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韶光对奴隶商人笑道:「不用,就这个吧。多少钱?」
这个男仆在三两银的档上,如今看来这厨艺有点水,又这副鬼声鬼气的德行,奴隶商人也懒得搁手里再调教他,自动降了点价钱,只索要两千七百文。
沈韶光觉得这价钱还算公道,便谢过这奴隶商人,交了钱,去办买卖奴仆的公契。
沈韶光领着昂首挺胸的阿圆和垂头耷脑的于三回家去。
西市东西全,路上顺便给于三买些铺盖日用。
见花这许多钱给于三买东西,他还是那副「爱咋咋,死了便埋我」的样子,阿圆颇为生气,连甩了于三好几个白眼儿。
沈韶光失笑,不知道阿圆竟然还有欺生的特性……
因为租的房子还不能搬,庵里又不留男客,沈韶光便让于三先住在店里。
回到店里,太阳还老高,没到准备晚饭的时候,沈韶光先拿着顺便在西市买的糖去谢隔壁李娘子帮着看店门和炉子,回来看看于三,「先去后面洗手洗脸。」
于三没什么表情地应着,自去了后面。
沈韶光让阿圆去邱大郎那儿买几个胡饼,又盛了些红烧排骨放在食案上——出门的时候炖上的,这会子已经骨酥肉烂。
这个时代,有些余钱的才一天吃三餐,没钱的只吃两餐,沈韶光觉得于三肯定没吃午饭。
等于三回来,沈韶光道:「吃饭吧。」
于三看沈韶光一眼,坐在案前吃起来,想来是真饿了,吃得不慢,但样子并不粗鲁。
等他吃完了,沈韶光问他味道。
「糖放多了,盐放少了。」
沈韶光挑眉。
「——比我做得好。」
「……」行吧,至少有个好舌头。沈韶光一向擅长发现自己人的优点。
沈韶光跟于三解释,长安人嗜甜,又是空口吃的下酒菜,故而糖放得多一点,盐要少一点。
于三点点头。
「能做鱼吗?后面还有条一尺多长的鲤鱼!」既然吃饱了,就可以干活儿了,店老板当然要考较一下新厨师的实操水平。
于三再点头,问沈韶光:「现在就做吗?得趁热吃。」
沈韶光笑道:「没客人的话,我们自己吃。」
于三便什么也不说了,自去厨下小水缸里抓了鱼,拿到后面杀。
见他杀鱼的手法,沈韶光心里一松,嘿,至少以后杀鱼不犯愁了。
每次看阿圆那货拿个棍子砸鱼,沈韶光都替那鱼浑身疼,关键有时候是砸懵了没砸死,收拾的时候,那鱼还诈个尸,拍打拍打尾巴,身子一抽一抽的。
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沈韶光不是君子,也不能远庖厨,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落忍。
于三就干净利落多了,一刀毙命,绝对的刽子手水平。
杀鱼干净利落的于三,取肉也干净利落,头尾剁掉,只要中间肉厚的部分,去皮切段,然后略码一码味儿,裹了薄薄的蛋清芡粉,便下锅油炸。
看看被无情抛弃的鱼头鱼尾,沈韶光这会子觉得,就这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法儿,于三前任主人八成是吃穷的。于三说这位卖了厨子换顿宴席,保不齐是真话。
鱼炸得金黄,盛出来,另起锅,放油,放花椒、葱、姜爆香,再放兑了黄酒、清酱汁、醋、糖等调料的汁子,然后下鱼,大火收汁。
出盘上桌,鱼块边缘微微翘起,汤汁浓郁油亮,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不是红烧,不是炖,不是糖醋,倒有点像后世的瓦块鱼。
沈韶光还没来得及尝鲜,便看见一位时常来买玉尖面的熟客进来。
这熟客看见鱼,眼前一亮,笑问沈韶光:「我们太夫人午间没好生吃饭,这会子吃粥,想吃点有味儿的东西,让我们上这儿来看看,这鱼——卖吗?」
对上那殷殷的眼神儿,沈韶光抿抿嘴,算了,「您端走吧。」又嘱咐一句,「趁热吃。」
那熟客笑道:「多谢,多谢,回头我给您送盘子回来。」饭馆子卖菜,不卖盘子,这是规矩。
新出锅的鱼卖了,沈韶光一口鱼没吃着,拿手指抹一下还没来得及刷的锅,嗯,整体咸香口儿,带一点酸甜,味儿不错。
林晏就比沈韶光有口福多了——他到底吃上了一块鱼。
一进祖母的屋子,就闻见一股子鲜香的鱼味儿。祖母坐在榻上,面前摆小食案,食案上摆着还剩半碗的粥,并几盘粥菜。
「阿兄回来了?」江太夫人笑道,然后便招呼人也给林晏盛粥。最近老太太又开始糊涂了。
「你尝尝这个鱼,从外面会仙楼买的。」盘子里还剩了两块,江太夫人很大方地夹给自家「阿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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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小饭馆 上 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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