,绝食也没成功。我和孙浩经常去看她,可是她把自己锁在屋子里,谁都不见。我心里恨死那个混蛋了,但我又无可奈何他。我一方面在心里埋藏着仇恨,时刻准备找机会报复他。另一方面又慑于法律的威严,整天在虚拟的报复中体验着幻想的悲伤。那些天,我和孙浩躲在肮脏的小酒馆里,密谋策划着一次又一次报复行动,我们好象已经看见仇人跪地求饶的样子。可是每次酒醒之后,我又被清醒的现实打击的头疼欲裂。 
  第2年五月,我和孙浩分别接到请柬,马扣扣请我们务必参加婚礼。我们凑钱买了花篮和鲜花,在婚礼当天送去。她的丈夫是一名工厂的技术员,看样子还不错。在婚礼上,看到她的丈夫喜笑颜开的摸样我觉得心一揪揪的痛,本来该是吴疆站在那个位置才对啊。不过在敬酒时,我和孙浩还是说了些白头到老的恭喜话。 
  同年10月,孙浩辞职下海做生意。由于缺少朋友和生活乏味,我只好通过读书来排解郁闷。虽然看了很多书,但我却越发为前途和命运的捉摸不定而担忧。总的来说,通过读书我开阔了视野,但我反而更加恐惧,我知道那是些好书,教我们爱社会,爱世界,爱所有的人,我怀疑我已经离这些爱越来越远,终于走进某些黑色的漩涡中。我拿起纸笔,写下一些感触,没想到竟然发表了。后来,我认识了一批写小说的人,我们通过信纸交流彼此的经验。我开始写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的边缘人,一些畸形的人,我不能肯定写的就是自己,那些在阳光下阴影里生存的人,那些被社会变革和动荡改变了一生命运的人。我知道还有一些人,为失去信仰而苦苦挣扎的人,他们的苦闷是我根本无法比拟的。通过写作,我渐渐有了点名气,从新结识了几个新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一些杂志向我约稿,有了这些稿费,至少帮我解决了吃喝问题。 
  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我认识了她。初次见她,我就觉得面熟,好象在哪里见过似的。她二十六七岁,短发,穿着一套得体的碎花裙子。朋友说这是新城晚报的编辑王小萌小姐,她欠了欠身,冲我们所有人笑了笑。然后朋友又介绍我,这是咱们新城的著名小说家沈聪先生。我连忙摆手说:“你别损我了,我什么时候成了著名作家了?”她好象对我产生了兴趣,席间不断问我一些琐事,我一一作答。聚会结束后,朋友们作鸟兽散。我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刚好她也推着自行车,她问我住在哪里。我说住西城区。刚好,我也住西城区,咱们顺路。我们骑上自行车,边走边聊。她说自己是副刊编辑,正在做一期节目,想拜托我写篇稿子。我说没问题,只要给稿费,就是写外星人我也写的出来。她单手掌握车把,另一只手把头发往后拢了拢,笑着说稿费当然有,如果你明天有时间到我的办公室细谈好吗?我说下午有时间。那就定在下午吧。我们在区委家属楼路口分手,她给我留了办公室电话号码后摆摆手说再见,然后消失在路灯尽头了。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忽然觉得她眉目之间依稀象那个混蛋。 
  由于头天酒喝得有点多,我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三点,醒来后才想起还有个约会。于是饭也没吃匆匆赶到新城日报社。她在办公室接见我。看的出,她略施粉黛,精心打扮过一番。当然在她这个年纪若是不打扮,会明显显得老一些。在她簇起眉头时,眉心之间有一道很深的皱纹,我想起一个会看相的朋友说这是曾经遭受过打击的面相。她让我在沙发上坐下,给我倒了杯茶,接着谈起稿子的事。办公室里很安静,除了我们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秃顶男人在办公桌后写东西。我问她怎么编辑部人这么少?她说三个出去跑稿子了,现在只剩下两个留守的。那个秃顶男人接了个电话,然后叫她,“王主编,你的电话。”她跑去接了个电话,很快就回来了。我说看不出,你这么年轻就作了主编,真了不起。她有点羞涩又带了点炫耀说:“怎么?年轻就不能做主编了吗?”我说不是这个意思,在印象里主编应该都是上了岁数,满脸皱纹,带着老花镜的男人。她被我说的笑起来,说:“你这么年轻不一样是作家吗?可见年龄不代表一切。” 
  我附和着她,觉得她的笑更象那个混蛋了。
  从报社出来,我打了个电话向朋友询问她的情况。朋友在电话里戏孽的说你是不是看上她了?她眼光可高着呢,大学读了研究生,在报社里没两年就升到了副刊主编。对了,听说她父亲是市委搞宣传的干部,不过已经退休了。我问她父亲叫什么名字?朋友想了半天说出一个名字,“她可不好搞啊,你要想清楚。”。我沉默片刻说知道了
  五王小萌
  我是通过沈聪认识王小萌的。那些天,据说他正在谈恋爱,他的女朋友据说就是王小萌。我在人民商场的卖当劳见过他们一次,后来又在朋友的饭局上见过他们。每次吃饭,他们都是半途溜号,好象在搞什么秘密活动。我跟王小萌谈不上熟悉,在饭桌上聊过几句,无非是家长里短,因为他们谈的文学听的累。只要是谁开始谈论文学,我就觉得尿脬憋的慌,尿急上厕所。沈聪带她到过我的酒吧,她夸我有品位,酒吧装饰的好象苏里南风格。我说我是个大老粗,装修也是瞎装,反正看着顺眼就行。她捂住嘴偷偷乐,她笑起来挺好看,比她不笑要好看。她的年纪也不小了,长的还凑合,皮肤不太好,一看就是北方人。不过她心眼好,属于没什么心计的女人。他们第一次到我的酒吧玩,正赶上我和老婆生气,她就一个劲的宽慰我,还时不时讲些笑话给我听。听说她是报社的编辑,我觉得她和沈聪挺般配,都是搞文学的有共同爱好。 
  关于她的事,沈聪开始一直瞒着我。沈聪这人别的都好,就是喜欢在心里藏事,无论喜怒哀乐脸上都没什么表情。我说你是不是把我当哥们,怎么找了女朋友还瞒着我?
  他嬉皮笑脸的说没有,和王小萌只是普通朋友。我说普通个屁,她看你的眼神恨不得把你给化了,说吧,你们什么时候办事,家里的电器我全包了。他低着头猛吸烟就是不答话。我心说他肯定是有难处,既然不想说就算了。 
  过了两个月,沈聪又跑到我的酒吧,不过这次他是一个人来的,一进来就要了杯啤酒
  一口气喝完。我说你干吗呢?怎么一个人来了?那谁呢?他半天没理我,大口大口的抽烟。我说你是不是失恋了?要不要我陪你喝点?他摆摆手,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欲言又止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他又要了杯酒,慢慢的啜着。他忽然问我:“你积不记得咱俩以前发过的誓?”我脑子转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就问他:“发誓,什么誓?”他把烟灰弹进烟灰缸,有点不高兴的说:“吴疆刚死那会。”我说想起来了,是报复王超的事吧?不过他已经是废人了,还报复什么呢?“沈聪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可能忘了,不过我可一直都记着呢。“我觉得他笑的很可怕,心里就不自觉的冒着寒气,身上也越来越冷。等他笑完了,我才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次他仍然没正面回答我,只是说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那天沈聪喝了很多酒,他很兴奋,不断的说起我们以前的事。我劝他少喝点,但我的劝说根本不起作用,最后我只好陪着他喝。我们大概干完二十杯啤酒。这时候,王小萌进来了,她穿着黑色套装,显得人老了很多。她径直走到我们跟前,眼眶含着泪水。我用眼神示意沈聪,可他好象根本没看到似的,继续懒洋洋的喝着酒。王小萌站了一会,眼泪刷刷的流了出来。我连忙让她坐下,又叫服务生拿来面巾纸给她。当时场面很尴尬,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互相对视却一言不发,王小萌用纸巾擦拭眼泪,眼睛都哭肿了。我说沈聪你也太不象话了,怎么人家来了你也不说句话。沈聪抬起头笑着说:”没事,你先忙你的,我们说会话。“到这里,我也不好在旁边站下去了。 
  我不知道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他们之间的交谈似乎很平淡,两个人都在控制着情绪。沈聪一直保持着斜靠在椅背上的姿态,而王小萌也抑制住了悲伤。我示意服务生送去两杯饮料,王小萌还冲我这边笑了笑。能笑最好,他们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够了。如果我猜的不错,沈聪一定伤害了她,至于是哪些方面的伤害我无从而知。12点整,他们给我打了招呼,沈聪说送她回家,我想他们应该达成了某种协议。 
  之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再见过王小萌,她消失在酒吧的门口,融化进了茫茫的夜色。再没有比茫茫的夜色吞没孤独的行路人更让人黯然魂伤的时刻了。也许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忧伤也是一种力量。
  沈聪曾在一次闲谈中,讲述了自己无耻的行径。他把脸隐没在酒吧昏暗灯光的阴影了,开始了无条理的诉说。
  她是王超的妹妹,也许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幽雅的气质,还有他们几乎完全相同的笑。我向朋友打听她的来历,之后的结论印证了我当初的想法。我想起十年前的仇恨,我想只有仇恨是无法忘记的。时间只是把仇恨深埋了,但仇恨的火焰却从未停止过燃烧,只要拨开上面的灰烬,只要有风,它马上就会重新燃起。我对她施展着我的魅力,还有勾引。我并没有觉得不对,我所重复的只是十年前王超加在吴玉身上的事情,他还活着,所以他一定会感受到吴疆当初所感受的屈辱。我让她确信我爱上了她,没想到进展的如此顺利,她是个没心机的女孩。她很快就爱上了我,她陶醉在自以为是的两情相阅当中。她错了,如果她能多一点警惕,她一定会发现我的伎俩。多么单纯的女孩呀,没想到28岁的女人恋爱起来还是这么单纯。我把她带到宾馆,我们喝了很多酒。她的脸是滚烫的,被欲望燃烧红了的脸,她根本经不起挑逗。她脱掉衣服,微微闭上眼睛,象是等待春雨滋润的麦苗。她的身体已不再年轻,对我也没什么吸引力,但我必须达到目的。我进入了,没什么快感,她的反应与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不同。我只是在进行一项工作,一件十年前未完成的工作。我很奇怪,最后完成时,我那被仇恨扭曲的心竟然非常平静。没有喜悦,但有一点淡淡的悲伤。我甚至还有了一点怜悯之心。她的腿很粗,上面都时赘肉,这在穿上衣服时是无法想象的。她抱住了我,期待后戏的温柔。我忽然有一种厌恶,不是对她而是对自己。我粗暴的推开她,捡起地上的衣服穿起来。她受惊了,象个孩子似的看着我。我没理她,继续穿着衣服。她哭了,她张开双臂企图靠近我的身体。我又一次粗暴的推开她,我把衣服扔在她身上呵斥她赶快穿。她慌乱的穿着衣服,差点把内裤当成胸罩。之后我点上烟等待她。她胆怯的靠近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她问我是不是因为她曾有过的过去而讨厌她,我说不是这个原因。她的泪水象溪流潺潺而下。为了不至于惊动宾馆的服务员,我只好安慰她。我和颜悦色的说只是觉得有点头疼。我忍住厌恶亲吻她的面夹,她抱住我,象个容易满足的孩子那样笑起来。 
  六相聚
  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马扣扣一直渴望着相聚,但她又害怕相聚带来的灰色回忆。时间只不过把记忆重新漂白了一番,使沉淀下来的东西更加凸显罢了。在进门前,她始终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她害怕在多年前的老友面前失态。当然这些疑虑是多余的,两个女人只是轻轻的拥抱一下。是啊,吴玉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虽然她的眉毛与十年前并没有太多的变化,在昏黄的灯光下,眼角也起了细密的皱纹。不管好坏,他们都活的好好的,这就是生活的馈赠吧。仅丛这点看,他们就该感谢生活。
  孙浩走过来和她们握手,他的变化太大了。身前隆起啤酒肚,以前的那张瘦脸也变的圆滚滚的。也许是吴玉的原因,他有点紧张,夹烟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着。为了掩饰紧张,他不停大口大口喝着啤酒。要不是吴玉的制止,他怕是一直要喝到天亮。
  沈聪是最后来的,作为聚会的发起人他确实来晚了。可孙浩喝马扣扣没想到,这次聚会只是为了今后长久的分离甚至是永别。孙浩举起酒杯,用颤抖的声音提议为相聚干杯。四只盛满液体的酒杯当的一声碰在一起。
  在一阵长久的沉默后,大家的话匣子被打开了。在话语的流淌中,沈聪将要到南方的一座城市去任职,而吴玉将要远嫁美国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我们好奇的问起吴玉未来夫婿的情况,她指向身旁两米外的一张桌子,一个金发老外带着孩子般的笑容冲我们点头。是的,蓝眼睛,金色卷发,一切都那么遥远又那么真实。也许是我们的吃惊引起那个老外的注意,他情不自禁起身向我们走过来。吴玉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坐在原地别动。他叫彼得,是个农民,来中国旅游时认识的。没事,咱们尽管说咱们的,他听不懂中国话。吴玉淡淡的说着。作为女人的吴玉,无疑多了分从容镇定。孙浩焦急的问起吴玉这些年的情况,甚至不顾沈聪与马扣扣在场,可能是即将到来的分离使他觉得急迫了。在他的想象中,沈聪的分离是看得见能够把握的,而吴玉的远走他乡是虚幻不可捉摸的。就象他一直以为的那样,吴玉这些年一直在受苦,而他作为朋友和兄长却没能尽力。
  我想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定数,这些年的逃避就是对我自己的惩罚。我始终觉得哥哥的死与我有关,这也是我避开你们的原因。
  她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空气中回响着,渐渐形成一个气场把我们笼罩起来。沈聪发现她一直不停在手中把玩的是一枚银质的十字架。她注意到沈聪的目光,把十字架举了起来。
  我入了基督教,为了他,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回过头对那个老外笑了笑。同时也为了我自己。她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好象又变成了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孩。
  你们不知道,我结过一次婚,有过一个女孩,一岁时得脑膜炎死了。这几年的经历堪称坎坷。刚开始,我和一帮艺术家混在一起。我知道那些传言,但我并没有出卖自己。我给他们作模特,每小时20块钱。他们是一些神经质的人,但对我还不错。我象一件商品被他们互相介绍。我并没觉得有什么错。有的人用脑子赚钱,有的人用关系赚钱,有的人用身体赚钱。即使是妓女,也不值得歧视,他们最少要比那些政客干净的多。后来一个画家爱上我了,我就嫁给他。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但他的画却卖不出去,没人欣赏他。我们后来有了孩子,他开始就不同意我生下来,我们太穷。住的房子是租的和平里最便宜的,夏天热的要命,冬天冷的要命。可这些都不能阻止我们生活的信心。我想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有时候,我们拉上窗帘,我当他的模特,他来画我。有时候,我就跟着他四处去推销他的画,有时候,他到外面打小工我就在家做家务。他总是碰壁。有一次,他卖出一幅画,我们高兴的象两个孩子。他领着我到一家很小的四川菜馆吃饭。那家饭馆挺脏的,但对我来说就象天堂一样美好。我们要了麻辣火锅,边吃边设想我们的未来。后来在我们回家的路上,碰见两个醉汉,其中一个说认识我,非要跟我聊聊。他很生气,打了那人一巴掌。那两个人虽然醉了,但力气很大,他们把他按在地上,用砖头砸他。我象疯了一样扑上去又踢又咬。可他们只一下就把我打晕了。等我醒来后,发现他躺在地上,流了一地血。我大声喊救命,我背着他,跌跌撞撞爬到医院。可他已经死了。我怎么都不能相信,刚才还冒着热气的人怎么就死了呢?我说那些医生骗人,我骂他们,我扑在他身上。那些人把我拉开,他们也骂我是疯子。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身孕。我想这是他的骨肉,我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养大。
  他的朋友介绍我到一帮温州人那里打工。那些温州人是骗子,我的工作就是给他们当“托”。有几次行骗失败,他们把我丢在那里自己跑了,我挨过打,但我咬紧嘴巴什么都不说,幸亏看我是孕妇才没有过多的为难我。后来,我觉得赚的钱够把孩子生下来就离开他们。
  在我困难时,我也想过找你们帮忙。可我之前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忘记过去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吗。所以即使再苦我也咬牙坚持下去。我把孩子平安的生下来,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哭的时候象我,笑的时候象她的爸爸。我身边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只好把他以前画的画拿出去卖,他的朋友们说他的画非常好,以后一定能卖大价钱,他们把他的画都买了。我知道他们在力所能及的帮我。孩子快满周岁时,画已经卖完了。我只好在白天照顾孩子,晚上把孩子托付给邻居然后到酒吧当陪酒女郎。我曾经想过出卖身体来养活孩子,在酒吧这是太稀松平常的事情了。一天晚上,妈咪介绍一个男人让我陪他。他象是第一次来,虽然穿着名牌西装仍然掩饰不了紧张。他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确实,他不象别的客人一上来就仗着酒性乱摸。一晚上他都没碰我一下,只是让我陪他喝酒聊天。之后的几个星期,他每到周末准时出现,每次都叫我陪他。我们渐渐的熟悉了,我问他为什么不找别的年轻女孩,因为来这里的客人都喜欢新鲜的感觉。他说觉得那些女孩没品位,他说觉得跟我最投缘。我哈哈的笑起来,我说没见过你这样的,来这里还要什么品位和投缘。他也跟着我笑,后来他问我能不能跟他出台。我已经猜到了他想的是什么,就说可以不过价钱很贵。他让我报价,我就说了个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的数目,我想他一定会被吓跑的。没想到他真的同意了。我已经骑虎难下只好跟他出去。我跟着他到宾馆开房间,我害怕了。我说刚才是和你开玩笑的,我把钱都还你让我走吧。他想了想竟然同意了,说钱也不要了。真是一个怪人。之后,他仍然来酒吧找我。酒吧里的姐妹打趣我说,那个男人不错干脆你跟了他吧。我说开玩笑,人家只不过是来寻乐子的,当什么真啊。我劝他不要来了,来这里花冤枉钱干吗呢?他说只是想来看看我,即使什么都不做。
  我从来没问过他究竟是干什么的,这是我的优点。我想他也是看中了这点。我们同居了,他帮我租了另外的房子,交足了一年的房费和水电费。我说我还有个孩子要照顾,他说无所谓,他每个周末来住一天,其他的时间任由我支配。在大家看来,我是够堕落的了。可我并不这样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我们来往了半年,有天晚上,不是周末的晚上,他忽然来了,他神色紧张,掂了一只沉甸甸的皮包。他说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临行前跟我告别一声。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可能不会回来了。说完,他从兜里掏出
  一把钞票塞进我手里,我说不要,他一定要给我。他抓着我的手,他说谢谢我,谢谢这半年来我给他的照顾,他要我多保重。说完他转身就走,我来不及送他。等我换了衣服下楼,发现他已经消失在浓浓的夜幕下了。我再也没见过他。
  过了半年,孩子已经会叫妈妈了。我退了房子,找了份超市的工作。孩子在一天天长大,我想她就是我的希望。可是命运是改变不了的,有次孩子发高烧,医生说是肺炎,其实是脑膜炎被误诊,就这样被耽误了。
  绝望是有的,可还是要活着,这就是生活。
  吴玉一口气喝下一杯酒,似乎在做着总结,然后她起身与我们每个人拥抱。她说要去赶飞机,她说祝我们每个人好运。她拉着那个老外的手跟我们做最后的告别。临走时,忽然回头问沈聪:“小沈哥,你写的小说我都看过,可你为什么不写写爱情呢?”沈聪听见自己不诚实的声音响了起来,“我觉得爱情是一件虚无飘渺的事情,不值得书写。”“恰恰相反,我觉得爱情是真实的,我从未失去过希望。我觉得不仅要歌唱爱情,而且还要歌唱生活。”
  看着她逐渐消失的背影,沈聪觉得自己在夜幕中被浓缩成了一只小动物,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动物,他忽然紧张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感牢牢的捕获了他。
  七清水河畔
  一切都成为过去,一切又将从新开始。
  我不知道用清水河做结尾是不是一种蹩脚的方式。它总让我想起美好与童年。
  此刻,清水河在月色下缓缓流淌,仿佛在吟唱着一只无声的歌谣。我和王小萌阻了只小船荡漾在银色的河面上,两岸是沉重的芦苇,不时有夜鸟尖锐的鸣叫声从那里传来。
  我开始低声诉说一件往事,不知过了多久,她象是从梦中醒来一样用手抚摩我的面颊。我说很抱歉,我曾经伤害过你,但我并不想企求你的谅解,因为我将要面临的是良心的审判,而只有良心才能审判真正的罪人。
  她一直没说话,过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说:“你真可怜!”
  她跳上河岸,消失在茂密的芦苇从中。而我则留在船上直到深夜。起风时,我好象下定决心,摇起双奖,逆流而上,驶向未知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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