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第六节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史蒂利达诺照例常去看望阿尔芒,但他似乎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在疏远我。很久以前,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委身于这个年轻小伙子,当年颇有讥讽意味的冷酷无情现在却变成了可口的温情了。在我同阿尔芒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里,史蒂利达诺从不以此为笑料寻开心。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这样谨慎小心反而令我很不自在。不多久,他便成了明日黄花。
  阿尔芒与史蒂利达诺不同,他并不怯懦。他不仅不回避偶发的搏斗,而且敢于接受危险的挑战,干有风险的勾当。他甚至敢自己谋划自己动手。我们相遇一个星期后,他告诉我说他要外出一段时间,让我等他归来。他把他的日常家当(一只装有几件衣物的行李箱子)交给我就走了。那几天我轻松了不少,不再感到恐惧的重压。我还经常同史蒂利达诺一起出去。
  有一个与我同龄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往他的双手啐唾沫以开动绞盘的话,是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的。劳动者的这个习惯动作竟使我头晕目眩,我仿佛成了一个自由落体,飘飘忽忽落到一个早已遗忘了的年代——或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领地地。我的心苏醒了过来,我的肉体顿时也不感到麻木了。我疯抢镜头,转瞬间就准确地记录下这小伙子的一举一动:他的姿态、发型。腰身一扭的动作。弯腰弓背的形体、他正在开动的旋转木马,木马随着音乐旋律不停地运转,熙熙攘攘的集市,安特卫普市兼收并蓄了所有这一切,地球小心地转动,宇宙蕴藏着如此赏心悦目的重托,而我呢,在那儿吓得呆如木鸡,惟恐拥有世界,惟恐知道我拥有世界。
  我并没有看到他往手上啐的唾沫,只是看见他两腮一鼓一缩,白牙间吐出舌尖。我还看见这小子搓着黑糊糊的长满厚茧的手掌。他弯腰掌握舵杆时,我发现了他那已经皲裂的箍腰厚皮带。这种粗笨的皮带绝不是风流雅士裤腰上的装饰品。只要看一眼它的质地和厚度,其作用便一清二楚了:保持男性阳刚气质最显著的标志。若不系这种皮带,阳刚便无从谈起。男人的宝贝得不到保守和护卫,阳气就会从脚底流失,出现气质障碍。小伙子穿一件茄克衫,衣裤之间露出一段皮肤,皮带没有穿进套圈里。他每次使劲,皮带便往上提一下,而裤子则往下滑动一下。我看呆了。我看着皮带稳稳当当地上下运动着。待到第六次腰部运动时,只有裤裆上皮带首尾仍然相扣,其余部分已缠到赤裸裸的脊背和腰部上。
  “好看吧,嗯?”史蒂利达诺对我说。
  他发现我看得入了迷,当然不是说我看舵盘,而是说我看掌握舵盘的守护神。
  “去对他说你爱他,去呀。”
  “别拿我穷开心。”
  “我说话很认真。”
  他笑了笑。但不论从我的年龄还是从我的风度上讲,我都不好装出高贵绅士的派头,带着轻薄逗乐的情趣去接近他,观察他。我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小伙子。但史蒂利达诺却拽住我的袖子,说:
  “去呀!”
  我挣脱了他。
  “放开我!”我说。
  “我看没错,你喜欢他。”
  “那怎么样?”
  “怎么样?请他喝一杯呀!”
  他又笑了,说:
  “你怕阿尔芒是吧?”
  “你有病!”
  “那么,你要我去开口?”
  此时,小伙子直起腰来,热血上头红光满面,活像一个满脸充血的醉汉。只见他正了正腰带,向我们走来。我们站在马路上,他则站在绞盘木板底座上。我们直瞅着他,他笑了,说:
  “这活一干就热。”
  “是不是一干就渴?”史蒂利达诺问,然后转身对我又说:
  “你该请我们喝一杯吧?”
  罗贝尔随我们到了咖啡馆。事情发生得就这么巧妙,就这么简单,却令我惊慌失措。我既不靠近罗贝尔,也不紧挨史蒂利达诺,我已魂飞魄散,撒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虽然抓录了上百个分镜头,但这些细节顿时像宇宙大爆炸一样,化成了无数轻盈的星星。我记不得那是些什么星辰。后来,我第一次陪伴吕西安,我又体验到同样的丢魂现象。我听到一个家庭主妇为买一株天竺葵正在唠唠叨叨:
  “我喜欢在家养一株花草……”她说,“一株漂亮的花草……”
  她从千百种花草中给自己挑选了一株天竺葵,执意要连根带泥一起包装。买一株花还这么讲究,倒没有使我吃惊。设身处地为妇人想一想,我不觉感染上买花人的感情:
  “她会给花浇水的,”我自言自语起来,“她肯定还要专门为这株花买一只马约里卡陶瓷花盆。她还将把花移到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她会百般爱惜它……”
  罗贝尔走在我身边。
  夜里,罗贝尔就躺在转盘的蓬布下,身上裹一条被子睡觉。我请他到我的房间来一起住。他就来睡了。但第二天,他迟迟不来,我便去找他。他万万没有想到,我在码头附近的一家酒吧里看到他,他正同一个男人谈话,那人言谈举止像是同性恋者。我没有对罗贝尔说什么,但却告诉了史蒂利达诺。第二天早晨,在罗贝尔上班之前,史蒂利达诺就来看我们。真是难以置信,他仍然那么难为情,欲言又止,总是难以启齿。最后才终于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
  “我们合伙干吧。你先把那些家伙吸引到公共便池那里,或带到一小单间里也行,然后我和让诺一起赶来。就说我们是你的兄弟,然后就下手敲他钱。”
  我差点失声问他:“那阿尔芒呢,他干什么?”但我没有吱声。
  罗贝尔躺在床上,上身裸露在毯子外面。为了不使他难堪,我注意不去碰他。他对史蒂利达诺陈说这类行动的利害,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他自己也把这种危险看得很遥远,说不准,如坠入五里云雾一般。终于他同意了。史蒂利达诺对他施展的魅力起了作用。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爱罗贝尔,可我未能让他答应下来,况且,这对我未免太残酷了。史蒂利达诺故伎重演,把我们在西班牙只有我们才知道的秘密武器重新搬弄起来。史蒂利达诺走后,罗贝尔溜进了被窝,蜷曲着身子紧挨着我。
  “这是你的男人吧,嗯?”
  “你干吗问这个?”
  “看得出来,他是你的男人。”
  我搂住他,真想吻他,但他挣脱了。
  “你疯了!不能一起干这事!”
  “为什么?”
  “唔?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同龄兄弟,这样不闹笑话?”
  那天,罗贝尔很晚起床。我们同史蒂利达诺和西尔维娅一起共进午餐,尔后,罗贝尔去领工钱,并对老板说,他不再在转盘工作了。我们喝了一个晚上。阿尔芒出门已经8天了,音信香无。开始,我真想携带着阿尔芒的衣物一走了之,逃离安特卫普,甚至离开比利时。但他威力无边,遥控着我,我恋恋不舍,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被这个男子汉的暴烈所诱惑。这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老到于邪恶,地道的强盗,惟有他才能带着我甚至背着我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里闯荡,我相信他已经开始东山再起了。我舍不得离开他的房间,但我忐忑不安,日甚一日。史蒂利达诺答应我不把我对罗贝尔的恋情告诉阿尔芒,但我吃不准罗贝尔会不会来个恶作剧,到头来把我出卖了。罗贝尔同那位断手英雄在一起显得很自在。他已经毫无拘束了,活泼诙谐,爱说爱笑,甚至有些放肆。他们俩商量从何处下手作案时,我发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起来,待解释清楚后,罗贝尔必做一个原来如此的手势:食指和中指并拢,悄悄地插进一件虚拟的西装内层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提出一串虚拟的珠宝。这一表演动作十分轻巧。罗贝尔缓慢地在空中进行分镜头演示:一个动作是从被盗者口袋中抽出手,第二个动作是把拿到手的赃物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我和罗贝尔一起侍候史蒂利达诺,就像侍候一位神甫或一门大炮。我们跪在史蒂利达诺面前,分别为他系左右鞋带。但要戴手套就麻烦了,因为他只有一只手。这种情况下总是罗贝尔优先去摁手套纽扣。
  即使讲几个成功的案例,你们也休想弄明白其中的门道。最经常的情况是,我和罗贝尔把嫖客带上楼。待他睡熟后,我们就把他身上的钱搜刮一空,扔给等在窗外的史蒂利达诺。早上嫖客追问我们,我们就让他随便搜,反正他不敢告发我们。开始时,罗贝尔振振有辞,为他的盗窃行为辩解。凡新手作案总爱说洗劫嫖客就是惩罚坏蛋。
  “这帮家伙,都是鬼迷心窍的色狼。”他这样开脱自己。
  他偷窃了嫖客还不断地挑嫖客的毛病,不由有些心烦意乱。史蒂利达诺毫不客气地给他提个醒:
  “你呀,如果继续这么说教,岂不成了神甫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只认一个理,那就是钱。”
  经史蒂利达诺这么一点拨,罗贝尔茅塞顿开。他坚信自己得到史蒂利达诺的撑腰,因此愈加放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他处处讨史蒂利达诺的欢心,致使史蒂利达诺只带着他出门。我的情绪越来越糟糕。我嫉妒我这两位朋友。但罗贝尔说到底还是迷恋妓女,见一个笑一个。娼妓们也喜欢他。据此,我感到,他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未必是与我作对,只是把他调出了我的视线以外。鉴于他比我更招惹人,史蒂利达诺把我的服饰全给了他,好让他勾引男人更得心应手。罗贝尔受宠若惊,嬉皮笑脸地穿了起来。我只剩下一条长裤,一件上装和几件破衬衣。我琢磨一些损招来设法报复史蒂利达诺。他与阿尔芒对比相形见绌,显得平淡而无厚度。他的美貌对我已黯然失色了。他笨嘴拙舌,言谈也淡而无味。我多么渴望从阿尔芒身上发现新的奇迹。
  阿尔芒的下流态度,我不好说是我决定写淫书的初衷,但我确实被他蛮横无礼的回敬搅得心慌意乱。其实史蒂利达诺只平心静气地,不过带有一种无关弘旨的口气,要求他应有诗情画意的理性:
  “我的宝贝东西,”他说,“我的宝贝东西,女人往前总是先招摇乳房,她们玩弄我的宝贝,我有权把宝贝献出来,让它向前,直至把它搁到平台上。因为我的宝贝很漂亮,我甚至有权把它当礼物派献给波拉·内格里或加勒王子!”
  史蒂利达诺善于玩弄厚颜无耻的伎俩,但不擅长动听的言辞。他的怯弱、卑鄙和懒惰,日积月累,已经腐烂发臭,浊气冲天熏得我喘不过气来,只能加剧我对他的怨恨。过去美化他的东西,现在却像溃疡一样腐蚀着他的肠胃,染上溃烂的色彩,成了我嗤之以鼻的理由。他们似乎不知道我的嫉恨和狂怒,似乎不知道我恼羞成怒已经不断恶化着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天,我单独同西尔维娅上街,她公然挽着我的胳膊。她紧紧地挨着我。我所爱恋的两个男人,他们之间却一拍即合,亲密无间,结果把我给疏远了,反而不让我品尝坦诚而欢快的友情,但史蒂利达诺的女人也许出于怜悯之心,似乎要来安慰我,这就更叫我无地自容。西尔维娅的腰身和乳房紧贴着我的身体,差点使我呕吐。她也许是故意要伤害史蒂利达诺,竟当着他的面,说我招她喜欢。罗贝尔和史蒂利达诺听了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俩尽管搂着抱着溜马路好了。可我们,我们还得一起出门办事去。”
  我被他们的嘲笑扫地出门,我分明看到自己顺着一道光梯滚落下去,史蒂利达诺控制着光梯作威作福。我仿佛又回到了西班牙时代,衣衫褴褛,与穷光蛋们为伍,熬过了多少黑夜,浅尝幸福却陷入了绝望:我自知无计可施,只好再去啃泥土,舔自己的双脚。我经过长途跋涉,已是满脚尘灰。一想到我过去浑身长满的虱子似乎又在我身上孵出了幼虱。虱卵即将孵化,我就索性不剪头发了。我下决心要杀掉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当不成荣耀的流氓,就做监狱中的流氓:我选择了苦役营或受辱刑而死。为了挺过难关,我不由思念起阿尔芒,多希望他早点回来,但他就是不露面。
  当时我们是在比利时。但只有法国警察对我有一种难以置信的威慑力。那些感化院之类的工具也是如此。我在法国以外的地方作案,根本就不算罪过,顶多是过错。我若进了比利时的苦役营或监狱,我的下场会怎样?我别无他虑,就怕被剥夺了自由。我向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提议到莫伯日作一次远征。
  “假如我把他们杀死在阿登山区,法国警察就会把我抓起来,我被流放圭亚那就不成问题了。”
  但他们谁也不肯跟我走。一天,我一个人呆在史蒂利达诺的房间里,我从他挂在衣柜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偷走了他私藏的手枪。
  上面讲述的,是1932年至1940年之间我的亲身经历。不过,在我为你们写作时,当年的恋情萦绕心怀,历历如在眼前。我一一做了手记,不妨加以利用。但愿这些故事对本书有用。
  我把吕西安咬出了血。我希望他吼叫起来,他的麻木使我无可奈何,但我知道,我非把我的朋友的肉撕碎不可,恨不得陷入一场无法弥补的大杀戮之中,但我仍然保持着理智,我领教了失败的疯狂。
  “我要张牙舞爪,披头散发,连啃带咬,唾沫横流,叫你吕西安再板着冷漠的面孔,”我内心翻江倒海。“只有极度的痛苦才会使我放松上下颚骨紧张的肌肉,请他宽恕我。”
  我的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肉,我的上颚和下巴紧张地颤抖,致使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发出垂死的哀鸣,然而我在爱,极尽温柔体贴,爱我的絮盖小渔夫。他紧挨着我伸直身子,然后悄悄地把大腿伸进我的大腿之间,轻柔的睡衣把四条腿绞混在一起。然后,他极其仔细地寻找一个可以埋藏他面颊的地方。只要他睡不着,我那十分敏感的脖项内侧就可以感觉到他眨眼交睫的轻微颤动。他一副懒洋洋无精打采的样子,即使感到鼻孔毛刺痒,也懒得举起手起来搔搔痒,只是拱着他的鼻子,在我胡子上乱磨蹭,引起我好一阵微妙的冲动,就像小牛犊吮吸母奶那种快感。他性格十分脆弱,简直不堪一击,只要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只要我的话说得稍重一点,他就会受到伤害。要不然就会像有害射线一样,穿透那一根柔软的能伸缩的东西,却不留任何痕迹。有的时候,我突然心血来潮,一股柔情传到胳膊上,我立即更用力地搂抱他。可他并没有抬头,只是用他温柔的双唇,在我的脸上和身上,深情地吻着,舔着。这是对我的胳膊突然拥抱的自动回应。我每次心血来潮,总能得到一阵轻吻质朴的回报。那轻轻的一吻,使我顿时感到,一个单纯朴实的小伙子的皮肤所有的毛孔百花盛开。我从他的这一表示明白了,他的举动是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他的体态听从他思想的指挥。我被他的头压得喘不过气来,我吁吁地嘀咕道:
  “像现在这个样子,温顺地在我怀抱里,我有护犊的感觉。”
  “我也一样。”他说。于是他马上给我一个回报的轻吻。
  “什么?你也一样?”
  “是的,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在保护你。”
  “真的吗?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弱了?”
  他喘了一口气,甜蜜地对我说:
  “是真的……我保护你。”
  我如醉如痴地闭上了眼睛,他吻了吻我的眼睛后就下了床。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在我的眼皮底下,出现了奇异的景象:在清澈透明的泉水池里,有一些很灵活的灰色爬虫,在池底淤泥上忙忙碌碌地行动,他们在我眼睛的阴影和清水里奔波,而我眼睛的一汪清水底下,则是一摊污秽的烂泥。
  我感到很惊讶,一个肌肉如此发达的身体,在我的热爱感化下,会变得如此萎靡不振。只见他在街上走路,肩膀摇摇晃晃:铁石心肠已经变得春风轻软。原来的针尖麦芒、雷鸣闪电终于收起了锋芒和激光,变得委婉轻柔了,惟有眼睛在雪崩中闪烁生辉。这部机器原来只会挥拳头,顶脑球,尥蹶子,现在却放开手脚,放直身子,放松了关节,其性能令我惊佩不已。它独具坚挺的温柔,像卷尺一样大伸张后可以大收缩,经过浸泡,发生了膨胀。我也领教了回报我的温柔体贴的那千种风情,万般柔顺,怎么会突然变得暴烈,变得恶劣,只要我的温柔不再成其温柔;只要我断绝了柔情蜜意,比如说,抛弃了这个小家伙;只要我因软弱而无力占有这金玉之躯。我看清了是什么力量在操纵这种种突变。何必有这样的清醒,真叫人受不了。他的温柔收缩了,龟缩了,以便养精蓄锐,东山再起。
  “你要把我甩了,我会发疯的,”他对我说,“我会比流氓还流氓。”
  有的时候,我也害怕他对我的爱会突然从温顺变成抵抗。还是谨小慎微为妙,见好就收,痛痛快快地享受他给我提供的艳福。傍晚,吕西安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在我的脸上吻了又吻,我的身躯蒙上了哀伤。我浑身似乎黯淡无光了。一个鬼影给我的身体披上了黑纱。我顾影自怜。让这个孩子失恋于我?让他从我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我的爱即是愁。”
  “没错,我一拥抱你,你就愁眉不展。我已经注意到了。”
  “你烦了吗?”
  “不,没关系。我为你感到快活。”
  我内心却喃喃自语: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自言自语,情话说完了,我的爱也很可能即离我而去。就像喝过牛奶,或者吃过泻药,毒素也就从我的体内被清洗出去了。我把他的手握在我的手里。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久久地贴在一起。我最终切断了接触,但仍然爱他。同样的惆怅笼罩着我的身体。我第一次看他这个样子:吕西安光着脚.从絮盖街道下来。他光着脚穿过市区,进入了电影院。他衣着考究,无懈可击:一条蓝布长裤,配一件蓝白相间的海魂衫,短袖一直挽到肩头上。我不揣冒昧将此写成白纸黑字,他至今仍光着脚丫子。在我看来,他那双脚丫子有如绿叶护花,是补充其美貌的精致附件。我对他的沉着和威信赞不绝口。他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既简单又可爱,把他的美貌,他的雅致,他的青春,他的力量,他的风度,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本市爱虚荣的人群中赢得了交口赞誉。在洋洋得意的幸福中,他显得庄重起来,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南洋杉树的叶片红红的,厚厚的,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茸毛,分泌着一种褐色的树脂。红叶掩映,装饰着一片墓地,这是有名的渔夫墓,埋葬着很久很久以前就死去的渔夫们。好几个世纪,渔夫们的幽灵一直在这个野性不减当年的和善海岸游弋。渔夫们拖船撒网,风吹日晒,发达的肌肤黑里透红。他们当时的装束,尽管细枝末节有所失传,但大体没有多少变化:一件大开胸衬衫,配一条缠在棕色鬈发上的多彩头巾。他们一向赤脚走路。他们已经死了。但长在公园里的南洋杉树唤起了我对已故渔夫们的思念。这里的老百姓已经变成了“鬼民”,但他们仍然好调皮捣乱,闲聊起来热火朝天,我真不敢相信渔夫们已经死亡。我别无良策使一位1730年的年轻渔夫复活,并让他活得更有劲,我只好蜷缩在阳光普照的岩石上,晚上就在黑松林里,强令年轻渔夫的鬼影为我消愁解闷,逗欢行乐。即使有翩翩少年作陪,我也难以摆脱渔夫们的魂牵梦绕。一个傍晚,我抖落了散落在我头发和衣服上的落叶,扣好了长裤的纽扣,问波布说:
  “你认识那个叫吕西安的家伙吗?”
  “认识。干吗?”
  “没什么。他讨我喜欢。”
  小伙子不露声色。他轻轻地拍了拍落在他身上的枯松针。他又漫不经心地摸了摸头发,看看是否黏上了青苔。他走出黑糊糊的树林子,看看作训服上有没有黏上树脂。
  “他这家伙怎么样?”
  “他吗?一个小流氓。他常与一帮盖世太保鬼混。”
  我又一次成了令人心醉的龙卷风中心。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是耀眼夺目、十全十美的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①等量齐观。三德所至,可以构建一个同吕酉安同样硬邦邦的躯体。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背叛即意味着打破爱的法则)。他门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扎瓦同我讲过不少有关法国盖世太保的事情,我且留待以后再说。
  
  ①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信徒的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译注
  “你肯定你说的没错?”
  波布打量着我。他一扬头,把棕色鬈发甩到后边。他走到我旁边,身影相随。
  “我既然说了就没错。”
  我一言不发。我还是小心为妙。盖世太保的话题在我内心掀起汹涌的波涛。吕西安正踩着波浪行走。万顷碧波承载着他优雅的双脚、肌肉发达的身躯、灵活柔软的体态、脖项、满头光彩照人的秀发。我惊叹不已,在这肉体宫殿的内苑,竟然深藏着十足的邪恶,而正是这十足的邪恶保持着四肢、躯干、光和影尽善尽美的平衡。接着,这宏伟的宫殿慢慢地沉沦,淹没在惊涛骇浪中。它在大海中漂游,大海惊涛拍岸,我们就在岸上行走。肉身宫殿慢慢地溶化成液状,最后与大海融为一体。大海犹如琳琅满目的百宝箱,面对大海里的世外桃源,多么宁静,多么温柔,我深感受之有愧。我真想头枕波涛,双臂抱胸,睡去而不睡死。人间的阴影,天空的阴云,道路的阴沟,树木的阴凉尽收眼底,在我心中定居下来。
  “喂,叫你呢,你就没想混进去干它几下子?”
  波布稍微转过头,朝我看了看。他的脸忽明忽暗,镇定自若。
  “你疯了。照你那么说,那我现会在哪里?早就同他们一起关进大牢了!”
  他们不是锒铛入狱就是死路一条,盖世太保的大小头目如:拉封、波尼、克拉维叶、帕尼翁、拉布西埃尔,其命运概莫能外。我之所以裁下并保存好这张登有他们照片的剪报,就是要寻找并保存为一次背叛行为辩解的证据。哦,记忆中我总是把一张容光焕发的面孔安在他的头上。莫里斯·皮罗杰从表面上看眉清目秀,像清晨一般爽朗,但实际上是十足的伪君子。他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撒谎。他当着我的面撒谎,笑里藏刀,出卖他的所有朋友。我当时是那么爱他。当我得知他是杀死厄斯库德罗的凶手时,我一下子昏死过去。因为悲剧再一次逼近了我,直到降临我的头上,进入我的生活中,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给了我举足轻重的新地位。(流氓们常说:“他不知天高地厚,连拉屎放屁都没感觉。”)我曾经崇拜过他,就是在他人头落地8年后,我或许仍保留对他的敬仰,皮罗杰从杀人到被处死这段时间里,反正他比我了不起。一想到他身首分离的一生,想起他那具正在腐烂的尸体,此时,我只能说:“可怜的家伙!”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确很爱他。这么说,并非我要以他为榜样,而是求他帮个忙,指引我走上升天之路。在西归途中,但愿我能见到他(我可没有说再见他)。
  我的眼前,闪过一张张脸孔(拉布西埃尔的除外),他们无不因为经常担惊受怕和怯弱卑鄙而满面愁容,疲惫不堪。他们之所以面目全非,当然可以有种种的理由进行辩解,诸如纸张质量差,印刷质量差,拍摄瞬间表情很痛苦等等。他们一个个都露出受骗上当的可怜相,但他们是投入自己设置的罗网,是陷入心灵的陷阱。韦波·威德曼在被警察逮捕时受伤,连同绷带一起被照成漂亮的照片,但他仍然不失为一只掉进陷阱的野兽,只不过这是一个人为的捕捉人的陷阱罢了。他没有自欺欺人,保持了原来的真实面目,因此也就没有自己丑化自己。与此相反,我看拉封及其同伙的照片时,早就发现,现在也看得出来,他们完全是自己背叛自己。
  “一个真正的叛徒,一个爱好叛卖之徒,不装模作样自欺欺人。”我当时这么想。
  我所提及的这几条汉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荣耀的片段历史。想当初,他们个个光彩照人。我认识拉布西埃尔,曾看见他出门时,携带着几个情妇乘坐豪华轿车招摇过市。他相信自己,心安理得于真实之中,专营告密勾当获取丰厚报酬。厚颜无耻而毫无愧色。
  “前怕狼后怕虎,动不动就感情用事,必然心慌意乱,必然在表情上流露出来,惟有吕西安不受影响,照样天真烂漫。”我这么想。
  波布在我面前挑拨离间我同吕西安的关系,把他描绘成下流子。但他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我对他的眷恋。我情意绵绵地想象他进行严刑拷打的情景。我想错了。他决不背叛。我曾问他是否愿意随我一起生活,有难同当。他盯着我,我从未看见过如此清爽真挚的眼神。这股眼神好比一汪清泉,灌溉着潮湿的草地,草地上长满了“勿忘我”的花朵和在莫尔旺地区通称的“摇头草”。于是他回答我说:
  “愿意。”
  “我可以信任你,依靠你的友谊了。”
  我得到同样的眼神,同样回答。
  “我愿意随你生活,只是不干偷盗。”
  “为什么?”
  “不干。我只想干活。”
  我没话可说。
  “可你说过,假如我离开了你,你会变成强盗。那又为什么?”
  “因为那样我会对自己感到羞耻。”
  几天以后,我对他说:
  “你晓得,得想个办法,手头太紧了。我们几乎没有钱了。”
  吕西安低头看着地板,来回踱步。
  “只要找个门道偷点东西就是了。”
  他说出这样的话多么不易,我惟恐破坏说这话的脆弱的心理机制,切不可高兴得太早了,只要稍有流露恐怕就会乐极生悲。我故意把话岔开。第二天,我们拜访了G·H,他显得就更干脆了。
  G·H住的是一套公寓套房,德国人占领巴黎不过才4天,家具就配备齐全了。他与三个同伙摇身一变穿上了德国军装(军服是妓女们从那些疲劳、酗酒和纵欲过度而昏迷不省的德国士兵身上剥下来的),抢劫了几家在逃巴黎人的特别公馆。他的卡车在帕西区和自己的车库之间来回奔忙,每趟都是满载而归。现在,家具、地毯齐全,公然据为己有。
  “双脚一踏上这软绵绵的割绒地毯,”我感慨万千,“就得蹑手蹑脚,小心翼翼,显得静悄悄的,甚至是孤零零的,有在母亲怀抱里的安全感。在这豪华地毯上,你可以造谣诽谤,恶语伤人;你可以煽风点火,谋划滔天罪行。”
  他的套间里堆满了各种吊灯。几个同伙平分屋里的赃物,但其中两个已经死了,是继达尔朗①之后被杀的,另外一个被判处终身苦役。分赃同伙两个死一个判刑,使得G·H的财产所有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独吞赃物名正言顺。不管他信还是不信事情终会败露,他照样在地毯上来回踱步,懒洋洋地靠坐在安乐椅上,摆出一副前所未有的主子神气。
  
  ①达尔朗(1881—1942),法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海军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德国法西斯勾结,签订了一系列军事协定,盟军在北非登陆时,又与英美联军合作,不久被暗杀。——译者
  “叫他们来把我撵走好了。”他对我说。
  他之所以大言不惭,是因为他坚信他有权占有这些征服来的豪华家具,有权占有这些琳琅满目的战利品。吕西安目不暇接,对此垂涎三尺,赞不绝口。这套住房,事实上正上演一出悲剧,剧情还在继续发展。这套房子也是至尊圣龛,证人日夜在此守候着。自从我知道了这些死人的来龙去脉后,走进G·H的家感到踏实多了,不再大惊小怪了。屋里每一件东西,每一样陈设,好像不再属于别人,不再听从其他鬼魂的支配了。这里的所有东西已一锤敲定,统统属于现在的所有者。我们从套间出来,在下楼梯的时候,吕西安悄悄对我说:
  “跟这家伙合伙干,一定很有意思。”
  “干什么?”
  “干他那事呗。”
  “哪种事?”
  “装蒜,明知故问,偷盗呗。”
  阿尔芒也许正过着同样奢华的生活,要不就已经被枪毙了。德国人占领法国时,他已经回到了法国,自然加入了盖世太保组织。我是从一个警官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这个警察在一次搜捕行动中,在我身上搜出了他的照片。他投奔盖世太保,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我甚至都有可能步其后尘。他对我影响很大,很可能把我也拉进去。
  
  (这部日记有一大部分已经散失,有些原话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是因为这几句话猛然想起阿贝尔和D的事件的,虽然我没有参加他们的冒险行动,但我毕竟可以作证。如今,我已没有精力把这段故事重新再写一遍,但他们彼此相爱颇具悲剧色彩。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有义务在此补上一笔。阿贝尔当时20岁。他来自勒哈佛尔。D是在桑特监狱认识他的。出狱后他们在一起厮混。德国人已经占领了法国。D被吸收进盖世太保。一天,在一个酒吧里,他一枪杀死了一个德国军官,因为这个德国军官公开讥笑阿贝尔的朋友。在混乱之中,他急忙把手枪递给了阿贝尔。
  “快把枪藏起来。”
  “快逃!快逃!D!”
  他还没跑出50米远,前面横着一道堤坝拦住了去路。也许在一瞬间他窥视到忍受严刑拷打的场面。
  “把枪扔给我。”他喊阿贝尔,阿贝尔于心不忍。
  “给我枪!我告诉你,我要干掉自己!”
  但为时已晚,德国人把他们包围了。
  “阿贝尔,我不让德国佬活着把我抓走。快向我开枪!”
  阿贝尔一枪打中了D的头部,然后开枪自杀身亡。
  我在补记散佚日记时,阿贝尔的英俊形象老在我心中萦绕,他总是戴着海军帽,配有黑色绣花飘带。D穿着长统军靴在蒙马尔特大街上横行霸道,招摇过市。他们俩老是争吵不休——D当时已有40岁——直到这次同归于尽方肯罢休,我未能目睹这悲壮的场面。我还是按照当初定下的叙述方式,使故事符合我也说不清楚的道德结论。我现在已提不起任何热情来重新讲述事件的始末了。)
  我深有体会,行窃时需要超常的冷静,恐惧感也随之产生。我浑身都感到害怕。站在一家珠宝行橱窗外,只要我还没有踏进店门,我根本就不相信我会下手偷窃。一旦进入店内,我敢肯定出门时必有一件珠宝到手:不是一枚戒指便是一副手镯。这种自信又表现出浑身上下——从脖子一直到脚后跟——长时间战栗,弄得我不敢动弹。惶恐最后传到眼睛,眼皮跳动几下才算平息。我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传递一种波,作波浪形运动,不断输送着镇定的养分。我从脚后跟到后脖颈,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我随波逐流。这种波来源于恐惧。没有恐惧之波,也就不可能浑身沉浸在冷静之水中,也就不可能沐浴镇定之光。我需要挖空心思,聚精会神,才不至于仓皇逃跑。一出店门,我怎么也跑不动,甚至快步走也难。我仿佛被一种松紧带束缚了手脚。浑身肌肉发沉,发紧。但有一种极度紧张的戒备心理在调动我全身肌腱,带动我在街上踽踽前行。很难想象吕西安身临其境的狼狈相。他坚持得住吗?更何况破门而入呢?门锁一撬开,我便推开大门,豁然开朗,心中的一团漆黑顿时被驱散。更确切地说,是一团浓厚的水汽,我身不由己就被吸引过去。我进了门。如果是单独作案,在半小时左右的行动里,完全置身于与平常世界相反的世界里。我的心激烈跳动。但我的手从不哆嗦。恐惧一分一秒也不离开我。我不可能确切地想象出被盗主人的模样,但我的每个动作都触及他的存在,一宗宗,一件件,都能看见他的踪迹。我在侵犯他的所有权时,就沉浸在据为己有的想入非非之中。物主不在场,我会再造物主。新物主不在眼前,但活动在我周围。这是一种气流,我吸进体内,鼓起了我的肺叶。刚下手时,并不很害怕。真正的害怕是在我最终决定溜走的时候。下这个决心之时,就是整套房间再无秘密角落可言之时,就是我占据房主地位之时。并非一定要在金银财宝得手后立刻逃离现场。居伊得手后几乎都要饱餐一顿,到厨房或到被洗劫过的客厅里大吃大喝起来。有的盗贼则习惯于事后上厕所。我不敢想象吕西安有这样的胆魄行此大礼。他不具备宗教气质。但不管怎么说,财宝到手就得溜。此时,恐怖大军大举侵占我的全身。赶紧收场为妙。并非我性急加快行动,而是鬼使神差,一切都莫名其妙地变得追不及待。我得赶快离开这鬼地方,跑得远远的。但谈何容易,如何才能加快动作?心越急手脚越沉重,动作越迟缓。拖拉带来恐惧。这样一来,不光是心扑扑直跳,而是全身的肉都乱跳起来。我好像只是一面巨大的太阳穴,安装在这套被洗劫过的房间里,鸣鼓般咚咚作响。有时候,我真想躲到门后,痛痛快快地睡一小时的大觉,以便安定一下情绪,以免匆匆忙忙下到街上,拔腿就跑。因为,尽管我知道并没有人跟踪我,但我还得迂回绕道,穿街走巷,然后走回头路,好让别人摸不着我的行动线索。若是一次快偷,出来就更惊心动魄:走得要更快,再加快,分阶段路线尽量缩短,变化多端,无章可循。简直就像我作案时的节奏一样,鬼使神差,身不由己地被架着走,我如何忍心让吕西安冒如此大的风险。他的风度不这么鬼鬼祟祟。我发现,他的行动,他的举止,总带着某种犹豫,有几分矜持,就像美国青年人发最后几个音节时,湿润的嘴角含而不发的样子。吕西安还放不下脸来。
  一天,我威胁要离开他。
  “暂时凑合一下还行,但以后什么事儿都要发作。你的任性,我实在受不了。”
  我没有吻他就走了。接连3天我不见他。他毫无怨言。
  “我怎么才能甩掉他,如何是好?”我自己问自己。不安情绪接踵而至,使我郁郁寡欢,加上心思杂乱,我本来就动荡不安的生活流程受到了毒化。我多希望他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我期待着奇迹出现,但暴风雨后才能看见晴天。第三天晚上,我进入他的房问。
  “你没有吃饭吧?”
  “我没有钱了。”
  “你不会给我要?”
  “我以为你不想再给我了。”
  三言两语,他的话就说完了。他没有进行死里逃生的任何尝试。苦难临头了他还无所谓,可把我气坏了。
  “他心里也许十万火急,”我想,“只是缺乏想像力,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才好。”
  突然,我转念一想,他似乎是被囚禁在一个地洞里,他无法让外人听到他的声音,那声音微弱得很,温和得很。这是一个瘫痪病人,其灵魂因躯体不能动弹而悔恨交加。但我的铁石心肠终于熔化了,那是因为我想起了他肩胛骨脱臼时说的一句话:
  “这又不是我的错。”他用那么谦卑的口气表示歉疚,即使在黑夜,我也可以猜想他脸红了。
  “我不能让这可怜的孩子孤苦伶仃。”我当时自言自语,“他会想起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知道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没过两分钟,我就把他抱在怀里。他的脸紧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我揪着他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我看他已经泪流满面了。我离开他的三天里,他饱尝了穷困潦倒的滋味。我终于给孩子带来了安宁,我也因此心安理得了。我感到骄傲,可以让一个小伙子一会儿流泪,一会欢乐,一会儿痛苦。我的恩泽所至,他的泪珠和苦水得以凝结成光彩夺目的珠宝。他的绝望和复活使他洗心革面长得更漂亮了。他的绝望和复活把他变得更宝贵了。他伏在我脖子上伤心地呜咽哭泣,证明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我是他的男人。吕西安刚揩干脸上的泪水,就同我一起倒在床上。他揪我的耳郭,一会儿把它卷起来,一会儿又把它松开,快把耳朵撕断了。
  “非揪出一道皱折来不可。”他说。
  他从揪耳朵转到掐我的面颊,尔后死劲地拧我的前额,直到弄出折皱。(他的指头在我的皮肤上搓揉着,该加重的地方还按得很准。他的动作并不机械。吕西安干这一行非常专注。)他捏过来掐过去,试图要改变我的面貌,但没有一副面孔令他满意。我任凭这小伙子按摩,这种游戏有助于他排遣更多的烦恼。他喜欢在我身上拧出一道皱纹,戳进一个窟窿,揪出一个肿块,以此取乐,但似乎是苦中作乐。他笑不起来。他的指法极富创造性,他的好意我心领神会了。我被他的手指搓来揉去,好像受到了祝福,涂上了重彩。我体验到肉体受到搓揉有多愉快,该带来多少情和爱。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的问题提得不着边际。我在什么地方?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在这间旅店的客房里,在一张铜床上?他的所作所为与我何干?我的思想已经休息。刚才那架隆隆作响的飞机已坠毁在地上。我留在那里,我的脸贴着他的脖子。他一动不动。我坠落到爱河里,犹如坠入到冰川里,或在泥泞里,或在恐怖中。
  吕西安在我的皮肤、眉毛、下巴、脸颊上到处抚摸着,搓揉着。我把眼睛张大了一点,看了看他,没有微笑,因为我已精疲力竭,我有点不高兴地对他说(我已经没有力气改变口气了):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在上面打结子。”
  他回答很简单,好像谈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对方应该明白才对,或者干脆像是对牛弹琴,听话的人怎么也弄不明白一个如此简单而又如此神秘的东西。他的嗓音有点低沉。他又摸到我的眉毛处要进行按摩,我把头挪开。他伸出双手要抓我的头,准备把它抱近些。我又躲开了。他索性伸出双臂,好像对宝宝说话似的连哄带嗔地叫我:
  “让,我求你了,让我摸一摸吧。”
  “你把我弄疼了。”
  “就那么一点点,我的小乖乖。就那么一点点,摸摸你的小眉毛。”
  我终于明白了是什么东西联系着雕刻家和被他雕刻的石头,联系着画家及其使用的色彩,联系着每个工匠及其加工的材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材料那么顺从地接受加工。因为在艺术加工过程中,材料获得了生命力。我知道,那十只手指抚摸着这些凹凸不平、曲直有折的肉体,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情和爱。
  我会抛弃吕西安吗?那么吕西安也会不让我活下去。除非他宁静的温存,他受惊的纯洁在我爱的阳光下变成一只猛虎或一只雄狮。如果他爱我,他会为我继续活下去吗?
  “假如没有我,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吕西安一向自负,他肯定不会回老家去。但如果继续在我身边,他会养成懒惰和奢侈的习惯。他会去泡酒吧间?那他就要对所有的男人进行报复、挑战和憎恨而变得邪恶和残酷。在这个世界上,我饱尝人间疾苦,多一个不幸对我不在话下,但一想到这小伙子将走上可耻的道路,我实在于心不忍。我的爱岌岌可危,因而也就益发亢奋。我的爱即将结束,每晚却要点燃夕阳无限美好的回光返照。
  “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痛苦的恶浪向我扑来,吞噬了我。我仿佛又看到了吕西安:他的手指全冻僵了,红得发紫,迟钝麻木,但一动就疼,可能伤了筋冻了骨,想要松动一下伸进又脏又硬的裤兜口都极其艰难;我看他冒着严寒,在咖啡店门前原地直跺脚,总也不敢进去,也许是脚冻得痛苦难当,双脚蹦出了一种新式的舞蹈,一种滑稽模仿的踢踏舞。他把上衣领子翻了上去,不顾冷冽的寒风吹裂双唇,他还是对老同性恋嫖客强颜欢笑。痛苦的浪头向我猛扑过来,当我想到要抛弃吕西安的同时,产生了类似的念头,我把他从苦难的深渊中解救出来,现在又要把他推向苦难的深渊,我的身心会有什么样的幸福,会感到那种种沁人心肺的芳香吗?他不会恨我。我的鼻子一酸,我那西班牙时代令我作呕的气味又在我心头翻腾起来。
  我是否可以写得更精彩一点,用几页的篇幅,将吕西安置于我所经历的最屈辱的处境之中?我有一种拙笨的、稚气的抑或是高傲的赎罪感。我相信,我之所以蒙受了太多的羞辱,目的是为了让吕西安免受屈辱。不过,为了使体验更富有成效,我要让吕西安在我悲惨的处境中复活一阵子。在《玫瑰的奇迹》这部书里,我承受了一个年轻罪犯所蒙受的奇耻大辱,罪犯的同伴一个个都朝他的脸颊和眼睛啐唾沫,讲他的故事时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开口闭口我如何如何。但这里正相反,用的是第三人称。天下着雨。在码头附近一块空地上,吕西安靠着一块石头蹲着,身边还有几个没脸没皮的流浪汉,那地方允许乞丐出入栖身。乞丐们各自为战,用碎木头点燃一堆小火,来加热米饭和青豆什么的。这些残羹剩饭是从兵营门口分来的,每个人用自己的白铁罐头盒子装好带了回来。这种残羹剩饭是那些英俊的大兵(其中有一个最漂亮的小伙子)留给他的一锅大杂烩,混杂着他们的怜悯或蔑视,吕西安怎么也咽不下去。他感到揪心。他强忍着眼泪,眼皮都僵硬了。雨水浇灭了场地上一堆堆火苗,但仍然冒着烟。叫花子们想尽办法保护他们的食物,有的用上衣,有的用搭在肩上的褡裢把饭罐子遮挡起来。这片空地位于通往兰布拉斯街区大道的一面护墙底下,过路行人靠着栏杆俯视,“奇迹院”(乞丐窝点)尽收眼底。那里,每时每刻,都会有人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不休,为蝇头小利打架斗殴,为可怜巴巴的满足而妥协和解。每一幕都是一出仿真滑稽戏。人穷志短必然滑稽可笑。他们在这里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英雄壮举的歪曲反映。当然,英雄壮举出不了豪门富户,只有那些众望所归、如雷贯耳的人物才能胜任。叫花子们你争我夺,互相谩骂,反倒减轻了他们动作和喊叫的粗暴,表明他们的粗俗与贵世界的高贵不可相提并论。其他的乞丐则冷眼旁观,瞧瞧热闹罢了。吵架时往往会冒出一句惊人妙语,骂人的话大都空洞可笑,有的则心血来潮慷慨陈词,有的出手不凡打得对方措手不及,旁观者既不报以笑脸,也不赏以喝彩。恰恰相反,他们看在眼里,心里却在暗暗谴责他们无理取闹。他们的羞耻心不允许他们无理取闹。比如,没有一个花子会对他的同伙用怜悯的口吻说:“可怜的老兄,行啦。没有过不去的沟和坎。”这些先生说话很有分寸。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以避免产生任何招致烦恼的裂痕,他们保持着无动于衷的心态,这种无动于衷与极端的礼貌其实相差不远了。他们的言辞保持了经典作家的规范,不敢越雷池一步。明知自己不是阴影便是反光,明知自己很凄惨,被歪曲了,但他们仍然虔诚地苦心克制自己的动作和情感。他们说话的声音并不低,但也不高,而是采用介乎低音与高音之间的语调。我要描绘的一幕发生在雨中,但却是7月正午的太阳雨。雨水似乎悄悄地降临到他们的头上,弄得他们浑身发抖。偶尔,一个大兵走了过来。他们用西班牙语咕哝了几句,于是,便有五六个最老迈、最丑陋、最谦卑的乞丐急忙站了起来,个个点头哈腰,大兵从中挑了两个,把他们带到洗衣场,叫他们把衣物拧干后晾晒。凡是遇到这样的征召,吕西安从来不响应。他总是躲在愁闷的破棚子里,凝眸注视着前方,只见远方的大海雨浪滔天。他那双眼睛的视线已经锁定。他深信自己会长梦不醒。蓬头垢面,反而使他嘴脸眉目鲜明。脸上汗迹斑斑,显得油光滑亮,上镜头无懈可击。他很少刮胡子,即使刮的时候,也是用手往胡子上抹点肥皂草草一剃了事。那个时候,他和我一样,尚未割断缚身的绳索,而正是这根绳索使人沦为俘虏,只有挣脱绳索才是逃生的惟一希望。他以自己的青春、美貌,因为希望潇洒、需要充饥、追求荣华而与贵世界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我使他堕落,我会很心疼。但如果称他为坏蛋、混账、流氓、恶棍、无赖、骗子的话,我会拍手称快。种种美名不无嘲讽意义,总叫人联想到你们自我标榜的美好世界到底是什么东西。哦,美名在歌唱。美名的歌声在发颤。这些美名不也使你们联想到最温柔最猥亵的快感,你们在对你们的情人呢喃求欢的时候,不是老把“混蛋”、“骗子”等美名挂在嘴上,在使用“心爱的”,“亲爱的”,“我的心肝”,“我的宝贝”之前或者之后,总要悄悄地冠以或尾随“你这个流氓”、“你这个坏蛋”等昵称,而且总是搭配得天衣无缝,妙不可言。让吕西安失望去吧,该我因此受尽痛苦的折磨!遮羞布一旦被撕下,羞耻的部分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知道此时此刻,两腮会像着了火似的羞得通红,恨不得钻进地里隐藏起来,要不就索性一死了之。但是,我也相信,遇上了这种种无地自容的倒霉事,只要坚持一下,保持我的原始状态,我就会因厚颜无耻而呈现奇异的美。(我只是灵机一动才使用美这个词,因为我料想可以发现一个更明朗的世界。在那里,不必抑制兴奋,不必克制情爱,想笑就直接笑,哪怕这种笑是毫无意义的。)吕西安感到痛苦,难言的痛苦,因为他在进行苦行修炼。但有时候,他一看到自己肮脏的双手,会发疯一般跑到水池边。他勇敢地清洗一下自己的躯体,然后双脚,双手,把脸上的污垢擦洗干净,最后用一把破梳子梳理一下头发。他企图与你们团圆的种种尝试都是徒劳的。几天以后,污垢又吞噬着他的勇气。北风越刮越厉害,把他冻成了冰人;饥肠辘辘,使他日益虚弱——并非冠冕堂皇的病弱,因为他的身体依然那么漂亮,只是他不能因此而自鸣得意了。自鸣得意难免有放肆之嫌——一身恶臭使他与你们越来越疏远了。
  我说的情况足以说明吕西安已经沦落到什么地步了。几个法国旅游者路经这里时凭栏张望。那天,有一条豪华旅游船在巴塞罗那港停泊,旅客们利用几小时上岸走一走。这帮外国游客个个衣冠楚楚,腰包鼓鼓的,自认为有权到这些穷困潦倒的群岛上去猎奇。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也许正在于此,只是秘而不宣罢了。他们根本不考虑是否会对评论对象造成伤害,竟在乞丐们头上评头论足,言之凿凿,话题显然有所指,而且大都很专业。
  “层次分明的天空色调与破衣烂衫的淡绿色彩浑然一体,多么谐调。”
  “……这一边活像戈雅①的画……”
  
  ①戈雅(1746—1828),西班牙画家,长期为宫廷绘画,后期作品深沉浑厚,着重表现人物性格和社会矛盾,晚年侨居法国。代表作有《奇想集》和《卖牛奶的姑娘》等。——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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