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言不发,用手蒙住脸。我在她身边坐下,轻轻拍着她那温热的几乎有些发烫的手臂,用手指绕着那串刺纹画着圈。从这个角度,我可以清楚地看见那串蓝黑色的纹身,每个数字都很清晰,一字排开,“7”的腰上被精心画上了一横。我闻着她身上常有的那种香水味。我问自己,斯汀戈,这可能吗?她可能爱上你吗?我突然想知道自己现在是否敢对她非礼。不,肯定不行。她十分虚弱地趴在那儿,让她接受我的爱抚看来不难,但刚才的一阵发泄已弄得我疲惫不堪。我的身子晃了一晃,内心一片空虚。我的手指朝上移动,摸到了那头闪亮的头发。最后她终于停止了哭泣。这时我听见她说:“这不是他的错。他身上潜藏着一个恶魔。只要他一发作,恶魔就会出现。是这个恶魔在控制他,斯汀戈。”
几个影子几乎同时在我的意识中冒出——巨人黑鬼卡里班,还有莫里斯•芬克说的那个可怕的假人。我不知道是哪一个令我一阵战栗,寒意直钻心脊。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浑身颤抖。我哆哆嗦嗦地问:“你什么意思,苏菲——一个恶魔?”
她没有马上回答。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后,她抬起头来,用轻柔的声音平静地说了一些令我惊愕不已的话。这根本不是苏菲的性格,至少在那天之前,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苏菲。
“斯汀戈,”她说,“我还不能马上离开这儿。这儿有太多的回忆。帮帮忙,请你去教堂大街买一瓶威士忌。我想一醉方休。”
我帮她买来酒——五分之一加仑的威士忌。这酒帮了她,使她能把她和内森在一起度过的那段动荡不安的岁月告诉我,那是我进入他们的生活之前发生的事。如果不是他后来又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所有这些本来是没有必要在此叙述的。
康涅狄格州,沿新密尔福特和迦南之间的一段河岸,一条绿树成荫的高速公路向南延伸,一家老式乡村客栈位于路旁。那客栈铺着橡木地板,一间漆成白色的向阳的房间里挂着一些壁挂,楼下有两条湿漉漉的爱尔兰长毛狗,壁炉里燃烧的松木散发出苹果木的香味——正是在这儿,苏菲那天晚上告诉我说,内森想要结束她的生命,然后再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后来流行一时的所谓自杀契约。这事发生在那年的秋天,树上的秋叶正反射着耀眼的光,他们在布鲁克林大学图书馆相遇后的几个月。苏菲说,有很多理由使她对这件事记忆犹新(比如,这是他们相识后他第一次冲她大声吼叫),但她永远无法抹去最主要的那条理由:他狂怒地(这也是第一次)要她说明她是如何在奥斯威辛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而“其余的人”(他就是这样说的)则全部死去了。
当苏菲对我描述这些时,我当然马上想起了内森粗暴的行为——在枫苑的那个晚上,他便如此粗暴地对待我们,然后坚决地离开。我们在她从前经常和内森一起光顾的位于康尼岛大街的一家意大利小餐馆坐下时,我想向苏菲指出这个相同之处,但她完全沉浸在对他们共同度过的时光的回忆中,我犹豫了,然后陷入沉默。我想着那瓶威士忌。苏菲和她的威士忌都令我不解,比如说她有着波兰轻骑兵对烈酒的天然适应力。看着这位可爱的经常过分正确的人痛饮,真是令人目瞪口呆;我给她买了整整一夸脱西格兰姆威士忌酒,在我们乘出租车去餐馆前已被全部喝光。(她还硬要把酒瓶塞给我,但我坚持只喝啤酒。)我把这也归咎于内森的离去。
但即便如此,苏菲喝酒的样子比她的酒量更令我吃惊,因为这些只兑了一点点水的八十六度的烈酒似乎并没有扰乱她的口齿和思维。至少在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新嗜好时是这样的。她泰然自若,头发纹丝不乱,恰似霍布斯笔下正在豪饮的酒吧女子。我甚至怀疑她有斯拉夫人或塞尔特人的某种基因。除了轻微的脸红,西格兰姆威士忌似乎只在两方面对她的表达或行为有些影响。它把她变得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她以前在谈到内森、波兰或过去时有所顾忌的事一古脑儿全倒了出来。而且,威士忌还将她的语调从洪水般的倾泄变成了抑扬顿挫、疾缓适当、十分动听的声音。那烈酒像润滑剂一样,把她的话语里很多刺耳的波兰辅音神奇地变得圆滑了许多。另外,她变得十分迷人。迷人,就是那种令人发狂的吸引力:它改变了她一向关于性的十分拘谨的态度,变得十分放任。她对她过去与和内森的爱情生活的讲述,将我引入一种不舒服和快感相混杂的复杂情感之中。她嘴里吐出的那些话十分迷人,大方,坦率,毫不忸怩,像一个刚学会外语的孩子一样。“他说我非常棒。”她十分怀念地说道,“我们常常在镜子前面做爱。”上帝,当她述说这些令人遐想的事情时,如果能知道飞舞在我脑海里中的是怎样一幅图景就好了。
但她的情绪大多时候十分消沉和悲哀。当她说起内森时,十分固执地使用了回忆的语气,用的全是过去时,仿佛在谈论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当谈到他们在康涅狄格乡野的那个“自杀契约”时,我感到既难过又震惊。但当她把另一条可怕的消息告诉我时,更令我瞠目结舌。
“你知道吗,斯汀戈,”她有些犹豫地说,“你知道内森一直在服用毒品。我不知道你是否能看出来。不管怎样,我有时对你并不是很诚实。这其中有很多原因,我不能告诉你。”
毒品。我想,仁慈的上帝啊,我真不敢相信。今天的读者可能大都能猜到内森会这么干,但我肯定想不到。在1947年,我对毒品一无所知,就像我对性一无所知一样。(噢,那羔羊般纯洁的四五十年代的人们啊!)现代的毒品文化在当时还没有一点端倪,甚至看不见一线曙光。我对吸食毒品的概念(如果我真想到此事的话)与瘾君子的形象联系在一起:鼓着眼睛穿着拘紧衣被关在死气沉沉的疯人院里的疯子,像鼹鼠一样唾液涕泗的儿童骚扰狂,鬼鬼祟祟徘徊于芝加哥小巷里的行尸走肉,烟雾弥漫的鸦片烟馆里不省人事的中国人,等等。吸毒,这种无法挽救的堕落和邪恶,其恶名不亚于男女私通。十三岁时,性交在我的脑子里,还是醉熏熏的胡子拉渣的大块头刑满释放犯与把头发染成金黄色的下贱女子在阴暗角落里一起搞的野蛮行径。我对毒品知之甚少。除了鸦片,我甚至不知道任何一种毒品的名称。苏菲对我提起的内森吸毒的事一下子让我想到犯罪。我无法相信,但她向我保证是真的。我的惊讶继而转为好奇。我问她他服用什么毒品,这时我才第一次听到了氨基丙苯这个词。“他把它叫做氨基丙苯,”她说,“也叫可卡因,药劲可持续很久,足以让他发疯。在普费泽他工作的实验室里很容易找到。当然,不用说,这是非法的。”原来如此。我惊奇地想,原来这就是狂怒和偏执背后隐藏的原因,我是多么无知啊!
她说,她现在明白了,大多数时候他都能控制住自己。内森总是精神饱满,兴奋,还有些烦躁不安;在他们共同度过的头五个月里(他们一直在一起),她很少看见他“吃药”,因此也从未将毒品与他的疯狂举动联系起来,以为那不过是很平常的事。她继续说,那几个月里,他的行为(无论是否由药物导致),他在她生活中的出现,他的整个人,都带给她极大的欢乐。她发现自己第一次到布鲁克林的耶塔公寓时,是那么茫然若失,孤独无助;她试图使自己稳定下来,将过去的一切统统忘掉。她以为她已完全可以把握自己(无论如何,布莱克斯托克医生不是说,她是他所见过的最棒的秘书兼接待员吗?)但实际上,她仍然处于无法控制感情的危险边缘,像一个木偶随时可能坠入汹涌的漩涡。“那天用手指侵犯我的人让我看清了这一点。”她说。尽管她暂时从那次伤害中恢复了过来,但她知道自己正在下滑——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后迅速消沉。如果不是内森骑士般地撞入她的生活,挽救了她,她根本无法想象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在那关键的一天,和她一样,他也很偶然地到了图书馆,去寻找安布罗斯•比尔斯已经绝版的一本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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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 第73节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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