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们共同吃着一块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梦游的人都回来之前
我对着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开门
芝麻开门
夏宇·<草莓派>节选
这个周末对林森而言是相当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电话告知章令敏这星期无法面见。她的反应总是一如他的预料,轻轻淡淡的,带着笑意地说: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记得注意休息,身体要紧。
林森觉得认识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于,他的心太过理所当然了。打从第一次意外相见,那短短对视的数秒,林森就记住了她的模样——当然,记人是他的长项,但从来没有记得那么清楚过,直到第二次再见了,才发现自己记得太清楚了……
她给他一种熟悉感。当然,他很肯定自己这十八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却不由自主觉得熟悉.这样毫无道理的事,其实困扰他许久了。他是个实事求是的人,从来不喜欢虚无飘渺那一套,什么缘分、命中注定之类的用语,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属于生僻字。但对于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个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来解答这一切。
好吧,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去琢磨,也许等到年老时,终能给他找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开始就知道他将会与章令敏执手一生——当他第一次牵起她的手时,就不打算放开了。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一点也不抗拒。觉得就这样牵着,满好的。
因为有一生的时间,所以他追求的步调是舒缓的,不疾不徐的。从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与他契合的特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都够沉静。就算处在喧嚣的地方,他们也不会被那些浮躁给沾染,自成一个安宁的环境,并享受着。
他们见面还不到十次,也不常谈彼此性格与理想,更不急于对对方掏心掏肺,以求尽快相知相许。但不知怎么地,他就是觉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见章令敏以前,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沾染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或许会结婚、会生子,但那只是一种责任与义务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样。他们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于专业领域里,若是没有双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单身下去了。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窝在实验室的人,就算结了婚,这样糟糕的婚姻品质,也注定了不会持久。
为了省麻烦,两位年过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杀令追得无处可逃的可怜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里找个有共同话题的、单身的、种族相同的异性,进行严肃的婚姻契约议定,拨冗结婚生子,接下来的养育什么的,就丢给双方父母去打理,总算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身为一个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带大的孩子,林森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让他心动了,被这种陌生的情怀搅得有些坐立难安,嚐到了动情的厉害,他大概还真以为那种被世人所不断歌颂的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的幻想。
没遇到爱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赖。林森不是个不懂得变通的人,相较于他那对简直可称为科学狂人的父母,他实在正常多了。
这么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够摺腾人了,偏偏还遇上了突如其来的打扰,差点耽误了他一个重要的实验。
那个女孩自称周又铃,说是令敏的好朋友,见着他就试图让他记起彼此见过一面的事实。双手拎着两大袋食物,说是听说他们一群人在研究室里忙了七八个小时了,也没好好吃饭休息,所以她赶紧买一大堆食物来给大家补充营养等等。
非常自来熟地说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于是就从他身边的人开始攀交情,热力四射地散发她的亲和力。众人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叫周又铃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于是也客气地给与善意的回应。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群聊四四制作总有一些女孩会想办法接近他,身为林森的同学们,对这样的场面也渐渐习惯了。而林森始终淡然以对,甚至是有些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更习惯。
所以当林森转身进实验室,将门关上时,全场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个前一刻还在四处认识新朋友并自我介绍的周又铃了。而她差点冲进去叫人,幸好两位同学及时拦住,并强势地劝退她。
后来,周又铃离开时,虽然没办法亲自向林森道再见,但她非常张扬地对林森的同学们宣告:“我喜欢林森,我是来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这个女孩的大脑构造是怎么一回事,怎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对此,她怎么说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着,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过周又铃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林森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他无意了解她。更别说她已经被他当成拒绝往来户,日后若是再莽撞跑来研究室,不管她用什么说辞,都是不让进的。这点已经跟同学们都明说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毕竟实验重地,摆放的物品有些是极度危险的,本来就不该让外人轻易进来,即使只是待在会客区。
忙完学校的事,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正想去好好冲个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时,电话响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来这个时间谁会打电话来。近来父母没有休假,不可能打电话给他;祖父母他们前两天刚联络过,四个老人家正结伴在垦丁过起种田养生的新生活呢,兴致一起时,还出海钓鱼赏鲸的,再不会有空天天打电话来嘘寒问暖……
“喂,我是林森,请问哪位?”想不出是谁打来的电话,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了。”
林森的眉头微扬,完全没料到是她打电话来。他没发现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扬起,整个人轻松地坐在沙发上,回道:
“我刚回来,你没有打扰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紧张吗?”林森直接问着。
“……你说话真直接。”被林森这么一问,章令敏心中有些气恼,原本满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挥发不见了。
他轻笑,问:“现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将话筒紧紧贴着耳朵,生怕漏听掉他的声音,连些许呼吸声都不想错过。
“是,好多了。”
“怎么会想到打电话给我?”
“是这样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参加她学校采风社的活动。”
“有什么问题吗?”林森不认为她会为了报备行踪而特地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控制欲强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导这次活动的人,他叫江明绍。也许你不记得他了,他是——”
“我记得他。”林森很快想起来这个人。那个在第二次见面时,正在与周又铃激吻的男子。“他透过你姐,邀请你一同出游是吗?”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君羊耳卯制作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嫩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菸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
“纯粹的爱情?你这样定位,觉得珍贵非常,所以你一点也不觉得该对我感到抱歉,是吗?”章令敏轻微的声音,像是仅仅用于低喃。
周又铃直直看着她,对于章令敏的反应有些生气。
“令敏,我喜欢林森,我不会为了喜欢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欢林森。你没谈过恋爱,从来没跟男孩子出去玩过,虽然学校男生班那边很多人在暗恋你,但他们都没有机会走近你身边三公尺以内,所以我知道你对林森是很认真的。我不会要你退出,我希望我们公平竞争,以后不管谁成功谁失败,都不要怨恨对方,至少,还可以是朋友,好吗?”喜欢一个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个错误,自然无须抱歉,那是对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吗?
章令敏别开头,闭上双眼,决定还是好好养神吧,今天的精神够差了的。她不想费心去应付周又铃,让周又铃滔滔不绝地将她的喜欢合理化。似乎,对又铃而言,只要在她这个“情敌”面前开诚布公、直接坦率,两人就可以是平等竞争的对手了,而不必背负着“抢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铃从来没有发现,当她心虚时,就会一直说话,说得很大声、很流利,然后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说服了,于是理亏的人就变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词地面对一切了。
所以,周又铃是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不道德的。她巴着章令敏不放,不是为了伟大的友情,而是想给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令敏,如果你对林森也是真爱的话,那么,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与他交往,现在就该换成你在对我说这些话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铃,这样的行为,再给她第三个人生,她也做下出来。
“你现在当然可以这么说。”周又铃冷哼。
“我不会做那样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会为了不带给林森困扰而不做这样的事。甚至愿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动都是假的,刻意遗忘自己认识过这个男人的事实,并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辈子,她就是这样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爱惨了林森,却可以一辈子都不去说出来的话,那你就太虚伪了!”周又铃受不了章令敏一脸云淡风轻的表情,这简直像得了便宜还卖乖,太虚伪了!忍不住出言攻击。
虚伪吗?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啊,是了,上辈子临终前听到的那一句骂语,不就是来自于周又铃吗?
“也许是虚伪吧。不过,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纵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没有什么事会此争取自己的爱情更重要!”周又铃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声道:“你睁开眼看着我,我们正在谈很重要的事,你别这样漫不经心的,这样太过分了!”
“嗨,两位美女在聊什么呢?”好不容易终于挣脱女性包围的江明绍,在即将抵达目的地之前,来到了她们这边。一只胳膊很潇洒地搁在前头的椅背上,以着帅气而悠闲的姿态,出现在她们面前。
章令敏张开眼,看着江明绍那张年轻而张扬的俊脸,多么意气风发,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爱要不要、爱理不理的,没有挫败、没有颓废、没有绝望到以声色犬马来麻醉自己……
见过了他这么嚣张傲气的样子,谁能相信他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生,是以那样糟糕的方式过着——依然有钱,仍旧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尽皆知,像活在一个醒不了的恶梦里。
这辈子,她没想过要认识江明绍。就算之前已经见过面了,也不愿跟他多有接触,只想着,反正已经用了一辈子来证明,她无法带给他幸福,那么,这辈子就别与他有所纠葛了吧!
但现在,看着这样一张卖弄帅气、努力放电的……可爱的脸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毕竟,他上辈子对她满不错的。不算是个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给了她足够的尊重,以及友谊。
如果这辈子注定了要相识,那么,就当朋友吧。也许,她还能在那件丑闻未发生之前,帮他躲过这一劫。
这个嚣张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风流一生,那么,就让他像个真正的纨绔子弟那样去恣意地挥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辈子那样,纯粹只是在堕落。
在周又铃奇特的目光锁定下,章令敏愉快地过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绍殷勤的招呼,与他谈得颇为投契,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江明绍引为知己,觉得这辈子再没有人可以跟他聊得这么知心了!于是对章令敏的兴趣更大,不再是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觉得她跟别的朋友特别不一样,她简直太了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绍眼底闪过的惊奇光芒时,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认识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说她比他的父母更了解他,还真不为过。她知道怎么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与热爱的话题,知道怎么谈话会让他舒心,知道怎样的劝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帮他躲过那场桃色灾难,但只要他们成为朋友,她就能尽己所能地去做到。
这辈子,她不会成为他的妻子,但会成为他的朋友。
周又铃高调地在班上宣布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爱,发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个江大少,你还没追成功吧?怎么,就这样算啦?这不像你的个性吧?”唐存秀翻了个白眼,一点也不将她的宣言放在心上。只觉得此女发情期甚早,而且一发作就是霰弹式的,东看上一个、西看上一个,个个都不放过。
现在是班会时间,正经八百地以二十分钟讨论完班务大事之后,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导师也没来这儿坐镇,正在会议室开校务会议呢。唐存秀这个班长并不介意把剩下的时间留给同学哈啦玩闹,毕竟随着联考的脚步愈来愈逼近,她们这种升学班几乎是每一节课都在随堂测验,都被一大准试题淹没了,没个喘气的时间。所以一有放松的机会,她都会放任大家玩乐。
“江大少?谁啊!我已经不记得了。这种路人甲的角色,请大家以后别再提了,谁没有年少无知的时候呢?”周又铃站在讲台上挥挥手,像在挥苍蝇似的。
“靠!那个极品帅哥居然就这样被你喜新厌旧地当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惨了。”一名曾在F大运动会时同去玩的同学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着,只好放弃吧,在这儿说大话呢!”另一个女司学嗤道。
周又铃大度地不理会她们的揶揄。迳自道:
“怎样都好,反正以后不要再提那什么江大少了,我们无缘啦……不过我们的章令敏同学,倒是跟江大少满有缘的说,上星期天我们一起去阳明山玩,江大少对她超热情的。”目光不怀好意地转向章令敏,笑得有点邪恶。
“哗!这莫非是传说中的横刀夺爱?”所有人的目光一下于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从课本里抬头,直直望着台上的周又铃,而周又铃早就在那头等着她了,唇角撇着不驯的笑,摆明了就是要让她无法置身事外。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确定是无缘了,如果你对他有点意思的话,就试试看吧,也许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铃,你怎么会这么大方啊?有阴谋,对不对!”旁听的同学笑着起哄,完全把周又铃的话当成开玩笑。
“不是阴谋,是阳谋。我跟令敏是死党,有什么事,我都对她坦白,绝对不会背着她做手段,就算……我这个好朋友一点也不领情:心底有话也不肯对我照实说,我也不会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着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应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看书了。
气氛一下子显得冷场,有种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扩散,许多忙着起哄笑叫着的人,不由自主收敛了些许,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铃与章令敏之间来来回回地打量,不明白这两人发生了什么事……莫非,她们吵架了?
唐存秀弯起一臂撑着下巴,懒散地对台上的周又铃道:
“除了特意宣布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别的想追的人这两件消息外,你还有什么新鲜的马路消息要诏告天下吗?时间不多了,留点机会给别人上台表现一下吧。”
周又铃自然是看到班长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没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占据着讲台,接着宣告道:
“不管还有谁想上台、想报告什么马路消息,我深信都绝对没有我手上的消息来得有趣,所以我还是继续接着说吧。大家反对吗?没有,好,那我说了——”装模作样地咳了声,道:“我决定以T大物理系为我的第二心愿,请大家为我加油,谢谢!”
哗!在一秒的张口结舌之后,是爆炸般的哄堂声,整个班级一下子像是有一千只鸡鸭在咕咕呱呱乱叫,每个人想表达的惊叹语句或许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样——这个周又铃,一定是疯了吧?以她那个从来没及格过的理化成绩,居然妄想考进全台大专院校第二类组前三名志愿的T大物理系?
身处在鸡鸭群里的章令敏,仍然安静,对于周又铃丢下炸弹式的消息,她只是顿了下,没抬头去迎上早已等在讲台上的挑战目光。
还是物理系啊……就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是落到地理环境资源学系的结果了。
近水楼台,以及,死缠烂打,确实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没有出现在林森生命中的话,周又铃只要再努力十二年就会所愿得偿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会有他的电话吧?他会打来跟她约着周末的安排,或者说明他不克前来。昨天没有等到,那就是今天会等到了。从林森第一次约她出门以来,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满意这样的步调。
由于是升学班,在下午四点半放学之后,全班仍然得留校辅导到六点才能离开学校。不过周又铃向来是升学班里的黑羊,成绩中上,狂野难甽,师长头痛,家长管不了之下,最后只好放牛吃草,由着她在她认为不重要的课堂上消失不见,课后辅导随她爱来不来,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别人也没必要帮她跳脚不是?自从周又铃开始追求林森之后,就再也没能在课后辅导上见到她了。
六点了,秋末的黄昏通常在五点半多就褪得够干净,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没有星星,偶尔可以看到白惨惨的月亮。月不够亮,天不够黑,秋风倒是够凉的……
走出校门,就被一阵秋风给卷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缩着脖子,拎紧衣领。搭校车的人就只消在校门口等个一两分钟,就可以上车了,其他通车的,或有私家车来接送的,就得沿着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侧校门口等着校车,一边跟认识的同学点头打招呼道再见,一边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无人的地方,才站定。这时,有人从她背后以手指轻轻点了点她的肩,她微笑回头,以为是哪个同学,却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么来了?”校门口足够亮的灯光,将林森俊雅的面孔清晰呈现,看得太清楚了,于是不小心被电到,脸热热地红了……
“来接你放学,如果你可以晚点回家的话,或许我们还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连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电话回家说一声就可以了。”
见她双眼晶亮笑成弯月的模样,林森也跟着微笑了,也不急着走,说道:
“这一阵子在忙的实验今天中午全部结束了,下午跟着森林系的同学到山上采集植物标本,刚刚才回来。”他的一只手始终背在身后。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张望,本来想开口问他藏什么在背后的,但鼻子已经先告诉她答案了!
“有香味……这是,桂花!”
“是桂花没错。”林森不再藏着左手,将左手上拿着的一小袋由白纱网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来给你。”
这是林森给她的第一分礼物。一个非常朴实的、用来采集植物时常见的纱网袋子,就是它仅有的包装了。被包装的,是一般绝对不会用来当送礼用的花,有金桂,有银桂,装了满满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装着他的心意。
“谢谢,我很喜欢。”她双手轻轻将那袋馨香收拢。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拢住,低头,轻嗅。
“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着他,笑了。不,从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为她生命中铭记着属于他的第一个味道。
校车来了,他们站得较远,校车停在校门另一边,一群学生依序上车,很快将等在站牌边的学生都收上车了,又等了半分钟,确定没人要上车后,才驶离。
直到校车再也看不见,林森才侧着脸对她道:
“走吧。”
“嗯。”她漫应,仍对着双掌里拢着的桂花恋恋不舍,低头嗅闻,没有动作。
“不走吗?”林森半转个身,与她面对面,微微弯着身子与她的双眼直视。
“等等。”纱网袋遮着她小脸,只露出她一双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吗?”他揶揄地问。
“那我们只好在这里等到冬天了。”
两人同时轻笑出声,他的笑眼望着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谁眼底的波光映照进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却在更近之后,发现一切更加模糊了……
当他的双手轻轻拢上了她合掌的双手,桂花的香味被他们共同守护在手心里。当她仰起脸,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儿的唇。
没有擂鼓般的心跳,只有一片温柔的宁静,仿佛一道甜美的甘泉从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热的地方淌流而去。
这个吻,她想,她已经等候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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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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