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脱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
「开玩笑,怎么可以解散?」这是他画画以外唯一的娱乐,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那我们什么时候练团?」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们的主唱和贝斯手都回来了,却换成鼓手缺席,永远凑不齐四个人。」
「这几天。」
「这几天是哪几天,星期几?」李思本紧抓着耿耀不放,终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得这么仔细?」耿耀最怕束缚,偏偏李思本最擅长此道,真的很烦。
「因为你看起来就一副不想练团的样子。」李思本收敛起笑容,表情转为严肃,不再嘻嘻哈哈。
「我没说我不练团。」耿耀反驳。
「你不用开口说,你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理江冬茉?」
「处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货物,还处理咧!」切!
「你别跟我装傻。」这不是他的长项,别硬撑。「你扣留人家这么久,总该给人家一个交代。」
「我要给她什么交代?」可笑。「我又没有对她做什么,顶多只是——」
「接个小吻,偶尔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这么回答我?」
「……」
李思本对耿耀了如指掌,几句话就可以让他陷入沉默,完全说不出话。
「让我换个方式问你好了,你喜欢江冬茉吗?」虽然看耿耀难堪很有趣,却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无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当然喜欢。」不喜欢的话他会将她留在身边?简直是废话。
「有多喜欢?」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欢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说不上来,别逼他。
「有到爱的地步吗?」耿耀说不出来,李思本帮他说,这才叫做好朋友。
「我对她很有感觉。」耿耀的回答过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来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点头,语气再嘲讽不过。「这是最不可靠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伤痛。」
「你的意思是,我会伤害小茉?」耿耀不悦地看着李思本,觉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范围。
「肯定会伤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终只有受伤离开。」
爱情不是搞艺术,灵感来了,就铺天盖地把人卷进去,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那太可恶,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为那样的混帐。
面对好友的质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够反驳,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战李思本的话!难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说那么可恶,那么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话。」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并不是混帐,只是需要时间解开心中的结,他会耐心等待。
「等你想练团的时候再call我。」李思本临走前交代耿耀。「不过,一定要赶在下个月初之前,别忘了我们的贝斯手又要出国。」
话毕,李思本随即闪人,留下耿耀一个人独自陷入长考。
在和李思本短暂且丢人的会面之后,江冬茉选择一个人到闹区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里再次碰见李思本,到时候又得尴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个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谭,万万不可能。然而自从和耿耀在一起以后,她渐渐变得不怕人群,甚至偶尔还会停下脚步,观察人们脸上的表情。
「See,这些人的脸就像画布,随着情绪变化,五官也会有所改变。有的是快乐祥和,色彩瑰丽像是印象派,有的则愤怒扭曲,强烈的情感表现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从不画人物,却对人群观察入微,说得头头是道。
江冬茉是艺术白痴,不懂得艺术派别,但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观察人群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乐趣,特别在观察对象具有鲜明特色时,会更有乐趣。
她打算找一间咖啡馆,坐下来好好观察来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馆,会让她的观察工作更为简单一些。
她走着走着,终于让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馆,还没能走到门口,赫然发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道似曾相识的人影。
说是似曾相识,是因为她有十多年没再见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认错人。
隔着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为坐在咖啡馆里头的不是别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症的罪魁祸首——任戴维。
她就这么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内的任戴维浑然不觉有人在看他,只是冷着脸,低头看数据。
十几年的时间很漫长,足以使一个男孩变成男人,任戴维便是如此。
坦白说,江冬茉无法确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维。他的五官依然立体,像是混血儿,却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国中时要宽上许多,身高还得再多一些,不过手长脚长媲美杂志上的男模特儿,这点倒是没改变。
不,他变了。
江冬茉观察任戴维,得到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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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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