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桥云是我大妈的二儿子,也是我的二哥,三十二岁,是个金融界的高手。很聪明,思虑也广,但太聪明的人往往也因为想得太多而容易神经质与自以为是。
在三天的狂欢假期过后,楼逢棠并没有立即回台北,他留在台中巡视分公司,听取简报与做整体评估,预计再过两天才会回台北。
也就是趁这个空档,我二哥找上我,一脸的凝重。
“你最好小心楼逢棠这个人。”
我扬着眉。小心他?对于他,我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损失吗?
二哥叹气:
“你就是一副懒洋洋,凡事不管的脾性,如果爸的钱全到你手中,你会连怎么不见的都不知道。”
我有些明白,诧异而笑:
“你不是在暗示我,他接近我是为了我的钱吧?”老天,堂堂楼公子居然会被看成小白脸?我二哥可能真的聪明过头了。
二哥不悦地瞪我:
“我认为他们楼家的事业版图有意向南部延伸,而我们家正是南部有名的大地主,有些难以取得、地价又高的土地,几乎都在我们名下,也都是属于未来十年都市计画区之中:如果他娶到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那些土地,那样一来,原本并立台北三大财团的楼氏,就可能成为台湾第一财团了。”
我不怎么有兴趣地问他:
“你真的认为我会继承大批财产吗?别傻了。”
“不管如何,与我们家联姻,他大大受益,也许还可能煽动父亲合并在楼氏企业下。我知道父亲很赏识他。”
“二哥,你不懂爸爸。他没得到老年痴呆症,再怎么欣赏也不会将锺家的财富奉送,何况,我与他没打算有结果。”
“只要有一点点可能我都要注意。不然你答应我,如果父亲当真要把一半财产当你的嫁妆,你先去法院登记夫妻财产分开,互不干涉——”
天哪,这个神精质的男人!他很精明没错,但如果他长期草木皆兵下去,不出四十岁就会英年早逝。看着他嘴巴一张一歙,我的心思已不在他谈话上,想着楼逢棠。唉,如果他只想要土地也就算了,我会免费奉送以感谢他长期陪伴我,然后互不相欠地说拜拜。
物质的往来可以算计,还简单得多。可是情感就难以理个一清二楚了。
他正在以他的方式捆绑住我,我知道,从同居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走下去会是这种结果;我们互相在意对方,也开始忠实……即使我与他都不承认。
未同居之前,我根本不介意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所以才会邀请方慎哲上床,虽然没有成功,但我从未有忠于一人的念头;但同居后,一切都有些变了,变得很慢,但我还是有所感觉,只是一直相信那种变化于我无妨。
但,时至今日真的还能没有妨碍牵挂吗?
我的心慌难以掩藏,明白地浮上心头。也许一切都该冷静下来了,我不知道当我再度迈开步伐时。会不会依然洒脱如昔,所以我必须走开来让自己明白。
一面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并不代表真实的情况允许我冷静地取舍。一旦当我对楼逢棠的在意不是可有可无的看法,并且日益亲密了解下去,那真的是该糟了。
尤其是他已克服大男人心态那一套,不会非处女不娶,愿意与我下赌注地共度一生,才真正令我有危机意识。他还算君子地在三天过后,又用起保险套,只是不祥的预感涌在心头挥之不去。我竟然任由他在那三天的夜里完全没有防护措施,是否我也在赌呢?
但为什么之后的现在我竟想逃?
“颖儿!”
二哥不耐烦的声音穿过我神游的世界。
我回神看他,眨了眨眼,露出傻笑,当然知道他看出我的不经心,全然没听进他的话。
“我在问,要不要认识我的一些朋友,都是老实可靠的男人。”
原来想替我找个老公,最好不会理财也不会觊觎我嫁妆的男人。
“不了,谢谢。”
“你应该考虑的,比起台北男人,你更该珍惜南部青年的纯朴。台北男人都很坏。”
“你被骗过吗?”我笑问,招来一道白眼。
他低头看手表:
“算了,不说了,我还要赶飞机回高雄。你自己看着办,无论如何,请先以锺家财产为考量。别被骗了。”起身后还不忘以大哥哥的姿态揉弄我长发。
我伸手推开他:
“不是小孩子了。”
“可是仍是会忍不住摸这头亮丽的长发。”他又拨了一下,提着公事包与帐单先走了。
因为我就住在酒店的顶楼,当然不必陪他一同走,坐在咖啡座上,我正想起身回顶楼午睡,不料面前又坐下来一个,是楼逢棠。
“咦,这么早?”
“他是谁?”他冷淡地问着。
我笑,没有回答,不想让他有资格质问我,我不须向他报备,我们之间的关系不能再进一步了,淡淡地就好,不必到达浓烈的地步。
聪明如他自然会猜出我的意思,就贝他面色一沉,一会后起身,拉起我一只手勾住他臂弯:
“走吧,咱们上楼。”
“好。”
他伸手拨了下我的长发,在我耳边道:
“别再让其他的男人碰这一头长发。”
我低头,让长发披泻如帘幕,不言不语。
***
我并不喜欢让日子过得太过丰富,尤其来来去去的拜访人潮;只出现个几次都教人心烦。
某种程度上,我非常孤僻,也许我太重视自我、太重视自由的空间,宁愿享受孤独也不要有人在耳边聒噪不休占去我的时间;所以一旦清静为人所干扰,就会有躲开的欲望。
除了那票异母兄弟之外,会找我的还有楼逢棠以往那些女人,或者对他依然不死心的女人。连久未见的楼逢欣也会来凑一脚;实在是霸占住楼公子太久,久到令她们担心。于是一反以往的沉寂,全蹦出来声讨我了。住在他的公寓已不再隐密,电话更是成天响不停,所以我游汤在外的时间更多了。
近些日子以来较为值得宽心的是回台北后,月事就来了,证明我成功地逃过那三天的可能受孕日,那么是否代表婚事不必提了?我的幸灾乐祸却没有得到楼逢棠的苟同,也许我坚决不肯嫁他或生子挫折他颇大。近日来也有些冷淡了,可是我却反而觉得好。
松懈一些的距离才不会令我窒息,可是我却依然有飞翔的想望。我想流浪远方,想体会全然陌生国度所带给我的悸动。
以前想游学的最大因素是要逃开楼逢棠,现在想出走是真正自己内心的渴望。
真的该走了,日子这样暧昧下去对两人都没好处,如果我一直存在,怎么能给他时间与机会去认识其他女人?如果我不走,怎么去见识世间其他男人?我绝不让自己养出忠于一个男人的念头。那种“附属”的感觉不能有,却会在女人体内悄悄滋长;我不知道我自身有没有,但我绝不会议它滋长成一种真理。
我是任颖,我是个独立的个体。
即使有爱,也不能改变什么、剥夺我什么。
晃到应宽怀的居处,在他讶然笑容中与他抱个满怀,许久不见,很想他。
这次我是真的想出国了,我告诉他我的来意。因为据母亲说他十月中要前往法国参加画作展览。我想请他顺便带我去游历,也许十天半个月,也许数个月都好;英文程度差的人不宜莽撞行事,而应宽怀正是个绝佳的伴。
“过得不愉快吗?那男人竟然没有本事牢牢抓住你。”他递给我一瓶果汁,坐在我面前。
“也不是所谓的愉快不愉快。反正这种日子再过下去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不如去开开眼界。”
他扬起好看的剑眉,不以为然道:
“我看你是怕过下去会有太大变化吧?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除非结婚,否则必然会有变动。是你熬不住了,还是你那匹种马熬不住了?”
啧!说得真难听,我不屑回答。
他又道:
“爱你的男人会想抓住你,而你正怕这样。如果他不幸爱上你了,你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表现得过于特别,是不是故意去招惹别人的心,以特立独行的媚力去蛊惑无辜男人,”
“喂!那是不是在同理可证的情形下,我妈是存心勾引你这个呆子的心了?”我快速地反将他一军。
他窒了窒,别开了脸,然后很快又建立好自己的玻璃心,有些怨嗔地瞪我:
“没心少肺的女人。”
“面对伤口是冶疗的良方。我不忌讳。”我本来就没心肝没肚肠,他老兄还不明白吗?
“好吧,要一同出国可以,但你确定真可以一走了之?而不会重演上次被掳回台北的剧情?”
虽然应宽怀没见过楼逢棠,而我也聊他不多,可是由近几个月来我的状况上去推敲,聪明的他自然有了约略的结论,并且八九不离十。
也如他所臆测,楼逢棠在该强硬时一如他做事业的手腕,完全不会拖泥带水,硬到底;从他愿意娶我便可明白。即使所有条件都摆明了我没资格登上楼太太宝座,与他共享尊荣,但因为我与他之间的吸引力从未在其他女人身上产生过,且一直没有消失,所以他愿意娶我,而不是去娶那些真正三从四德的闺秀。
我怎么知道他会这么难搞?我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本性会那么投他所好,进而吸引住他,致使我不会斗胆向他提分手?他不会允许,而我——也没有厌倦他,所以允许他的不允许。
他的肉体迷人、面孔迷人,抓住了我又给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情况很奇怪,只能说他是高竿的男人。
他说过与他在一起的期间,不允许我拥有其他男人,他最重视这一点,说过两次之后,不会再提,也完全信任;而这种信任会一直持续到他亲眼看到我跳到别人床上为止。这对他而言一定不容易,尤其我老是在他面前吹嘘自己以前情人多如过江鲫、活像卡门再世,但他宁愿相信。不知该说他对自己太有信心,还是愿意给他人一次机会?不过一旦让他察觉到背叛。那么他便彻底不会再给那人机会;一百个忠实也抵下上一次的不忠实。
我对他有吸引力,他对我也相同。他的特质有许多为我所欣赏,但是……仅止于这样就好了。
出国,又是另一种赌注。
不告而别算不算是背叛?在我而言并不,因为我们并没有过承诺;但在他而言可不一定了。不光明磊落,为他所不接受;但光明磊落后,我还走得了吗?
我不必向任何人报备,这是我对他无言的宣告,也趁此让两人各自开始。也许新的春天就来到了,多好,是不是?
从皮包中掏出护照与有关物品:
“什么时候走?“原本是十五号,但如果你有兴趣先在欧洲玩一玩,我们十号就出发,可以从英国玩到法国。”
“就这么说定了。”我笑得疲惫,眼睛却因为要出国而发亮。步入了另一个阶段所遇见的事物一向为我所期待,不管成果好坏,至少是不会无聊的。
应宽怀叹息:
“搞不懂你。可是我真的认为该有人来管管你了。”
“你愿意牺牲吗?”我勾住他肩。
他不屑地拨开我的手。
“如果你垂涎我,下辈子排队看看,也许轮得到你。”
纯情王子做出圣洁状,笑得我眼泪都掉出来,老天,能苦中作乐的人也真值得钦佩了。但他真的会为我妈守身吗?我才不信。
***
独自晃汤在台北东区街头,在人群中游动,却是益加显得孑然的寂寞,一张没表情的面孔都发散着忙碌且满溢的寂然。擦肩而过,全世界皆与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认为活在台北不容易找到快乐与闲适。
浏览橱窗的眼光蓦然被熟悉的身影给抓住了定点。咖啡屋内的窗口,坐的不正是楼逢棠吗?
竟然没有深想,我因着想见他的渴望而跑进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狈。大白天的,他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出来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个不认得的陪客。
“任颖?”他讶异地起身,很快给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头:
“看到你,便进来了。”真不知道怎么突生这一股冲动,活似今生不会再与他见面似的,显得特别依恋。我都还没收拾行李呢,竟然就开始怀念他了,
我小心地觑了下他身后那三人,两名外国男子坐在一边,而楼逢棠的身侧坐着一名美艳到令人口水流满地的女人;显然是继我之后新任的女秘书。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红艳丰唇诱人地半张着,似随时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烟媚,也学不会这种浑然天成的媚态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换艳姬。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点点头,想抽回手,不愿打扰他的公事。
他却仍握住我,转身以英文向客户交代了些什么,便拉我到一边。“我有几分钟的时间。”他道。
我低笑,将头抵向他胸膛:“对不起。”
“像抹游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双手,知道我出门必然只为了无目的的游荡。
在别人眼中看来或许浪费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过程只要是有愉悦成分,便不算白过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乐的一种方式,不是每个人都担得起的。
他习惯性地拨弄我的长发,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吗?一起晚餐?”
“出来吃?”我挑眉。
“难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们并不常一同吃晚饭,而且我从未替他做过任何一顿饭,所以我们居住的公寓中从未真正开伙过,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贪睡晏起的我连早餐也与他错开。也难怪他会这么问,我是不煮饭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应付不来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准备什么?”他懒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着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药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搁在白色罗马柱上,对我散发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时也瞄到他身后那美艳秘书不置信的表情——几时见过他的上司笑得这么开怀?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消息令我有虚荣的快乐。
“七点?”我不耽搁他的公事,问着。
他想了下,点头:“七点。”
我摆了摆手,往门边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他追上来抓住,在我转身时又吻了我一下。
“怎么了?”我讶异地问。
“只是想吻你罢了。”他拨着我长发,潇洒地转身回他的客户那边。
我抿住唇,笑着离开。也许是因为今天没抹口红的关系吧,当我素净一张面孔时,他会特别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迹。
再度汤回街头,心情成为浮浮沉沉,走了之后,我可能会比自己愿意承认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许思念也是一种值得体验的快乐。
招来一辆计程车,往超市的方向开去。我闭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认——我爱他,已由喜欢往上晋升一步转为爱情。不过,爱情与离开是两回事;我真切地那么认为。谁说朝夕相守才是真爱?单方面的感觉,就由单方面去独自领受,与他会不会爱我没关系。
会对爱情做这种冷血处理的女人实在没资格去爱人,是不?连我都要叹息起来了,真是破坏爱情的规矩呵!
***
背着楼逢棠办出国事宜并不太难,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会有破绽。
一来,是因为我没有收拾行李的习惯。即使打算长期在国外旅行,依然只会拎个小包包,有护照、美金就够了,其它一切从简,又不是要去沙漠,还怕买不到衣物用品吗?二
来,楼逢棠不是那种会死盯伴侣的神经质男人。我受不了那种死盯住另一半的人。还硬宣称那是珍爱的表示,直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喜欢他,他有诸多优点令人激赏。回想能与他共处那么久,互相给予广大自由空间是重要原因。我很讶异自己居然会与他在一起这么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么久的相处时日。
六点五十五分,我从炉台上端下一道汤,放在餐桌上,看着一桌的饭菜,我有点自嘲地笑了,像鸿门宴。
有三道大菜请餐厅送来,然后我再做二菜一汤,看起来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再从酒橱中拿出红酒与两只高脚杯,没停止我唇边愈显讥讽的笑。
洗手做羹汤似乎也正是恋爱中女子为了讨好心上人会做的事,看来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厨了,能不笑自己吗?
由于我妈是人家的情妇,因此我从未领受到“家”的感觉;又因为一直认为母亲生活得极好,更自然而然灭了对“家”的美好幻想。
一个优良的情妇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个温馨的家。一个男人倘若真心恋家。岂还会在外头养情妇?这情况也许不适用于未婚的楼逢棠,但因为“温馨美满”的气氛向来不为我所营造,也所以,这个公寓内从不曾传出饭菜香。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爱,当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爱情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来潮的饯别宴罢了。老天,看来我潜意识中有些许罪恶感吧!居然会觉得愧对他了些什么。
随着开门声,我转身笑迎进门的楼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点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过去道:“好朴素的花,怎么可能会是楼大少会买的种类呢?”现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吗?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异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争艳中,它不美艳也不是最抢眼,却也不是最朴素,本来想送莲,又觉亵渎,想来虞美人最适合你。”他坦白的言词像里了宠溺的蜜,居然能让这样的话一如爱语。
我欣喜地找来一只装饰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价多少,派得上用场时,黄金打造的身价也只不过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边向他道:
“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与花瓶女,可不是。
他将手提包搁在架上,走过来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语:
“你总是这么可爱。”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语吗?”我抬头向他。
他摇头:
“不,我买它,是因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为花语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认为硬是给花朵接上一个花语有什么意思,让花儿只是单纯的美丽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订红玫瑰送别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
“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
“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鸿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脱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腹,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
“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
“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更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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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不必太痴心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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