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还活着 第八章

  「我当然不会硬碰硬。祖母,大叔,你们尽管放心,不管他们出什么招,我都有准备的。」相较于两位老人家的忧心忡忡,钱香福这种万事皆在掌握中的自大口气,简直离谱。
  所以她充满信心的回应,只让人听起来觉得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所以钱婆子说道:
  「阿福,那个林桂花今儿个也过来了,她想给你说亲呢。」
  「什么?!她竟然有脸上门!祖母,你没让她进门吧?」顾不得将脸上的水给拨干,猛然抬起头惊问。
  「哎啊!怎么了?水怎么溅出来了?」钱婆子更在意的是钱香福行为举止粗鲁,没女孩样。「阿福,你该用巾子将脸擦干,而不是胡乱甩头作数,怎么这样乱来,快擦擦——」从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就要帮她擦脸。
  「我自己擦。」钱香福伸手拿过帕子,胡乱擦着,连忙问道:「祖母,你没让林桂花进门吧?」
  「当然没有。她也不敢踏进来呢,就站在木篱笆外,想是记得你说过的,再敢踏进来一步,就打断她的腿。上回那一顿揍,她怕是还没缓过劲来,现在光是想到你,心里还憷得紧哩,想帮你说亲,也只敢挑你不在家的时候来找我说哩。」钱婆子说着也觉得好笑。果然是好名声不如恶名声,宁教人怕,莫教人爱——福囡的歪理用于这错乱的世道,却是再适合不过。
  钱香福哼道:「说亲?哈!我知道他们那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文的武的双管齐下吗!总之就是想尽办法要吞掉咱们的土地,让咱们的土地以后都改成他们的姓。就像那个自封村长的混蛋,正在上下串连,想要把咱们村子取名叫林家村呢。哼,想都别想!」
  「哎,可是林桂花说,如果你肯嫁的话,林家的男丁随你挑,想要谁都成。还有啊,以后生了孩子,还能让其中两个孩子一个姓秦、一个姓钱,给我们两家传香火哩。」钱婆子到底有些心动。家破人亡之后,有个香火可以传继,让列祖列宗有后人供奉,实在是太重要的事了。
  「就算你指望我生孩子,也不能这样随便啊!我跟谁生都成,就不跟姓林的生!你忘了他们当年怎么对待大叔的,我可没忘,到死都不会忘!脑子里都记得牢牢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阿福,一旦形势比人强,你就得低头,什么仇怨都不重要,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大叔只想你这一辈子好好的。」大叔叹气。
  钱香福别过头。
  「我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叫形势比人强。活下来当然很重要,而且遛得活得好。如果我不能活出人样,那些亏欠我们的当然就更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天经地义!
  「哎,你这个小女子,怎么煞气这样重。现在日子渐渐好过啦,上头有皇帝坐镇,日后杀人就是有罪的,你以后不可恣意说些打打杀杀的话,知道吗?」钱婆子真是为这个凡事只以暴力解决的小女子操碎了心。这个样样都好的小女子,如果愿意听她的劝,更斯文秀气一些就好啦。
  「好的,我不随便说,就在心底想。」钱香福其实觉得自己真的很听话呢。
  「你啊、你啊——」钱婆子差点不顾形象地跳脚起来。
  「哎啊,饭煮好了,好香啊,你们有闻到米饭香味吗?我过去看一下,马上就能吃饭啦!」钱香福端着木盆子连忙闪到灶间。
  其它什么都不重要,林桂花不重要,那些强盗混蛋也不重要,眼下,吃饭才是天上地下唯一要紧的事!
  也是最幸福的事!所以万万不可耽误。
  吃饭吃饭!
  至于那些必须收拾的人,反正全都在那儿等着,她半点不急,更从未因为势单力孤而畏惧分毫。
  清晨,远处方传来一声鸡鸣,东方天际也才露出一点鱼肚白,永梅县的东城门打开后,他便带着两名亲卫往秦山而去。因为此行是为了寻找祖坟,所以气氛沉重而肃穆,没有说笑的心情。就算他愿意凡事往好的方向想,也不敢想着秦家的祖坟还能在战火与匪乱的肆虐下安好无损。
  三人抵达秦山的山脚下时,却不好再骑马上去了,因为记忆里的那些山路,似是多年未有人行走,都湮没在荒烟蔓草间,无从下足,一时竟找不到可以让马儿登山的路径。
  虽然说他们胯下的爱马在战场上火里来水里去,什么坎坷的地儿都闯过,没有不能走的路;但现在毕竟不是战时,就想着善待它们,不愿意折腾。
  所以秦勉将爱马交给身上有伤、还没有大好的宋二子看顾,然后对王勇道:「当年上山的路现在已经找不着了,我一时也不能确定祖坟地的位置,只依稀记得坟区边上有棵千年五叶松,长得又高又大……不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有没有被烧了或砍了……总之,你往西边找,我从东边找。如果你发现了五叶松树,或者看到了坟场,就点烟通知我。以午时为限,若是什么都没找着,就先回到这儿集合。了解?」
  「了解!找到树或坟就点白烟,没找着就午时下山集合。」王勇向来喜欢简单明白的指令,不用费脑理解的那种。
  「嗯,那分头走吧。」秦勉从一棵半枯死的树上扯下两根树枝,以匕首削去枝身尖突的地方,直到平整不扎手之后,抛了一根给王勇,「小心些,可能有蛇,我记得大多是有毒的。」
  王勇接过树枝,当成大刀挥得虎虎生风,兴奋道:
  「咦?这世道还能有蛇啊?那正好,咱中午就抓蛇来打牙祭了!连吃了好几天干粮,完全闻不到肉味,现在可是想极了!」回身拍了拍宋二子,「二子,你等着,老哥这就抓蛇回来给你补身子。吃了肉,什么病什么伤都好啦!」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往西边冲上山,还不忘拿树枝打草惊蛇,走得飞快,一下子就见不到人了。
  秦勉速度也不慢,朝东边走上去,并四下张望,企图从周边的景色去找出一抹熟悉感。也不知道是记忆美化了一切,还是离家的十四年来家乡被破坏得太严重,以前觉得很美好的景色,如今大多是枯败的景象。现在是初夏,理应是满山青翠的盛景,可放眼望去,却只看到秋冬的萧瑟。
  曾经的青山绿水,在几十年的乱世里,都填进了人们饥馑的肚皮里。吃尽了山里的动物,接着吃花草树木、喝干每一条小溪的水,等所有能塞进肚皮的东西都吃没了,就只剰两个选择——吃人,或者吃观音土自杀。
  当年父亲弥留之际,死抓着他的手,要他出去闯,不要留下来,就算死在外面,也要出去挣命。那时他才十岁,留在三天两头有人上门骚扰的家园或者跑出去挣个活命的机会,都不太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就算没有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八成也会活活饿死。可是他爹命令他离家,不然死不瞑目!
  所以,他答应了。横竖都是个死,怎么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年走出家门,投入茫茫人海挣命,其实是随时等着赴死的。
  所以说,能活到现在,并且活出个人样,实在非常幸运。就算十四年的经历艰苦到无以言说,更是多次在生死边缘挣扎,受了重伤却无医无药硬扛着,到底还是活了下来。
  军中的老军痞子最爱说的一句荤话就是——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死了当然一了百了,万事不用牵挂;而能活下来,自然就是搏了个万万年的前程。在战场上卖命,不就是这样一翻两瞪眼的结果?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但秦勉却是即使带着天大的富贵还了乡,仍然还是锦衣夜行的结果。
  家乡,已经没有故人了,就算穿了龙袍,又要张扬给谁看?
  连祖坟,都得找得这样艰难……
  一个坚心如铁的大男人,难得有机会好好伤怀忧郁一下,这沉重的气氛,几乎要让他将曾经读过的、所有与悲凉凄清相关的诗句,一鼓作气从嘴里吼出来应景一番时——突然,有几道杀风景的声音闯人他耳中以及眼界里,将他好不容易才酝酿出的感性心情给破坏殆尽!
  隔着一片长满荆棘的树丛,离秦勉并不太远的地方,几个男人正凑在一起大声讨论着怎么干坏事——
  「这几天我们已经将那个小娘皮设的陷阱都给找到了,所以我很确定,以前那个大山庄的废墟就在这里,今天肯定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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