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认为宗教是一种激励人心的力量,但她不需要,她有自己就够了。
不过她倒是很喜欢孩子们唱圣歌时,洋溢的快乐笑容。
“说得好,我也是这么认为。”胡于宸点头。
就是因为这么坚信着,他才一次又一次的逆天,带着前世记忆进入轮回,尽管见过鬼神,又在天主教育幼院长大,但他从不曾信仰过什么。
也幸好他坚持不向命运低头,才能再次遇到她。
“嗯。”她似乎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轻轻应了声。
见她低垂着头,露在头发外的耳壳微微泛红,胡于宸心念一动,将刚才她弹奏的那首曲子的歌词念了出来——
“我愿意未来日子常伴着你,我愿意和你共同经历风雨,我愿意将我最美的爱给你,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伴侣。”见她一脸错愕的抬头望着自己,他不觉好笑,“你忘了?我可是在这里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歌词内容?不过我能不能假设,你特地选这首歌。是否有特殊含意?”
原本她只是双颊微红,可被他这么一问,红晕立时爬了满脸。
李容芸不敢承认,却也不想否认,只好沉默不语。
胡于宸微微一笑,明白了她的心意。
“和我在一起吧!”他突地开口。
“什、什么?”她吓到了。
“父债子偿,芙娘因李鹏而死,只好由你赔给我一个了。”他耸肩,“何况你也收下我的礼物了,不是吗?”
她瞪着他,他说的每个字她都懂,怎么合起来就变成令人难以理解的语言了?
“我不是芙娘。”
他笑了,“我当然知道你不是,你们的个性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不想当谁的替身。”在外人面前装大家闺秀已经很累了,她不想在他面前还得装。
“无所谓,我从来不希望你委屈自己。”
他的回答太令她意外,李容芸有点反应不过来。
“胡于宸,”她困惑的瞧着他,“你……是真的喜欢我?”
“当然了,不然我何必对你说这些?”他答得毫不犹豫,毕竟他已等了她三世之久。
就算她的个性和以前不一样也没差,他舍不得她勉强自己,何况现在这样的她很好,他喜欢。
她迟疑,“那芙娘呢?”
“我当然还是很爱她,但她已经不存在了。”也许等哪天他们感情稳定了,他会告诉她,其实她就是芙娘,但不是现在,“人总是要往前看,不是吗?”
她蹙眉,看了他好久,“爱情这种东西,不是同情,也不是歉疚……”
“容芸,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不会连自己的感情都弄不清楚。”他打断她的话,“你不需要担心我接近你的理由是因为把你当成替代品。也不用猜想我是基于同情、怜悯或是愧疚之类的理由。你喜欢我不是吗?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也是真心喜欢你的?”
因为她真的太吃惊了,很难想像他竟会爱上自己,尤其她对他也有同样的情意,这样的美好感受,还是她人生的第一次。
她呐呐的道:“那芙娘,还有老头的事……”
“你忘记了?我说过这次见面是个新的开始,过去的事就别想了吧。”
真能这样?已经发生过的事,可以全当成没发生过?
李容芸咬咬唇,“可我很喜欢现在这个工作,不想辞掉,更不想离乡背井去大陆生活。”
听出她语气松动,他低低一笑,“那正好,这几年那里的生意已经稳定,不再需要我时时坐镇,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想搬回台湾住,而且也准备得差不多。”
之前是为了找芙娘才定居大陆,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听着他的承诺,李容芸只觉心头发热。
她没想到,原来当她还在挣扎疑惑自己对他的感情时,他早把一切都想好了。
内心充满暖意。为了爱她,他默默做了那么多,她是不是也该有所回应?
至少,尝试为自己的爱情努力一回。
她站起身,轻轻在他唇上印下一吻,微笑,“那么,以后请多多指教了。”
星期五的下午五点,也许是已至周末,路上的行人比往常上班日多了许多。
李容芸惦记着晚上和男友的约会,下午圣歌时间结束后就匆匆离开,不像往常还留下练琴。
虽说胡于宸已经把大陆那大半事情都安顿好,各工厂都找到了可靠的人管理,但毕竟刚将公司行政总部迁移回台,有很多事待处理、交接,非常忙碌,即使住在同个城市,却连排出时间和她吃饭都不太容易,常常只能趁着晚上十点多下班后跑去找她,在她家附近的咖啡馆坐坐,而且还怕喝咖啡晚上会睡不着,只敢点牛奶果汁之类的饮料。
今天还是他们开始交往后,比较正式的约会。
只是当她回到家,却发现才四点多时,不觉为自己的心急苦笑。
她真是太急了,他们明明约六点呢!
将车子停回大厦停车场,李容芸决定去附近的诚品晃晃打发时间。
定了十多分钟的路程来到书局,她有点意外门口竟挤了不少人,瞧了一会儿,才看出六点半时有个作者打算在这办新书签书会,想来这些人大概都是书迷吧!
好在他们也只在门口等着,书店内的客人其实并不是那么多,她努力挤进书店后,便随手挑了几本书开始看。
“这位小姐,你也喜欢看散文集?”
才翻没几页,某个男声突然打断她的思绪,李容芸疑惑的抬头,却见到一名陌生的男人站在身前,眼中写满对她浓浓的兴趣。
“还好。”她淡淡的道,只瞧了他一眼便继续低头看自己的书。
“我也很喜欢散文。”那名男子显然不懂她无言的拒绝,锲而不舍的追问:“你喜欢哪些作者的作品?”
李容芸不理他,继续看书。
“哎,你别害羞嘛,告诉我啊,也许我们可以交流交流。”
她终于抬起头,“不好意思,我对散文并没有特别喜好,这是帮我男朋友挑的。”
然后看也不看对方呆愣的表情,将散文集放回架上,往别的地方走去。
“男友”这面挡箭牌真好用呢,唇角轻扬,李容芸的心情很好,心中有种甜甜的感觉。
她绕至较远处的推理小说区,看着一本本厚实的书。
“我如果是你,不会挑那本。”
李容芸才刚用指尖勾出一本红书皮的小说,立即有人出声,她侧过头,见到一名绑着两根辫子,看起来颇年轻的女孩。
女孩手上也正拿着一本同出版社的书。
其实杰佛迪的推理小说都还不错,看得出作者下了不少工来,不过你挑的那本正好是我个人认为写得最难看的。“女孩撇撇嘴,”剧情繁琐冗长,对于罪犯的心理也写得太过肤浅表面,真是可惜了。“
“这样啊。”同样是陌生人,这女孩给她的感觉就好很多,李容芸随口问道:“那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像这本就不错啊。”女孩抽了另一本薄了许多的书,“长度也刚刚好,要是你看书速度够快,在这花个三四小时也就看完了。”她眨了眨眼。
李容芸不觉轻笑出声。
这女孩挺有趣的呢!
“我知道了,谢谢你。”她真诚的向对方道谢。
女孩笑眯眯的正想说什么,却突然有另个声音插了进来。
“小悦,你怎么又跑不见人影了?”那声音听起来有点不太高兴。
女孩吐了吐舌,“哎,那里又没我的事忙,当然来看书杀时间呀!”
李容芸好奇的看着与女孩对话的男人。
那是名极高的男子,身高应该有超过一百九了吧,还是更高?那让她有点吓到,忍不住又多瞧了几眼。
有别于许多大块头的高个儿,那男人其实算瘦了,他的五官明显是东方人的模样,口音却有些奇特,听不出是哪儿人。
男人一脸冷肃,低声道:“是你要我答应参加这见鬼的签书会的,别想丢下我跑掉。”
“我哪有丢下你啊,这不就扔着论文不管陪你来了吗?”女孩噘嘴,“况且等会签书会开始可有你忙了,不可能有空理我的。不管怎么样,这是你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亮相,记得要多微笑,对人亲切一点……”
签书会?咦?等等。
李容芸突然想到外面那人潮聚集的模样。
难道眼前这尊,就是外面大海报贴着的那个作者‘怀宋“吗?
她依稀听过这位作者,似乎是写历史小说,最近挺红的,只是她对历史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一直没注意。
“我对卖笑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冷冷的道。
“喂喂,我这是为你好耶!”那女孩显然一点也不怕男人的冷脸,还伸指戳着他的胸膛,“你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什么保障都没有,当然要多赚点钱啊!”
男人绷着脸,“这几年我赚的钱已经够多了好吗?”
“哎哟,哪有人在嫌钱多的?”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声音虽然不大,但就站在他们身边的李容芸还是觉得不大自在,她朝那叫小悦的女孩点点头,打算先离开。
只是当她经过男人身边时,男人不经意的望了她一眼,却突然面露惊诧。
“等等!”他握住她的手臂。
“啊?”李容芸被对方突兀的动作吓了跳。
“你怎么会在这?”他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动作有多唐突,只是瞪着她,一脸不敢置信。“你怎么来的,来多久了?燕平呢,他有没有和你一起?”
“请问我们认识吗?”他震愕的神情不似作假,李容芸被搞得有些疑惑了。
男人瞪了她好一会儿,突然吐出一连串句子,腔调有点像台语,又有点像客家话,偏偏她对这两种语言完全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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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命天女拒上床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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